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教学设计
教学理念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古今中外皆是如此。在西方,法律自希腊罗马法一脉相承,体系完备、技术精湛、精神恒远,梳理其自古典时代迈向近代文明的法律历程,辨析近代法律特征,可吸取其法治之光。宗教在西方社会扮演着重要角色,取其教化意义,去其控制糟粕,也能为社会管理添砖加瓦。所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观察西方法律和教化的发展历程,梳理西方法律与宗教的关系,目的在于树立法治观念,涵养德治情怀。
为达成这一目的,教师应该是学生历史学习阶梯的搭建者。在本课中,历史概念谱系图的绘制,经典案例的讲述,庭审图片的解读,历史时间轴的绘制,让学生深度参与历史学习,从西方近代法律文明的形成中汲取法治之光,从基督教数次转型中探讨其作用与局限。在教学过程中,本课充分运用教材资源,恰如其分地以时空、史料、解释为阶梯,指向历史材料的把握,历史思维的建构和历史意识的引领,最终以历史学科核心素养为目标。
二、教科书教学内容分析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是《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中的第2课。本单元属于社会管理范畴,前后两课分别叙述中国古代“礼法并用”和中国当代“法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个单元都强调同时发挥法律与教化的作用,中西方皆是如此。法律和宗教作为社会治理的两个支点,它们在古典时代各自诞生、在中世纪交融中发展、在近代思想解放的争论中分离、又在现代社会的互补中共同进步。就教材而言,两者内容看似并列,也并无讲述两者关系,但是就文明发展而言,西方法律与教化相爱相生,梳理其关系是本课不可逾越的隐形线索,正如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并用”一样,法律与宗教同样在西方社会中担当治理重任。
暗线法教交融,而明线上则应该以法律为重。在教材的篇幅上,法律比重明显重于教化。法律占两个框目,分别阐述西方英美与大陆两大法系形成的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呈现的法律特征;教化占一个框目,虽勾画了基督教发展历程,阐释其在社会管理中作用,但叙述线条比较粗糙,内容不多。
就素养培育要求而言,选择性必修内容面向历史选考生,培育水平要求为3-4,这意味着教师必须搭建更多的教学阶梯来帮助学生树立核心价值、锤炼关键能力和涵养必备品格。这需要更多的学习过程和更为宽泛的学习时间。就学习的容量而言,选择性必修全三册共48课,大部分学校安排了高二一学年(周课时为4-5节)来学习这些内容,教学时间也更为从容。基于以原因,为了更好的学习本课社会治理中法律与宗教两方面的内容,笔者以为安排两个课时,设计5个左右的学习任务比较合理。具体而言,第一课时学习西方法律的发展与特征,并把宗教的部分内容融入其中;第二课时学习宗教的教化作用并探究宗教与法律的关系。
学情分析
本课为《国家制度与社会管理》中的第9课,施教对象为以历史作为选考方向的高二学生。一方面,学生经过高一通史的学习并把历史学科作为选考科目,可见其基础知识和历史素养有一定的基础,可以设计一些开放性的探究性问题,比如比较中探究近代西方法律的特征,在时间轴绘制中梳理宗教与法律的关系等;也可以提供更为复杂的史料以供辨析,如英美法系新名词频出的发展历程。但另一方面,本课的教学内容略显偏僻和奥,法律史专业名词颇多,如日耳曼法、普通法、衡平法、无罪推定等,如何把握法律与历史学习的关系成为了教学设计的首要考虑对象。为了契合学生的这一生情实际,本课挑选了一些法律史中的经典案例,注重对知识的结构化搭建,绘制简明易懂的历史示意图,注重方法的指导与史观的引领。
四、教学目标
本课内容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中的具体要求是:“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相关内容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拆分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发展、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宗教伦理和教化三个框目,综合课标要求与《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的叙述,本课的教学目标设计如下:
