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1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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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16张PPT)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5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11-29 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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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张PPT)
课程标准: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孟子圣迹图·扩充仁心》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概念解析
法治: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之上”、“国权至上”的法治。
礼教:即礼仪教化,礼教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教思想统治影响中华民族两千余年。对名教系统的破坏行为称为"僭越"。
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二者相辅相成。
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着眼于防范和惩处。
德治:
法治:
充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为政以德,德主刑辅”,着眼于教育和引导。
法律与教化:中国社会治理的两种方案
左传
1.夏商西周时期的法治与德治
夏朝有《禹刑》
商朝有《汤刑》
周朝有《九刑》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德治
①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②西周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法治
①战国法家思想形成之前,统治者已经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②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出现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①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其中以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②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子产“铸刑书”引发了一场辩论。
德法之争
背景
▲ 郑国子产“铸刑书”
2.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
儒家的德治思想
(1)教化思想: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
(2)理论来源: 人性善
(3)代表:
①孔子: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②孟子: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4)影响:
①积极:儒家重视民生与民意,民本思想发展。
②消极: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法家的法治思想
(1)教化思想:主张法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2)理论来源:人性恶
(3)代表:
①商鞅:变法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颁行法令,奖励耕战)
②韩非: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赏罚分明;
(4)影响:
①积极: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集权的愿望。
②消极:严刑峻法,易造成暴政。
结果
①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更加得到统治者的重视。
②秦王赢政读过韩非著作后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韩非子》书影
2.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
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律令逐渐儒家化。
(2)魏晋——律令儒家化
根据《春秋》经义断案,实际上赋予《春秋》经义极高的法律效力
外儒内法(儒表法里)
魏明帝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的儒家化;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
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3)唐朝
律在唐初经过删繁就简;
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
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颁布的历史意义
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
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
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成为以后历代王朝创制自己法律的蓝本。
《唐律疏议》 的特点
礼法结合,重视“孝”
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
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④清朝法典非常重视例,沿袭《大明律》,制定了《大清律例》。
①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②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③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1 律令沿袭: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理学
②南宋后期,以程颐、朱熹为代表的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①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2)乡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①起源:北宋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②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并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使乡约约束力加强。
③清朝乡约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使乡约约束力加强
内容:
特点:乡约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2)乡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变化:
宋代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乡约从民间自发到地方官吏推动设立。
积极作用:
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有利于发展生产;
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1)自成体系:中国古代法律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法自君出: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
(3)礼法结合:中国古代的法律深受宗法观念影响,礼占有重要地位,
礼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
(4)法定特权:中国古代的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
(5)诸法合体:中国古代历代的法律都是以刑为主,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混合编撰。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