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基础巩固(单选题共10道)
1.关于明清法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明朝以元朝法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B.清朝法典非常重视例
C.《大清律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D.逐渐成为乡约的替代品
2.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出现于
A.春秋
B.战国
C.秦朝
D.唐朝
3.明清时期的乡约与宋朝相比,发生的重要变化是
A.失去了教化作用
B.以民间组织为主
C.逐渐与法律合流
D.没有了约束力
4.据湖北云梦县出土的秦代竹简可知,五人共盗一钱以上,要斩去左足,还要在额头上刺字、徒刑六年。即使窃一匹马,偷一头牛,也要判处死刑。这说明秦律
A.公正无私
B.等级森严
C.严苛细密
D.严刑重赏
5.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出土了大量秦代的简牍,简文主要记载了秦代施行的20多个单行法规,共计法条多达600条,并且多数为残酷的死刑、肉刑等。由此可以看出秦代(
)
A.法律细密,社会秩序稳定
B.宽严相济,律法深入人心
C.儒法并用,统治基础牢固
D.刑罚众多,隐含统治危机
6.唐朝注重法律的制定。流传到今天的《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微四年颁行的律文,在中国和世界法制史上都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经验②被认为是历代王朝创制法律制度蓝本
③废除了自汉代以来礼与法的结合④我国现存的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7.关于秦汉时期的法律之说,正确的是( )
A.秦律的编纂与儒家思想有直接关联
B.《九章律》沿袭秦律而成
C.中华法系至秦汉臻于完备
D.对汉律的认识无据可考
8.魏晋时期律令最重要的变化是其儒家化,原因不包括
A.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立
B.儒家知识分子主动参与法律相关工作
C.儒家思想主导了对律令的解释
D.儒家思想的地位与律令相同
9.乡约制度是我国古代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对其说法正确的是
A.乡约制度自古有之
B.乡约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C.乡约制度有利于敦促教化改良世风
D.乡约制度代表最高统治者的意志
10.下列对于西周“敬天保民”思想的认识,正确的是
A.是商周之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B.从理论上为秦的统一做出了合理解释
C.开启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先河
D.是一种迷信和糟粕,没有实际价值
二、核心素养(单选题共15道)
1.《秦律·法律答问》记载:“父盗子,不为盗。今假父(即继父)盗假子(即继子),何论?当为盗。”对此理解最准确的是
A.秦朝用法律来规范经济关系
B.继子未被当做家庭成员看待
C.体现秦律尊卑不同罚的原则
D.秦律保护继子的私有财产权
2.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蜂出并作,各引一端”,他们对中国古代立法有如下见地:
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管子·七法》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有度》
法之功莫大于使私不行……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害甚于无法
《慎子·逸文》
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
《韩非子·诡使》
据此,可推知先秦立法
A.取向公平公正
B.强调因势制宜
C.追求礼法结合
D.重视社会和谐
3.《汉书》《后汉书》等记载了两汉时期许多奉公守法的官吏事迹,他们在理讼中一方面坚持执法严明,秉公而断;另一方面又崇尚仁政,仁恕断狱。这说明了汉代
A.实际以法家为统治思想
B.儒学的正统地位已经确立
C.司法制度不够健全完善
D.儒法结合思想渗透入司法
4.《唐六典》规定:诸外任官人,不得将亲属宾客带往任所,请占田宅、营造碾石、与百姓争利等行为都在禁令之列。由此可知唐朝政府
A.重视立法规避腐败风险
B.法律规定过于严苛残酷
C.制定了完善的监察法规
D.强化地方官员异地任职
5.史载“殷人尊神”,大事小事几乎无不求神问卜。周人灭商后,提出“天命靡常,惟德是亲”的理论。这一变化
A.奠定了宗法制的思想基础
B.体现了神权与王权的结合
C.重塑了政权的合法性来源
D.标志着人文精神已经成熟
6.西晋时期、法律规定“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处理亲属相犯的刑事案件时,需要按照五服”之内的血缘关系,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尊卑、长幼、亲疏定罪。这体现出
