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5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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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5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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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1-11-29 1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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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四单元 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程标准】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
一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与发展
民族国家
一般来说,现代民族国家是由居住于共同的地域、分享共同的利益和命运、拥有共同的政府和完整的主权、具有共同的语言文化、历史传统和民族意识的人们组成的独立的私定的同体。 ——姚介厚等著《西欧文明》下册
在西欧,从中世纪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变有一个过程,便是民族国家的建立。所谓民族国家,是欧洲中世纪后期出现并在资产阶级时代普遍形成的国家形式,是以民族为基础的主权国家,它必须具备两个重要的因素,即国家主权与民族一体性。 ——钱乘旦《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
比较两则材料,概括两者对民族国家定义的相同点?
民族国家:国家统一和主权独立;界限明确的地理范围(领土);
一个或多个族群有共同的价值、历史、语言、文化(民族共同体)
1. 民族国家的概念
12—14世纪的法兰西
教皇加冕
中世纪的西欧形成了统一的基督教世界,民众毫无民族情感而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要么是对基督教的。
——摘编自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百年战争(Hundred Years' War)是世界最长的战争,主要指英国和法国,以及后来加入的勃艮第于1337年-1453年间的战争,断断续续进行了长达116年。百年战争中,发展出不少新战术和武器。战争的胜利使法国完成民族统一,为日后在欧洲大陆扩张打下基础;英格兰几乎丧失所有的法国领地,但也使英格兰的民族主义兴起。
百年战争:
贞德
“为国捐躯是一种奉献和牺牲,如果国家受到灭亡或被占领的威胁,那么为之而死也是心甘情愿的”,
“每一种灾难都有可能降临于我和我的家庭,但只求上帝能够拯救法兰西”。 ——陈文海《法国史》
圣女贞德(即让娜·达尔克,又称奥尔良的少女,1412年1月6日-1431年5月30日)出生于法国香槟-阿登大区和洛林大区边界一个叫作栋雷米的农村,父亲为雅克·达克(Jacques d'Arc),母亲为伊莎贝尔·达克(Isabelle Romée)。她的双亲拥有大约50英亩的土地,并经营一座农场,同时她的父亲也担任了村庄里不太重要的官员职务,负责收集税金并领导看守村庄的工作。这个村庄属于法国东北部仍然忠诚于法国王室的一小块孤立地区之一,周遭都被勃艮第人的领土所包围了。在贞德的童年中,村庄遭受了几次袭击,其中一次甚至使村庄起了大火。
她声称在十三岁时的一日,在村后的大树下遇见天使圣弥额尔、圣玛加利大和圣加大肋纳,从而得到“上主的启示”,要求她带兵收复当时由英格兰人占领的法国失地。后来她几番转折,得到兵权,于1429年解奥尔良之围,成为了闻名法国的女英雄,后带兵多次打败英格兰的侵略者,更促使拥有王位继承权的查理七世于同年7月16日得以加冕。
然而圣女贞德于1430年在贡比涅一次小冲突中为勃艮第公国所俘,不久为英格兰人以重金购去,由英格兰当局控制下的宗教裁判所以异端和女巫罪判处她火刑,于1431年5月30日在法国鲁昂当众处死。20年后英格兰军队被彻底逐出法国时,贞德年老的母亲说服教宗卡利克斯特三世重新审判贞德的案子,最终于1456年为她平反。500年后被封圣。
圣女贞德:
2. 民族国家的成因
1337-1453年,因发展的“百年战争”,唤醒了两国人民之间的民族感情,对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和民族意识觉醒产生了巨大影响。从14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出现了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浪潮,用英语翻译的《圣经》奠定了英国民族语言的基础。恩格斯说:“语族一旦划分就成了建立国家的一定基础。”14世纪末,欧洲的封建体制向近代政府体制过渡,民族国家化(“民族”从它的自然状态转化为“国家”的政治形态)的进程启动了。在这些新型国家中,君主是国家权力的金字塔顶,“君主的利益不再只与贵族的利益相吻合,而是扩展到与全民的利益相吻合”。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从前那种只知有教,不知有国的情况发生变化。中世纪文明那种孤立性、分散性的特点,开始朝全国性、统一性,以及公利和公权为主的方向演变。
——李肇忠《近代西欧民族主义》
根据材料,概括西欧民族国家兴起的原因和影响?