1.能够通过具体的法律案例,列表对比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差别;能够依托史料绘制西方法律与宗教发展进程;能够依据史料绘制希腊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与近代两大法系的渊源关系。(时空观念水平3,历史解释3)
2. 通过解读一些典型的图片、案例、文献史料,提取史料中的有效信息,了解近代法律形成的多种因素;通过对比中世纪和近代的法律程序,探究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通过关联材料和教材中的史实与解释,辩证认识各种史料的价值。(史料实证水平3,历史解释水平3)
3.通过一些图片,文字,比如七礼、十诫、七艺等基督教词汇,分析中古时期、天主教盛行期、新教时期宗教在社会教化中的作用。从新教作用的辩证评价中,理解新教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历史解释水平3,唯物史观水平3)
4. 探讨法律与宗教的关系,知道两者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探讨西方法律文明与基督教文明的融合发展史,探究其在社会主义法律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唯物史观水平4,家国情怀水平4)
五、教学重难点分析
本课的重点为近代西方法律形成的历程。(第一课时解决)
依据课标可知,近代西方法律的渊源与特征为本课需要掌握的核心要素。根据教材内容分析,近代西方法律的形成历程既可梳理渊源,又可特征比较,既能呈现的两大法系与古代中世纪各种法律的关系,又可在历程中呈现近代法律与中世纪法律或者西方法律与其他地区的不同之处,故把近代西方法律形成历程作为本课的重点。为了突破这一重点,本课采取的是知识结构化呈现的方法,教学侧重于形成的过程,通过各种方法讲清各种法律之间的关系,谨防跌落只侧重某一法律细节的窠臼。
本课的难点为近代西方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第二课时解决)
作为社会管理的两个维度,不管是底线设置的法律,还是高位引领的道德教化,都是可探究的要素。为了探究两者关系,本课在教学设计时以法律发展为明线,以法律与宗教的关系为暗线,在每一个案例的讲述,每一个法律发展史的构建的过程中,都暗含着基督教因素,在学生习得相应的知识之后再以经典论著中的结论升华,理顺西方法律与宗教发展中的关系。
六、教学设计思路
本课设计思路以“近代西方两大法律体系的形成”为主线,以“法律与宗教,秩序与信仰”为设计思想,设计了五个由易到难的学习任务,对应着教材中三个框目的学习内容。在学习开展的顺序上,把处于教材中间位置的“两大法律体系”这一知识点先置,作为第一个学习任务来解决。在学生对西方法律体系基本了解的情况下,再去找寻其渊源,探究其特征,谈论法律与教化的区别,这样重构之后的学习体系既符合学生的认知,也符合教学展开的逻辑。具体的安排见下图。
从素养培育路径的角度讲,作为一个历史选考生,素养的培育应当指向更高水平,基于这样的教学目标,本课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在第三和第五两个学习任务开展时采采取探讨方式,这对学生主动学习习惯的养育与自我学习能力的培养都大有益处。生成的结果投放于课堂,既符合学生的认知,有培育了高水平的学科素养。
七、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导入】
1928年苏格兰的蜗牛啤酒案。
设问:结合教材50页历史纵横,面对上诉至最高法院的多诺霍小姐,在既无先例可循又无法理可依的情况下,推测阿特金勋爵会如何妥善处理这个案件?
设问: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法国?推测法官会如何处理?
【设计意图】:这个案件是西方法律史发展中的里程碑式案件,它是英国民法中“过失责任原则”的开端,也因为案件生动活泼贴近学生生活,能够起到调动课堂气氛的作用。另外这个案件的处理也沟通了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关系。故采用这个案例直奔主题,探讨近代西方两大法律体系的形成、发展与区别。
学习任务一:梳理近代西方两大法律体系的区别
情境呈现与表格整理:
学生活动:依据教材内容和导入案例整理近代西方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别。
学习任务二:找寻两大法律体系的渊源
1.希腊法
情境呈现:教材导入部分图片“
并翻译图片中的内容:
某人若曾为官,10年内将不得为官,如若为官,不管其审判如何——将受到双倍惩罚,而且余生将被剥夺公民权,为官所为亦属徒劳。
设问:(以选择的方式呈现)
这段法律条文的形式是习惯法还是成文法?这段法律条文的内容是公法还是私法?由此可见希腊时代的法律已经有哪些进步之处?
