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知识单提纲 —2022高中统编历史一轮复习提纲

文档属性

名称 第10课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知识单提纲 —2022高中统编历史一轮复习提纲
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41.0KB
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2-01-25 09:58:19

图片预览

文档简介

第10课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一、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
1、秦朝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的发端。
秦朝周边生活着众多民族,如东北的夫余、乌桓,北方的匈奴,西北的羌、氐,南方的夷、越。中央设“典客”“典属国” 等官职来管理民族事务。秦朝北逐匈奴,修筑长城;南抚夷、越,在今天的两广地区设南海郡、桂林郡、象郡。
2、汉朝在中央设大鸿胪一职管理民族事务。
在北面,汉初,朝廷对北方的匈奴采取和亲政策。汉武帝时期三次攻打匈奴,取得大胜。此后南匈奴内迁,逐渐汉化。东汉初攻打北匈奴取胜后,北匈奴数败之后,被迫西迁。
在西面,在河西走廊设 “河西四郡”,成为中原前往西域、中亚的要道。在西域设西域都护府;在羌人生活的区域设护羌校尉;在氐人活动地区设武都、陇西、阴平三郡,置十三氐道;在西南设牂牁(zangke)郡,管辖西南诸夷。
在东北,汉朝设护乌桓校尉。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汉武帝灭卫氏朝鲜,设乐浪、玄菟、真番、临屯四郡。
在南方,汉朝于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攻灭南越,重新设置郡县管理。
汉朝政府在边疆推行屯戍政策,向北方大量移民屯田;在西域也设置田官,督率戍卒屯田。
3、隋唐时期负责民族事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的礼部及鸿胪寺。
隋初,北方的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东突厥接受隋朝管辖,遣使入朝;西突厥与隋朝也保持密切关系。
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各族的统治。开皇九年(589年),百越女首领冼夫人被册封为谯国夫人,为隋朝在岭南的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隋朝在边疆主要推行郡县制,但以边疆民族的豪酋大姓任郡守、县令。
隋朝加强了与流求(今中国台湾)的接触,在大业三年(607年)和大业六年(610年)先后派朱宽、陈棱等人抵达流求。
4、唐朝边疆地区有突厥、回纥、吐蕃、南诏、渤海等地方政权。唐朝政府与它们都保持着良好关系。
东突厥归附唐朝后,唐朝声威远扬,西北边疆各族称唐太宗为“天可汗”。
贞观十四年(640年),文成公主入藏;景龙四年(710年),金城公主入藏;唐蕃之间还数次会盟。
南诏的13个王中有10人经唐朝加封,南诏王曾多次遣子弟入唐学习。
唐朝的边疆管理机构主要是大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西北设安西、北庭大都护府,北方设安北、单于大都护府,东北设安东大都护府,南方设安南大都护府。都督府都督、羁縻州刺史由各民族首领担任,由大都护府直接管辖,上统于中央政府。
5、宋朝:(1)宋朝的民族关系主要是与北方的契丹、女真、党项、蒙古等及其所建立的政权之间的关系。
(2)北宋面临来自北方的辽和西北西夏的威胁,战争不断。1004年北宋与辽签订澶渊之盟,约为兄弟之国,之后双方保持长时间和平。
(3)北宋末年,金灭辽,随后发动对北宋的战争;北宋灭亡后,南宋与金长期对峙,或战或和。
(4)蒙古灭金后,南宋面临的主要威胁是蒙古国及之后的元,1276年,元军攻下临安,南宋灭亡。
6、元朝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辽、宋、西夏、吐蕃、大理等政权长期并存和对峙的局面,重建了统一多民族国家。
元朝疆域辽阔,统治者一方面“行汉法”,另一方面“因其俗而柔其人”,对不同民族实行不同政策。
蒙古统治者任用大量色目人做官,进入中原,促进了民族交流。
元朝对西藏地区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元世祖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帝师,领总制院事,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务,后来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元朝还在东北、云南等地设行省,将它们纳入行政体系之中,“皆赋役之”。
元朝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屿和琉球(今中国台湾)。
7、明朝管理各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除礼部、鸿胪寺外,还有负责培养各种民族文字翻译人才的提督四夷馆。
明朝在西起嘉峪关、东到山海关一线,陆续修筑边墙,防范蒙古骑兵入境,形成明朝长城, 并沿长城布置一系列军镇,号“九边”。但明朝也在辽东、宣府、大同等地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各族贸易。
明朝还对边疆各民族采取羁縻(笼络)政策:在东北,设羁縻性质的都司、卫、所,对女真族进行管理;在漠南、哈密等地,设置蒙古卫、所;在西南,设土司。羁縻卫所和土司官员由各族酋长世袭任职,统领部属,按时向朝廷进贡土物。
明朝敕封西藏宗教领袖“法王”“国师”等称号,对藏族地区进行管辖,并通过贡赐、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8、清朝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
清朝通过满蒙联姻,加强与蒙古族的合作;通过军事斗争平定噶尔丹叛乱,巩固了西北边疆。
通过扶持黄教,加强对西藏的管理。清朝政府分别册封五世达赖与五世班禅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青海、西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管理藏区事务。
在西南,清朝政府沿袭土官制度,但也进行“改土归流”,废除世袭土官,选派有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二、中国古代的对外交往
1、汉朝对外已打通了陆、海两个通道。
陆路经河西走廊、西域向中亚、西亚延伸。东汉和帝永元九年(97年), 甘英奉西域都护班超之命出使大秦(罗马帝国),但仅抵达波斯湾一带。
海路从合浦郡徐闻县(今广东徐闻)出发,最远可以航行到印度南部。
东汉时期,倭国派使臣来朝,光武帝刘秀赐给倭国国王“汉委(倭)奴国王”金印一枚。
2、隋唐:对外关系空前发展,经济、文化交流活跃
隋唐时期与西域、中亚商路畅通。隋炀帝命裴矩驻张掖,掌管通商事务,管理与西域商人的往来。
唐灭西突厥之后,与西面的大食国发生冲突。唐军大败,一些人成为俘虏,其中部分有技能的人将中国技术带到了阿拉伯地区,造纸术因此西传。
唐朝与外国之间的海路交流活跃。大业四年(608年),常骏从南海郡(今广东广州)出航到达赤土国(马来半岛南部),国王亦遣其子随常骏来到中国。
日本向唐朝派遣唐使,每次都有留学生、学问僧随船而来,将唐朝文化带到日本。
3、宋朝因北方陆路交通阻隔,海路转趋发达,不仅恢复了唐朝由广州出发经越南到阿拉伯的旧路,又开辟了由明州(今浙江宁波)到日本和朝鲜半岛的航路,以及泉州到南海的航路。
4、清代:
康熙时期,中俄就双方边界订立《尼布楚条约》。
清朝皇帝坚持认为天朝地大物博,无所不有,不需要与外界贸易。18世纪,英国马戛尔尼使团来到中国,试图打开中国市场。在觐见乾隆帝的礼仪上,英国使团与清朝政府发生争执。清朝政府不愿就英方建议作任何谈判,拒绝了英国使团的请求,关上了对英交往的大门。
同课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