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一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导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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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1-2022学年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一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导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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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10-26 21: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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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单元线索·图解】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堂目标·表解】
课程标准 明确目标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1.了解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的争论,从“唯物史观”角度认识先秦思想家德治与法治之争对先秦时期成文法产生过程的影响 2.按朝代梳理历代王朝有关法律和礼教的统治措施,从“时空观念”角度认识法律和礼教对历代王朝加强统治的作用
【必备知识·夯实】
知识点一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
1.西周时期
(1)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
(2)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2.东周时期
(1)背景
①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②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其中以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2)表现
①孔子: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②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3)评价
①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②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③孟子虽然说“仁者无敌”,实际上却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二、先秦时期的法治
1.夏商时期
(1)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2)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2.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3.战国时期
(1)主张: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
(2)代表人物
商鞅 在秦国颁行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 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
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影响
①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②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三、德治与法治之争
1.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子产“铸刑书”引发了一场辩论。
2.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体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
(1)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德治。
(2)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
【随堂问题】
阅读教材P45“史料阅读”,思考:法家和儒家的治国理念有什么不同?你认为谁的更适合当时社会形势?为什么?
提示:(1)不同:法家认为君主应该用法和刑来治理国家,儒家认为礼可以治理国家。
(2)观点:法家思想更适合当时社会形势。
(3)原因: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而法家思想能够解决现实问题,带来富国强兵的实际利益,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知识点二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秦汉时期
1.律的编纂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2)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3)实证: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等出土简牍。
2.令: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
3.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
1.概况
(1)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
(2)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
2.特点:律令的儒家化。
3.原因
(1)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
(2)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4.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三、唐朝
1.法律
(1)特点
①删繁就简。
②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2)表现
①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
②《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3)影响:历代王朝大多以《唐律疏议》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2.礼治
(1)《大唐开元礼》
①时间:732年。
②内容:分吉、宾、军、嘉、凶五礼。
③地位: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2)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微点拓展】 《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有以下两个特色:第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伦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前者为主,后者为辅。第二,简化法律条文,减轻刑罚。
【随堂问题】
阅读教材P46“思考点”,思考:为什么法律与儒家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提示:秦朝苛政的教训为我国古代法律和儒家的结合奠定了基础;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思想的主流地位,加速了我国法律和儒家思想的结合;统治者重视仁政的重要性,但也清楚法治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儒家思想和法治的结合是最好的选择;法律只有和儒家思想相结合才能便于百姓接受和推广。
知识点三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
1.宋朝
(1)特点: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概况:①《宋刑统》的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略有改变。
②天一阁所藏宋朝《天圣令》,是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
(1)律: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2)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
(3)律例合编:最后一次重修《问刑条例》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
(1)律:法典沿袭《大明律》。
(2)例: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二、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理学
(1)形成时间:宋朝。
(2)代表人物: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集大成)。
(3)影响