A.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B.约法省禁,慎刑慎罚
C.引礼入律,礼法合流
D.律为正文,例为附注
7.隋文帝下令制订的《开皇律》是隋代第一部成文法典,在篇章体例和基本内容诸方面总结和发展了以往各朝代的立法经验,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一唐律提供了直接蓝本,成为后世立法的模板,为宋、明、清各朝所沿用。由此可以看出,《开皇律》的编纂
A.进一步系统规范化
B.确立了思想上的统一
C.充分落实民本思想
D.削弱地方政府自主性
8.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
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
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
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材料表明汉代法治思想的特点是
A.外儒内法
B.援儒入法
C.重罪轻罚
D.严刑峻法
9.《大清律例》中规定:“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此规定的作用是
A.抑制土地兼并,巩固专制统治
B.接受西方思想,实现诸子平等
C.体现儒家思想,实现兄友弟恭
D.抑制豪强势力,消除地方割据
10.与周代相比,春秋时期“民”的地位进一步提升,统治者从对天的崇拜中脱离出来。《左传·桓公六年》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又《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言“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这表明
A.统治阶层对社会治理持理性态度
B.民的尊崇与鬼神的崇拜互相交织
C.民的地位与鬼神的地位分庭抗礼
D.鬼神成为了国运衰落的罪魁祸首
11.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大清律》明确规定,“既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皇帝诏令,内外条奏,均可定为条例。这规定
A.强化了成文法的权威
B.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C.服务于专制统治需要
D.体现了现代法律意识
12.汉初,统治者“除挟书律'',制礼作乐,设立儒学博士,谥号中加“孝”。这反映出汉初
A.儒学治国功能受到重视
B.儒学独尊地位得到巩固
C.统治阶级推崇儒道互融
D.统治阶级调整治国政策
13.《北魏律》规定:对那些非犯“十恶”死罪或应判处流、徙刑的罪犯,“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允许通过上请,暂不执行原判,“留养其亲”,直至去世后再继续执行或予以改判。这一规定
A.确立了儒学主流思想地位
B.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C.有利于维护儒家伦理道德
D.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14.朱元璋选用深通法律的学者编订律令,经过缜密的商定,去繁减重,编成《大明律》,又为简化公文起见,于洪武十二年立《案牍减繁式》颁示各衙门,使公文明白好懂。由此可见,明初
A.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B.重视法令和吏治的建设
C.以法治国成为上下共识
D.有利于老百姓明晓律令
15.汉景帝时期,蜀郡太守文翁设立汉代第一所地方官学。汉武帝时期,地方官学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东汉时期,地方官学与地方私学蓬勃发展,出现“四海之内,学校如林”的现象。
汉代地方学校的发展
A.延续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B.促成了察举制度的实施
C.有利于国家教化的下移
D.反映了教育体系的定型
三、能力提升(单选题共10道)
1.《周礼》设计的司法制度中,有多个制度以“三”冠名,如三刺、正宥、三赦、三让、三罚等。《说文》日:“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凡三之属皆从三。”天、地代表阴、阳,人乃天地化生之物:化生又涉及五行运化之理。这表明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
A.体现出丰富的儒家仁爱观念
B.蕴含着顺应自然的哲学理念
C.充斥着复杂纷繁的迷信思想
D.孕育着教化从善的社会职能
2.文化史家柳怡徵认为,文治政府起源于周朝。历史学家钱穆认为,到了始于“素朴的农民政府”的汉朝最终形成了“文治的贤人政府”。由此可知,古代中国
A.较早确立了农民阶级统治
B.文治政府有悠久的历史
C.以贤能为选拔官员的标准
D.小农经济孕育文治政府
3.班固在《汉书》中提出∶“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这说明班固