(1)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削弱,中央集权加强;
(2)宗教改革运动使各国的世俗权力得到强化,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削弱,中央集权加强;
材料一 中世纪的欧洲,封建割据严重,王权衰微,天主教势力异常强大,占据了支配地位,罗马教皇终于确立了西欧的大一统神权统治。14--16世纪,在西欧,随着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繁荣,封建生产方式开始瓦解,资本主义萌芽开始产生和发展,同时资产阶级开始兴起,他们反对教会和贵族的特权,强烈要求分享政治权利。
材料二 西欧资本主义进入原始积累时期以后,无论是国内放置还是海外掠夺,都需要有强大国家作支撑。英国、法国等逐渐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天主教会成为西欧各国强化王权道路上的一大障碍。
卡诺莎之辱
宗教改革运动使各国的世俗权力得到强化,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材料三 我日夜思索这句话(神的裁判表现在神本身,正如……所写的:“义人靠信仰生活”),神终于怜悯我,让我明白:神的裁判就是义人蒙受神思所经历的裁判,就是信仰。
——马丁·路德
材料四 在中世纪的西欧,由于基督教文化共同体的长期存在和封建割据,民众首先认同自己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域的人,对国家的认同感淡薄,同时国家也没有明确的主权。
……从15世纪末开始,民族国家开始形成,国王成为认同的象征,共同的经济制度、以相同法规为基础的社会生活的形成使民族国家的根基不断巩固。
材料五欧洲民族国家的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500年到法国大革命,为欧洲民族国家的孕育和成长阶段,欧洲各主要国家都在从中世纪的等级君主制向绝对主义的王朝国家转变。 ——杨宁一《历史学习新视野新知识》
始于欧洲16世纪基督教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运动,通常指1517年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条论纲》,到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出台为止的欧洲宗教改革运动。该运动奠定了新教基础,同时也瓦解了天主教会所主导的政教体系。该运动打破了天主教的精神束缚,为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和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奠定基础。宗教改革期间,代表人物包括: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约翰·卫斯理等。
宗教改革:
德意志宗教改革
1517年,维登堡大学神学教授马丁·路德撰写了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痛斥教廷推销赎罪券的欺骗行为,拉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
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
“因信称义”,只要有虔诚的信仰,灵魂便可获救。
每个基督教徒都有直接阅读和解释《圣经》的权利。
简化宗教仪式。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圣经》高于教皇和教会。
坚持国家权力高于教会,用民族语言进行宗教活动建立独立自主的民族教会。
天主教
“因行称义”,通过教会和教皇才能赎罪,从炼狱到天堂。
中上层教会人员才有直接阅读《圣经》原文的权利。
宗教仪式繁琐。
教会掌握《圣经》的解释权。
西欧各国的天主教会都要接受罗马教廷支配。
个人自由
信仰平等
民族自由
宗教改革在近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有哪些作用?
1、宗教改革否定了罗马天主教对欧洲各个国家教会的控制,使得欧洲各国能够建立民族性宗教信仰
2、宗教改革的领导者受到文艺复兴思潮的影响,他们倡导对人本身的重视,这有利于实现从中世纪的臣民到近代的国民转变。
3、宗教改革不同程度培育了世俗精神,加速了天主教世界解体的进程。
4、一些宗教改革者致力于用本民族语言对《圣经》进行翻译和研究,为民族国家产生创造了条件。
思考:西欧封建社会长期分裂割据的原因?
地理:西欧倍许多河流山脉分隔,边缘地区被海洋切割,不 利于统一和发展。
经济:封建庄园经济具有封闭性。
政治:实行封君封臣制度。
军事:封建主势力相当。
1337-1453年,因发展的“百年战争”,唤醒了两国人民之间的民族感情,对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和民族意识觉醒产生了巨大影响。从14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出现了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浪潮,用英语翻译的《圣经》奠定了英国民族语言的基础。恩格斯说:“语族一旦划分就成了建立国家的一定基础。”
——李肇忠《近代西欧民主主义》
百年战争促进
民族意识觉醒
宗教改革促进
民族语言发展
17世纪早期翻译的英文《圣经》
圣女贞德(1412——1431)
3、专制王权国家形成的表现
人物简介
亨利八世(1491—1547)是都铎王朝第二任君主,英格兰与爱尔兰的国王。 16世纪二三十年代,英国国王亨利八世要求离婚另娶新皇后,教皇不予批准,双方闹翻,亨利八世被教皇驱逐出教,他在教会的支持下,推行宗教改革,宣布英国脱离罗马教皇管辖,建立了由国家政权控制的,以国王为最高统治者的英国国教。
路易十四统治时期,法国王权达到顶峰
路易十四
人物简介
路易十四(1638—1715)自号太阳王,是波旁
王朝的法国国王,在位长达72年,路易十四在法国
建立了一个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王国。
1661年他在巴黎西郊修建凡尔赛宫把大贵族集
中在凡尔赛宫居住,将整个法国的官僚机构集中于
他的周围,以此强化法王的军事、财政和机构的
决策权。他建立起的这一绝对君主制一直持续到
法国大革命时期。
