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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统编版·历史·选修一·第三单元 ·第 10 课
目录
CONTENTS
新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课程标准】了解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成就
本单元时间轴
01
新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
初创时期:20世纪50年代
时间:20世纪50年代
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法律、法令。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意义: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初创时期:20世纪50年代
195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第一条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四条 保护工商业,不得侵犯。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初创时期:20世纪50年代
195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条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第二条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初创时期:20世纪50年代
195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严重破坏:文革时期
文革时期的红卫兵运动
“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八年时间里,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没有举行过一次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被迫停止了活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遭到摧残,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组织的许多负责人受到无情批判和斗争,各级政协相继停止了一切活动。“文化大革命”使国家的民主和法制被肆意践踏,全国陷人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之中。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内乱。
——摘自人民出版社《普通高中历史·必修一》P71页
发展时期:改革开放后
1、背景:
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 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2、成就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前后,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一批基本法律。
3、意义
中国的法治建设进人新的发展时期。
发展时期:制定新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颁布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发展时期:适应对外开放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第二条 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
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国家对合营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国家计划,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发展时期:适应经济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背景
20世纪90年代,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过程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人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0年,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意义
使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中共十五大报告》
第十三条 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第二十四条 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全面依法治国新阶段
党的领导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
民法典
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宪法修正案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共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人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依宪治国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
依法治国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一体建设; 深化司法改革,保障公平正义。
法治方针
科学立法、严格执 法、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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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地位
新中国第一部以法 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意义
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 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 色、实践特色、 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历史纵横
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自新中国成立至2007年底,我国先后将1954年宪法、1982年宪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行政诉讼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物权法等15部法律草案全文公布,征求意见。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要予以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从此,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成为常态。
宣誓誓调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制度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学思之窗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
阅读材料,体会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02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背景:面对百废待兴、物质匮乏的困难局面,中国人民发扬英勇奋斗的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涌现出大批英雄模范集体和个人。
◎解放军好战士 雷锋
◎铁人王进喜
◎党的好干部焦裕禄
◎全国劳动模范时传祥
1.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2)表现:①全社会形成了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
②形成了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政治氛围。
③形成了关心集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准则。
④形成了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新型人际关系。
(3)影响:极大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热情和干劲。
◎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活动
◎红旗渠竣工
◎成昆铁路勘探
◎新中国电影
2.改革开放后
(1)背景
①内在要求: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②中央推动:中共中央颁布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号召并鼓励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表现
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90年代
1994年
2001年
“五讲四美三热爱”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最响亮的口号
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要内容的三大系列创建活动
中共中央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加以推进
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以德治国的高度进一步规划思想道德建设
◎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2.改革开放后
(1)背景
①内在要求: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②中央推动:中共中央颁布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号召并鼓励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表现
◎五讲四美三热爱海报
◎五讲四美三热爱宣讲会
◎创建文明城市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背景
①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
②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③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炼、概括,形成简明扼要、便于传播和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内容
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意义
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大批全国道德模范。
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七一勋章部分获得者
◎共和国勋章
◎时代楷模黄文秀与黄大年
“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新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
开始时期
初创时期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改革开放后
新的发展时期
遭到破坏
完善时期”
“文革”时期
严重破坏
改革开放后
新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
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十八大以来
全面依法治国
进入新阶段
50年代
初创时期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90年代
中共十八大以来
五讲四美三热爱
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政治氛围,
关心集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准则,
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新型人际关系,
三大系列创建活动爱国主义教育
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法治建设进程
精神文明建设
1956年,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我们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这反映了当时( )
A.法制建设开始迈向制度化
B.法制工作围绕组建新政权展开
C.法制建设与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密切相关
D.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了依法治国的全面实行
链接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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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