A.主张废除严刑峻法
B.立足儒家视角评判法家
C.重塑儒家伦理道德
D.倡导百家争鸣多元发展
4.朱元璋认为,“礼乐者,治平之膏粱;刑政者,救弊之药石”,“刑政二者,不过辅礼乐为治耳”。这表明朱元璋
A.强调严刑峻法的统治方式
B.重视礼乐制度的教化作用
C.主张恢复礼乐制度的主张
D.兼采儒法二家为统治思想
5.公元前606年,楚庄王陈兵洛阳,并问“鼎之大小轻重”,王孙满对曰:“昔大禹有德,各方朝贡,献金九牧,以铸九鼎。桀有昏德,鼎迁于商。商纣暴虐,鼎迁于周……鼎之轻重,未可问也!”楚庄王则整师而退。据此可知,当时
A.周天子的共主地位稳固
B.私学推广了中原文化
C.楚王恪守宗法血缘关系
D.德治理念的广泛传播
6.《唐六典》,唐玄宗时官修,是唐朝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典。六典之名出自周礼,原指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共三十卷,近三十万字,详细规定了政府各部门职权及人事分配,宋元明各代推行政务,均大体以此书为典范。据此可知《唐六典》
A.体现了以礼入法的立法原则
B.适应了封建政府行政运作的需求
C.有利于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
D.标志封建法制体系的成熟与完善
7.下表是先秦文献的记载,这可以用来说明
史料
出处
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
《尚书·酒诰》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尚书·泰誓上》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尚书·泰誓中》
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
《尚书·梓材》
A.政治行为具有神秘色彩
B.民本思想有着久远的历史
C.儒家仁政思想渐入人心
D.当政者利用神权强化王权
8.有人认为,在中国古代,道德、宗教、习俗以及法律往往难以分清,行政与司法也是同样。这主要反映中国古代
A.人治社会的一般特征
B.统治者重视法律
C.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
D.儒家思想居于正统
9.周初的革命者从牧野之战“前徒倒戈”的事实中,体味到一个深刻的道理——“天命靡常”,于是提出了“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这说明周初
A.儒学居于统治地位
B.出现敬天保民观念
C.盛行功利主义思想
D.神权王权紧密结合
10.法和律自古以来就不同。夏、商、西周直至春秋时期称法律为刑;春秋战国之际,改称法律为法;商鞅变法时进一步改法为律。此后,自秦汉至明清,除宋朝律典称刑统,元朝称通制、条格等外,其它各个朝代基本都称法律为律。古代“刑→法→律”演变趋势的合理解释是
A.反映法律名称的变化
B.表明社会的本质变化
C.体现法律制度的发展
D.说明治国思想的质变
四、材料分析题(共3道)
1.阅读有关秦汉法律材料
在法律制度上,秦代崇尚法治(采用法家思想)。……在法律的实施上,秦代坚持轻罪重刑,严刑酷法,……法网过密导致了社会矛盾的迅速激化,并称为秦王朝迅速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汉初,革秦之弊,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约法省刑,简易疏阔。……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废止了部分肉刑,反映了司法的进步。
——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依据材料和所学,分析秦汉两朝法律制度的各自特点及其对政治统治的影响。
2.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
“养老”在中国古代的礼制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宋至清末,是中国古代家庭养老系统的强化阶段。宋政府严格要求子孙与祖父母、父母同居共处。二代户中父亲为家长,三代户中祖父为家长。家庭中的所有财产均归家长专之,“卑幼不得而自专也”。人们强调“天下无不是底(的)父母,父有不慈而子不可以不孝”,一切以父母的喜怒哀乐为行事标准。《清律例》还规定“父母控子,即照所控办理,不必审讯”。家庭养老所追求的不只是养老行为对老年人生活的实际利益,更是养老行为中蕴含的所谓“理”。“孝德”是选拔官吏的重要参照,统治阶层对于“尊老养老”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统治合法性的依据。
——摘编自姚远《中国家庭养老研究》
(1)根据材料,指出宋以后古代中国养老观念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古代中国养老观念形成的原因及对当今中国的影响。