颁布《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亨利八世(英,1491年6月28日-1547年1月28日)
路易十四(法,1638年9月5日-1715年9月1日)
法国王权
达到顶峰
16-19世纪,西方国家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3. 民族国家的建立
国王往往就是国家,国家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者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腓特烈三世(1439-1493)(奥地利大公,斯蒂利亚公爵,卡林提亚公爵,卡尼奥拉公爵,德意志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阿尔伯特一世的曾孙,卡林提亚和卡尼奥拉公爵欧内斯特之子,阿尔伯特二世的堂弟)1439年被选为德意志国王,1452年,在罗马接受教皇尼古拉五世加冕为帝,是德意志最后一个由教皇加冕的皇帝。1477年,其子马克西米连和与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女儿玛丽结婚,奥地利由此获取了勃艮第在尼德兰的大片领地,一举成为欧洲强国,哈布斯堡王朝此后通过联姻几乎统一了整个西欧,由此诞生了一句名言:“让其他人去发动战争吧,你只需和奥地利一起,享受婚姻。
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着的一切革命因素都倾向王权,正像王权倾向着它们一样。
——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
在法国启蒙运动期间,启蒙思想家们把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结合在一起,……否认王朝国家是自己的祖国,发出了“专制之下无祖国”呼声,指出只有当臣民成为公民,成为国家的成员,民族共同体才会存在,祖国才会存在。
——杨宁一《世界历史视野中民族主义》
王权扩张与政治统一的加强
王权强化与政治进步的矛盾
4、民族国家建立
原因:
材料一 以巴黎为中心的国内统一市场逐步建立,封建割据势力被逐渐削弱。法语作为民族语言被推广。从13世纪开始,对法语的赞美之词便不绝于书,例如: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是“最为甜美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雅致、最高贵的语言等等。到了15世纪中叶,法语逐渐从北方到南部被广为使用。
统一市场的形成与民族语言、民族文化发展
13世纪
16世纪
英语成为英国人广泛使用的语言
16世纪法语成为法国的官方语言
1217年版《大宪章》(局部)
原文为拉丁文
材料二 “为国捐躯是一种奉献和牺牲,如果国家受到灭亡或被占领的威胁,那么为之而死也是心甘情愿的”。“每一种灾难都有可能降临于我和我的家庭,但只求上帝能够拯救法兰西”。 ——陈文海《法国史》
材料三 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着的一切革命因素都倾向王权,正像王权倾向着它们一样。 ——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
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促进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的增强
王权的扩张与政治统一的加强
表现:
出现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大革命)时期,巴黎国民自卫队就以蓝、白、红三色旗为队旗。
1795年7月14日法国督政府宣布定此曲为国歌。1879年、1946年以及1958年通过的三部共和国宪法皆定马赛曲为共和国国歌。
1880年7月14日定为法国的国庆节,直至今日。以纪念在1789年7月14日,巴黎群众攻克了象征封建统治的巴士底狱,从而揭开法国大革命序幕。在法国,每年国庆节的阅兵式是庆典活动的重头戏。
一位意大利爱国者在1814年写道:“没有人比我更懂得湿润意大利土壤并使之恢复生气的每一位慷慨的法国人鲜血的价值。但是,我必须说一句真实的话:看到法国人离开是一种巨大的说不出的欢乐。”
恩格斯说:拿破仑在德国是革命的代表,是旧的封建社会的摧毁人;
民族国家与专制王权国家的不同点
专制王权国家 民族国家
(3)人民有共同的价值、历史、
文化、语言或体制
(2)主权独立
(1)由单一族群或多个族群组成
国王往往就是国家,
国家的版图常常因为国王
的婚姻或继承关系发生
改变
民族国家特征:
国家统一和主权独立;界限明确的地理范围(领土);
一个或多个族群构成;人民有共同的价值、历史、语言、文化
(民族共同体)。
原因
王权国家的产生
民族语言的形成
民族战争的激励
进步思想的传播
表现
国王——国家
臣民——公民
专制——民主
个人——民族
专制王权国家
近代民族国家

小结
根本原因:
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封君:大土地所有者。
封臣:获得土地,对封君效忠,承担义务。
特征:各级封建主依次从属,每个封主只能直接管辖自己的封臣,不能管辖封臣的封臣,即所谓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影响:国王只是名义上的全国最高土地所有者,实际权力有限,整个社会处于政治分裂和权力分散中。
中世纪的二元制结构——王权&教权
国王接受加冕
封君封臣制度
封建离心倾向
(普世主义)
封建离心倾向(地方主义)
民族一体性
国家主权
民族国家
专制王权国家
西欧中世纪
中世纪西欧各国
分裂割据。混战不休,阻碍商品经济发展
新兴资产阶级与王权结盟,寻求统一。
14世纪末,欧洲的封建体制向近代政府体制过渡,民族国家化(“民族”从它的自然状态转化为“国家”的政治形态)的进程启动了。在这些新型国家中,君主是国家权力的金字塔顶,“君主的利益不再只与贵族的利益相吻合,而是扩展到与全民的利益相吻合”。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从前那种只知有教,不知有国的情况发生变化。中世纪文明那种孤立性、分散性的特点,开始朝全国性、统一性,以及公利和公权为主的方向演变。
——李肇忠《近代西欧民族主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欧民族国家兴起的影响?
