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 中国建立共和制的曲折历程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民国建立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这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的诞生。中华民国釆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内容: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规定实行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 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内阁总理副署才能生效。《临时约法》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对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三)政党政治的尝试
1、民国初期的党派
三大党:同盟会、共和党和统一共和党。
宋教仁案、二次革命。
就任正式大总统后,袁世凯先后下令解散了国民党和国会。此后,政党政治名存实亡。
2、1928年后的政治
(1)“训政”时期
《训政纲领》规定: 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把政权托付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托付给国民政府总揽执行,五权分立的五院制即依此而设;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则负责指导监督国民政府的重大国务。
实质:剥夺人民权利的国民党一党专政
(2)“宪政”时期 1948年,国民党打出“行宪”的招牌,召开“国民大会”,国民大会选举蒋介石、李宗仁为总统、副总统。建立总统府,取代国民政府。国民党以此为其独裁统治披上“宪政”的外衣。
二、中共在根据地的制度探索
(一)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
1930年夏,全国建立起大小十几块农村革命根据地,分布在十多个省。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各级苏维埃政权也陆续建立起来。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大会制定了宪法大纲,通过了土地法、劳动法等法令,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
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
大会推选毛泽东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创建人民革命政权的尝试。
(二)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逐步扩大。抗日根据地初期称为“边区”,后期称“解放区”。初期的根据地有陕甘宁、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等边区,抗战胜利时发展为19个解放区。
为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设立边区政府,作为民国地方政府。设置各级参议会,推行抗日民主制度,边区政府委员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
三三制原则: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在政府和其他民意机构中,共产党员只占1/3。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
(三)解放战争期间
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上采取在解放区设置行政区的办法,巩固新兴的人民政权。先后建立东北、华北、中南、西北行政区。行政区设军政委员会或人民政府,作为最高一级的地方政府机关,各自管辖若干省级及以下行政单位。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法律依据:1949年9月,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正式建立起来。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遭到破坏:1957年以后,由于受反右斗争扩大化和“左”倾指导思想的影响,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削弱。“文化大革命”十年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是遭受严重破坏和挫折。
恢复完善:文革结束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渐恢复和完善。如改进选举制度,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实行差额选举; 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固定任期(每届5年);赋予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等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
(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正式确立: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共中央提出了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在根本上解决了民主党派的发展前途问题,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进一步明确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并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与政策。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写入宪法,使得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