①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建立统治地位。
②程朱理学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乡约
(1)创造者:北宋吕大钧兄弟。
(2)范本:《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3)发展
明朝 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 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
清朝 宣讲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
宣讲时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4)趋势: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微点拓展】 乡约组织的作用
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随堂问题】
阅读教材P47“学思之窗”: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提示:从扬善惩恶、道德教化到重农桑、禁非为。
【学科素养·精讲】
一、中国古代的三种治国思想
(1)法家:“法治”——主张用法令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
(2)儒家:“人治”——治国时偏重人的作用,实行仁政。
(3)道家:“无为而治”——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社会,顺应时势和民心。 历代统治者大多数遵循的原则:外儒内法,剂之以道。 
二、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1)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君主代表上天,体现天意,神圣不可犯。
(2)应经合义,礼法融合:以儒为主,礼法合流。将儒家经义应用于法律实践。《春秋》决狱集中体现了礼法融合的趋势。
(3)“三纲”是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三纲”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和制订封建法律的根本原则。
(4)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并用阴阳学说阐述形成一套完整的“阳德阴刑”的德主刑辅论,“阳为德,阴为刑”“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 
三、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演变
(1)夏商周三代——“刑”“礼”并立
礼主要用于调整贵族内部的社会关系,刑主要用于控制社会下层劳动人民。但这一时期礼和刑尚未融合为一个体系,而是各自为用。
(2)春秋战国至秦朝——成文法及法治阶段
春秋后期,以郑国子产“铸刑书”(前536)和晋国赵鞅“铸刑鼎”(前513)为标志,法律制度也开始出现重大变化,刑罚体系开始向成文法制转变。秦代崇尚法治。秦律“密于凝脂”。
(3)两汉至隋唐——法律儒家化阶段
这一时期是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的时期,即法律儒家化。隋唐时期,《唐律疏议》完成了“礼教”与“法治”的融合,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完备与成熟。
(4)宋元明清——法典与案例相结合阶段
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
四、古代法律儒家化的三个阶段
(1)汉代“引礼入法”:法律儒家化的发端。
为了使儒家思想成为真正的正统思想,儒家学者通过“春秋决狱”、“引经注律”、“引经决狱”和“刑罚适用”原则的儒家化等途径,做到“引礼入法”,逐渐实现儒家思想对立法、司法的指导地位,使汉代法律开始沿着儒家化的方向发展。
(2)三国两晋南北朝“纳礼入律”:法律儒家化的完善。
统治者开始直接任命儒臣来立法,儒家思想指导立法并将儒家思想法律化,从而使礼律进一步融合,实现“纳礼入律”。
(3)唐代“礼法合一”:法律儒家化的完成。
唐朝确立了以“德主刑辅,礼法并用”为主的法律指导思想,以儒家主张的纲常礼教作为法律的指导原则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自此,礼与法完全的融合,实现了“礼法合一”,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完成。
【关键能力·精练】
【情景设计】
材料一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材料二 大明律的许多条文直接来自《唐律》,但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使《大明律》必须以“法”的本来面目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清末薛允升曾在《唐明律合编》中对两部法典进行了研究后说:“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又较《唐律》为重。”
——摘编自徐晓庄《〈大明律〉之特点琐谈》
【问题设计】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唐朝相比,明朝立律侧重点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原因。
【问题分析】
(1)据材料一“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并结合所学知识得出体系完备;据材料一“其内容特别重视‘孝’”并结合所学知识得出礼法结合(重视儒家伦理道德);据材料一“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并结合所学知识得出影响深远。
(2)第一小问不同之处,据材料二“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又较《唐律》为重”并结合所学知识得出与《唐律》重礼乐教化相比,《大明律》更重刑民钱粮。第二小问原因,据材料二“但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并结合所学知识,从经济、思想、政治等角度归纳。
【问题解决】
(1)特点:体系完备;礼法结合(重视儒家伦理道德);影响深远。
(2)不同之处:与《唐律》重礼乐教化相比,《大明律》更重刑民钱粮。原因: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壮大,传统的道德观念受到猛烈冲击;各种社会矛盾尖锐;政治斗争的需要。
【课堂留白·总结】
请每个同学以结构图的方式总结本课内容: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明确目标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1.了解罗马法、中古时期法律、《权利法案》《法国民法典》等法律的发展历程,从“历史解释”角度认识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搜集相关史料了解中世纪基督教和新教的基本主张,从“史料实证”角度分析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必备知识·夯实】
知识点一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罗马法
1.罗马共和国时期:《十二铜表法》。
(1)目的: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2)时间:公元前450年左右。
2.罗马帝国时期
(1)背景: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
(2)概况: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3.东罗马帝国:《罗马民法大全》
(1)人物、时间: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
(2)地位: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4.传播:11 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二、日耳曼法
1.形成:中古时期,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
2.作用: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三、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四、英美法系的形成
1.英国普通法
(1)背景
①11世纪,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
②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2)形成: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逐渐形成。
(3)发展
①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②“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2.英美法系形成: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五、大陆法系的形成
1.背景:13世纪以后,随着王权的加强,法国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2.过程
(1)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此后,法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2)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3)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随堂问题】
阅读教材P50“思考点”: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重要贡献?