王权进一步兴起;打破贵族为中心政治格局;
教会影响力减弱;公民利益和权利受到关注;
各国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加剧;
1907年 海牙和平会议
1899年和1907年,在荷兰海牙召开两次国际会议,又称海牙会议。会议签订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等公约。规定在海牙设立一个永久的仲裁法庭,以处理国际间的争执。
——黄日涵《国际关系实用手册》
国际法
国际法,简言之,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
——王铁崖主编《国际法》
适用主体是国家
各国通过协议共同制定
具有一定约束力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一)国际法的形成
原因:
1.民族国家的形成,各国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加剧;
2.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
英西加莱海战
胡格诺战争
国际法出现的条件
(1)古罗马自然法精神的历史渊源;
(2)欧洲三十年战争后众多民族国家的建立;
(3)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各国的联系与交往;
(4)文艺复兴等思想运动打破了神学观念;
(5)格劳秀斯提出的国家主权学说,奠定国际法的基础。
形成过程
1、奠定国际法的基础:1625年格劳秀斯出版《战争与和平法》
根据一般规则:本人是处理自己事务的最佳裁断者,因而拥有发动战争之权力的人,乃是唯一拥有缔结和约之权力的人。由此推导,公战能够由各方主权者单独发动,在王权政制下的这种权力理所当然属于君主。
——【荷兰】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
阅读材料,说一说这段话的核心思想
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条约的约束,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历史地位:国际法的基础,确定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17世纪以后,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德意志皇权日益衰微,各邦诸侯割据称雄。信奉新教(路德教、加尔文教)的诸侯和信奉旧教(天主教)的诸侯在宗教纠纷掩饰下争夺地盘和反对皇帝专权,并分别组成“新教联盟”(1608年)和“天主教联盟”(1609年)。哈布斯堡王朝极力限制新教活动,争取旧教诸侯重振帝国皇权,并得到罗马教皇、西班牙和波兰贵族的支持。法国为称霸欧洲,力图使德意志保持分裂状态,支持新教诸侯反抗皇权;丹麦、瑞典早已觊觎北海和波罗的海的德意志领土和港湾;荷兰和英国则不愿帝国势力在北欧扩张,英国还企图削弱西班牙的势力。这些国家都支持新教联盟。
1618年捷克反对哈布斯堡王朝的起义,是三十年战争的导火线。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蒂亚斯(1612年~1619年在位)企图在波希米亚(今捷克)恢复天主教,指定斐迪南三世为波希米亚国王。斐迪南三世下令禁止布拉格新教徒的宗教活动,拆毁其教堂,并宣布参加新教集会者为暴民。1618年5月23日,武装暴徒冲进王宫,把皇帝的钦差从窗口抛入壕沟,史称“掷出窗外事件”,它成为三十年战争的开端。[3]
三十年战争是欧洲几百年来宗教和国际政治各种矛盾的总爆发。正如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在给他的首相的信中所说:“各个小型的战争,在这里都汇集成一个全面的欧洲战争”。
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德意志之殇
(1618 ——1648)
这时,中部欧洲已经成为废墟。据说,死亡人数达八百万…在图林根的一个区里,十九个村庄的一千七百一十七栋房屋,只有六百二十七栋幸存下来;在波希米亚的三万五千个村庄中,战后还有人居住的不过六千个,其人ロ也从ニ百万减少到七十万。战争期间,人类相食的现象已不足为奇。
—— [英]富勒著《战争指导》
(各国)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利、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参加协议的所有各方应有义务保卫和保护本和约的每一项条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论其信奉何宗教......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内容,分析它对国际法的贡献。
内容:以国际法形式宣布每个国家独立、平等;条约必须遵守。
贡献:奠定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的基础,它开创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确认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2、国际法的开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拿破仑帝国崩溃后,战胜的欧洲封建君主们召开了维也纳会议,重新划分势力版图,恢复法国大革命前的旧封建统治秩序,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维也纳体系。
积极: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另外,各国之间还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3、国际法的发展:维也纳会议(1815年)
局限:西方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为了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1815年,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一系列条约,,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维护和平的国际关系体系。
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地方。另外,国际社会还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1815年 维也纳会议
3、国际法的发展——维也纳体系
(二)外交制度的建立
1.17世纪,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
2.1815年,维也纳体系建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