【设计意图】:对学生而言,法律史学习最大的难点在于区分一个又一个的法律名词概念,故在教学伊始,采用选择式而不是问答式来解决希腊法律的发展特征。学生通过字面意思可以判断,这是一段成文法,是公法。由此可以得出希腊时代法律已经从习惯走向成文的特征。
2.罗马法
情境过渡:作为希腊文明的正统继承者,罗马人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构建了古代西方最完善的法律体系。这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材料:
罗马法渊源十分丰富,包括习惯法、民众大会制定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长官的告示,皇帝的敕令以及法学家的各种解答,这些都具有法律效力……
罗马人热衷于制法确不废法,导致万民法内容庞杂,内部存在矛盾和不统一之处……
为了使法律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加以重新整理和审定,剔除过时,修正不精确,填补欠缺,法典编纂能起到这样的效果。 ——《法学的故事》
设问:罗马法的渊源十分丰富,与罗马法相比罗马法的进步之处在哪里?(形成法系)经历千年发展,罗马法系存在什么问题?如何应对?
情境过渡:从十二铜表法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罗马法从法律条文到法律体系,从法律体系到法典。
【设计意图】:与老教材相比,选择性必修一对罗马法着墨并不多,所以并不需要区分公民法与万民法,只是需要通过一些史料了解罗马法是技术高超、理念成熟,为后文的罗马法复兴奠定基础。
3.中世纪法
情境过渡: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各支日耳曼人在欧洲各地建立起一个又一个的封建国家,开启了长达一千年的欧洲中世纪史。
材料:
现象1:在缔结契约、结婚、充当证人、进行诉讼时,每个人都需要进行“法律告白”,即宣布自己所适用的法律。7世纪伦巴底人(日耳曼人的一支)征服意大利,其国王宣布:“在罗马公证人面前签署的证书应遵循罗马法,伦巴底人的契约应该按照伦巴底法签订。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社会封建化的完成,同一封建领地内的审判适用同一种法律,而不论当事人原来是什么部族。——整理自《外国法制史》
现象2:自4世纪始,教会拥有主教裁判权,并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权选择向主教或世俗法院起诉;刑事案件则一律先由教会审判,若教会认定为有罪,再在剥夺犯罪嫌疑人教籍后移送世俗法院。13世纪以后,凡涉及教会利益、宗教信仰的刑事案件以及与教会有关的民事案件,均有教会法院审理,世俗法院无权过问。——卡特里《审判的历史》
设问:依据材料中展示的中世纪前期的法律现象概况中世纪法律的特征?依据材料中展示的中世纪后期的法律现象,概述中世纪法律的发展演变具有怎样的趋势?
【设计意图】:日耳曼人灭亡了罗马帝国,却被罗马文明所征服,法律就是其中之一。在法律的选择上,日耳曼人以务实的态度同时承认罗马法、民族习惯法以及教会法的法律效应,在中世纪前期,中世纪的法律更多地呈现出多元并存地特征。到了中世纪地后期,随着社会融合程度地加深,几种法律之间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这个学习任务地设计更多得展现的的文字材料的解读能力。从文字中提取有效的信息是进入高二之后的历史选考生必须掌握的学习能力。
情境呈现:11世纪《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重见天日和博洛尼亚大学的兴起。
材料:1200年,各国赴博洛尼亚大学学习罗马法的学生达一万多人。——《西方法学史纲》
设问:推断13世纪以后西方法律的发展态势并说明理由。
【设计意图】:罗马法的复兴既有它本身技术发达、理念先进的主观因素,更有大学的兴起、商品经济的发展等西欧中世纪后期西欧社会变化的客观因素。展示博洛尼亚大学法学研究中心和学生的数量,让学生推断之后的法律发展态势是培育历史解释素养的重要路径。另外此时的解释也可以为之后大陆法系的形成奠定基础。
4.大陆法系的形成
材料:
13世纪以后西方法律的发展态势:罗马法复兴。
13世纪,巴黎、普罗旺斯、奥尔良等大学法学院相继开讲罗马法。
13世纪,西班牙罗马法的研究受到与教会法同等的优惠和资助。
14世纪,德意志司法部门处理案件逐渐以罗马法取代习惯法。
15世纪,西班牙王室聘用罗马法学者为法律顾问。
16世纪,人文主义法学派在法国兴起。
18世纪,法国私法学家朴蒂埃撰写大量论著,打通罗马法与法国习惯法。
1804年, 《 》 、1900年《 》颁布。
——整理自何勤华《西方法学史纲》
结构图总结:
5.英美法系的形成
情境过渡:在英吉利海峡的另外一边,法律的发展却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然我们去12世纪的英国看一看。
情境呈现:征服者威廉与诺曼征服
材料:诺曼征服后,为了不引起被征服者的反感,宣布原来盎格鲁-萨克逊习惯法继续有效……尊重各类教会法院、郡法院、领主法院的原有审判权,要求它们按照国王新令状进行审判……
12世纪开设王室法院,并到各地巡回审判。……巡回法官们在各地陪审员的帮助下既了解了案件又熟悉了各地习惯法,回到首都后,一起讨论案件的难点,交换法律意见,承认彼此的判决,并约定在以后的巡回审判中加以适用,久而久之形成了通行于全国的普通法。
14世纪在大法官审判基础上发展起一套更加适合调整经济关系,更加公平公正的新法律,称为衡平法…… ——王云霞《外国法制史》
问题设计:谁在普通法和衡平法形成的过程了起了较大作用?与欧洲大陆相比,英国近代法律体系形成有什么特点?