提示: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其中的《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民法系,又称“大陆法系”。
知识点二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基本特征
1.继承发展: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思想主张。
2.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1)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2)法律由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3.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4.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1)程序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①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
②陪审团:从民众中产生,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
(2)无罪推定原则指的是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被视为无罪。
二、局限性
1.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2.它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3.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过程。直到20世纪,黑人、原住民和妇女还在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概念阐释】 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权由司法机关排它性行使,司法组织和司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随堂问题】
阅读教材P51“史料阅读”:阅读材料,你如何理解无罪推定原则?
提示: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既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狱的发生,也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及推动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知识点三 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世纪时期:基督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1.基督教演变
(1)392年,成为罗马国教。
(2)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日耳曼人国家逐渐接受了基督教。
2.表现
(1)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宣讲教义。
(2)开办宗教学校及世俗学校,主要讲授宗教内容,也教授算术、几何、天文、音乐、文法、修辞和逻辑。
(3)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基督教会都要介入,几乎所有的节日都与基督教有关。
(4)教会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的财物等,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世间的一切痛苦。
3.作用
(1)保存了一些宝贵的古典文化。
(2)在教育和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二、欧洲宗教改革后: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1.基督教演变: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2.表现
(1)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2)新教还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3.评价
(1)积极影响: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2)局限性:①新教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②新教排斥其他教派,引起了多次宗教冲突,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一些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微点拓展】 基督教主要包括天主教、新教、正教三大教派和其他一些较小教派。新教:否认罗马主教的教皇地位,认为信徒与上帝直接相通。
天主教:崇拜天主和耶稣基督,尊马利亚为天主圣子之母。 
阅读教材P52“学思之窗”:想一想,基督教在中古时期的欧洲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提示:基督教的信条成为欧洲的政治原则,具有了法律的效力,掌控了欧洲的社会权力。
【学科素养·精讲】
一、认识罗马法的立法精神
自然法精神 宣扬平等、人权、理性、法律至上、正义法理精神。强调法律的制定不体现立法者的意志,而要体现公平与正义
私法精神 维护私人的合法权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理性精神 注重程序、证据,重视对法律条文和案例的解释。注重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分类、法律的推理和方法的研究以及法典化倾向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维护罗马公民和自由民的社会地位
二、罗马法对近现代社会的影响
罗马法 对近现代社会的影响
陪审制度 仍是西方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辩护人制度 演变为现代的律师制度
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仍是西方法律的核心内容
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近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渊源
法源于自然 是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渊源
有关商品经济发展的法权关系的规定 对资本主义民法产生很大影响
“不告不理”审判原则 是近代“非经起诉;法官不得审判”原则的思想渊源
三、认识大陆法系的基本特征
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 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不仅继承了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
在法律形式上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对重要的部门法制定了法典,并辅之以单行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体系
在法律分类上 大陆法系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基本划分。一般将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称为公法,而民法和商法则被视为典型的私法
在法官的作用上 大陆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明文办理案件,没有立法权
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 采取演绎法,法官的作用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
四、认识英美法系的基本特征
(1)在法律的形式上,判例法占有重要地位。判例法一般是指高级法院的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原则或规则。这种原则或规则对以后的判决具有约束力或影响力。
(2)在法律的分类方面,英美法系没有严格的部门法概念,即没有系统性、逻辑性很强的法律分类,他们的法律分类比较偏重实用。
(3)在法学教育方面,英美法系主要是美国将法学教育定位于职业教育,学生入学前已取得一个学士学位,教学方法是判例教学法,重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4)在法律职业方面。职业流动性大,法官尤其是联邦法院的法官一般都是来自律师。而且律师在政治上非常活跃。法官和律师的社会地位也比大陆法系高。
【关键能力·精练】
【情景设计】
材料 古代中西方思想家关于法律与教化关系的思考
思想家 主张 思想家 主张
孔子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苏格拉底 不论是真理的持有者,还是美德的富有者,最后都必须是法律的服从者
孟子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柏拉图 人们必须为他们自己制定法律并在生活中遵循它们,否则他们会无异于最野蛮的野兽
荀子 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 亚里士 多德 对已成立的法律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
【问题设计】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西方思想家关于法律的主张,并分析形成这些主张的时代背景。
【问题分析】