维也纳会议后,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建立起来。第一等级是大使和教皇使节或教廷大使,他们被认为具有“代表”的特性;特使、常驻公使和代办分别构成第二、第三和第四等级。另外,还明确规定,在国际关系中,主权者或国家自封的头衔要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
维也纳会议
1625年,格劳秀斯奠定国际法的基础。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认国际法基本原则。
17世纪时,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
1815年,维也纳体系下国际法领域扩展。
请阅读教材,梳理20世纪后国际法的发展脉络。
1917年,十月革命为国际法开辟新的阶段。
一战后,国际联盟成立,非战公约签署。
二战后,《联合国宪章》签署,国际法院成立。
各种国际组织建立,颁布一系列公约或宣言。国际法领域大大扩大。
日内瓦万国宫
4、20世纪国际法
国际联盟
性质: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性国际组织。
宗旨: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与安全。
评价:
(1)国联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使
其失去了对侵略行为采取任何有效行动的可能性;
(2)英法则将国联作为维护自己既得利益、操纵国际事务的工具;
(3)国联在制裁侵略、保卫世界和平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1920年1月
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全球经济社会发展。
特点: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大国一致”原则
评价:
①以建立和维护世界和平为主要目标,提倡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共处与合作。
②大国相互妥协的产物,带有明显的强权政治色彩,严重损害了一些国家的利益。
联合国
材料一:野战医院和军医院应被承认是中立的。只要这类医院内有任何病员或伤员,它们就应受到交战各方的保护与尊重。
——《红十字公约》1864年8月
材料二:缔约各国为促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法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维持正义并恪遵条件上之一切义务。
——《国际联盟盟约》1919年6月
材料三: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做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 ——《联合国宪章》1945年6月
阅读材料,探讨国际法的发展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影响。
国际法的影响
积极方面:二战后国际法数量不断增多,领域大大扩展,对世界和平与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不足之处:一些大国为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进行制裁或发动战争,严重威胁着国际和平。
美国未经联合国授权发动伊拉克战争
美国退出《巴黎气候协定》
第一次世界大战
3000多万人伤亡
第二次世界大战
大约2亿人伤亡
越南战争大约
160万人伤亡
民族国家的出现,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各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加剧,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国际法应运而生。
——编自选必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格劳秀斯
(1583—1645)
荷兰学者格劳秀斯提出一系列有关国际法的设想。
1625年出版《战争与和平法》,书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国家主权“对内最高,对外独立”的原则,确定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国家间的交往不应以强力为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是人类社会第一部系统地论述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规则的著作,它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理论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马呈元
1873年3月15日,(日本)使节团会见德国首相俾斯麦时,俾斯麦说:“方今世界各国,皆以亲睦礼仪交往,然而皆属表面现象,实际乃强弱相凌,大小相侮。”“彼所谓公法,谓之保全列国权利之准则,然大国争夺利益之时,若与己有利,则依据公法,毫不更动;若与己不利,则幡然诉诸武力,固无常守之事。
——伊文成与豕骏王编《明治维新史》
俾斯麦(1815年-1898年)
第一次世界大战
3000多万人伤亡
国际联盟总部
1928《非战公约》签署
国联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全体一致”原则;
《非战公约》对侵略者没有强大的约束力
国际联盟总部
联合国总部
全体一致
大国一致
课堂小结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近代西方民族
国家的产生(概念 成因 建立 特征)
二 国际法的
形成与发展
1. 开端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2. 发展 维也纳体系
20世纪国际法
国际法发展趋势: 从无“法”到有“法”;
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从无“机制”到有“机制”
16—19世纪,西方国家从专制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16世纪
《战争与和平法》
维也纳体系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国联
《联合国宪章》
非战公约
二战后国际法发展
国际法院
1625
1648
1815
1920
1928
1945
1946
17世纪近代国际法形成,近代外交制度建立
维也纳体系推动外交制度发展
十月革命开辟国际法新阶段
16-19世纪,西方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大批新兴民族国家独立
课堂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