专题7法律与生活 课件 (共231张PPT,两个课件)2026届高考思想政治二轮复习整合突破(广东专用)

文档属性

名称 专题7法律与生活 课件 (共231张PPT,两个课件)2026届高考思想政治二轮复习整合突破(广东专用)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4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思想政治
更新时间 2026-01-06 22:31:44

文档简介

(共93张PPT)
专题整合突破
专题七 法律与生活
微专题二 就业创业与社会争议解决
核心整合
1. 劳动合同与权利维护
(1) 劳动合同
订立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效劳动
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劳动
合同法律
效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劳动者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
权利 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等
劳动者
义务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权利与义
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3) 劳动者维权途径
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前挂后联
国家 ①加强有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③规范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 增强法律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劳动者 ①自觉履行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③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及时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2.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 创业与竞争
市场主体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等形式
创业流程 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准备相应的文件→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依法及时公示
公平竞争 ①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②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③禁止实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2) 诚信经营与依法纳税
诚信经营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因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②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要求 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依法诚信纳税(原因)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命题视角
视角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 (2025·甘肃高考)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D
【解析】小永节假日在家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随意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符合题意。
2. (2024·浙江高考)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②正确。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符合题意。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错误。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错误。
视角2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3. (2025·河北高考)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C
【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4. (2025·黑吉辽蒙高考)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解析】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全场5—7折”,但实际成交优惠是九折,属于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虽然专卖店宣传折扣与实际交易折扣不符,但店员是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并没有故意隐瞒篮球的真实情况,并不构成欺诈,③正确。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示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3分,共45分。
1. (2025·江苏高考)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 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 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 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 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B
【解析】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2. (2023·山东高考)甲公司与彭某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每月为彭某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由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补偿,否则暂停发放下月工资”。后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每晚直播3小时,时段和专勤事宜由乙公司统一安排。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
②甲公司只要发现彭某为乙公司直播,就有权直接解聘彭某
③彭某应与乙公司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④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依据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公司要求彭某向其全额支付社保和公积金补偿的行为违法,因此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①正确。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如果不影响彭某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甲公司无权直接解聘彭某,②排除。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③排除。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④符合题意。
3. (2025·湖北高考)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C
【解析】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而非姓名权,①排除。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②符合题意。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有效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错误。
4. (2025·深圳二模)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工作群,下班时间依然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对此(   )
①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恪守信用
③工会可以居中调解,责令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④国家应完善劳动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恪守信用,②正确。工会可以居中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③错误。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工作群,下班时间依然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对此国家应完善劳动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④正确。
5. (2025·珠海期末)小何入职某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后他在工作取餐途中不慎摔倒造成左臂骨折。小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申请工伤认定,索要赔偿,仲裁委未予支持。小何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市人社局也作出了工伤认定,最终该公司被判全额支付小何各种费用共计323 707元。据上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解决双方争议的必经程序
B. 小何维护了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获得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
C. 小何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其为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之日起
D. 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C
【解析】按照法律规定,小何与公司虽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其已经开始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因此小何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其为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之日起建立,C正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这并不代表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因为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争议,A排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小何只是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不等于维护了自己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因为小何没交社保,B排除。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但是小何与人社局之间不是平等的主体,因此不受民法调整,所以该工伤认定不涉及民事法律关系,D排除。
6. (2025·肇庆质检)2018年4月,甲入职A公司,2023年6月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甲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直到2023年12月,A公司向甲微信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即日起解除甲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甲要求A公司支付欠付的工资、经济赔偿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甲与A公司劳动关系不成立
②甲若对A公司决定不服,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A公司应支付所欠付工资
④甲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D
【解析】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①错误。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甲要求A公司支付欠付的工资、经济赔偿是合理合法的,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A公司应支付所欠付工资,③正确。本案是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7. (2025·湛江一模)某跨国甲公司在我国投资有多个电气生产企业,该公司系列注册商标在电气行业和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4年,某乙电梯公司使用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登记企业名称及生产电梯。甲公司发现后遂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乙电梯公司的行为(   )
①违反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②是混淆行为,但不存在主观恶意
③通过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④构成商标侵权,也属于不正当竞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解析】乙电梯公司明知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仍使用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登记企业名称及生产电梯,存在主观恶意,违反了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①符合题意、②错误。乙电梯公司并没有虚假宣传,③排除。本案中乙电梯公司的行为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认,属于“搭便车”的典型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④符合题意。
8. (2025·深圳一模)陈某是A公司的员工,因未满6个月的幼儿住院申请育儿假未获批准。之后,根据公司要求变更请假类型为事假,并提供了幼儿的住院材料。该公司仍然没有批准事假,并以陈某无故旷工三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陈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这一案件表明(   )
①公司应该合理地行使用工管理权,积极支付赔偿金
②陈某申请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用人单位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④请假是法律事实,可提交书面材料至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A
【解析】陈某申请的仲裁裁决是否为终局裁决要看其追索的赔偿金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②错误。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以内提起诉讼,而不是提起上诉,④错误。
9. (2025·广州测试二)某公司员工易某上班时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半年内又有两次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该公司根据易某签字并自愿遵守的《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易某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易某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③若易某对公司的决定不服,可直接诉至人民法院 ④易某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解析】因易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无需支付赔偿金,②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现劳动纠纷,不可以直接向法人民院起诉。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易某不能直接诉至人民法院,③错误。
