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一、教材分析
本课内容是中外历史纲要上
第二单元第七课的内容,主要内容为三国两晋到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主要介绍了选官制度、中枢机构、赋税制度,着重点是隋唐时期这些制度是如何创新的。隋唐时期的制度创新是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制度在继承中发展创新的典型代表,又具有从南北朝脱胎而来的隋唐大一统的时代特征,在此过程中伴随着门阀的兴衰、三省制的流变、税制的革新。隋唐制度总结了此前一千年制度探索的成果,又奠定了此后一千年制度建设的框架。
二、学情分析
本课的制度属于政治经济史的内容,过于抽象,较难理解,但其中的选官制度、中枢机构是学生比较熟悉的部分,有一定的知识基础,虽有一定难度但该讲的务必讲解到位,通过提供典型性的材料帮助学生理解其中制度变化的背景和意义,内容则比较次要。对学生来说,赋税制度部分是比较陌生的内容,该部分既要逐一讲解其内容,又要分析其意义。
三、教学目标
(一)唯物史观:能够通过梳理从两汉时期到隋唐时期政治经济制度的演进过程,初步建立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二)时空观念:能够运用时空观念,认识到不同朝代的选官制度产生的不同作用。
(三)史料实证:能够通过大量的史料分析,理解科举制、三省六部制、两税法的运用所产生的作用。
(四)历史解释:能够通过老师的引导,认识到历史解释的重要性,能够学会对科举制、三省六部制、两税法等特有制度作出历史解释。
(五)家国情怀:通过学习科举制的形成、发展,认识我国选官制度的重大进步。进一步认识它们都因曾在历史上发挥过进步作用,而被历朝历代所沿用,增强中华文明的文化自信心。
四、教学重难点
(一)重点:门阀兴衰与科举制;三省六部与中书门下的运行模式;赋税制度的演进
(二)难点:科举制的进步性;租庸调制、两税法的实行内容及作用
五、教学过程
同学们好。咱们现在来上中外历史纲要上第7课,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本节课关于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我们主要学习三个方面:第一,门阀兴衰: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第二,三省流变:从政事堂到中书门下。第3,税制转折: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门阀士族的形成,离不开一系列政治经济思想特权的积累。其中非常关键的环节是选官制度。门阀的兴起与察举制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知道汉武帝时期,诏令各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从此建立了察举制。察举制是汉朝具有代表性的选官制度,一直延续到东汉时期,到东汉后期,士大夫中出现了经学世族,他们往往专攻一经,世代相继,垄断察举,门生故吏遍天下,甚至出现了累世公卿的现象,例如杨震家族,袁绍家族,这一时期,门阀士族开始兴起。另外,乡里清议,品评人物,也为察举制选官用人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虽然察举制后来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察举制的余音依旧绕梁不绝。比如九品中正制品评人才,科举制分科取士和考试的做法都源自察举制。
门阀走向鼎盛,则离不开九品中正制的推动。公元220年,魏王曹丕推行九品中正制,各州郡设置中正官,将各类人才根据家世和才能评定为9等,作为授予官职的依据。这相当于将选官的权力由地方政府推荐改为中央评选,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央集权。但到了西晋时期,九品选官主要看重家世,并且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满足和维护了世家大族的利益,从而促使门阀士族正式形成。
我们来看两则材料,看看九品中正制存在哪些弊端?