3.(春秋决狱)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春秋决狱是西汉董仲舒首先提出来的一种判决模式,他认为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可用《春秋》等六经中的思想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此外,审判除了应根据案件的事实外,还应重视追究犯罪人的动机来断案,即所谓“原心定罪”。与此有关的断狱案例被汇编成十卷的《春秋决事比》,该书中有案例如下: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殴父,律当枭首。董仲舒认为:“父子至亲,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当殴父,不当坐。”
——摘编自杨健康、黃震《春秋决狱及其现代价值》等
材料二
“春秋决狱”在汉代极为盛行,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明确的法律制度,到唐代基本结束。“春秋决狱”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断案方式,在中国法制史上存在900多年,占中华文明史的近五分之一时间,其精神要义根植于中国法律的深层土壤,对整个中国法治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董仲舒判决甲民无罪的依据,并分析“春秋决狱”反映出的汉代法律的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汉“春秋决狱”的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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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基础巩固(单选题共10道)
1.关于明清法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明朝以元朝法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B.清朝法典非常重视例
C.《大清律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D.逐渐成为乡约的替代品
【答案】B
2.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出现于
A.春秋
B.战国
C.秦朝
D.唐朝
【答案】A
3.明清时期的乡约与宋朝相比,发生的重要变化是
A.失去了教化作用
B.以民间组织为主
C.逐渐与法律合流
D.没有了约束力
【答案】C
4.据湖北云梦县出土的秦代竹简可知,五人共盗一钱以上,要斩去左足,还要在额头上刺字、徒刑六年。即使窃一匹马,偷一头牛,也要判处死刑。这说明秦律
A.公正无私
B.等级森严
C.严苛细密
D.严刑重赏
【答案】C
5.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出土了大量秦代的简牍,简文主要记载了秦代施行的20多个单行法规,共计法条多达600条,并且多数为残酷的死刑、肉刑等。由此可以看出秦代(
)
A.法律细密,社会秩序稳定
B.宽严相济,律法深入人心
C.儒法并用,统治基础牢固
D.刑罚众多,隐含统治危机
【答案】D
6.唐朝注重法律的制定。流传到今天的《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微四年颁行的律文,在中国和世界法制史上都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经验②被认为是历代王朝创制法律制度蓝本
③废除了自汉代以来礼与法的结合④我国现存的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B
7.关于秦汉时期的法律之说,正确的是( )
A.秦律的编纂与儒家思想有直接关联
B.《九章律》沿袭秦律而成
C.中华法系至秦汉臻于完备
D.对汉律的认识无据可考
【答案】B
8.魏晋时期律令最重要的变化是其儒家化,原因不包括
A.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立
B.儒家知识分子主动参与法律相关工作
C.儒家思想主导了对律令的解释
D.儒家思想的地位与律令相同
【答案】D
9.乡约制度是我国古代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对其说法正确的是
A.乡约制度自古有之
B.乡约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C.乡约制度有利于敦促教化改良世风
D.乡约制度代表最高统治者的意志
【答案】C
10.下列对于西周“敬天保民”思想的认识,正确的是
A.是商周之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B.从理论上为秦的统一做出了合理解释
C.开启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先河
D.是一种迷信和糟粕,没有实际价值
【答案】A
二、核心素养(单选题共15道)
1.《秦律·法律答问》记载:“父盗子,不为盗。今假父(即继父)盗假子(即继子),何论?当为盗。”对此理解最准确的是
A.秦朝用法律来规范经济关系
B.继子未被当做家庭成员看待
C.体现秦律尊卑不同罚的原则
D.秦律保护继子的私有财产权
【答案】C