10. (2025·广州二模)因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自动续费已成为很多APP的标配。然而,部分APP自动续费给退订续费服务设置了诸多障碍。比如在APP服务协议中默认勾选自动续费,却将取消入口“藏”太深。对此现象,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
①自动续费消费陷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②企业以格式条款提供自动续费服务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③消费者若勾选了自动续费服务约定的条款,应当诚信履约 ④消费者若遭遇自动续费陷阱,可直接通过商事仲裁解决纠纷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解析】默认勾选自动续费且未显著提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未充分告知关键信息);取消退订设置障碍则侵犯了自主选择权(限制消费者取消服务的自由),①符合题意。企业使用格式条款(如自动续费协议)时,需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设置不公平条款(如隐藏取消入口),否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②符合题意。若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是因企业未明确提示或存在误导,该条款可能因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消费者无需强制履约,③错误。商事仲裁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消费者与APP企业之间通常无事先仲裁协议,双方产生纠纷应优先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解决,无法直接仲裁(若需仲裁,双方须订立有效仲裁协议),④错误。
11. (2025·汕头二模)夏女士与某广告公司签订《素材拍摄合作合同》,公司承诺拍摄周期满十天,每天支付报酬3 000元。然而仅拍摄三天,公司以广告点击量低为由解约,并依据合同中“公司有权任意解约,无需赔偿”的条款拒绝赔偿。对此纠纷分析恰当的有(   )
①广告公司此举违背了民法的平等、公平原则
②夏女士与广告公司之间形成的并非劳动关系
③该合同中的条款排除了夏女士的主要权利,应属无效 
④双方若约定了仲裁条款,夏女士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C
【解析】民法中的平等原则是说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公平原则强调权利义务的公平合理,题干未体现违背平等原则,主要是合同中不合理条款违背公平原则,①错误。夏女士与广告公司签订的是合作合同,并非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间基于合作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②正确。合同中“公司有权任意解约,无需赔偿”条款不合理地排除了夏女士获得合理赔偿的主要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该条款无效,③正确。若约定仲裁条款,根据或裁或审原则,夏女士须先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④错误。
12. (2025·惠州三模)小李一家去某旅游景点餐馆吃饭。结账时老板声称,小李所点的那盘生蚝不是25元一份,而是25元一只。原来餐馆门口的价目单显示“海捕生蚝25元”,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一行小字,注明“以上海鲜单只计价”。小李认为他点菜时询问过菜价,服务员并未作相应的提示。为此,双方争执不下。这里
(   )
①餐馆的行为是典型的“搭便车”,使消费者发生误认
②小李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维护自身的知情权
③餐馆门口的价目单构成承诺,具有法律认可的约束力
④小李有责任收集和保存证据,主张自己的权益受侵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②③
C
【解析】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材料中不涉及“搭便车”,①不符合题意。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②符合题意。餐馆门口的价目单构成要约(符合要约条件的)或者要约邀请,而不是承诺,③错误。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小李有责任收集和保存证据,主张自己的权益受侵害,④符合题意。
13. (2025·汕头调研)小美就职于某网络直播平台,双方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小美每天工作8小时,周末不休息,在大型购物节期间需服从公司的加班要求,否则扣工资”。今年“双11期间”,小美因身体原因,拒绝了公司的加班要求,公司因此扣除了小美的全勤奖励,小美对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服。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合同内容侵犯了小美休息休假的权利
②双方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③如果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该合同就有效
④公司排除了小美的合法权益,故该合同部分无效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合同中关于周末不休息和强制加班的规定,侵犯了小美休息休假的合法权益,①正确。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才可以提请诉讼,因此,双方并不能直接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②排除。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即使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该合同仍然无效,③错误。合同中公司关于周末不休息和强制加班的规定违反了劳动法,排除了小美的合法权益,故该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④正确。
14. (2025·深圳月考)李女士在某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幼犬,该犬在买回来的第二天就开始生病,李女士为其治疗花费1万余元。其间,李女士数次与商家进行微信沟通,发现宠物店没有给幼犬注射疫苗,遂向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商家。本案中
(   )
①商家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②商家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可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书证
④商家应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本案中,商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商品符合质量要求,所以本案中商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①错误。宠物店出售的幼犬未注射疫苗且未告知买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正确。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范畴,而不是书证,③错误。商家作为商品提供者,有义务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告知,这要求商家应坚持诚信、守法经营,④正确。
15. (2025·珠海一模)M公司为增加网店销量吸引顾客,委托中介找到王某为其网络刷单,约定刷单后M公司需退还王某货款,并支付刷单报酬。王某遂在某网络平台下单并付款,双方均确认未发货。后王某称M公司没有退还货款及支付报酬,M公司称已将款项打给中介。王某遂将M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退还货款及支付报酬。在此案中(   )
①M公司违约,应当退还货款及支付报酬
②M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扰乱了市场秩序
③中介存在混淆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④合同违法无效,人民法院对王某的诉求不予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M公司委托中介找到王某为其网络刷单,约定刷单后M公司需退还王某货款,并支付刷单报酬,内容非法,属于无效合同,M公司不构成违约,①错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中介不存在混淆行为,③错误。
二、非选择题:12分。
16. (2025·镇江检测)某中介公司负责人李某与唐某等17名大学生达成口头协议,暑假兼职期间按照100元/天的日劳动报酬结算,假期结束后,案涉大学生因未能收到全部劳动报酬,遂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在调查中李某对拖欠工资予以否认。后经监察大队实地调查,多方取证,终为大学生讨回余下的报酬。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案例中的行为予以评析。(6分)
[答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生听信口头承诺,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应当增强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2分)合同订立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李某与大学生达成的口头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李某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拖欠工资。(2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解决纠纷的重要原则。监察大队遵循这一原则顺利解决纠纷,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分)
17. 2025年2月7日,第九届亚洲冬季奥运会在哈尔滨开幕。两只可爱的小老虎“滨滨”和“妮妮”作为亚冬会吉祥物被推出后,受到国人的追捧,迅速火遍全国。有商家看到了这一商机,提出了将“宾宾”和“尼尼”注册成同类产品商标的申请。
国内多个电商平台已经出现了大量亚冬会吉祥物仿制品,与真品相似度很高,售价相对较低,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市民王某在某电商平台商家购买到一对仿制亚冬会吉祥物后,多次向平台商家提出更换正版产品均无果,遂将该平台商家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上述案例中的行为。(6分)
[答案]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宾宾”与“尼尼”容易与“滨滨”和“妮妮”的注册商标产生混淆,因此不能注册为商标。(2分)②售卖亚冬会吉祥物仿制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分)③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市民王某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分)
核心整合
1. 社会纠纷解决方式
方式 如何解决 优势
和解 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不占用额外的社会资源,较为经济
调解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仲裁 平等主体当事人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自愿选择,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它更加便捷、经济
诉讼 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区分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特别提醒
角度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
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2. 诉讼
(1) 诉讼的类型
角度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提起诉
讼的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在有些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举证
(2) 诉讼权利与程序
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上诉的权利
程序
注意事项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②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命题视角
视角1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5. (2025·甘肃高考)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①错误。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③错误。
6. (2025·湖北高考)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C
视角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7. (2024·浙江高考)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D
【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
案例分析类主观题
思维引导
(2025·江苏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①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②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_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_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③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6分)
解题提示 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析材料
调知识 材料 教材对接 答题要点
① A. 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a. 工资中的工龄补贴部分不应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而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
② B. 劳动者承担的义务 b. 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相应经济补偿
③ C. 劳动者维权途径 c. 先仲裁再诉讼
定答案
用术语
再对比知遗漏 ①工资中的工龄补贴部分不应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而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2分)②诉讼之前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2分)③甲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2分)
评分细则:
①不应以消费券形式发放,(1分)而应以货币(现金、人民币、法定货币)形式发放。(1分)
②先仲裁再诉讼。(对向谁提出仲裁不作要求)(2分)
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2分)(如觉得应该得到补偿则2分没有)
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
1. (2025·云南高考)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   )
①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
②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起诉