【设计意图】:在诺曼征服以后,威廉一世为了更好维持在英国的统治,采取了与欧洲大陆迥然不同的法律模式。一方面承认当地的各种习惯法的有效性,另一方面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扩张王权,法官在这个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相比较于欧洲大陆的成文法典,英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更具有实践性,渐进性和漫长性的特点。
6.小结:西方两大法律体系的形成
情境呈现:结构图展示两大法律体系的形成与特点。
【设计意图】:大陆法系精于立法,英美法系工于司法,两个法律体系虽有诸多不同,但是在古代-中世纪多元并存融合发展的基础上,并依据西方启蒙思想理论逐渐形成的。但是因为西方法律的知识点学生比较陌生,故在前面讲述的基础上绘制知识结构图,加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学习任务三:探究西方法律的特征
教师活动:展示中世纪的两种审判方式:日耳曼人的神判法和基督教的纠问式审判。
设问:从神判法到纠问式审判,是法律的进步还是退步?
【设计意图】:两种审判方法在今天看来都是野蛮落后的,神判法把断案的权利交给了神灵,纠问式审判改变了审判权力来自于神灵的荒谬做法,但是一问一答,我问你答,当事人完全成为审问对象,在审问的过程中证据主要来自司法人员的主观臆断,在审判的过程中刑讯逼供司空不怪,非常容易造成冤假错案。从历史思维上讲,不管学生认为是进步还是退步,只要能引用史料做出合理的解释都是一种历史解释能力的培养。之后再佐以有价值的史料,可以印证历史解释的多元。
材料:(纠问式审判)足够严格且理性的调查,既能发现真相,又能实现正义。——《审判为什么不公正》
八个怀疑构成一个完美的证明,判处一个人死刑。——伏尔泰
情境过渡:那么当社会进入近代,如何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合理呢?
材料: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 ——【意】贝卡里亚
陪审员可能不是圣贤,也不是绝对正确,但是多样性允许他们抵消彼此的缺点。 ——《审判的历史》
明确规定诉讼中的辩论原则,承认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1679《人身保护法》
立法权只能来源于人民,而属于司法部门的法官们的职责便只能严格执行成文法典的规范,任何自我感情的创造,不但无益于法律的正义,相反只能破坏权利制约的界碑。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
教师活动:逐条解释史料所体现的西方法律的特点,并绘制西方法律特征图。
【设计意图】:西方法律的特征是本文学习的又一个难点,教材分为法律地位、法律内容、法律程序三个方面,这三者中法律程序是学生比较容易了解的切入点,于是从中世纪到近代的两种审判方式入手,在比较其优劣的过程中既锻炼了学生的历史解释思维能力,又为之后切入近代司法程序的进步奠基。在这之后,反向采用司法程序的进步,法律地位的确立与法律内容的界定来探究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
【尾声】情境呈现:1928年英国“蜗牛啤酒案”结局?
