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1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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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1-2022学年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18张PPT)
格式 ppt
文件大小 4.4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08-17 07: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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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第二单元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融合与隋唐大一统的发展
第7课 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思考:标题中蕴含着怎样的历史观点?
察举制
汉代的选官制度为察举制,以贤良、孝廉为主要名称,由中央及地方官员进行推举,并经过考核,最后任以官职。
九品中正制
基本流程
1.中央设置中正官;
2.品评人物,以家世、品行及才能为品评标准,并最终为人物定品;
3.朝廷授予相应的官职。
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种由品评官评定人才优劣,然后授官的制度,实际上是对察举制的发展。
魏晋南北朝
中正官
察举制
选官制度
中正只有品评权,没有任命权,只是把自己的品评意见提交给政府,作为政府用人的依据。而政府虽然有任用权,却必须根据中正的评定来任免官员,不得擅自做主。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P125
思考: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P38历史纵横,指出九品中正制刚颁制时具有的优势?
选官制度
在九品中正制的实施中,本来家世和行状两条标准并重,很快就演变为仅仅依据家世定品。中正一职,也多被大族世家所把持。“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任用官吏,全凭门资。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P125

1
隋文帝
3
唐太宗
5
唐玄宗
4
武则天
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地位
2
隋炀帝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继续发展
科举制
以才能为标准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
材料一: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其推重谓之“白衣公卿”,有曰“一品白衫”。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其有老死与文场者,亦无所恨。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王定宝《唐摭言》卷1《散序进士》
材料二:科举的创新之处就在不仅为社会底层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持续流动的可能,而且将其制度化……它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对知识分子的社会心理是一种塑造,客观上激励了个人的奋斗精神。
——薛明扬《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合作探究
科举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延续了约1300年,直到清朝末年才被废除。科举制度对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有什么影响?
1.公平公正,扩大统治基础,提高官员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
2.有利于打破阶层间的隔阂,增强社会阶层流动;
3.有利于古代教育的发展与社会风气的改善;
4.严重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士人越来越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科举成为统治者文化专制的手段。
三省六部制
图3 唐朝三省位置示意图
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省体制
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共同执掌辅助决策和执行等权力
隋文帝时期:中央政治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唐太宗时期: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机构: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三省六部制
皇帝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同意后交予审议
提交上奏
审议政令
起草政令
执行
政令
通过
审议
封驳
图4 三省六部分工示意图
图3 唐朝三省位置示意图
结合教材,如何评价三省六部制?
影响:
①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②三省之间相互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行政效率;
③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
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魏晋时期
租庸调制度
唐朝初期
土地制度:均田制
赋税制度:租调制
北魏时期
两税法
唐中后期
均田制:指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封疆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
租调制: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绢或布为调;丁男负责一定的徭役。
名词解释:均田制、租调制
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
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魏晋时期
租庸调制度
唐朝初期
土地制度:均田制
赋税制度:租调制
北魏时期
两税法
唐中后期
变迁:租庸调制→两税法
材料四: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剧烈,户籍管理混乱,均田制逐步遭破坏瓦解,以丁和户为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失去基础。而此时藩镇割据,赋税征敛紊乱,地方不服从中央,横征暴敛以养兵对抗朝廷,民怨沸腾,中央财政困难。大历十四年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由征收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制,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是为两税法。
——邱作文《唐朝中期两税法改革简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朝中期两税法改革的原因。
安史之乱后,均田制瓦解,在籍户口大幅度减少,政府财政收入锐降。
两税法
图6 宰相杨炎
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6月)和秋季(11月)两次纳税。
内 容
赋税制度
思考:两税法在征收标准与纳税对象上的新变化及其影响。
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不管农户是本地人还是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在当地上籍征税。同时不再按丁、中(一年龄划分黄、小、中、丁、老五类)的原则征租庸调,而是按贫富等级征财产税及土地税,将贵族也纳入征税范围。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变化:标准以人丁为主到以资产、土地为主;增加纳税对象。
影响: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轻农民的负担,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
两税法利弊的认识:

弊:
1,税外加税,人民负担逐渐加重;财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
2,配赋不均,以大历14年的垦田数为准,但由于战乱,田亩数量变化很大,但仍以旧额摊派赋税,显然不合理;
3,按资产纳税,但在操作中,资产难以估计;
4,土地兼并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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