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课标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01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的起源与演变
02
目录/CONTENTS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壹
壹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
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田赋:中国旧时历代政府对拥有土地的人所征收的土地税,是赋税的一种形式。
丁税:人头税,历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人口税的总称。
赋税
徭役
赋税是是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收财物,调用人力的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壹
秦汉时期
田赋
人头税(口赋、算赋)
徭役(更卒、正卒、戍卒)
1、种类:
2、特点:
“收泰半之赋”
(一)秦朝:
(二)汉朝:
1、内容
编户制度(造册登记户口);
田赋税率降低;
征收财产税(算缗)
2、特点:
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很重(舍地而税人)
3、影响:
①汉初巩固政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②加强对农民人身控制和剥削
赋税极重
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秦
汉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壹
魏晋时期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租调制
租——田赋
均田制(授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调——户税(帛或布)
1、内容
2、基础:
租:每亩征粟4升
调;每户缴纳绢2匹,绵2斤
征收原则: 比例税率-定额税制征收内容:实物、货币实物 征收标准: 每人----每户
壹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三、唐朝
1、前期——租庸调制
纳庸代役
——保证农时,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
庸是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调为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旧唐书·杨炎传》
2、晚期——两税法
(1)特点:
(2)原因:
(3)作用:
均田制遭到破坏
量出为入;人丁税转为财产税;简化名目,扩大收税对象;
财政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全国没有统一的税率。
①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适应商品经济发展;
③表明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④对后世影响深远
壹
积极
(1)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2)两税法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3)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4)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现象增多,政府为保证财政又增加捐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社会矛盾加剧。
两税法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在此之前,
历代的赋税征收,或据田亩,或按人口,或据户头,收取粮食、丝绢等实物,有时亦收取钱币,名目与内容时有变化,税额也各有不同,但无不以个体农户为基础。清查户口、人丁,尽可能抑制豪强兼并土地,防止自耕小农破产,均是历代一以贯之的政策。两税法实施后的一千多年中,按资产收税,收取货币,成为赋税变化的主流。
——据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等
结合材料说明两税法前后中国赋税征收发生的变化
确立了“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的计税原则,其中关于“租庸杂役悉省”的规定,废除了租庸调制度下以丁身计税的政策,改按土地和家庭资产计征赋税。标示着人头税开始被抛弃。
“两税法”摒弃了以前农业赋税皆收实物的做法,改按“以货币计算和缴纳税额”,改变了长期以来“税缴实物”的传统观念,标示着实物税开始受冷落。
四、宋朝:
——募役法
1、原因:
2、内容:
3、影响:
减轻百姓负担,增加财政收入。
附加税繁杂多变,徭役扰民严重
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壹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五、元朝:
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丁税、地税)与南方(夏税、秋粮),另有科差(代徭税)
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在北方叫“丁税”“地税”,在南方叫“夏税”“秋粮”。但是,元朝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
承袭唐制,两税法+附加税
税重扰民
王安石变法采用募役法。它的颁布使得原来必须轮流充役的农民可以选择以交钱代替服徭役。由官府出钱雇人充役。解放劳动力,促进农业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六、明朝:
——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货,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枆。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法。”
——《明史·食货志》
田赋征银。按规定除少数地区仍征收实物之外,其他地区的田赋一律征收白银。
徭役征银。所有名目的徭役皆折合为银两,役银编派由需力役,由其出钱雇人应役,不得无偿征调。
1、背景:
明朝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白银流通量的增加;张居正改革
2、特点:
3、评价:
赋役合并;用银缴纳;化繁为简
③影响:一条鞭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均赋均役的作用,同时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取消了力役使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农民获得了较大的自由,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简化了税制,使收入更加稳定可靠,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贪污腐败,中饱私囊。
赋役征银,推动农产品商品化趋势和小农与市场的联系。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3)清朝时期:
摊丁入亩
康熙五十二年( 1712)三月,康熙下诏: “海内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征收粮税,编审时,止将实数查明造报。”
——《清史稿·食货志》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规定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数为准,此后达到成丁年龄的,不再承担丁役。
意义:摊丁入亩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表明封建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避免了隐秘人口现象及促进了人口的增长;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
壹
{5C22544A-7EE6-4342-B048-85BDC9FD1C3A}朝代
制度
特点
发展趋势
秦
田赋、人头税、徭役
泰半之赋
汉
编户制度
舍地而税人
魏晋
租调制
与均田制配合
唐朝
初期
租庸调制
纳庸代役
晚期
两税法
财产税为主;量出为入;简化名目,扩大收税对象;
宋
募役法
官府募人代役
明
一条鞭法
简化名目;用银两收税
清
摊丁入亩
废除人头税
1.征收标准:
2.赋役形式:
3.征收种类:
4.征收时间:
人丁为主?土地为主
(以两税法为标志)