材料:
制造商对于消费者承担合理注意义务(duty of reasonable care),保证其产品对消费者不发生损害,对于未尽到注意义务而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1932年英国上议院关于“多诺霍诉史蒂文森案”的最终判决
【设计意图】:在第一课时的结束部分回到“啤酒蜗牛案”有两层意图:1.呼应“导入”,上课伊始抛出的法律难题最终得到了解决,西方近代法律从古典时代起源,经过了中古时期的多元并存与融合发展,在不断完善中形成近代西方的两大法系。2.承接下一课,1928年的啤酒蜗牛案最终成为“过失责任原则”的源头,进行案例创设的上议院大法官从圣经箴言“你要爱你的邻居”出发,认为每一个人都为他周围相关的人负责。从而为下一课时铺垫。
第二课时
【承接上课导入】:
圣经说“你要爱你的邻居”
那么,在法律上,谁是你的邻居
“受到我的行为密切和直接影响的人。 ”
简言之,行为人对受到行为直接和密切影响的他人负有合理注意的义务,违反注意义务将构成过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阿特金勋爵解释他认为啤酒制造商应该承担过失责任的原因
【设计意图】:从法律到宗教,两者同时起着规范社会治理的作用。1928年的蜗牛啤酒案是英美法系历史上经典案例之一,诉讼-审判-上述-创新律的过程都是典型法理问题,但其灵感的来源却是《圣经》。在西方历史上,基督教曾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探析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应该是第二课时的学习重点。以“啤酒蜗牛案”为契机,顺利连接法律与宗教,这个社会治理的两个维度。
学习任务四:评析宗教改革前后基督教的作用
1.天主教时代的教与控
情境呈现:图片呈现部分中世纪天主教的“七圣事:洗礼、坚振礼、圣职授职礼、忏悔礼、弥撒礼、婚礼、包括葬礼在内的终傅礼。”和一些其他的日常活动。
【学生活动】据图片与所学,构画天主教影响下中古欧洲人的人生轨迹。
【教师总结】各阶层的人,无论是国王,还是领主,无论是骑士还是普通百姓,只能在基督教框架内思想与生活。……从出生到婚配,一直到死都有专门的宗教仪式。 ——《世界中世纪生活习俗史》
【学生活动】依据十诫内容、中古时期教育“七艺”等内容,分析天主教在社会治理中作用。
【教师总结】从十诫的内容来看,天主教一方面确保一神信仰,强调宗教控制,在中古时期,一切学科,包括法学、文学、历史学都是神学的分支;另一方面,天主教也通过教育等手段传播文化、规范行为、劝人为善,所以在中古时期,以天主教为代表的基督教,不仅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
【设计意图】在评析中古时期的宗教的社会作用的学习过程中,教学采取了两步走,第一步感受神光笼罩下的中古欧洲,采取的学习策略是依据图片梳理人生轨迹这一路径,考查的学生的历史解释素养。第二步是从第一步建立的生活经历中分析天主教在社会治理两方面的作用:控制与教化并存。在这一学习任务的设计过程中,采用的都是生活化的场景,理由在于中国学生与宗教的距离相对较远,采用直观的材料与接近生活的历史解释构建方法符合深入浅出,由易入难的学习进阶模式。
2.新教时代的变与守
情境呈现:1600年前后欧洲西部和中部的教会组织
文字材料:
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世俗人,是因为他把世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演》
【问题设计】
①回顾纲要下,指出新教的主要观点。
②被路德破除的奴役、权威是指什么?
他建立的新的奴役和权威是指什么?
路德如何把僧侣变成俗人?如何把俗人变成僧侣?
