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高一历史 新人教必修1 第21课 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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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2高一历史 新人教必修1 第21课 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课件1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4.2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2-06-02 17: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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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共29张PPT)
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第21课
一、“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破坏
1、“文化大革命”发生的原因
2、“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
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运动
红卫兵抄家
被红卫兵查封的民宅
红卫兵批斗彭德怀
清华大学红卫兵批斗“反动学术权威”
红卫兵破“四旧”。孔庙大成殿明代彩塑孔子像被挖眼、扒心、身上贴满标语 。
合肥市红卫兵将“成庙庵”内的佛像搬到了马路上焚烧 。
你怎样吸取“文革”的教训?
上海“工总司”攻打“联司”的场面
你认为应该怎样吸取“文革”的教训?
二、法律制度走向健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会场
刘少奇同志追悼大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
1982年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群众在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律师事务所
法庭上律师在进行辩护
三、民主制度的重建与完善
1.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
1982年中国共产党提出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蒙文文本书影
村民大会召开
村民投票选举村委会
村民委员会就职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