③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④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消费者以虚假理由退回非本店商品并申请退款,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果商家与平台、顾客之间事先有仲裁协议,商家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纠纷,①正确。平台根据商家授权和规则操作退款,在其操作符合授权规则的情况下,商家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平台的责任限于规则执行,而非承担消费者欺诈的后果,④正确。民事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②排除。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台介入非强制,③排除。
2. (2023·北京高考)“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 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 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解析】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子女监护问题纠纷和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C、D错误。
3. (2023·辽宁高考)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4. (2025·广州联考)甲公司与供应商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产生争议。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尾款。双方协商无果后,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可向乙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乙公司有在诉讼中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③甲公司起诉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④甲公司须提供乙公司货物质量问题的证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解析】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甲作为原告,可选择向乙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①正确。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②排除。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③排除。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须提供货物质量问题的证据,④正确。
5. (2025·惠州三模)张某原为甲芯片公司高管,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竞业协议,该协议规定张某离职后禁止从业于与公司有业务竞争的单位。离职后的张某成立了乙芯片公司,挖掘多名甲公司研发人员并指使员工窃取甲公司芯片技术信息。经鉴定,侵权芯片技术与甲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点具有高度一致性,构成实质性相同。根据上述案件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可依法追究张某侵犯该公司专利权的责任 ②甲公司可依据签订的竞业协议内容,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 ③若张某指使他人窃取技术事实成立,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根据阳光司法原则,案件相关审理过程和结果都必须公开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解析】根据材料信息张某指使员工窃取甲公司芯片技术信息,张某并不是直接侵权人,甲公司无法追究张某侵犯公司专利的责任,①不选。张某原为甲芯片公司高管,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竞业协议,该协议规定张某离职后禁止从业于与公司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后张某违背该原则,创立乙公司,违背了合同原则,甲公司可依据签订的竞业协议内容,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在该案例中,张某指使员工窃取甲公司芯片技术信息,若该事实成立,张某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②③入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应当公开进行。然而,在离婚案件中,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④错误。
6. (2025·广州统测)黄某入职某食品公司,劳动合同上列明工作岗位为销售员。半年后,由于销售业绩排名垫底,黄某接到公司将其调整到售后部工作的通知。对于工作岗位的安排,黄某与公司之间产生劳动争议。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
①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黄某的工作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 ②通过销售业绩排名对劳动者进行绩效考核,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③未经劳动仲裁的程序,黄某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公司提出诉讼 ④双方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作为书证,有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D
【解析】工作内容虽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但订立后双方可协商变更。不能说黄某工作只能按合同规定,双方可协商调岗,①错误。通过销售业绩排名考核劳动者,不一定违法。只要考核制度合理合法,且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并公示,就是可行的。“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表述太绝对,②错误。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程序。黄某与公司的争议,未经仲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③正确。书面劳动合同是重要书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时,可作重要证据保障双方权益,④正确。
7. (2025·佛山质检)孕妇颜某路过邻居李某的家门时,被没拴绳的金毛犬扑吓。颜某在急退过程中闪了腰部并导致腰部受伤,李某随即送颜某到医院就诊,诊断为骨折,颜某欲将犬主李某告上法庭进行维权。李某告知颜某,孕妇不宜外出,也有自我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仲裁方式化解赔偿纠纷。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民事法律关系涉及人身和财产关系
②颜某在医院就诊的病历是证据中的书证
③依据过错推定责任李某应自证没有过错
④若双方不服仲裁结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A
【解析】孕妇颜某被李某家没拴绳的金毛犬扑吓导致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因此李某侵犯了颜某的健康权和财产权,即本案民事法律关系涉及人身和财产关系,①正确。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因此,颜某在医院就诊的病历是证据中的书证,②正确。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无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应该承担侵权责任,③排除。根据商事仲裁的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若双方不服仲裁结果,也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排除。
8. (2025·深圳二模)杨某自2013年起在某美疗馆接受美容美体服务,共支付预付服务费1 016 124.6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20年底,该美疗馆更名为某健康管理公司,要求杨某再交纳5 000元服务费才能继续享受服务。杨某不接受该处理方案,要求退还剩余款项547 794元,该公司表示杨某预付款仅剩一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杨某遂起诉请求该公司退还剩余款项。本案中(   )
①随着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违背了物权法定和平等保护的原则 ③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双方都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④杨某进行大额消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遇纠纷有据可查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D
【解析】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原合同效力,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为之,①错误。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但与物权法定和平等保护原则无关,应是违背了公平原则,②不选。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杨某主张退款547 794元、公司主张预付款余额仅剩一万余元均需举证,③正确。大额消费签订书面合同可明确权利义务,减少纠纷举证风险,④正确。
9. (2025·惠州三模)为了让思政课堂灵动起来,济南市某中学开展了以“人格权纠纷”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定代理人、原告人、被告人等均由学生组成,使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审判过程。通过这次活动,学生可以学习到(   )
①本案件的诉讼可以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②开庭审理是民事诉讼过程当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④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裁判的,可立即申请再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A
【解析】人格权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在诉讼的各个环节中,开庭审理是民事诉讼过程当中最重要的环节,①②入选。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主要是在法庭调查阶段,③不选。一审判决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是立即申请再审,④不选。
10. (2025·惠州三模)13岁的走读初中生王某趁其大伯午觉间隙,偷拿其电动自行车钥匙开锁后骑行上学,途中因车速过快而将前方正常骑行自行车的李某撞倒,导致其手臂骨折,交警判定王某全责。李某住院治疗15天,后双方因医疗费、误工费等产生争议,李某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王某父母可能为此案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②王某大伯可能为此案承担相应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王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为此案承担责任 
④李某起诉可以选择案发地或王某居住地的人民基层法院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王某只有13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可能为此案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李某起诉可以选择案发地或被告王某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①④入选。王某大伯不是本案件的直接相关责任人,其本身不存在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②不选。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③不选。
11. (2025·云浮检测)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爆破、挖掘产生的噪声导致附近一家公司养殖的孔雀出现不进食、产蛋率下降等异常情况。养殖公司为减少经济损失,将孔雀全部低价出售后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并索要经济赔偿50万元。关于本案(   )
①养殖公司对经济损失50万元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②建设单位施工造成噪声,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噪声是否超出法定标准是影响判决的重要因素 ④建设单位需要对其造成的噪声没有侵权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养殖公司需要对损失金额的实际发生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①错误。建设单位施工造成噪声,如果超过法定标准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是否超出法定标准是影响判决的重要因素,③正确。噪声污染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建设单位需要对其造成的噪声没有侵权承担举证责任,④正确。
12. (2025·广东六校联考)周某于2023年3月15日入职某印刷公司工作,2023年10月28日辞职,周某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11月28日,周某因与某印刷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双方之间的纠纷需要经过调解,然后才能进行仲裁 ②周某与印刷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因周某辞职而结束 ③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周某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④周某在2026年11月28日前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C
【解析】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直接选择仲裁的方式,①错误。周某与印刷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期间存在。周某辞职,劳动关系结束,②正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③正确。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周某在2024年11月28日前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④错误。
13. (2025·汕头一模)程某就与李某产生的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收了由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关于本案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该调解属于在人民法院组织下进行的诉讼外调解 ③如李某反悔,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④如李某反悔,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调解书无效并及时判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①正确。该调解由人民法院主持,属于诉讼调解,②错误。该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李某反悔,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正确。李某反悔,该调解书仍然有效,程某可申请强制执行,④错误。
B
14. (2025·广州月考)某小区地下室A车位所有权人李先生在自家车位上加装了两个护栏,这对相邻的B车位所有权人王女士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了影响。双方就是否拆除协商未果,王女士遂将李先生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本案解读正确的是