劳役地租为主?实物为主?货币为主
(以两税法和一条鞭法为标志)
繁杂?简单
(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不定时?定时
(以两税法为标志)
壹
材料一:凡赋役之制……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者锦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 ——《大唐六典》
材料二: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佼利。居人之税,夏秋两入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 ——《新唐书·杨炎传》
材料三?: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留存、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知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明史·食货志》
材料四:“田亩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
???????????????????????????????? ——清乾隆年间《嘉兴府志》
材料五:中国古代的税制历经了多次变革。汉代征收的赋税主要有两项,及按照土地征收的“租”和按人口征收的“赋”。汉魏之际,赋税制度发生了较大改变,由租、赋变为租、调,并沿袭了很长时间。隋及唐前期实行租庸调制,以丁为单位征纳,其中庸是指不应役者,可按照每日缴绒、尺绢代替。唐后期实行“两税法”,地方官府将过去的税收项目合并为一总额,按照户税、地税两种征收办法分摊到每户百姓头上,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明代实行“一条鞭法”,把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清代,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中国税收制度的演变》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探究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趋势(特点)及原因
2.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认识
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
1、内容: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含义很广泛,一般包括: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
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
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它苛捐杂税。
生产力、商品经济的发展;维护统治、缓和社会危机;农民反抗斗争,统治者吸取历史教训。
2、变化的原因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贰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贰
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关税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保护生产,调节经济;增加财政收入。
对一国经济具有较强的保护功能,还对一国经济有促进和支持作用。
关税
独立自主地制定本国关税制度的权力
管理海关行政的权力
独立处理关税收支的权力
关税主权
贰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基础知识自学
中国最早的关税出现
西周时期
国内关税与国境关税并立;中国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
中国古代
《南京条约》《黄埔条约》《望厦条约》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关税主权丧失
国民大革命时期,共产党和国民党都提出过收回关税主权的主张
收回
关税主权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宣布关税自主,公布《进口税暂行条例》
1928年,改订新约运动:《中美关税条约》,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家签订新的关税条约;1930年《中日关税协定》
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党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贰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1、国内税与国境关税并立 废止国内关税、单一征收国境关税
(中国1937年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
2、中国近代丧失关税自主权——收回关税主权
(1)原因:
(2)表现:
(3)斗争:
协定关税;片面最惠国待遇;海关大权
①国民革命时期——提出主张
②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 “改订新约”
③新中国成立——收回关税自主权
鸦片战争,国门被迫打开;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现代收回关税自主权的原因
1.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意识不断提高。
2.群众性收回关税自主权运动不断高涨。
3.历届政府收回关税自主权的不懈努力。
4.一战后国际格局有利于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
5.一战后民族解放运动推动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
6.美、英、日对华政策的调整客观上有利于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
贰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四)新中国关税制度建立及完善
2、过程
①专门海关关税法,统一全国关税制度
②改革开放后,强化关税法制化建设
③1987年,进一步完善关税制度
1、背景:
①新中国成立收回国家主权,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②实现社会主义现代需要想配套的关税政策;
③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适应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
3、意义
①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②保护生产,调节经济;
③增加财政收入。
个人所得税
1、含义:
2、演变:
(1)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开始征收
(2)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征收
(3)1980年,个人所得税正式确立
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稳定
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种
材料 1994年,国家开始进行全面税制改革,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2008年,国家暂免征收利息税,2011年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每月,对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扣除标准也响应提高,但提高了高收入人群的税率标准。
——周晓军《基于功能分析的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贰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课堂小结
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
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
所得税制度
秦汉时期:田租、人头税、徭役
隋唐时期
明清时期
隋:租调役
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宋:两税法+附加税
元: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科差
清:摊丁入亩
关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