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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西欧庄园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知道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了解西欧庄园农民生产、生活情况、庄园法庭等基本史实;
2.理解西欧庄园的特点。
3.通过本课学习理解生产力发展决定生产关系变革的历史唯物主义观
【重点
难点】
教学重点:庄园的领主与佃户:庄园法庭。
教学难点:正确认识庄园法庭的作用。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目录与教学目标导入
二、新课讲解
模块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8世纪时,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改革,实行采邑制度(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奠定了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此后,封建庄园在西欧普遍兴起。
采邑是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一个领主可享有若干采邑,采邑也可以分为若干庄园,庄园是西欧中世纪农业经济经营的实体。
(1)出现:
9世纪
(
2)发展:
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3)衰落:14世纪以后,随着贸易的复兴和城市的兴起,庄园制瓦解。
2.庄园的性质
庄园的面积有大有小,大多以村庄为基础,有住房、作坊、耕地、草地、林地、荒地、池塘;以农业为主,面粉、奶酪、火腿、蔬菜等食物均可自给,鞋帽、衣服也自己制作,很多庄园还有铁匠、金银匠等。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而大贵族可以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庄园的主要工作是农业,同时也有手工业,有木匠、铁匠,庄园自己酿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和面包师,总之,庄园生产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部分产品。西欧庄园主在自己的庄园内还具有司法权、审判权、行政权。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西欧庄园以农业生产为主,在庄园里,各项生活所需都可以自给自足。庄园大多以村庄为基础,一个庄园基本上就是一个村庄,中世纪的西欧90%的人都生活在农村。庄园的面积有大有小,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大贵族可以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性质:
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特点:
特点一: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特点二:农奴依附于封建主,缺乏人身自由
自给自足,具有封闭性。
领主指受封领地的封建主,领地内的人民在经济上依附于领主,直接向领主缴租。领主拥有庄园的经营权、行政权、司法权。
领主管家是对庄园生产、生活秩序进行管理的人员。
农民独立的小生产者,有生产工具、财产和份地保有权,土地权受到法庭保护,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需交付实物地租和什一税。
农奴依附于领主,没有人身自由,可以随土地一起出售。农奴提供劳役、耕作、缴税;领主在庄园中设置的生产设施,如磨坊、烤炉与榨酒设备,农奴必须付费使用。
7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农民请求委身文件”
立字人某某,谨致崇高庄严之某某大人阁下
如众所周知,我因衣食缺乏,无以为主,请求大人本笃信上帝之虔诚,与慈爱为怀善心,准许我委身于大人监护之下,我已如此作了。以后您必须供给我衣食,予我以帮助和救济,我将尽我的力量为您服务,不负您的援助与保护。
在我活着的时期,我将在合乎我一个自由人身份的情形下,为您服务,维护您的荣誉。我不得脱离您的统治与监护,将毕生投靠在您的势力与保护之下。因此,您我之间,如一方欲解除此种契约,必须付与对方若干先令作为赔偿;此种谅解,永久不得破坏。
(因此,将此种合同缮写两份,立约双方,各执一份)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记住土地的分类
4.庄园土地状况
模块二、庄园法庭
1.庄园法庭概况
庄园还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也不像现代法院那样随时开庭,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法庭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
1、没有专门工作人员(领主或管家主持)
2、时间、地点不固定
3、只处理庄园内部事务
2.庄园法庭的作用
材料一: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
材料二:下列诸人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罚款。不按规定价格卖酒,也要罚款。
西欧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主要是习惯法或村法。
领主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记住庄园法庭的特点、审判依据、处罚手段和意义
【合作探究】西欧中世纪庄园与中国古代庄园的区别
“据族而居,宾客相附。
东汉地主田庄经济往往以宗族为核心,聚族而居,田庄主既是占有整个庄园的大地主,又是宗族长。宗族、宾客、徙附、部曲、奴婢,虽然在庄园里所处的地位不同,但都对庄园主有极强的依附关系,有严格的长幼尊卑之序。”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相同点: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
不同点:西欧庄园的农民主要以劳役的方式受领主剥削;而中国古代的农民则主要以实物地租的形式向地主交租。西欧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的保护,佃户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领主与佃户之间存在契约关系,而中国古代的农民几乎没有土地,对地主的依附性极强。
小组合作探究
建议将此活动设计打印出来,让学生课上或课下完成。
三、课后小结
四、板书设计
五、课后作业
完成练习册中的相关习题。
视频:西欧庄园(共30张PPT)
第二单元
古代欧洲文明
第8课西欧庄园
历史
九年级/上
教学目标:
1.知道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了解西欧庄园农民生产、生活情况、庄园法庭等基本史实;
2.理解西欧庄园的特点。
3.通过本课学习理解生产力发展决定生产关系变革的历史唯物主义观
目录: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二
庄园法庭
目录与教学目标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8世纪时,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改革,实行采邑制度(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奠定了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此后,封建庄园在西欧普遍兴起。
1.庄园的兴起与发展
采邑是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一个领主可享有若干采邑,采邑也可以分为若干庄园,庄园是西欧中世纪农业经济经营的实体。
(1)出现:9世纪
(2)发展: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3)衰落:14世纪以后,随着贸易的复兴和城市的兴起,庄园制瓦解
2.庄园的性质