材料
1出自西晋段灼上晋武帝表,他指出当时中央政府部门的选举闭目塞听,选官用官都由中正官说了算,造成了担任高级官职的要么是公侯子孙要么是当权者的兄弟。这类记载在晋书中很多,比如材料2中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就非常典型地指出了世家大族对高级官职的垄断,寒门子弟没有机会跻身仕途。“人弃德而忽道业”说明了九品中正制造成官僚队伍道德素质水平的下降。
好,我们总结一下九品中正制的弊端,请同学们记一下。
……
东晋时期,王与马共天下,开创了东晋门阀士族政治的格局。历史学家唐长孺曾明确的指出,九品中正制的创立虽然将选举权收归中央,但最终巩固了门阀的统治。九品中正制最典型的特征,便在于只根据门第高低来选拔与任用官吏。门阀士族的鼎盛,深刻影响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和观念习俗,以至于士族与庶族的差别犹如天地相隔。门阀士族的鼎盛,不仅阻碍了庶族的晋升,也妨碍了皇权。自宋武帝刘裕时期开始,他便吸取教训开始启用寒门庶族执掌机要,恢复以文化考试作为选官标准,门阀士族在军政方面的权力被大大削弱。
门阀士族最终走向衰落与寒门庶族地主力量的崛起直接相关,南北朝以来,门阀士族自身在封闭保守和历次战乱的打击中,已经开始显出衰落的趋势。尤其随着隋朝废除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的确立、发展,以及官修氏族志等行动,门阀士族进一步的遭受打击。
至此,我们可以总结出科举制确立的历史背景,请同学抄写笔记。
好了,那科举制是如何确立的呢?我们来关注几个重要的历史节点。第一个是开皇十八年,隋文帝诏令地方分两科举荐人才,开隋唐时期分科取士的先河,这显然受到察举制的影响。第二个是大业年间,隋炀帝两次诏令地方举荐人才,根据《通典》记载,隋炀帝时期已经设立进士科考试,被视作科举制诞生的标志。第三个是唐高祖武德年间,他在武德四年、五年的这两个关于科举的诏令,可以判断科举制的基本要素已经具备,从中可以提取哪些相关信息呢?我们来看。
首先是历史事件本身,据材料可知武德四年恢复了明经、进士等科,并于次年正式开科取士,录取了各州超过二百名贡士。这也是唐朝科举取士的开端。
其次是关于科举制本身,据材料可知,此时的科举制已经是定期举行,且先经过地方考试再赴朝廷应试,这与后世的科举制度是相同的,尤其是第二个诏令强调允许人才不经过地方官府举荐,这是科举制与察举制、九品中正制截然不同的关键地方。
至此,我们总结一下。
门阀的兴衰与选官制度有密切关系,其中科举制对门阀的衰落起到了重要作用。科举制的背景、内容、发展我们概述如下。
我们知道,科举制自隋唐以后一直延续到清末新政才最终废除,成为此后历朝选拔人才的主要制度,这是因为它本身是一项比较完善的选官制度。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看这两则材料。
“能破朋党之私”说明它对选官制度有所改善,此前的选举权在于掌握选举权的人,比较察举制下的各郡国,九品中正制度下的为士族所控制的各中正官,如今选举权收归中央,减少了徇私舞弊,加强了中央集权。科举制给了寒门庶族跻身仕途的机会,对社会学习风气的带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官僚队伍文化素养的提升等等都起到推动作用。
下面我们来学习第2部分,三省流变:从政事堂到中书门下。
三省的迭兴是一部跨越东汉到南北朝,历时数百年的历史。我们知道尚书的崛起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建立以尚书为主的中朝决策机构,到东汉时,尚书台的职权得到扩大,既决策又执行,形成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局面。在曹魏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又新设立中书省,中书舍人执掌机要,权力膨胀,到西晋时又设立门下省来分割中书省的权力。至此,三省先后形成,依次迭兴,三省体制在南北朝时进一步发展。
最终,在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和六部的具体分工我们不再赘述,请看示意图,其中,中书省和门下省主要负责决策过程,尚书省主要负责执行。三省六部制,具有体系完整,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的优势,从而有利于加强专制皇权,因此为唐朝所继承,并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
三省之间的密切分工,为三省合流,走向一体化提供了可能。唐太宗时期,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比如著名的魏征本职为尚书右丞,皇帝授予其参与朝政的头衔,他就得以参与只有宰相才能参加的政事堂会议,实际上拥有了宰相的权力。据《通典》记载,三省长官先是集体议事,共同决策后再回本部门落实,这显然有利于减少三省之间的互相推诿扯皮,也说明了此时的政事堂并非是一个实体化机构,且政事堂的决策与各部门的行政是分开的。
但是随着政事堂改称中书门下,这种性质发生了变化。关于中书门下的由来,它与唐朝开元年间开始迅速发展使职差遣系统密切相关。皇帝特派使节到地方处理特殊事件,尤其是军事问题,这是自古就有的,但唐朝时皇帝特使由于有了更多的经济方面的使命,日益普遍,以至于特使比正式的官职更重要。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尤其是考虑特使必然是由皇帝或政事堂派?谁来负责报销差旅费用呢?谁来管理他们、考核他们、给他们劳务派遣费呢?于是,随着中书门下下设机构,它已经成为新的真正宰相的办公机构,超然三省之上,一方面继续发挥原先政事堂裁断三省政务的功能,一方面则统领使职差遣系统,绕过三省直接执行政务。