第一小问主张,由材料中孔子与孟子的观点可知中国古代思想家主张礼刑结合,以礼为主;由材料中荀子的观点可知中国古代思想家主张人治优于法治。由材料中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观点可知西方思想家尊重法律权威;由材料中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可知西方思想家认为法律应符合道德规范及法治优于人治。
第二小问背景,由孔子、孟子、荀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期可知社会巨变,礼制瓦解,需重建社会秩序;士阶层兴起,为解决现实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方案。由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所处的古希腊可知民主政治发展;政治生活中讲求功利忽视道德现象增多;良好的法治传统;思想解放(智者运动推动理性思想发展),思想家对良好政体的探索。
【问题解决】
主张:中国:礼刑结合,以礼为主;人治优于法治。
西方:尊重法律权威;法律应符合道德规范;法治优于人治。
背景:中国:社会巨变,礼制崩溃,需重建社会秩序;士阶层兴起,为解决现实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方案。
西方:民主政治发展;政治生活中讲求功利忽视道德现象增多;良好的法治传统;思想解放(智者运动推动理性思想发展),思想家对良好政体的探索。
【课堂留白·总结】
请每个同学以结构图的方式总结本课内容: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课堂目标·表解】
课程标准 明确目标
1.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成就 2.了解当代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成就 1.按阶段分期梳理新中国成立后法治建设的基本历程,从“唯物史观”角度认识依法治国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的重大意义 2.了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成就,从“家国情怀”角度认识英勇奋斗的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必备知识·夯实】
知识点一 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一、含义: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实施的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制度。
二、发展进程
1.初创时期:20世纪50年代
(1)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法律、法令。
(2)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法律
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②内容: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
③意义: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2.“文代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3.新的发展时期
(1)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强调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2)1982年: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前后,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一批基本法律,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4.20世纪90年代以来
(1)背景: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成就
①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②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③到2010年,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5.中共十八大以来
(1)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
(2)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3)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4)深化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从修改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颁布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立法工作全方位回应民生关切。
(6)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共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7)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①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②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 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③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
④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三、意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2.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3.我国切实贯彻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
【随堂问题】
阅读教材P55“思考点”:把“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改为“治”。请你谈谈对这一字之改的认识。
提示:“法治”的涵义是法律的运行状态和过程,表达了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之下,不允许有法律之外和法律之上的特权;而法制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实行法治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知识点二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内容
(1)道德风尚:健康向上。
(2)政治氛围: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3)行动准则:关心集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新型人际关系: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2.作用
(1)涌现出大批英雄模范集体和个人:劳动模范孟泰、时传祥,“铁人”王进喜,党的好干部焦裕禄,解放军好战士雷锋,科学家李四光、华罗庚等。
(2)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的热情和干劲。
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20世纪80年代
(1)党的领导:中共中央颁布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号召并鼓励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内容:“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2.20 世纪90年代
(1)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要内容的三大系列创建活动。
(2)形式多样:推广文明服务用语,制定市民、村民公约,百城万店无假货,社会服务承诺制,文明上岗优质服务等各种形式。
(3)爱国主义教育:1994年,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加以推进。
3.21世纪
(1)进一步规划思想道德建设:2001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以德治国的高度进一步规划思想道德建设。
(2)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①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
②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①时间:中共十八大。
②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③意义
a.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b.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杨善洲、黄大年等一大批热爱祖国、奉献人民、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全国道德模范。
c.只要每个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就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随堂问题】
阅读教材P56“思考点”: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什么作用与影响?