2.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蜂出并作,各引一端”,他们对中国古代立法有如下见地:
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管子·七法》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有度》
法之功莫大于使私不行……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害甚于无法
《慎子·逸文》
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
《韩非子·诡使》
据此,可推知先秦立法
A.取向公平公正
B.强调因势制宜
C.追求礼法结合
D.重视社会和谐
【答案】A
3.《汉书》《后汉书》等记载了两汉时期许多奉公守法的官吏事迹,他们在理讼中一方面坚持执法严明,秉公而断;另一方面又崇尚仁政,仁恕断狱。这说明了汉代
A.实际以法家为统治思想
B.儒学的正统地位已经确立
C.司法制度不够健全完善
D.儒法结合思想渗透入司法
【答案】D
4.《唐六典》规定:诸外任官人,不得将亲属宾客带往任所,请占田宅、营造碾石、与百姓争利等行为都在禁令之列。由此可知唐朝政府
A.重视立法规避腐败风险
B.法律规定过于严苛残酷
C.制定了完善的监察法规
D.强化地方官员异地任职
【答案】A
5.史载“殷人尊神”,大事小事几乎无不求神问卜。周人灭商后,提出“天命靡常,惟德是亲”的理论。这一变化
A.奠定了宗法制的思想基础
B.体现了神权与王权的结合
C.重塑了政权的合法性来源
D.标志着人文精神已经成熟
【答案】C
6.西晋时期、法律规定“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处理亲属相犯的刑事案件时,需要按照五服”之内的血缘关系,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尊卑、长幼、亲疏定罪。这体现出
A.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B.约法省禁,慎刑慎罚
C.引礼入律,礼法合流
D.律为正文,例为附注
【答案】C
7.隋文帝下令制订的《开皇律》是隋代第一部成文法典,在篇章体例和基本内容诸方面总结和发展了以往各朝代的立法经验,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一唐律提供了直接蓝本,成为后世立法的模板,为宋、明、清各朝所沿用。由此可以看出,《开皇律》的编纂
A.进一步系统规范化
B.确立了思想上的统一
C.充分落实民本思想
D.削弱地方政府自主性
【答案】A
8.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
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
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
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材料表明汉代法治思想的特点是
A.外儒内法
B.援儒入法
C.重罪轻罚
D.严刑峻法
【答案】B
9.《大清律例》中规定:“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此规定的作用是
A.抑制土地兼并,巩固专制统治
B.接受西方思想,实现诸子平等
C.体现儒家思想,实现兄友弟恭
D.抑制豪强势力,消除地方割据
【答案】A
10.与周代相比,春秋时期“民”的地位进一步提升,统治者从对天的崇拜中脱离出来。《左传·桓公六年》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又《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言“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这表明
A.统治阶层对社会治理持理性态度
B.民的尊崇与鬼神的崇拜互相交织
C.民的地位与鬼神的地位分庭抗礼
D.鬼神成为了国运衰落的罪魁祸首
【答案】A
11.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大清律》明确规定,“既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皇帝诏令,内外条奏,均可定为条例。这规定
A.强化了成文法的权威
B.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C.服务于专制统治需要
D.体现了现代法律意识
【答案】C
12.汉初,统治者“除挟书律'',制礼作乐,设立儒学博士,谥号中加“孝”。这反映出汉初
A.儒学治国功能受到重视
B.儒学独尊地位得到巩固
C.统治阶级推崇儒道互融
D.统治阶级调整治国政策
【答案】A
13.《北魏律》规定:对那些非犯“十恶”死罪或应判处流、徙刑的罪犯,“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允许通过上请,暂不执行原判,“留养其亲”,直至去世后再继续执行或予以改判。这一规定
A.确立了儒学主流思想地位
B.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C.有利于维护儒家伦理道德
D.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答案】C
