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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归纳法
归纳推理是合情推理,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规律,但是不能用来证明数学结论,数学归纳法是已知证明方法,专门用来证明与自然数相关的命题。
1.数学归纳法:对于某些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常常采用下面的方法来证明它的正确性:
先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时命题成立;然后假设当n=k
(k?N
,k≥n0)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就叫做数学归纳法
2.数学归纳法的基本思想:
即先验证使结论有意义的最小的正整数n0,如果当n=n0时,命题成立,再假设当n=k(k≥n0,k∈N
)时,命题成立(这时命题是否成立不是确定的)。根据这个假设,如能推出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那么就可以递推出对所有不小于n0的正整数n0+1,n0+2,…,命题都成立.
例如在本章2.1节的练习中,同学们用归纳推理猜想到
这个猜想是一个与自然数相关的命题,其正确性有待证明。要证明公式(
)成立,原则上要对每一个正整数n实施证明。但是这个证明步骤是无限的,无法实施,需要另寻方法。数学归纳法可以用有限的步骤,完成这个命题的证明。其步骤如下:
(1)当n=1时,(
)式左端等于1,右端也等于1,因此(
)式对n=1成立;
(2)假设当n=k时,(
)式成立,即假设
在此前提下,可推出
而
由此可见在假设(
)式对n=k成立的前提下,推出(
)式对n=k+1成立。
于是可以断定(
)式对一切正整数n成立.
由步骤(1),可知(
)式对n=1成立;由(
)式对n=1成立及步骤(2),可知对n=1+1=2,(
)式成立;再由(
)式对n=2成立及步骤(2),可知对n=2+1=3,(
)式成立;继续上述步骤,可知(
)式对n=3+1=4,n=4+1=5,n=5+1=6,…,n=(k-1)+1=k,…都成立。
于是(
)式对一切正整数n成立。
数学归纳法:
一个与自然数相关的命题,如果
那么可以断定,这个命题对n取第一个值后面的所有正整数成立。
(1)当n取第一个值n0时命题成立;
(2)在假设当n=k(k∈N+,且k≥n0)时命题成立的前提下,推出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例1.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如果{an}是一个等差数列,公差是d,那么an=a1+(n-1)d对一切n∈N+都成立。
证明:(1)当n=1时,左边=a1,右边=a1,等式是成立的;
(2)假设当n=k时,等式成立,即ak=a1+(k-1)d,
那么ak+1=ak+d=[a1+(k-1)d]+d=a1+kd,
这就是说,当n=k+1时,等式也成立,
由(1)和(2)可以断定,等式对任何n∈N+都成立。
例2.用数学归纳法证明:1+3+5+…+(2n-1)=n2.
证明:(1)当n=1时,左边=1,右边=1,等式成立;
(2)假设当n=k时,等式成立,即1+3+5+…+(2k-1)=k2.
那么1+3+5+…+(2k-1)+[2(k+1)-1]
=k2+[2(k+1)-1]=k2+2k+1=(k+1)2.
这就是说,当n=k+1时,等式也成立,
由(1)和(2)可以断定,等式对任何n∈N+都成立。
例3.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证明:(1)当n=1时,左边=4,右边=4,因为左边=右边,所以等式是成立的;
(2)假设当n=k时,等式成立,即
这就是说,当n=k+1时,等式也成立,
由(1)和(2)可以断定,等式对任何n∈N+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