(   )
①王女士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②李先生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
③处理相邻关系时,要考虑到对方的合法权益
④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李先生承担排除妨碍、继续履行等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A
【解析】起诉是诉讼程序的起始环节,王女士将李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起诉是其启动诉讼程序的第一步,①正确。李先生的行为主要违反了民法中处理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对王女士正常使用车位造成妨碍,并非违反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体现于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②错误。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秉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对方合法权益,李先生的做法未顾及王女士的合法权益,③正确。人民法院可判决李先生承担“排除妨碍”的责任(要求拆除护栏),但“继续履行”通常适用于合同违约情形,本案属于物权妨害,不适用该责任承担形式,④错误。
15. (2025·广东六校联考)陈某等人在廖某经营的餐馆就餐,餐费约260元,未结账即离开。廖某沿路追赶并呼喊“买单再走”,陈某慌张之际,不小心跌倒摔伤。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等费用。陈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廖某赔偿其因摔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廖某追赶与陈某损伤存在因果关系,故廖某需担责 ②陈某等人的逃单行为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③廖某追赶陈某等人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是合法的 ④陈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以维护其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解析】陈某等人在廖某经营的餐馆就餐,餐费约260元,未结账即离开,因此廖某追赶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存在主观过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①不选。陈某等人在廖某经营的餐馆就餐,未结账即离开,该行为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廖某追赶陈某等人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是合法的,②③入选。本案属于民事案件,陈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辩护人,④不选。
16. (2025·深圳月考)李某因在A超市购买食品食用后出现身体问题,而与超市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因担心自身法律知识不足,李某委托了专业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本案中(   )
①李某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若李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在判决作出后的15日内提起上诉
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李某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④当案件进入开庭准备阶段以后,诉讼即告开始,案件进入第一审程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解析】律师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李某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能够更有效地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条文,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①正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②正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但并非意味着李某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对于食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超市也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③不选。诉讼的开始以法院受理案件为标志,而非进入开庭准备阶段。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随后进入第一审程序,开庭准备是一审程序中的一个环节,④不选。
二、非选择题:6分。
17. 2024年9月,史某与某公司签订《虚拟主播签约合同》,约定史某于指定平台使用公司为史某提供的虚拟形象开展直播,公司对直播账户享有管理权。合同还约定了史某每月最少直播时间和开播天数,并约定违约金。
2025年7月,因史某长达3个月未直播,且经多次提醒仍不直播,公司向史某发送违约通知,明确解除合同并要求史某支付违约金4万余元,双方协商无果,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后,判决史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酌情调整为7 000元,并解除双方合同。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判决的合理性。(6分)
[答案]①史某与某公司签订有效合同,史某不按约定进行直播构成违约事实,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②人民法院坚持公平原则,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酌情调整违约金,使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③人民法院解除双方合同并让违约方付出代价,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引导树立合同意识,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每点2分)(共138张PPT)
专题整合突破
专题七 法律与生活
锁 定 目 标
备考策略
结合日常生活中的侵权案例,明确民法调整的内容以及民事主体类别;结合AI技术发展,理解人身权侵权的要件;结合财产相关案例理解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通过对商事合同分析,明确合同构成要件、履行原则及其违约责任;结合侵权和违约纠纷,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式;结合劳动纠纷,理解劳动者合法权利与维权途径;结合不正当竞争案例,明确企业经营的举措;结合侵权与违约纠纷,明确调解、仲裁和诉讼的相关要求
体 系 建 构
1.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2. 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过度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
3. 禁止“大数据杀熟”,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速记术语
体 系 建 构
4.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5. 非现场销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自愿承诺无理由退货服务的现场销售经营者,应按承诺内容或双方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
6. 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由中立的第三方协助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
体 系 建 构
考向一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1. (2025·广东高考)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真 题 引 领
B
真 题 引 领
【解析】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符合题意。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符合题意。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③符合题意。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符合题意。
2. (2025·江苏高考)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
A. 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 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 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 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真 题 引 领
D
真 题 引 领
【解析】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其中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有保护期限,为自然人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A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排除。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排除。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
3. (2025·黑吉辽蒙高考)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真 题 引 领
A
真 题 引 领
【解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4. (2025·湖南高考)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真 题 引 领
A
真 题 引 领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15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考向二 家庭与婚姻
5. (2025·广东高考)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真 题 引 领
B
真 题 引 领
【解析】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正确。
6. (2025·云南高考)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真 题 引 领
A
真 题 引 领
【解析】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④不选。
考向三 就业与创业
7. (2025·浙江高考)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真 题 引 领
D
真 题 引 领
【解析】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故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8. (2025·河北高考)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真 题 引 领
B
真 题 引 领
【解析】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①正确。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有诸多优点,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更加便捷、经济,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错误。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是质押,所以朋友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错误。
考向四 社会争议解决
9. (2025·湖南高考)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真 题 引 领
B
真 题 引 领
【解析】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10. (2023·北京高考)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 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 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 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真 题 引 领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C
真 题 引 领
【解析】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A错误。该案属于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B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中,受害人(草莓采摘园主)也需要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D错误。
核心整合
1. 民事法律关系和民法基本原则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又称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遵循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2. 全面认识人身基本权利
比较 法律允许 法律禁止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比较 法律允许 法律禁止
姓名权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①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②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说明: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比较 法律允许 法律禁止
名誉权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②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①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民法对名誉权设定了界限
(1)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特别提醒
3. 比较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关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别 所有
人权
利 是完全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是不完全的财产权,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权利人仅拥有其使用价值 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财产的所有人可以将其财产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就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联系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特别提醒
担保物权 基本内涵 标的 举例
抵押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价值较大的动产或不动产 按揭购房
质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典当获得资金
留置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动产 维修车辆时不支付修理费,修理店享有留置权
