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册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3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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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1-2022学年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册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3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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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08-24 08: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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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宗教伦理与教化
1
2
3
课程标准: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
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
(1)《十二铜表法》
①背景: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②颁布: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
(2)《罗马民法大全》
①背景: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②颁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③影响: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罗马共和国
公元前六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公元前3世纪中
至公元3世纪初
起源
罗马法的形成及发展过程
完备
《民法大全》
罗马帝国
东罗马帝国
至公元6世纪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成文法)
公民法
万民法
发展
国家发展
疆域扩大
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
《十二铜表法》
《罗马民法大全》
时间
罗马共和国时期颁布
东罗马帝国时期颁布
背景
贵族与平民长期斗争
东罗马帝国海上贸易发达,经济发展迅速,国势日盛;之前的法律规模庞大,内容庞杂,使用不便
宗旨
主要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主要是为了协调帝国内部各种利益关系
内容
对传统习惯法的记录和整理
大量法律文献的汇编
地位
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联系
《罗马民法大全》是对《十二铜表法》的继承与发展。
2.发展:
(1)中世纪法律
①“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的成文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②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③罗马法复兴运动: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复兴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极不适应。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3.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1)背景:11世纪,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2)形成: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这就是普通法。
(3)发展:13世纪,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4)完善:“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5)影响: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4.大陆法系(民法系)
(1)背景:13世纪以后,随着王权的加强,法国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2)形成:①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此后,法国在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②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③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④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3)特点:强调成文法的作用以及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作用不突出。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相同点
性质
都是资本主义法律体系
指导思想
都受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影响
背景
都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为基础。
传统
都继承了中古时期的罗马法
不同点
法律渊源
以判例法为主,遵循先例
以成文法为主,强调宪法,一般不承认判例
立法和司法的关系
法官地位突出,可创立、解释先例——司法处于绝对中心地位
明确立法和司法分工,法官作用不太突出——立法处于绝对中心地位,司法处于从属地位。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受罗马法影响较小
以罗马法为基础
主要代表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
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重要贡献?
(1)法国大革命推翻旧王朝的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使启蒙运动中资产阶级的思想得以实现。法国大革命中,法国资产阶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充分体现了自由、平等和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
(2)大革命中上台的拿破仑捍卫了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对资产阶级法律进行了总结,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体系。
思考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
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在法律内容上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1.背景: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
2.基本特征
历史纵横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意]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
阅读史料,你如何理解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既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狱的发生,也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及推动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史料阅读
陪审团制度和律师制度的起源
陪审团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但当时只适用于奴隶主和自由民。古代的日耳曼人也留有“同侪裁决”的遣风。11世纪,英国确立了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在法庭上聆听证据,就事实问题作出决定;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判断某项证据是否可以被引入审判。律师制度的起源也可以追溯到罗马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后,各国纷纷颁布法律,支持被告自己或聘请律师辩护。1878年德国颁布的《国家律师法》,奠定了近代律师制度的基础。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3.评价——积极影响
(1)有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与权威性,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可以迅速灵活地反映社会发展对法律调整提出的不同要求,及时确立合乎社会需要的法律规范。
(3)有利于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防止法官专断和任意处理问题,保持法律的公正。
3.评价——局限
(1)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2)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过程。直到20世纪,黑人、原住民和妇女还在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西方法律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宗教伦理与教化
3
基督教的宗教理论不仅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
1.基督教的发展:
(1)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2)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在帝国废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接受了基督教。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狄奥多西一世
