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3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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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1-2022学年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33张PPT)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9.8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1-12-31 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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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3张PPT)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两者相辅相成。
——《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第三单元导语
世界五大法系:
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
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礼法结合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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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背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建立;“政党分肥制”导致众多政治乱象;工业革命后,国家管理职能急剧扩展;中国科举制用人思想的传入。(4分)
(2)不同的命运:科举制在晚清被废除;在西方,科举制被借鉴,近代文官制建立。(2分)
原因:中国:晚清商品经济发展,科举制在应试内容、考试方法僵化与时代严重脱节。
西方:西方国家工业革命后,对科举制进行合理扬弃,科举制中公开和平等的考试办法被西方借鉴并发展。(4分)
27.(1)演变:由临时性机构变为常设机构;由监察区发展为行政区;监察区数量增加。(3分)
影响:加强了中央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有利于政治清明;加强了中央集权;导致了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化;后期州力量不断强大,最终威胁中央集权。(4分)
(2)原因:孙中山民主共和国方案与《国民政府组织大纲》的影响;遏制官员违法及腐败行为的现实需要;在抗日战争期间推动全民族抗战的需要;巩固国民政府统治的需要。(4分)
(3)意义:实现改革与立法的衔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进一步健全了国家治理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任意四点,4分,其他言之成理亦可得分)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思想的渊源
(1)夏商:统治者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2)西周: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
"敬天保民",有一定的进步性。
(一)夏商周:德治与法治的渊源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
——《尚书·蔡仲之命》
2、法治思想的渊源
(1)夏商周: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
(2)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3、特点: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
(二)春秋战国:德治与法治之争
1、背景:
(1)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2)诸侯国君寻求治国新思想。
2、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子产“铸刑书”而引起
叔向使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
——《左传·昭公六年》
3、儒家的德治思想
(1)教化思想: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
(2)理论来源:性善论
(3)代表:
孔子: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孟子见梁惠王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搏节退让以明礼。
——《礼记·曲礼》
(4)影响:
①积极:儒家重视民生与民意,发展了民本思想;
②消极: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
“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
4、法家的法治思想
(1)教化思想:主张法治
(2)理论来源:人性恶
(3)代表:
①商鞅:变法(颁行法令,奖励耕战),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
②韩非:
君主要以法(法治)、术(权术)、势(威权)驾驭臣下;
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以有老父、身故无养为对,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楚有直躬,其父窃羊而告之吏,令尹杀之,以为宜于君而曲于父。
——《韩非子·八说》
“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矣。”
——《韩非子·五蠹》
(4)影响:
①积极: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集权的愿望。
②消极:严刑峻法,易造成暴政。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韩非子·有度》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云梦睡虎地秦简
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图片为《法律答问》。《法律问答》多采用答问形式对秦律条文、术语等作出解释。秦代“以吏为师”,《法律问答》可能就是当时培训官吏时使用的教材。
案例一:甲盗取财物价值千钱,乙在知情的情况下分赃一钱,则二人同罪。......
案例四:两人持剑相斗,一人削掉了一人发髻,则应被处以城旦(筑城的苦役)徒刑。......
(一)秦、西汉早期:
礼法分离
(1)重法轻礼,厉行“法治”。
(2)轻罪重刑,刑罚严酷。
2、汉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3、朝廷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与民休息”、“宽省刑法”。
湖北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二)法律的儒家化
1、开端:汉武帝独尊儒术后
春秋决狱/经义决狱
援引儒家经典的精神,或者事例、某句语录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
礼法走向结合
董仲舒
亲亲相隐原则
原心定罪原则
有一天,小王的父亲与老张吵架,后来发展到相互斗殴。老张拔出佩刀,刺伤小王的父亲。小王见状急忙抄起一根木棍回击老张,在相互厮打的过程中,小王误伤了父亲。根据汉朝法律的明文规定,“殴父,当枭首”。殴打父母,要判处死刑。西汉廷尉张汤审理这一案子时,左右为难,不知如何裁断,于是向董仲舒请教。
有一个年轻人叫许止,他的父亲身染重病。许止熬好药之后,没有先尝尝就喂给他父亲喝。结果导致其父吃错了药而病故。当时的法官鉴于许止不存在’弑父’的动机,所以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小王误伤其父案和许止喂药案件一样,不存在殴父的动机。所以不应该处以枭首之刑。”
2、发展: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引经注律
(1)原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设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魏明帝
.曹叡
(2)表现: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维护三纲五常。
《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此时被纳入法典,成为确定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施川的原则。它规定在刑法适川上,凡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凡服制愈远,以尊犯卑,处罚变重:以卑犯尊,处罚变轻。
——编者按
3、完成:唐朝
恶逆者,常赦不免,决不待时。
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
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引经入律
(1)唐初:律删繁就简。
(2)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并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唐律疏议》)
①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②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礼法结合
(三)中华法系的特点
1、法自君出
2、礼法结合
3、刑法与民法不分
4、司法从属于行政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名例》序
1、礼治:颁布《大唐开元礼》,这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大唐开元礼》
(三)隋唐时期的礼治与教化
2、社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
——《新唐书·柳公绰传》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
——颜之推《颜氏家训》
《颜氏家训》
唐朝社会治理的特点:礼法结合,提倡礼治,重视家训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一)法律:律令沿袭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新发展)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宋刑统》、《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宋《天圣令》
1、宋元至明清法律修撰有何相似之处?
大都以唐律为蓝本
2、明清时期法律修撰有何新发展?
重视“例”,律例合编
(二)基层教化
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南宋·朱熹(集大成)
(1)背景:
1、宋朝
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
①社会:控制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
(2)方式:
②乡里:乡约、族规、家训成为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吕大钧
千古文章最妙,公推“唐宋八大家”。唐占两人(韩愈、柳宗元),其余六位都在北宋。苏轼、苏辙、曾巩、苏洵、欧阳修,宋“六大家”中五人,都在嘉祐二年这一榜留名:三人上榜,一人落榜,一人主考。那一年的榜单上,还有程颢、程颐兄弟、吕惠卿等……这些登科者,日后大多在政治、文化、教育、经济等不同领域成为翘楚,单是成为朝廷宰执的就有9人。因为史上罕见,所以被称为“千古龙虎榜”。
千古龙虎榜
◎《吕氏乡约》
凡同约者: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乡约的作用:
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有利于发展生产;
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③家庭层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朱熹《家礼》
凡同约者: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P47学思之窗:阅读材料想一想,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宋朝乡约是儒学士大夫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的,主要是道德教化与规范行为相结合,入约与退约均凭自愿;
明清乡约转向宣讲统治者的“圣谕”,内容上更多地强调顺从、安分守己,乡约逐渐与法律合流,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2、明清:约律合流
乡约已完全由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礼治
西周
礼法之争
春秋战国
引经决狱
西汉
战国至秦
法治
引经注律
魏晋
礼法合一
唐代
乡约出现
宋代
约律合流
明清
礼法结合
礼法分立
新发展(基层)
本课小结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
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鉴古说今:今天的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社会,那是否还需要“德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