14.朱元璋选用深通法律的学者编订律令,经过缜密的商定,去繁减重,编成《大明律》,又为简化公文起见,于洪武十二年立《案牍减繁式》颁示各衙门,使公文明白好懂。由此可见,明初
A.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B.重视法令和吏治的建设
C.以法治国成为上下共识
D.有利于老百姓明晓律令
【答案】B
15.汉景帝时期,蜀郡太守文翁设立汉代第一所地方官学。汉武帝时期,地方官学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东汉时期,地方官学与地方私学蓬勃发展,出现“四海之内,学校如林”的现象。
汉代地方学校的发展
A.延续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B.促成了察举制度的实施
C.有利于国家教化的下移
D.反映了教育体系的定型
【答案】C
三、能力提升(单选题共10道)
1.《周礼》设计的司法制度中,有多个制度以“三”冠名,如三刺、正宥、三赦、三让、三罚等。《说文》日:“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凡三之属皆从三。”天、地代表阴、阳,人乃天地化生之物:化生又涉及五行运化之理。这表明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
A.体现出丰富的儒家仁爱观念
B.蕴含着顺应自然的哲学理念
C.充斥着复杂纷繁的迷信思想
D.孕育着教化从善的社会职能
【答案】B
2.文化史家柳怡徵认为,文治政府起源于周朝。历史学家钱穆认为,到了始于“素朴的农民政府”的汉朝最终形成了“文治的贤人政府”。由此可知,古代中国
A.较早确立了农民阶级统治
B.文治政府有悠久的历史
C.以贤能为选拔官员的标准
D.小农经济孕育文治政府
【答案】B
3.班固在《汉书》中提出∶“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这说明班固
A.主张废除严刑峻法
B.立足儒家视角评判法家
C.重塑儒家伦理道德
D.倡导百家争鸣多元发展
【答案】B
4.朱元璋认为,“礼乐者,治平之膏粱;刑政者,救弊之药石”,“刑政二者,不过辅礼乐为治耳”。这表明朱元璋
A.强调严刑峻法的统治方式
B.重视礼乐制度的教化作用
C.主张恢复礼乐制度的主张
D.兼采儒法二家为统治思想
【答案】B
5.公元前606年,楚庄王陈兵洛阳,并问“鼎之大小轻重”,王孙满对曰:“昔大禹有德,各方朝贡,献金九牧,以铸九鼎。桀有昏德,鼎迁于商。商纣暴虐,鼎迁于周……鼎之轻重,未可问也!”楚庄王则整师而退。据此可知,当时
A.周天子的共主地位稳固
B.私学推广了中原文化
C.楚王恪守宗法血缘关系
D.德治理念的广泛传播
【答案】D
6.《唐六典》,唐玄宗时官修,是唐朝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典。六典之名出自周礼,原指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共三十卷,近三十万字,详细规定了政府各部门职权及人事分配,宋元明各代推行政务,均大体以此书为典范。据此可知《唐六典》
A.体现了以礼入法的立法原则
B.适应了封建政府行政运作的需求
C.有利于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
D.标志封建法制体系的成熟与完善
【答案】B
7.下表是先秦文献的记载,这可以用来说明
史料
出处
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
《尚书·酒诰》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尚书·泰誓上》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尚书·泰誓中》
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
《尚书·梓材》
A.政治行为具有神秘色彩
B.民本思想有着久远的历史
C.儒家仁政思想渐入人心
D.当政者利用神权强化王权
【答案】B
8.有人认为,在中国古代,道德、宗教、习俗以及法律往往难以分清,行政与司法也是同样。这主要反映中国古代
A.人治社会的一般特征
B.统治者重视法律
C.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
D.儒家思想居于正统
【答案】A
9.周初的革命者从牧野之战“前徒倒戈”的事实中,体味到一个深刻的道理——“天命靡常”,于是提出了“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这说明周初
A.儒学居于统治地位
B.出现敬天保民观念
C.盛行功利主义思想
D.神权王权紧密结合
【答案】B
10.法和律自古以来就不同。夏、商、西周直至春秋时期称法律为刑;春秋战国之际,改称法律为法;商鞅变法时进一步改法为律。此后,自秦汉至明清,除宋朝律典称刑统,元朝称通制、条格等外,其它各个朝代基本都称法律为律。古代“刑→法→律”演变趋势的合理解释是
A.反映法律名称的变化
B.表明社会的本质变化
C.体现法律制度的发展
D.说明治国思想的质变
【答案】C
四、材料分析题(共3道)
1.阅读有关秦汉法律材料