①公元1世纪,诞生于巴勒斯坦的耶路撒冷地区,此后两百多年间受压制,教徒受到迫害;
②313年,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大帝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性;
③392年,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基督教为罗马国教;
④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基督教随之开始分裂,形成东西两派;
⑤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在帝国废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都接受了基督教。这样,基督教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⑥1054年,东西两派教会正式分型,东派自称正教(即东正教),西派自称公教(即天主教)
⑦16世纪宗教改革,从天主教中分离出新教(路德派、加尔文派和英国国教等)。
基督教的发展
2.基督教的影响:
基督教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①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保存了一些宝贵的古典文化。②教士们宣讲教义、开办学校,学习内容虽然都以宗教为目的,但在教育和文化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③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基督教会都要介入,几乎所有的节日都与基督教有关。④教会尽管本身藏污纳垢,但时刻不忘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的财物等,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世间的一切痛苦。
评价: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历史纵横
宗教法庭
在基督教会的控制下,违背基督教伦理的行为往往为社会所不容。教会不允许任何质疑声音的存在,甚至为此建立了宗教法庭或宗教裁判所。1480年,西班牙建立了国王控制的宗教法庭,以此来打击异己。到1820年,西班牙宗教法庭审判的“异端”有30多万人,其中10多万人被判处火刑。
学思之窗
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
——[德]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
想一想:基督教在中古时期的欧洲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1)中古时期的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古典文明的“传承者”和蛮族的“文明教化者”,对欧洲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
(2)对于西欧社会来说,基督教的宗教规范和宗教信仰对其立法和司法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有助于使社会成员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维持社会秩序。
(3)因为基督教能满足当时欧洲人的心理需要而且具有多种社会功能,所以它能在中古时期的欧洲成为控制性的思想体系,占据主导地位。
3.新教的崛起
(1)背景: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2)主张:
①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②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3)影响:
①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②新教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③新教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宗教冲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些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553年,西班牙科学家塞尔维特在日内瓦被加尔文派判处火刑。
塞尔维特提到肺循环的基本事实:血液在肺血管内经过“加工”并得到澄清。限于当时条件,他未能提出有系统的循环的概念,“循环”一词未被使用。但后人基于他的功绩,常将肺循环称为“塞尔维特循环”。1553年,他秘密出版了《基督教的复兴》(Christianism
Restitutes)一书,在此书中,他用一元论的观点,并阐述了有关肺循环的看法。他的书,被天主教徒与基督教徒视为异端邪说,宗教裁判所对他进行缉捕并判处火刑。他拒绝放弃自己的观点,于
1553年在日内瓦被烧死在火刑柱上。他的所有著作也同他一起上了火刑场,通通被烧毁。
弥贵尔·塞尔维特,西班牙医生,文艺复兴时代的自然科学家,肺循环的发现者。
重点探究
素养提升
对罗马法的评价
罗马法具体法则对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
辩证看待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英、美、法、德
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01
02
03
04
影响
罗马法是保障和维护罗马奴隶主地位和统治的工具
实质
①对罗马帝国的影响: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承认了公民的平等权利,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罗马帝国把罗马法推广到帝国的统治区域,对于进一步稳固帝国的统治基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②对世界的影响:它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罗马法中的自然法思想为近代资本主义启蒙思想的产生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
局限性
罗马法的制定主要体现的是帝国统治者的利益,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只能承担义务,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罗马法的评价
罗马法具体法则对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
罗马法的具体法则
对近现代社会的影响
陪审制度
至今仍是西方国家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
辩护人制度
发展演变为现代的律师制度
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仍是西方法律的核心内容,体现了理性、自由、平等等思想
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近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渊源
法源于自然
是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渊源
有关商品经济发展的法权关系的规定
对资本主义民法产生了很大影响
“不告不理”审判原则
是近代“非经起诉,法官不得审判”原则的思想渊源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代议制度确立,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促进公民权利观念发展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建立的。
西方法律制度受时代与阶级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但总的来说,绝大多数法律反映了人民的愿望与要求,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近代西方国家法律的积极作用体现在: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一定程度上调节、缓和了社会矛盾,稳定了资产阶级的统治;对亚洲及其他地区的立法活动产生了广泛影响。
辩证看待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1)以法典为主要渊源。
(2)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
(3)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4)法律推理方式采用演绎法。
(1)实行一国双轨多元制的法律体系。一国,指在联邦框架内,全国有统一的联邦宪法和法律,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不允许与之相抵触。双轨,指在联邦制下,联邦和各州实行分权,出现了联邦与州并行的两套法律体系。多元,指各州之间的法律极不统一。
(2)制定法和判例法具有极大的伸缩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各州最高法院,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审理具体案件,审查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法院创造的判例是否违宪,宣布违宪的法律和判决为无效。
(3)美国虽是以判例法为主体的国家,但更重视成文法的制定和作用。
(4)美国法律制度长期带有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美国法的基本特征
法国法的基本特征
英国法的基本特征
德国法的基本特征
(1)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2)以“遵循先例”为原则。
(3)重视程序。
(4)强调法官对于法律发展的突出作用。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6)法律推理方式多采用归纳法。
(1)更多地保留了日耳曼法的因素。
(2)立法权由联邦和州的议会独享,法院仅行使司法权,法官必服从法律。
英、美、法、德
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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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c.2021.8.23
20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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