4. 知识产权保护
角度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自申请日起计算) 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
法律
禁止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
角度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取得
方式 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著作权保护,不以发表、登记、审批为条件 需要申请,审查,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需要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商标获得核准注册,注册人获得商标专用权
授权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保护期限 ①自然人(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表权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是作品发表后50年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 有效期10年。期满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
对著作权的限制
特别提醒
比较 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含义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比较 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情形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②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注意 ①共性:A.都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B.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都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②区别:合理使用——不付费;法定许可使用——付费
5. 全面认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订立过程 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变更、修改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违约责任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免责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前挂后联
角度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 侵权责任的构成
侵权构
成要件 损害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因果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侵权责
任特殊
类型 过错推
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
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区分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特别提醒
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项目 内涵/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例子
过错推定责任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7. 相邻关系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纠纷处
理原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意义 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
命题视角
视角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 (2025·安徽高考)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在本题案例中,并没有提及甲因为购买这双非正品鞋而导致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所以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未受到侵害,①排除。乙公司将非H品牌正品女鞋卖给甲,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诚信原则要求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讲诚实、守信用。乙公司的这种经营行为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如果双方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在双方自愿履行的情况下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因此,该调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错误。甲在乙公司购买女鞋,双方就形成了买卖关系,这种买卖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即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2. (2025·浙江高考)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解析】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与题意不符。医院的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②符合题意。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主要是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程某健康权等权益的侵害,健康权属于人格权,③符合题意。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没有侵犯人格权,④与题意不符。
视角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3. (2025·河南高考)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甲公司将丁某的小说改编拍摄成微短剧,丁某作为原作品的作者,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等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改编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其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该作家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将其改编,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因此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③正确。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微短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④错误。
4. (2024·广东高考)罗某以2 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 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解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自交付时始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视角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5. (2025·北京高考)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 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 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 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D
【解析】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甲对书写的书法作品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而不是专利权,A错误。虽然春联语句选自清代刻本属于公共领域文字,但甲书写的春联书法作品具备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乙未经甲授权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侵犯了甲的著作权,B错误。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了春联的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甲虽将春联实物赠与乙,但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等)并未随所有权转移。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错误。甲将春联赠与乙,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即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D正确。
视角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6. (2025·山东高考)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A
【解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材料没有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
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3分,共45分。
1. (2025·陕晋宁青高考)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 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 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D
【解析】动画人物形象属于美术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其用于商业用途,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正确。甲乙之间的借款还款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在举证责任上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而乙作为被主张方无需自证“没有借款”,A错误。甲购买金项链赠送给妻子,属于个人赠与行为,妻子接受后,该项链归其个人所有,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交付为标志,网购商品的所有权转移以“签收”为准。快递员未经甲同意将花交给邻居,属于未完成交付,甲未取得所有权,C错误。
2. (2025·陕晋宁青高考)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小杨发送“我先支付定金100元”的消息,表示其愿意以支付定金的方式预订合同,内容具体明确(预订房间并支付定金),符合民法典第472条关于要约的定义,①正确。酒店的回复:已收到订金100,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②排除。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材料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3. (2024·湖南高考)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人民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若刘某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4. (2023·海南高考)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5. (2025·梅州月考)村民李某某早年进城务工,自愿把自己的宅基地(及地面之上的房屋、院落)卖与同一村集体成员刘某某。后来李某某想返回农村居住,遂以宅基地不能转让为由要求刘某某归还住宅。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李某某无权把房屋卖与刘某某 ②刘某某已获得该住宅和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刘某某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该宅基地 ④李某某出卖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D
【解析】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宅基地及房屋可以依法转让,①错误。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②错误。村民李某自愿把自己的宅基地卖与同一村集体成员刘某某,刘某某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该宅基地,③符合题意。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李某某出卖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④符合题意。
6. (2025·青岛开学考)马某以土地经营权为担保,获得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莲藕种植。某日,邻地种植户许某使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造成飘移,导致马某的藕塘大面积枯黄。后马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许某赔偿经济损失。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①许某喷洒农药前应了解相邻土地情况,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②如果马某不履行到期债务,银行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 ③若许某败诉,应消除影响、赔偿马某损失,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④若许某不服裁判结果,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再审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A
【解析】根据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许某在喷洒农药前应了解相邻土地情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如设置隔离带、选择无风天气等),否则造成损害即构成侵权,①正确。马某以土地经营权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属于抵押,若马某未按期还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②正确。许某的行为造成马某的藕塘经济损失,属于财产损害,人民法院通常判决赔偿损失,如赔偿马某修复藕塘的费用等,而消除影响一般适用于人格权侵害,③排除。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而非申请再审。再审是针对已生效裁判的纠错程序,④排除。
7. (2025·揭阳检测)最近,某微信公众号运营人因为公众号粉丝量暴跌而愁眉苦脸。于是,他在朋友圈召集好友商量解决办法,小李和小王提出如下建议:
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建议的转载行为将涉嫌侵害著作人的人身权
②免责声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未必都有法律效力
③转载他人作品吸引流量,系引人误认的混淆行为
④小王建议配上电视剧照,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小李:好办!你将最近热销小说注明作者然后转载到你的公众号中,标明“如有侵权,联系删除”的免责声明,如此一来,你既不会侵权又能增加粉丝和流量。
小王:是啊,转载的小说还可以配上近期热播电视剧的剧照,说不定也能增加粉丝量和流量呢!