在法律制度上,秦代崇尚法治(采用法家思想)。……在法律的实施上,秦代坚持轻罪重刑,严刑酷法,……法网过密导致了社会矛盾的迅速激化,并称为秦王朝迅速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汉初,革秦之弊,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约法省刑,简易疏阔。……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废止了部分肉刑,反映了司法的进步。
——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依据材料和所学,分析秦汉两朝法律制度的各自特点及其对政治统治的影响。
【答案】秦朝法律制度特点刑法严酷。激化了社会矛盾,是导致秦朝灭亡的原因之一。汉朝法律制度特点刑法宽简。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是“与民休息”政策的表现之一。
2.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
“养老”在中国古代的礼制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宋至清末,是中国古代家庭养老系统的强化阶段。宋政府严格要求子孙与祖父母、父母同居共处。二代户中父亲为家长,三代户中祖父为家长。家庭中的所有财产均归家长专之,“卑幼不得而自专也”。人们强调“天下无不是底(的)父母,父有不慈而子不可以不孝”,一切以父母的喜怒哀乐为行事标准。《清律例》还规定“父母控子,即照所控办理,不必审讯”。家庭养老所追求的不只是养老行为对老年人生活的实际利益,更是养老行为中蕴含的所谓“理”。“孝德”是选拔官吏的重要参照,统治阶层对于“尊老养老”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统治合法性的依据。
——摘编自姚远《中国家庭养老研究》
(1)根据材料,指出宋以后古代中国养老观念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古代中国养老观念形成的原因及对当今中国的影响。
【答案】
(1)内容:以家庭养老为主;子女应孝敬并赡养父母;重视孝道教化;以养儿防老为主;注重物质和精神养老的统一;养老具有政治意义。
(2)原因:小农经济的发展;封建政府的推动;宗法观念的影响;儒家对“孝”的注重和提倡;宋以来进一步强化“三纲五常”。
影响:赡养父母在今天仍然是中国人的义务和法定责任;“养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深入人心;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
3.(春秋决狱)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春秋决狱是西汉董仲舒首先提出来的一种判决模式,他认为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可用《春秋》等六经中的思想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此外,审判除了应根据案件的事实外,还应重视追究犯罪人的动机来断案,即所谓“原心定罪”。与此有关的断狱案例被汇编成十卷的《春秋决事比》,该书中有案例如下: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殴父,律当枭首。董仲舒认为:“父子至亲,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当殴父,不当坐。”
——摘编自杨健康、黃震《春秋决狱及其现代价值》等
材料二
“春秋决狱”在汉代极为盛行,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明确的法律制度,到唐代基本结束。“春秋决狱”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断案方式,在中国法制史上存在900多年,占中华文明史的近五分之一时间,其精神要义根植于中国法律的深层土壤,对整个中国法治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董仲舒判决甲民无罪的依据,并分析“春秋决狱”反映出的汉代法律的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汉“春秋决狱”的历史影响。
【答案】(1)依据:依据三纲五常的儒家伦理;无殴父的动机。
趋势:法律的儒家化、伦理化,礼法并用;法律不断宽松简化,纠正秦朝以来严刑峻法的趋势。
(2)积极影响: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弥补成文法里人性化的不足,解决了立法漏洞、立法滞后等问题;考虑了人主观上的善、恶,推动了礼法并用、以礼为主的中国法律传统的形成,推动法律儒家化;量刑趋向宽松,利于纠正、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等。
消极影响:春秋决狱将行为者的动机意图放在量刑非常重要的位置,在司法审判中强调情感伦理道德的作用,可能会对法律的公平、公正目标造成影响;在司法审判中,统治者自己的需要任意解释,实际上并没有客观严格的标准和程序,难免造成“人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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