庄园的面积有大有小,大多以村庄为基础,有住房、作坊、耕地、草地、林地、荒地、池塘;以农业为主,面粉、奶酪、火腿、蔬菜等食物均可自给,鞋帽、衣服也自己制作,很多庄园还有铁匠、金银匠等。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而大贵族可以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庄园的主要工作是农业,同时也有手工业,有木匠、铁匠,庄园自己酿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和面包师,总之,庄园生产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部分产品。西欧庄园主在自己的庄园内还具有司法权、审判权、行政权。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西欧庄园以农业生产为主,在庄园里,各项生活所需都可以自给自足。庄园大多以村庄为基础,一个庄园基本上就是一个村庄,中世纪的西欧90%的人都生活在农村。庄园的面积有大有小,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大贵族可以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特点:
性质:
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特点一: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特点二:农奴依附于封建主,缺乏人身自由
自给自足,具有封闭性。
3.庄园居民的构成
领主指受封领地的封建主,领地内的人民在经济上依附于领主,直接向领主缴租。领主拥有庄园的经营权、行政权、司法权。
领主管家是对庄园生产、生活秩序进行管理的人员。
农民独立的小生产者,有生产工具、财产和份地保有权,土地权受到法庭保护,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需交付实物地租和什一税。
农奴依附于领主,没有人身自由,可以随土地一起出售。农奴提供劳役、耕作、缴税;领主在庄园中设置的生产设施,如磨坊、烤炉与榨酒设备,农奴必须付费使用。
7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农民请求委身文件”
立字人某某,谨致崇高庄严之某某大人阁下
如众所周知,我因衣食缺乏,无以为主,请求大人本笃信上帝之虔诚,与慈爱为怀善心,准许我委身于大人监护之下,我已如此作了。以后您必须供给我衣食,予我以帮助和救济,我将尽我的力量为您服务,不负您的援助与保护。
在我活着的时期,我将在合乎我一个自由人身份的情形下,为您服务,维护您的荣誉。我不得脱离您的统治与监护,将毕生投靠在您的势力与保护之下。因此,您我之间,如一方欲解除此种契约,必须付与对方若干先令作为赔偿;此种谅解,永久不得破坏。
(因此,将此种合同缮写两份,立约双方,各执一份)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记住土地的分类
1.自营地
(直领地)
领主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2.份地
佃户的生活来源,以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为条件取得,领主要征收其他捐税。
3.共用地
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4.庄园土地状况
“直领地”
领主
“份地”
条件
义务耕种
直接经营
(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受法庭保护)
土地
佃户
二
庄园法庭
1.庄园法庭概况
庄园还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也不像现代法院那样随时开庭,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法庭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
1、没有专门工作人员(领主或管家主持)
2、时间、地点不固定
3、只处理庄园内部事务
2.庄园法庭的作用
材料一: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
材料二:下列诸人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罚款。不按规定价格卖酒,也要罚款。
西欧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主要是习惯法或村法。
领主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记住庄园法庭的特点、审判依据、处罚手段和意义
西欧庄园法庭概况
主持者
特点
职责
审判依据
惩罚手段
作用
领主或他的管家
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固定地点,只处理内部事务
1、审理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
2、审理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
3、审理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
习惯法或村法
罚金
1、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2、既维护领主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领主的特权
东汉田庄
“据族而居,宾客相附。
东汉地主田庄经济往往以宗族为核心,聚族而居,田庄主既是占有整个庄园的大地主,又是宗族长。宗族、宾客、徙附、部曲、奴婢,虽然在庄园里所处的地位不同,但都对庄园主有极强的依附关系,有严格的长幼尊卑之序。”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合作探究】西欧中世纪庄园与中国古代庄园的区别
相同点: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
不同点:西欧庄园的农民主要以劳役的方式受领主剥削;而中国古代的农民则主要以实物地租的形式向地主交租。西欧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的保护,佃户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领主与佃户之间存在契约关系,而中国古代的农民几乎没有土地,对地主的依附性极强。
【合作探究】西欧中世纪庄园与中国古代庄园的区别
小组合作探究
建议将此活动设计打印出来,让学生课上或课下完成。
庄园法庭
1、
_____
2、
___
1、
:由
保留并经营,收入归______所有;
2、
:是
的生活来源;
获得条件:义务耕种_________________
3、
:全体佃户共同使用。
1、主持:
或
;
2、特点:没有专门的
;
不固定;
也不固定。
3、惩罚手段:
(归
所有)
4、审判依据:
或
;
5、作用:(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逐渐流行
2、
,庄园遍布欧洲
西欧庄园
时间
性质(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
土地
自由的______
缺少自由的_______
课堂小结
庄园法庭
1、领主
2、佃户
1、自营地:由领主保留并经营,收入归领主所有;
2、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
获得条件: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
3、共用地:全体佃户共同使用。
1、主持:领主或管家;
2、特点: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地点不固定;时间也不固定。
3、惩罚手段:罚金(归领主所有)
4、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
5、作用:(1)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2)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1、9世纪,逐渐流行
2、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
西欧庄园
时间
性质(特点)------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居民
土地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板书设计
作业
完成练习册中的相关习题。
视频:西欧庄园
历史
九年级/上
谢
谢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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