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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有理数的乘除
沪科版七年级数学(上)
第四课时
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1.有理数乘法法则:
法则1、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2.求两个有理数的运算方法步骤:
先确定积的符号,再把绝对值相乘,当有一个因数为零时,积为零。
法则2、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
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奇数时,积为负;
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偶数时,积为正。
知识回顾
除法法则2
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即:
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有理数的除法法则1: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零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零的数都是零。
0不能作为除数
倒数: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例1:计算:
多个有理数连除的计算步骤:
(1)确定符号并将带分数化成假分数;
(2)除法转化为乘法运算;
(3)进行乘法运算.
巩固练习
方法:
1、遇到乘除法混合运算时,应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进行;
2、乘除法混合运算,可以先统一成乘法
新知讲解
例2:计算:
试一试,看谁算得正确
统一成乘法
注意:有带分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
5
练一练
计算:
a
+
b
=
b
+
a
(a
+
b)+
c
=
a
+(b
+
c)
a×b
=
b×a
(a×b)×c
=
a×(b×c)
对于乘法成立吗?
加法的交换律
加法的结合律
新知探究
你发现了什么规律?
5×(-6)=
-30
5×(-6)=
-30
5×(-6)=
5×(-6)=
-30
结
论
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
乘法交换律
如果a,b分别表示任一有理数,那么:ab=ba
a×b
=
b×a
[3×(-4)]×(-5)=
3×[(-4)×(-5)]=
60
60
[3×(-4)]×(-5)=
3×[(-4)×(-5)]
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不变。
结
论
算一算,你又能发现什么规律?
乘法结合律
如果a,b,c分别表示任一有理数,那么:
(a×b)×c
=
a×(b×c)
1、
(-85)×(-25)×(-4)
解:原式=(-85)×[(-25)×(-4)]
=(-85)×100
=-8500
例3、利用乘法交换律﹑结合律计算
2.
(-8)×(-12)×(-0.125)×(-
)×(-0.1)
1
3
解:原式=-8×(-0.125)
×(-12)
×(-
)×(-0.1)
=[-8×(-0.125)]
×[(-12)
×(-
)]
×(-0.1)
=1×4×(-0.1)
=-0.4
理论应用
5×[3+(-7)]=
5×3+5×(-7)
=
5×(-4)
=-20
15+(-35)=-20
一般地,一个数与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与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如果a,b,c分别表示任一有理数,那么:
a×
(b+c)=a
×
b+a
×
c
新知探究
结
论
乘法分配律
(1)
例4:利用分配律计算:
新知应用
(1)
解:
=
=
=
带分数转化为整数与分数的和,再利用分配律,使得计算简便
3、运用乘法运算律可以使运算简便
(1)运用交换律时,在交换因数的位置时,要连同符号一起交换;
(2)运用分配律时,要用括号外的因数乘括号内每一个因数,不能有遗漏;
(3)逆用:有时可以把运算律“逆用”;
课堂小结
1、遇到乘除法混合运算时,应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进行;
2、乘除法混合运算,可以先统一成乘法
能力提升
练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