C
【解析】小李建议的转载行为主要涉及侵犯著作权中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而非人身权,①错误。免责声明若存在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可能无效,所以免责声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未必都有法律效力,②正确。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单纯转载他人作品吸引流量不属于混淆行为,③错误。小王建议配上电视剧照,未经明星同意使用其肖像用于商业目的(增加公众号流量),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权,④正确。
8. (2025·佛山二模)吴某驾驶电动车与李某没拴绳的狗发生碰撞,致使吴某受伤倒地,李某的狗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70%的主责,吴某承担30%的次责。吴某不服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反诉吴某要求赔偿爱犬死亡3万元的损失。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签收了调解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撞死李某爱犬,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
②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属于鉴定意见
③在本案中,吴某和李某一直是原告和被告
④法院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吴某撞死李某的狗,导致李某的财产损失,客观上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①正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属于公文书证,是行政机关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而非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需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②错误。吴某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时,吴某是原告,李某是被告;李某反诉吴某时,李某是原告,吴某是被告,两者并非一直是原告和被告的固定角色,③错误。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④正确。
9. (2025·广州测试)知名艺人甲在机场安检的个人身份信息被安检员乙不当泄露。丙据此查到了甲的电话号码,随后频繁打电话、发信息骚扰,干扰了甲的私人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②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③乙若不是故意泄露甲的个人信息,则不构成侵权
④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本案中安检员乙因职务原因获取甲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无论乙是否故意,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均违反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构成侵权,①符合题意,③不符合题意。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本案中丙通过非法获取的电话号码对甲进行骚扰,侵犯了甲的私人生活安宁,属于典型的隐私权侵害,②符合题意。乙泄露的是个人信息,丙实施的是骚扰行为,二者均未直接损害甲的名誉,因此“恢复名誉”缺乏依据,④不符合题意。
10. (2025·广东六校联考)2024年12月4日,台湾知名作家琼瑶在家中去世。琼瑶离世不仅引发了无数艺人、读者的追忆,也让人们注意到她的文学遗产和版权归属问题。多年来,琼瑶笔耕不辍,有多部经典作品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影响至深,成为一代人的青春回忆。下列关于琼瑶的作品说法正确的是(   )
①琼瑶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可以随意使用 ②琼瑶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琼瑶作品的所有权利 ③琼瑶的作品财产权保护期截止到2074年12月31日 ④少量复制琼瑶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研究,属于合理使用
A. ①② B. ①③
C. ③④ D. ②④
C
【解析】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不是随意使用,作品的完整性不能改变,①错误。琼瑶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琼瑶作品的财产权利,著作人身权无法继承,②错误。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2024年12月4日,台湾知名作家琼瑶在家中去世。因此琼瑶的作品财产权保护期截止到2074年12月31日,③符合题意。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因此少量复制琼瑶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研究,属于合理使用,④正确。
11. (2025·揭阳检测改编)农户甲和乙的房屋相邻。甲在自己宅基地上挖了一口水井,位置选在距乙房屋两米处。甲为一己之私完全不听乙的好意相劝继续挖井。第二年夏季汛期,乙房屋前的河水暴涨。甲挖的水井形成管涌,掏空了房子的地基,使乙的房子变成了危房。乙要求甲赔偿损失。本案中(   )
①甲应考虑到河水暴涨这一不可抗力因素 ②系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的纠纷 ③甲滥用了宅基地使用权给乙造成了损害 ④甲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C
【解析】本案中房屋受损并非因河水暴涨所致,而是甲挖井掏空地基所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汛期河水暴涨完全可以预见和避免损害,不适用不可抗力,①排除。甲在自己宅基地挖井却影响到乙房屋安全,体现了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时须考虑相邻关系,这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②正确。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户对集体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材料中甲滥用了宅基地使用权给乙造成了损害,③正确。材料未体现诚信原则,且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④排除。
12. (2025·韶关二模)已满17周岁的孔某为某电子厂的合同工。某日,她在电脑专卖店购买了价值6 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其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电脑专卖店退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孔某虽未成年,但其与某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②因为孔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双方买卖合同无效 ③孔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电脑专卖店可以拒绝退货 ④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分别是孔某和电脑专卖店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已满17周岁的孔某为某电子厂的合同工,孔某属于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孔某虽未成年,但其与某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①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孔某属于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买卖合同有效,②错误。孔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买卖合同有效,电脑专卖店可以拒绝退货,③正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孔某和电脑专卖店,客体是行为,④错误。
13. (2025·珠海摸底)王某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番石榴,果园收入颇为理想。2024年初,王某从李某手中买下一辆新能源汽车,以资金周转为由提出先付5万,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付清余款10万元。王某拿到李某交付的车后,开车前往城里,以自己的一套房子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来扩大果园的经营规模。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取得该片山地的用益物权 ②王某付清余款后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 ③签订贷款合约后银行拥有王某房子的质权 ④若王某无法还贷,银行可对房子主张优先受偿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王某承包山地种植番石榴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①正确。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因此,李某将新能源汽车交付王某后,王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付清余款后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②错误。房屋属于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银行拥有抵押权,③错误。抵押财产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王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④正确。
14. (2025·惠州月考)陈某和王某是邻居,户门相邻,共用一个通道。王某经常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及时清理,导致陈某需要侧着身体才能进家门,很不方便,为此陈某十分苦恼。关于此纠纷,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侵犯了陈某通行便利的权益 
②双方协商不成时,才可以申请诉讼
③应坚持方便双方生活的导向来处理 
④王某违背绿色原则,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王某在楼道堆放杂物影响陈某正常通行,侵犯了陈某通行便利的权益,①正确。协商并不是申请诉讼的前置程序,双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排除。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之一是方便生活,应坚持方便双方生活的导向来处理该纠纷,③正确。王某在楼道堆放杂物主要违背的是相邻关系中方便生活的原则,而非绿色原则;且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并非王某承担全部举证责任,④排除。
15. (2025·广州考前测试)徐某夫妻二人与某村村民邬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邬某承包的8亩耕地出租给他们用于堆放化工原料,租期5年。合同签订后,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支付了租金,并将租用的土地实际堆放了化工原料。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邬某对自己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土地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③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轿车所有权
④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邬某作为该8亩耕地的承包方,对这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①正确。根据法律规定,耕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邬某与徐某夫妻签订合同约定将耕地出租用于堆放化工原料,改变了耕地的用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②错误。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就该轿车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不是享有轿车的所有权,③错误。徐某夫妻二人与邬某签订合同,该租赁行为是夫妻二人共同的行为,且徐某借贷支付了租金,用于夫妻共同的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16分。
16. 张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为张某的住宅进行装修。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约定支付了首期工程款10万元,装修公司也如期进场施工。然而,在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却屡次出现拖延工期、偷工减料等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且工期延误60天。
张某多次与装修公司协商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工程款10万元,并赔偿因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的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5万元,但装修公司拒绝进行整改和赔偿。协商无果下,张某在微信群中发布了辱骂、诋毁该公司的言论。
如果你是调解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就该案中双方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6分)
[答案]①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分)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张某辱骂、诋毁装修公司,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3分)
