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课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课件(3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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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1课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课件(31张PPT)
格式 ppt
文件大小 4.9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11-29 1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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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1张PPT)
1.了解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在秦朝建立前后的巨大变化。
2.通过宰相制度和地方行政层级管理的变化,认识自秦起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演变线索。
课程标准
第1课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单元 政治制度
先商时代的中国政治变迁(原始社会~夏代)
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
部落
部落
奴隶社会
奴隶社会
国家
国家
先秦时期的政治体制
史料二:夏代已经出现了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
史料一:禹传子,家天下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今大道既隐,天下为私。
——《礼记》
史料二: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礼记》
史料一: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商代的中央与地方制度
中央:已经有较系统的国家机构和分掌内外服各类事务的官吏;
地方:实行内外服制,商王直接控制内服王畿地区,王畿四周是外服。
(方国联盟)
先秦时期的政治体制
史料一:商朝已经有比较系统的国家机构
史料一:《礼记·曲礼篇》中有记载殷有“六太”掌“六典”,“六太”为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又有“五官”司“五众”,“五官”为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
史料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史料二:神权与王权相结合
周:宗法制与分封制
宗法制:按照宗法制,周天子与各级贵族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分封制:诸侯享有受封土地的统治权,但要服从周天子的政令,承担对周王室的义务。
宗法制
1、目的:
解决贵族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内容:
3、特点:
A、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B、也有利于统治集团的稳定和团结,巩固分封制;
C、影响深远,宗法观念成为传统思想内容之一
祠堂
5、影响:
4、实质:
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嫡长子继承制
按照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分配政治权力
家谱
宗族
先秦时期的政治体制
西周的政治体制
宗法制
史料一:嫡长子继承制(特点)
史料一: 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
——《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
史料二:故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嫡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
——《吕氏春秋》
史料二: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的稳定和团结,防止内部纷争,巩固分封制(影响)
①分封对象:
②诸候的权利与义务:
A、王族(姬姓贵族);B、功臣;C、先代贵族等;
1、分封制的目的:
2、基本内容:
巩固政权,有效统治(政府政策的根本目的)
分封制
(封邦建国)
权利:
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
义务:
服从命令、缴纳贡赋、随从作战、镇守疆土、朝觐述职
“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先秦时期的政治体制
西周的政治体制
分封制
史料二:分封制的主体:同姓亲族
史料一: 封立亲戚为诸侯之君,以为蕃篱,屏蔽周室。
——顾炎武
史料二:(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
——《荀子·儒效篇》
史料一:进行有效统治,巩固西周统治(分封制的目的)
先秦时期的政治体制
西周的政治体制
分封制
分封制的意义:
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加强了对地方的统治扩大疆域
西周成为延续百年的强国。
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
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史料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北山》
史料二:王亲令晋侯苏:率乃师……伐夙夷。 ——《晋侯苏编钟》
史料三: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 也。……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 ——《孟子 告子》
史料四: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
——《左传·昭公七年》
先秦时期的政治体制
西周的政治体制
分封制
分封制的局限性:诸侯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伴随着血缘关系的疏远,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形成割据混战局面。
史料一:王夺郑伯(郑庄公)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王卒大败,祝聃(郑庄公的臣下)射(周)王中肩。
——《左传·桓公五年》
史料二: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政由方伯。 ——史记《周本纪》
史料三:(楚庄王)八年……观兵于周郊。周定王使王孙满劳楚王。楚王问鼎小大轻重,对曰:“在德不在鼎。”庄王曰:“……楚国折钩之喙,足以为九鼎。”王孙满曰:“……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楚王乃归。 ——《史记·楚世家》