因此,如果说政事堂标志三省出现一体化趋势,但其决策与行政仍然分立的话;那么,中书门下则是决策、行政一体化,三省那些原本相当于宰相的长官们被架空了。
这种变化背后的实质其实是相权的削弱和皇权的加强。
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既有对前代制度的继承、总结和发展创新,也有对后世制度的奠基性影响,这也体现在税收制度方面。
不管是租庸调制还是两税法,都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税制转折。这种转折体现在哪里呢?我们来看。
历代的土地租税制度大致情况如图,其中我们知道,秦汉时期的田租是定率田租,比如十五税一、三十税一,主要是交粮食;人头税则是根据人头交纳,我们戏称为空气税、呼吸税,主要是交钱,不同年龄段金额不同,其它的特殊税种比如汉武帝时期针对商人的算缗钱。
到了东汉末年,由于人口流亡,土地抛荒,原先政权赖以作为征税依据的编户齐民制度受到破坏,为了解决粮食问题,公元
196
年曹操开始招募农民屯田,许诺诸多优惠条件,最终形成了新的赋税制度——租调制。
请注意这里:曹操规定每亩收田租四升,每户交定量的绢、绵。这意味着,与秦汉时期相比,租调制有显著的不同,租税额度都是固定的了。
请同学们做好笔记,这种不同主要是:以定额田租代替定率田租,增产不增租;以户调代替汉代的人头税,以户为单位,增人不增调。
这种转折的意义是重大的,①以粮食为征税内容,免去以物易钱交税的中间损失;②负担较低,有效吸引农民屯田,有利于解决军粮需求;③减少人口流亡,有助于社会秩序稳定;④有利于恢复发展生产,奠定统一战争的物质基础。
租调制具有转折意义,尤其适合战争时期或战后恢复发展生产,因此在三国争雄时期,北方曹魏政权的粮食保障比较充足。随着北魏孝文帝改革推行均田令和租调制,租调制进一步在北方广泛实施并延续到隋唐时期。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与曹操招募农民屯田并征收租调相同,北魏收取租调的前提也是推行均田令,由国家颁授土地给农民,农民相应为国家承担义务。这是租调制的基础。
租调制在某种程度上是轻徭薄赋思想的产物,这点我们可以从钱穆的这段材料中体会。所以,
到了隋唐时期,租调制一个变化是出现了“庸”,也就是纳绢或布代役,隋朝条件是年满
50,唐朝则取消年龄限制。这显然是与轻徭薄赋的思想一脉相承的。
通过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提高劳动积极性,另外这也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是古代赋役制度的一大进步。
租庸调制居然有这么多的意义,为什么唐朝中期后却无法实施下去了呢?请看这则材料。
从材料中我们可以找到租庸调制走向崩溃的两个主要原因:第一田亩卖易,也就是土地兼并。我们前面刚说过,收取租调的基础是国家颁授土地给农民。唐朝中期,随着国家承平日久,政府手里已经没有足够的土地去推行均田,加上土地兼并的发生,土地向少数地主集中,农民手中没有土地自然也就无法承担交纳租调的义务。第二,大盗起,兵兴。这里指的是开元以后的天宝年间,安史之乱,战争对农业、人口、财政的打击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公元
780年,税制迎来又一次历史性转折,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改革。《旧唐书·杨炎传》的这段记载集中阐明了两税法的基本内容,我们来看。
1、“先度其数而赋于人”也就是先确定全国总的税额再分摊到各地,实行“量出以制入”的财政原则,这是古代赋税史上的一大转折。这种做法也意味着,同一年份的不同地区、不同年份的同一的地区,要承担的税额是变化的,税率也是不统一的。
2、“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按居住地编入户籍,进行征税;对于没有固定居住地的行商,也有相应规定。这意味着增加了纳税人口,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3、“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户调不再像租调制那样区分年龄,一概按人丁和资产缴纳,另外这里没有说明的就是田租则是按照田亩数来缴纳。说白了就是谁家的田产多、资产多、成年劳动力多,谁家就多交税。这种主要按资产水平(包括家庭财产和田亩)而非按人口的课税标准,也就是第二则材料中的“以资产为宗”,是古代赋税史上的又一大转折,标志着人头税开始被抛弃,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4、按资产收税,收取货币。这是古代赋税史上的再一大转折,标志着自古以来以粮食布帛等为代表的实物税开始受到冷落。
5、“秋夏两征之”
,这也是两税法得名由来,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都被取消,一年旨在夏秋两次按照资产收税,大大简化了税收名目。
总结:
隋唐时期选官制度、中枢机构、赋税制度的演变,是制度在继承中发展创新的典型代表,又具有从南北朝脱胎而来的隋唐大一统的时代特征,在此过程中伴随着门阀的兴衰、三省制的流变、税制的革新。隋唐制度总结了此前一千年制度探索的成果,又奠定了此后一千年制度建设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