17. 李女士与A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她担任课程讲师,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18:00-21:00,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和全勤奖。为增加收入,李女士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在B教育平台兼职,B平台要求兼职教师每天至少回复学生提问50次,若未达标则扣除当月一半报酬。李女士努力工作一月后因回复提问次数仅差5次,被B平台扣除一半报酬。李女士认为B平台的扣费规定不合理,与B平台沟通无果。李女士因此精神状态不佳,在一次重要课程中出现严重错误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A机构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拒付经济补偿,还在本公司工作群内通报李女士的不称职行为,并希望其他员工引以为戒,这一系列举动加深了李女士的精神困扰。李女士遂将A机构和B平台告上法庭,要求A机构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并道歉,B平台返还扣除报酬。
请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A机构与B平台的行为,并分析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10分)
[答案]①A机构与李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劳动法规定,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李女士因自身原因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A机构有权解除与李女士的劳动合同。(3分)A机构在工作群通报李女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这属于正常的管理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并未侵犯李女士的名誉权。(2分)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B平台扣除李女士一半报酬违反公平原则,侵犯了李女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分)③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除特定情形外,劳动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分)人民法院对于李女士与A机构以及B平台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对于起诉A机构侵权方面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受理。(2分)
核心整合
1. 正确处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1)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 抚养与
教育 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
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
监护
职责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 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 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3) 父母与子女共同的义务
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比较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含义 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依据 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继承
份额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比较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
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虽然遗嘱继承人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却不受顺序的限制,按照遗嘱的指定,继承遗产的可以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可以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法律效力 其法律效力落后于遗嘱继承 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特别提醒
项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无偿行为)。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有偿行为)。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3. 夫妻人身与财产关系
(1) 夫妻关系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表现 平等的人身关系 ①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②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
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 夫妻财产关系
比较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内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约定归谁所有的财产
具体
内容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比较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处理
方式 夫或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各自对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特别
提醒 ①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另一方不能以未授权、不知道为由予以否认。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命题视角
视角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7. (2025·北京高考)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 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 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 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C
【解析】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丁立遗嘱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视角2 珍惜婚姻关系
8. (2025·山东高考)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A
【解析】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肢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
1. (2024·甘肃高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2. (2025·河南高考)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有效,③不符合题意。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3. (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D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规定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4. (2024·湖北高考)李四(孤儿)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解析】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5. (2025·深圳二模)杨某无配偶和子女,其父母与姐姐先于其去世。杨某生病住院期间,邻居顾某尽心照顾饮食起居,处理住院费用,并在杨某死亡后操办了丧葬事宜。杨某生前在顾某的见证下由村主任张某代书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与顾某,但杨某外甥于某则认为应由其继承杨某的全部遗产。这里(   )
①顾某承担了杨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依照遗嘱继承全部遗产
②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利继承遗产
③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④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D
【解析】遗嘱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顾某与杨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是其法律继承人,①错误。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杨某生前在顾某的见证下由村主任张某代书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与顾某,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利继承遗产(代位继承),②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选择仲裁,③错误。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这样做,有利于和睦团结和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正确。
6. (2025·珠海调研)刘某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女儿。大女儿已成年,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刘某在小女儿15岁时摔伤,后一直神志不清,其间某理财公司销售人员借机向刘某售出一份8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摔伤一年后,刘某病故,未留遗嘱。据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①小女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刘某的遗产应由两个女儿均等继承
③刘某摔伤后,小女儿的监护人应变更为大女儿
④两个女儿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财公司退还8万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D
【解析】如果智力障碍严重到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智力障碍严重到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由于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错误。
7. (2025·广州二模)甲独自抚养其独子乙至成年,乙以工作忙为由对身患重病的甲不顾不理。甲与丙依法签订《协议书》,约定“丙负责照顾甲生活起居,甲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丙所有”。丙依约承担了对甲的生养死葬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因未尽赡养义务而丧失对甲名下房屋的继承权
B. 丙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可继承甲名下房屋
C. 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D. 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因侵害乙的合法权益而无效
C
【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一定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只有法律规定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本案中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况,A错误。丙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可获得甲名下房屋,但并非是通过继承取得甲名下房屋,因为继承是基于法定或遗嘱规定的身份关系而取得财产,而丙是依据与甲签订的协议,在履行了照顾甲的义务后,基于协议约定取得房屋,不属于继承,B错误。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即丙负责照顾甲生活起居,甲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丙所有,C正确。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甲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未侵害乙的合法权益(乙并未因甲的协议而被剥夺法定继承权,只是甲通过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另外的安排),因此甲与丙签订的《协议书》有效,D错误。
8. (2025·广州联考)贾某未婚,在直系亲属中仅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和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其中贾某四于2020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2024年贾某去世,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在贾某去世后亦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②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是人民法院判决的首选
③若张某自愿放弃继承权利,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准许
④贾某二、贾某三均可主张继承超过25%的产权份额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D
【解析】贾某未婚,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张某是贾某四(已去世)的女儿,贾某四是贾某的兄弟姐妹,张某可代位继承,不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①错误。 题干未提及贾某有遗嘱,且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是人民法院处理继承案件时的基本原则,但并非是人民法院判决的首选,②排除。 公民的法律义务必须履行,权利可以放弃,继承人可自愿放弃继承权,若张某自愿放弃,人民法院依法准许,③正确。 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张某属于代位继承,4人都可分得贾某的遗产,其中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并操办了丧葬事宜,对于贾某名下房产,他们可以主张继承超过 25%的产权份额,④正确。