提示: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爱国主义教育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起着重大作用。
【学科素养·精讲】
一、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1997年,党的十五大 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的认识实现了从“社会主义法制”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转变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以宪法形式规定下来
2002年,党的十六大 提出“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党“依法执政”
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成型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点
(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部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必须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要求。
(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伴而生、相互促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宪法是统帅,法律是主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对国家法律的细化和补充。
(4)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修改原有的法律规范,废止不符合社会实际、过时的法律规范。 
三、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它的发展需要物质文明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它的发展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围绕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问题。
【关键能力·精练】
【情景设计】
材料一 1982年宪法修改草案继承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充分注意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突出明确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
材料二 “八二年宪法”颁行36年来,“修宪”与社会发展同行。
1988 增加“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
1993 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1999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写进宪法
——摘编自《1954年以后我国宪法的修改历程》
【问题设计】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1982年宪法继承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分别指什么?并概括1982年宪法颁布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在改革开放新阶段,我国对所有制结构有何新认识?并概述1993年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意义。
【问题分析】
第(1)问,第一小问原则,据所学可得,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第二小问政治制度,据所学可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三小问意义,据材料一“充分注意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可得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据所学可得,是中国在历史新时期治国安邦总章程。
第(2)问,第一小问新认识,据材料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1997年中共“十五大”内容可得,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小问意义,结合材料二中修改的“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得出,确保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从法律上保障了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并将“依法治国”以根本大法形式确定下来。
【问题解决】
(1)原则: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意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是中国社会转型的法律基石;(两句取其一即可)是中国在历史新时期治国安邦总章程(必答)。
(2)新认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义:1993年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确保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从法律上保障了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并将“依法治国”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课堂留白·总结】
请每个同学以结构图的方式总结本课内容:
单元归纳与升华
【单元知识体系·构建】
【单元纵横主题·整合】
一、中国历代法律与教化的演变
1.法律
(1)古代
①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特别突出,其具体体现在儒法之争,但最终法家思想因更切合社会现实而受君主们青睐。
②秦汉至隋唐:统治者重视法律,但随着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立,律令儒家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③宋元到明清:宋明法律以唐律为蓝本,明清法律重视“例”。
(2)现代
①从新中国诞生到改革开放前:20世纪50年代,国家制定一系列法律、法令,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②“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主义法制遭受严重破坏。
③改革开放后: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一批基本法律得以制定和实施。
④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先后被写入宪法。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⑤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更高发展阶段。
2.教化
(1)古代
①先秦:儒家认为“礼”可以治国,主张用道德礼义教化民众。
②秦汉到隋唐:统治者重视“孝”和家训,提倡礼制和基层教化。
③宋元至明清:理学深入族规、家训中,乡约是进行教化的基本载体,明清的乡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现代
