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册第7课《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课件(共1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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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册第7课《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课件(共1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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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11-24 09: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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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普通高中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必修(上)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第二单元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课程标准: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
世袭制
(夏商周)
科举制
(隋—清)
军功爵制
(战国)
察举制
(西汉)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
选官制度
选官标准
孝廉
才能→家世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
产生背景:
东汉末年社会动荡,察举制无法推行(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汉末选官多操纵在地方大族名士手中,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
评价:
初期大体能够贯彻“唯才是举”的方针,选拔了不少人才,利于改变大族名士操纵选官局面。
后期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严重威胁中央集权。
一、选官制度
血缘
军功
世袭制
(夏商周)
科举制
(隋—清)
军功爵制
(战国)
察举制
(西汉)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
血缘
军功
选官制度
选官标准
孝廉
才能→家世
科举制(隋—清)
才能
一、选官制度
产生背景:
士族衰落,庶族地主势力增强,九品中正制不再适应社会需要;(外)统治者打破门阀世族的政治垄断,为扩大统治基础,巩固统治。(内)
材料:随着门阀世族的衰落,九品中正制在开皇年间被隋文帝废除,改为主要通过察举选拔官员。隋唐时期,……崛起的庶族地主阶级强烈要求加入政权,分享政治权力,唐代统治者也在治国方针上确立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的原则。从南北朝时代考试取士措施中发展起来的科举制便在这样的氛围中确立。
——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材料1:贫苦子弟,类皆廉谨自勉,埋首窗下……即纨绔子弟,亦知苦读,以获科第……是皆科举鼓励之功有甚于今日十万督学之力也。
——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
材料2: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
——(明)顾炎武:《日知录》
评价:
积极: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有利于社会阶层流动);扩大统治的基础;提高官员文化素质;重学风气,推动教育发展;维护国家统一和中央集权;为近现代文官考试制度提供借鉴。
消极:
明清八股取士严重禁锢人的思想,不利于近代科学的产生。
世袭制
(夏商周)
科举制
(隋—清)
军功爵制
(战国)
察举制
(西汉)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
血缘
军功
孝廉
才能
演变趋势
选拔标准:
选拔方式:
选拔原则:
由家世门第、财产等级等演变为学识、才能
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现相对的公平、公开
由血缘、推荐、地方评论及品评演变为中央考试选拔
选官制度
选官标准
结合所学,归纳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科举制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
才能→家世
一、选官制度
日益扩大,官员素质不断提高
选官基础:
秦朝:尚书令为少府属官,收发文书并保管图籍。
汉武帝:设中朝官(尚书、侍中、常侍)。
光武帝:正式设立尚书台(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魏晋南北朝: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
隋文帝:恢复尚书省﹐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
唐太宗时,常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尚书省
二、中枢之制
(一)三省六部制的形成过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二)三省六部制的内容
(三)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1.相权三分,职权分明,互相牵制: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三省分权,既相互制约,又分工合作。
2.节制君权:皇帝所颁布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
政事堂(中书门下)
皇 帝
中书省
尚书省
门下省
起草诏令
负责 执行
封驳审议












二、中枢之制
材料:凡军国大事,则令中书舍人各执己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中书侍郎、中书令省审之,给事中、黄门侍郎驳正之。上(太宗)始申明旧制,由是鲜有败事。
——《资治通鉴·唐纪》
相互牵制,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提高行政效率。
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影,为历代沿用。
(四)三省六部制的影响
二、中枢之制
——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成熟的体现
租庸调制
有田则有租,
有家则有调,
有身则有庸。
——(唐)陆贽
魏晋
唐初
安史之乱后
时间
赋税制度
租调制
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特点
可以纳绢代役
三、赋税制度
庸 用帛或布代徭役 代役税
租 纳粟为租( 田租) 土地税
调 纳帛或布 财产税
征税标准:丁户
租庸调制
魏晋
唐初
安史之乱后
时间
赋税制度
租调制
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特点
可以纳绢代役
两税法
1、原因:
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
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安史之乱后,户籍被损坏,在籍户口大幅减少;
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两税法(安史之乱后)
材料:盖口分、世业之田(即均田制)坏而为兼并,租庸调之法坏而为两税。
——《新唐书·食货志》
根据材料和教材史料阅读,指出两税法出台的原因。
三、赋税制度
租庸调制
魏晋
唐初
安史之乱后
时间
赋税制度
租调制
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特点
可以纳绢代役
两税法
两税法(安史之乱后)
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
三、赋税制度
2、主要内容:
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纳钱), 按田亩缴纳地税(米粟) ;
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消极:
①配赋不均,以旧额摊派赋税,显然是不合理的。
②按照资产计税,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资产难于估算。
③税外加征,税外又出台许多苛杂,人民负担逐渐加强。
材料:两税之立,则异于斯(租庸调制),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
——(唐)陆贽《陆宣公奏议》
两税法(安史之乱后)
问题 :结合材料和问题探究,谈谈你对两税法利弊的认识。
三、赋税制度
3、评价:
积极:
① 简化税收名目,明确纳税时间,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改变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③户税纳钱,地税交实物,加速了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征税标准
人身控制
税收种类
征税内容
(租庸调制)以“人丁”为本,不论土地、财产的多少,都要按丁交纳同等数量的绢、粟。
(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均田制)成年男子承担一定的徭役
(租庸调制)“以庸代役”
(两税法)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役
(两税法)每户缴纳户税和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3.税收种类简化
(租庸调制)纳粮为租;纳布为调;纳布代役为庸
(两税法)户税按户等高低征钱,地税按亩缴纳谷物。
4.征税内容变化,实物→货币
1.征税标准转变,以人丁为主→以财产为主
2.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放松
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
三、赋税制度
选官制度
科举制
扩大统治基础
中枢之制
皇权大大加强
赋税制度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放松人身控制
隋唐的制度创新为隋唐盛世奠定了基础
古代政治制度不断完善
古代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盛世与制度创新
本课知识线索小结
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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