9. (2025·广州月考)晚年独居的钱先生与邻居张某协商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张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张某悉心照料直到钱先生病故,并按照协议约定取得钱先生的房产。钱先生唯一的儿子小钱回国后将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归还房产。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③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赠协议,房产应该由小钱继承
④小钱可向钱先生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协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在遗产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并非法定继承优先,③错误。意定监护协议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小钱应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协议,④错误。
A
10. (2025·汕头质检)仇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其子仇小某一直在国外工作生活,对仇某不闻不问。仇某与其弟弟仇二某签订协议,约定仇二某负责仇某的生养死葬,并自书遗嘱,写明死后房产归仇二某所有。仇某死后,仇二某取得房产,但仇小某将仇二某起诉至人民法院。对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仇二某尽了抚养义务,依协议可以获得该房产
②仇二某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获得遗产
③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仇二某可以继承房产
④仇小某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D
【解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主要是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和教养。仇二某是仇某的弟弟,对仇某的供养扶助为扶养,不是抚养,①不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材料中仇二某属于仇某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仇某自书遗嘱,将死后房产归仇二某所有”,这里仇二某获得该遗产属于通过遗嘱继承获得,不是通过遗赠获得,②不选。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所以仇二某可以继承房产,③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
11. (2025·广东高三一模)已婚丧母并育有一子的朱某名下有一套房子,产权与父亲老朱各占50%。后来朱某瞒着家人,找来朋友扮演其父亲,通过中介把该房屋出售给宋某,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但朱某在办理过户手续前突然意外去世,其父老朱知道事情真相后不同意出售房子。宋某将朱某父亲及朱某妻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协议,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在本案中(   )
①老朱和朱某妻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均分房产
②宋某进行维权只能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签约前因意外去世导致违约不适用不可抗力
④宋某要求解除协议符合司法判决中的情理法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D
【解析】房屋产权为朱某和老朱各占50%,朱某的50%份额是其遗产。法定继承人为朱某妻子、儿子和父亲老朱(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一般均分朱某的50%份额,而非整个房产,①错误。宋某可以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权,②错误。朱某在办理过户手续前意外去世,不属于不可抗力。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买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③正确。朱某以欺诈(找人假扮父亲)方式签订合同,该合同可能无效,且房屋为共有财产,老朱作为共有人不同意出售,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宋某要求解除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解除)、情理(买方无过错)和司法实践(保护善意买方权益),④正确。
12. (2025·惠州三模)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法定继承自其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向葛某借款50万元。后因二人经营不善,小张、小陈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葛某拥有该房的抵押权,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优先受偿
②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无权要求小陈偿还
③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则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小张和小陈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延期还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葛某)对抵押物(住房)享有优先受偿权,①正确。小张向葛某借款5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内部约定(小张负责还款)不能对抗债权人(葛某),葛某仍可要求小陈偿还,②排除。小张继承的40万元遗产是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明确归个人所有)。小陈作为配偶,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③排除。甲公司是独立法人,其对外负债由公司财产承担,与小张、小陈的夫妻共同财产无关,④正确。
13. (2025·珠海月考)王强与李英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儿子王小帅和女儿王小萍。王强与李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A房屋,该房屋登记在李英一人名下。王强于2021年去世,生前未留有遗嘱。2022年,王小帅与母亲李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A房屋过户至王小帅名下。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王强去世后,李英有权独立处分王强的遗产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强不具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③未经王小萍同意擅自将房屋卖给王小帅的行为无效
④A房屋中属于王强的部分应作为其遗产发生法定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D
【解析】李英作为王强的配偶,只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她无权独立处分王强的遗产,①错误。王强与李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A房屋,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王强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所有权,②错误。2022年,王小帅与母亲李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A房屋过户至王小帅名下,未经王小萍同意,这侵犯了王小萍的合法继承权,擅自将房屋卖给王小帅的行为无效,③正确。王强于2021年去世,生前未留有遗嘱,那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遗产。A房屋中属于王强的那一半份额应作为其遗产发生法定继承,其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李英、儿子王小帅和女儿王小萍,④正确。
14. (2025·惠州调研)7岁的小明跟老师去医院看望同龄的同学小亮。小亮一人在医院,小亮父母外出筹集医药费。小明得知此情况后把800元红包送给小亮,小亮当场接受并表示感谢,小明回家后把此事告知了父母,父母表扬了他的行为。小亮父母知道此事后,要求小亮把钱还给小明。针对该事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明送小亮现金是合同关系
②小亮父母无权要求小亮还钱给小明
③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
④小明及其父母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小明送小亮现金的行为构成赠与合同关系,只是该该案例中小明为7岁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合同无效,①正确。小明为7岁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4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小明独立实施的赠与行为无效,小亮父母作为小亮的监护人,有权要求小亮还钱给小明,②错误。小明7周岁,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错误。小明将红包送给患病同学,其行为体现友善美德,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父母表扬该行为,亦彰显正向价值引导,④正确。
15. (2025·珠海调研)赵某和钱某婚后在市区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钱某名下。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钱某的母亲去世,钱某法定继承了10万元遗产。2024年底,赵某和钱某协议离婚。李某获悉后要求双方共同归还债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钱某个人财产
B. 钱某从母亲处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C. 借债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5万元
D. 如钱某对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
B
【解析】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排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5万元,C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可要求赵某和钱某共同归还债务,D排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故本案中钱某法定继承的10万元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B正确。
16. (2025·珠海三地联考)某社区居委会(J)与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由J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财产在其寿终后,产权移交J。此后,J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其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J产生争议。J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曹某名下遗产归J所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J按约定履行了义务,理应继承曹某遗产
②人民法院会认定所签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③协议因缺乏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而无效
④曹某子女不尽孝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D
【解析】某社区居委会(J)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双方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J按约定履行了义务理应根据协议规定获得曹某遗产,而不是继承曹某遗产,①错误,②正确。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并不必然需要见证人,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③错误。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曹某子女不尽孝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7分。
17. 15岁的中学生小徐痴迷游戏,可未成年人的身份和需要花钱充值才能购买的道具成了其游戏升级过关的阻碍,故小徐冒用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登录游戏后,又偷偷用母亲的微信购买了多件游戏道具,单次充值金额多为6元、25元、68元、118元,总共花费了近5 000元。小徐母亲发现后,将平台告上法庭,认为平台存在诱导未成年人充值的行为,要求平台退还全部充值金额。
国家新闻出版署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相关规定
  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含游客体验模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家长的诉讼请求能否获人民法院支持。(7分)
[答案]①平台依法依规经营,不存在诱导未成年人充值的行为,不存在过错。(2分)小徐母亲未监管好自己账户,未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存在过错。(2分)②小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状态相适应的部分充值行为有效,其余充值无效。(2分)故人民法院不支持家长全额退款的诉讼请求。(1分)
题型突破
社会争议说明类主观题
思维引导
(2024·广东高考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①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②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解题提示 本题要求分析是否侵权及其侵权责任问题,依据侵权责任类型以及人身权的侵权处理寻找分析依据,合理阐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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