①分封对象:
②诸候的权利与义务:
A、王族(姬姓贵族);B、功臣;C、先代贵族等;
③你如何评价?(一分为二)
1、分封制的目的:
2、基本内容:
巩固政权,有效统治(政府政策的根本目的)
A、积极作用:
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加强了对地方的统治扩大疆域,西周成为延续百年的强国。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B、弊端:
诸侯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伴随着血缘关系的疏远,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形成割据混战局面。
分封制
(封邦建国)
权利:
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
义务:
服从命令、缴纳贡赋、随从作战、镇守疆土、朝觐述职
君权与相权
中央官制
皇权不断加强的趋势
中央与地方
地方制度
中央不断加强的趋势
中央集权
专制主义
秦朝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
概念解析
指国家政权的主宰和中央决策方式,即皇权至上、皇帝独裁
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即中央控制地方、地方绝对服从中央。
秦朝
确立形成
明清
顶峰 衰落
汉到元
完善发展
秦朝的中央制度
皇帝制度:秦朝政治制度的核心,一切政治、军事、法律事务的决定权都在皇帝手中;
三公九卿(制度):三公九卿共同组成中央政府,国家重大事务往往由公卿进行廷议,最后由皇帝定夺。
秦朝的地方制度:郡县制
地方行政机构分为郡、县两级,郡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置郡守、郡丞和郡尉,另设监御史掌监察;
郡下设县或道,置县令、县丞、县尉;
郡县主要官员都由中央直接任命。
秦朝的文书制度
在秦朝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治理中,文书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官僚机构以文书推行行政管理;
建立了以邮传为中心的文书传送系统,以保障皇帝和中央的政令能够传送到全国各地。
1、皇帝制度:皇权至上,皇位独尊,皇位世袭
2、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丞相(百官之首,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太尉(军事)、御史大夫(副丞相,监察百官)。
廷议:公卿进行廷议,最后由皇帝裁决
特点:家国同构
3、郡县制
概况: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郡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加强了中央集权
影响:① 实现了中央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② 有利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③ 是古代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④ 是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划时代的变革,对后世影响深远。
4、文书制度
1)内容:官僚机构以文书推行行政管理;建立了以邮传为中心的文书传送系统
2)影响:保障皇帝和中央的政令能够传送到全国各地;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专制
主义中央集权制;为汉承秦制提供条件,具有较高史料价值。
秦朝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
隋唐的中央制度:三省六部制
三省长官中书令、门下侍中、尚书令分掌宰相职权
评价:①三省六部制体系完整,职责分明,相互制约,可以有效履行封建国家的不同职能;②三省六部制确立,标志着中央行政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汉朝的中央制度
汉初:仍为三公九卿制;
武帝后:设立中朝,中央行政中枢的权力逐渐由丞相转移到皇帝亲信手中;
西汉晚期:中朝尚书的权力逐渐增大;
东汉:将尚书台确立为新的行政中枢,三公权力受到削弱。
宋朝的中央制度:二府三司制
最高行政长官为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
设枢密院掌管军政,三司掌管财政大权,分割宰相的权力。
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进一步限制宰相权利。
元朝的中央制度:中书省制
元朝疆域辽阔,政事繁多,为提高行政效率,改三省为一省。
宰相权力过大,相权反弹,威胁皇权,造成元中后期内乱频繁。
明朝的中央制度:内阁制
废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废除中书省和丞相, 亲理政务,绵延1000多年的丞相制度终结,标志封建君主专制发展到更高阶段/新的高度。
设内阁:皇帝选拔一些文官到宫廷的殿阁值守,是为“内阁”,内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协助皇帝处理各种政务,内阁逐渐成为事实上的行政中枢。
史料一: 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至嘉靖以后,朝位班次,据列六部之上。”……特别是到张居正时,“部权尽归内阁,逡巡诸事如属吏。”
——《明清史概论》
内阁自始至终都不是法定的决策机构和行政机构,只是以备皇帝顾问的内侍机构,后期虽然有了票拟的权力,但票拟是否通过,仍需要皇帝的批红。
雍正帝时期,设置军机处,军机大臣直接秉承皇帝旨意,处理军国大事。军机处逐渐成为掌管处理全国军政事务的中枢。提高行政效率,标志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清朝的中央制度:军机处
盘点中国古代的中央、地方政治制度
时代 先秦 秦 两汉魏晋 隋至唐前期 唐 两宋 元 明代最初 明代 清代
中央 中央官吏雏形 三公九卿制 中外朝制度 三省六部制 中书门下制 二府三司制 中书省制 废丞相 内阁制 军机处制
盘点中国古代的中央、地方政治制度
时代 先秦 秦 两汉魏晋 隋至唐前期 唐 两宋 元 明代最初 明代 清代
中央 中央官吏雏形 三公九卿制 中外朝制度 三省六部制 中书门下制 二府三司制 中书省制 废丞相 内阁制 军机处制
地方 内外服制 分封制 郡县制 郡国并行制 州郡县制 道州县制 路府州县制 行省制 三司制 省制
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地方制度:郡国并行制
沿袭秦朝的郡、县二级制;
汉初地方行政制度中还包括王国和侯国;
东汉晚期,原来的监察区“州”变为一级行政机构,州刺史不仅有行政权,还有领兵权;由单纯的监察官员发展为总揽地方大权的行政长官。
魏晋南北朝也是州郡县三级制。
元代的地方制度:行省制
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掌管一省政务,简称“行省”;
后来,行省演变为地方常设的最高一级行政机构;
行省制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化,形成了省、路、府、州、县多级行政制度。
明代的地方制度:三司制
废行中书省,但省的格局并未改变,原行中书省的权力由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割;
后来,朝廷又向各省派出巡抚、巡按,逐渐总揽一省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