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形成了良好的道德风尚、政治氛围、行动准则和新型人际关系。
②改革开放以后:20世纪80年代,“五讲四美三热爱”是主流精神文明口号。20世纪90年代后,爱国主义和以德治国成为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③中共十八大以来: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近代西方法律与教化的演变
1.法律
(1)古罗马时期:从公元前450年的《十二铜表法》到6世纪的《罗马民法大全》,形成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中古时期:日耳曼王国编纂“日耳曼法”,英国形成普通法。
(3)近代:英美等国家的法律构成“英美法系”,《法国民法典》在欧洲推广,形成“大陆法系”。
2.教化
(1)宗教改革前:教会告劝人们孝敬父母、遵纪守法,要求人们逆来顺受等。
(2)宗教改革后:新教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
三、古代罗马与古代中国法制的区别
1.法律观念:中国古代法律深受宗法群体观念影响,罗马法从法律上确认公民个人权利。
2.法律地位:古代中国法制是君主专制的工具,体现了明显的人治色彩;古罗马法律是国家统治的根本,体现了明显的法治色彩。
3.法律结构:中国古代法律民刑不分,以刑为主;而古罗马法律则私法发达,公法不发达。
4.法律内容:古罗马法律有最早的法人制度和人格权制度,中国则没有。
5.法学家地位:古罗马法学家地位高,部分法学家的法律学说有官方效力;古代中国法律则完全以官方为主导。
6.历史影响:古代中国法律影响了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东南亚国家,从而形成了中华法系;古罗马法律影响了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也对近代以来法律和法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7.法律与教化:伦理化与宗教性
传统中国的法律在西汉以后逐渐为儒家伦理所控制,儒家伦理的精神和原则日益规范着法律的变化和发展,至隋唐,中国法律完全伦理化、道德化,法律成为道德的工具,道德成了法律的灵魂;罗马法受基督教的影响,到中世纪时,基督教逐渐控制了世俗的法律,深入西方法律文化的思想和制度深处。
【单元经典史料·解读】
1.秦国经济立法的特点
史料 秦简出现的单行法规名称已达三十多种,史载李悝著《法经》六篇,“商鞅受之,入相于秦”。秦律所载的法律条文数量之多,内容之丰,也是前所未见。秦简中的经济法规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等一百多条律文。它们对秦代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进行广泛调整,使秦的经济迅速发展,国力日盛,巩固、确立并发展了封建制度。
——万方《浅谈秦的经济立法及其特点》
【解读】 根据史料“秦律所载的法律条文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可知秦律法规众多,内容丰富;“秦简中的经济法规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等一百多条律文”可知秦律经济立法涵盖不同层面的法律约束,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面。
2.影响罗马法律发展的因素
史料 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万民法成长和法学家活跃时期是罗马法律和法学空前繁荣昌盛时期。这一时期,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各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罗马的商业和手工业极兴盛,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大城市。商品经济的高度民主发展,使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所有这些不仅在客观上提供了建立统一法律体系的要求,而且也为法律的发展和法学的繁荣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
——郭守兰《西方法文化史纲》
【解读】 根据史料“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可知罗马稳定政治局面对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各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可知罗马稳定的政治局面造就了民族平等交往;“商品经济的高度民主发展,使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可知商品经济的高度民主发展要求经济立法有序规范。
3.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挫折与重建
史料 毛主席的这个伟大的号召(注:学习上海“一月风暴”),立即得到了广大革命群众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的热烈响应。无产阶级革命派组成了浩浩荡荡的队伍,对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被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盘踞的堡垒,正在一个一个地夺取,一个一个地巩固。“一月革命”的风暴正在席卷全国。
——《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
【解读】 史料表明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带动下,夺权之风迅速刮遍全国,大动乱的局面更加严重,结果使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民主法制遭到空前践踏。
4.“文化大革命”时期民主法制遭到破坏
史料 ……难以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造成“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这一错误不可避免地使人民内部矛盾不是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民主方法来解决……从而混淆了国体民主和政体民主,把精力过多地集中在国体民主上而忽视了本应是重点的政体民主建设。与此相适应,党的治国方略、方式就不是与法律化、制度化民主政治建设相适应的“依法治国”,而只能是适合阶级斗争的“政策治国”。……以上三方面交织在一起,相互强化,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悲剧。
——宋新滨《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及启示》
【解读】 史料论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民主法制遭到破坏的原因。没有准确把握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忽视政体民主建设,仅依靠“政策治国”,并提出了新的应对策略“依法治国”。
5.邓小平提出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史料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摘编自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团结一致向前看》
【解读】 史料指出了邓小平提出必须加强法制建设的原因,如“文化大革命”使国家的民主和法制被肆意践踏,全国陷入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之中;由于没有在思想上彻底清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两年时间里,党和国家的工作一直在徘徊中前进;现在的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