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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鱼我所欲也
生与死,义与利是自古以来人民议论的人生课题。那么,当古人面临这些问题时,他们是怎样抉择的呢?
新课导入
1.了解孟子的相关文学常识,识记文中的重点文言词语和特殊句式,背诵全文。
2.学习运用具体事例、正反对比、比喻来论证观点的方法。
3.理解孟子所说的“本心”的意思,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
学习目标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城东南)人,战国时期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代表人物之一,被尊为“亚圣”。宣扬“仁政”“王道”,反对诸侯的武力兼并,反对暴政虐民。他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后世也有积极的影响。
?《孟子》一般认为是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公孙丑等人共同编著的,是儒家经典之一,分《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离娄》《万章》《告子》《尽心》七篇。内容包括孟子的言行、政治学说以及对哲学、伦理、教育思想等学术问题的论争。《孟子》长于言辞,善于说理,其文气势磅礴,论证严密,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相关知识
关于舍生取义的诗句
1.毅魄归来日,灵旗空际看。——夏完淳《别云间》
2.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清照《夏日绝句》
3.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过零丁洋》
4.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石灰吟》
5.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陈毅《梅岭三章》
国学拓展
重点字词讲解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
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
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
辟也。
所想要的
同时
舍弃
道义
重要
比
做苟且偷生的事
所厌恶的
祸患
通“避”,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假使
取独
一切
可以用来
所厌恶的
通过某种手段
这
因为
不仅仅
丢失
罢了
这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
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表修饰
吆喝
给
饥饿的过路
用脚踢
因轻视不肯(接受)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高位厚禄
通“辨”,辨别
有什么好处
侍奉
通“德”,感激
通“欤”
通“向”,从前
接受
这样看来
停止
音节助词,无义
本性
整体感知
舍生取义
鱼和
熊掌
正面:甚于生者,不为苟得
甚于死才,患有不避
反面:莫甚于生,何不用也?
莫甚于死,何不为也?
事例一:从前不食嗟来之食
事例二:现在接受 万钟俸禄
比喻论证
讲道理论证
举例论证
生命
道义
本文所说的“失其本心”中的“本心”指的是什么?有的人为什么会“失其本心”?“失其本心”与“舍生取义”又有什么关系?
?“本心”,本性,文中指人的羞恶之心。“失其本心”的原因在于自己受到了环境的影响和利益的诱惑,没有坚守羞恶之心。“失其本心”之后,人就会变坏,就会生邪念,做坏事,成为一个“舍义取利”的人。“本心”丧失,“义”也就随之丧失了,也就不能做到“舍生取义”。反之,只有坚守“本心”,只有像贤人那样使“本心”“勿丧”,才能真正做到“舍生取义”。
写作特色
1.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很少使用生僻词
2.大量使用排偶句。这样就使文章读起来节奏感强,并且富于文采和气势。
3.善于比喻,这些比喻大多是根据生活常理设计的。
本文主要是通过比喻来论证“生”与“义”的关系,从而提出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学习这一课,要掌握重点文言词语,学习古人的论证方法。
课堂小结
课堂小练
思考、讨论:在几千年前,孟子就提出了“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问题和应当“舍生取义”的观点,那么在我们现代社会,面对愈来愈多的诱惑,面对人生的各种考验,我们应当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文天祥)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