【设计意图】通过一张1600年的教会组织分布图,回望16世纪的欧洲宗教改革,用地图上的标注引导学生回忆《中外历史纲要》下册有关宗教改革的相关知识。结合马克思语录,分析相对于天主教而言,新教的本质并未发生实质的变化,宗教改革打击了教会的权威,从而强化了基督教对人们心灵的控制,为接下来的讨论铺垫。
情境创设:依托文字与图片进行讨论:
文字材料 : 图片材料:塞尔维特被处以火刑
加尔文教禁止一切奢侈性挥霍,但是鼓励正当的生产劳动、经商发财、甚至鼓励放贷取利。一方面它限制人的过度消费,另一方面它鼓励人的勤奋工作。这样一来,就逐渐形成了一种多创造、少消费,多积累,少浪费的生活伦理,这种生活伦理在客观上推进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活动。——赵林《基督教与西方文化》
【问题设计】综合以上材料,判断宗教改革之后宗教的社会作用是否改变?如果否,请举例说明。如果是,请阐述它的具体表现。
【设计意图】以新教的一个派别加尔文教为例,一方面肯定他在解放思想,传播人文主义,增强民族国家观念,特别是发展资本主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但是另一方面,通过一些典型事件,明确宗教在社会治理中的局限性,被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新教,依然是强化控制多于社会教化的一种社会治理方法,需要辩证认清。
学习任务五:西方法律与教化的关系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学生活动】通过本课的学习,讨论西方法律与教化的关系及其作用。
【教师活动】为学生的讨论提供某些台阶,如引导绘制西方法律与宗教发展的脉络,比较两者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勾连两者或明或暗的联系等。
【设计意图】本课最后一个学习任务的进行指向高水平的历史学科素养的培育,具体包括通过绘制法律与宗教发展的时间轴培养时空观念,讨论两者关系指向历史解释素养,以及凌驾于史学素养培育之上的唯物史观,合理区分法律与教化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家国情怀等等。这是一个开放型的讨论过程,教师需要提供的是讨论的载体,讨论进行中时间的把握,帮助学生核心观点的总结,以及适时地呈现一些可以帮助理解的史料。
【教师示例】以结构化知识呈现法律与宗教可能存在的关系图谱。
【设计意图】:
近代法律与宗教的发展历史对学生而言都是陌生而又复杂的知识,用结构化的知识比较容易梳理彼此之间的关系,两者在古代社会各自诞生,在中世纪互相融合,在近代启蒙思想的引领下宗教迷信被批判,法律与宗教逐渐成为两个独立的体系,到了现代社会,宗教中的某些仪式、某些理念重新被吸纳到法律体系之中,两者互补,倡导公序良俗,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尾声】:以该领域的名著结尾,升华法律与教化
法律意味着秩序, 宗教意味着信仰。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
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
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为机械僵死的教条。
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正义的便是神圣的, 神圣的便是正义的。
——【美】伯尔曼著, 梁治平译 《法律与宗教 》
八、教学评价设计
教学评价设计:
材料1:
法律思维的理性建立在超越具体问题的合理性之上,形式上达到那么一种程度,法律制度的内在因素是决定性尺度 ;其逻辑性也达到那么一种程度,法律具体规范和原则被有意识地建造在法学思维的特殊模式里,那种思维富于极高的逻辑系统性,因而只有从预先设定的法律规范或原则的特定逻辑演绎程序里,才能得出对具体问题的判断。”因此,单一的法律渊源衍生而出的,预先设定的法律规范,才是法院判决的依据。 ——[美]艾伦 ·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
材料2:
一个案件如果有两个正确答案的话,法官就会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成文法为法官提供了太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制作无数种判决,而且都有法律依据。其次,正是由于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的人、有关的方面都尽量想方设法去影响法官。于是,在法院周围就形成了一个市场,一个由特殊供求关系构成的交易市场。这种市场足以造成裁判的多样性。于是就产生了司法不一。老百姓认为司法不一就是司法不公。 ——武树臣:《从成文法、判例法到混合法》
问题:(1)研读材料1的论述,指出概述对象所属的法律体系,并绘制其发展时间轴。(史料实证水平3,时空观念3)
(2)根据材料2的视角驳斥材料1的观点。(历史解释水平4)
(3)综合材料1、2的,您认为怎样的法律才是契合现代社会公平需求的法律?(史料实证水平3,历史解释水平3)
评价设计说明:
本题所考查的是学业质量水平3-4,既选考等级考核要求。主要涉及的核心素养是史料实证、时空观念与历史解释。在时空观念方面,本题主要考察学生能够利用时间轴的方式对相关史事加以描述,问题(1)第二问关于大陆法系发展时间轴的绘制即体现这方面的考查要求。在历史解释方面,问题(2)和(3)的设计涉及均指向有逻辑地表达自己的解释。问题(2)对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自的优劣,学生可以依据所学与材料提示的方向做出自己的解释,并用适当的语言表达出来。问题(3)的开放式讨论题,学生必须在掌握西方两大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的基础上,依托历史逻辑,采用适当的历史语言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在两道题中,一说明,一驳斥,考查的方向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在史料实证方面,问题(1)的第一问设计比较基础,考查对文字史料的理解,问题(3)的设计更为高位一些,需要学生采集各种有用的资料,比较各类史料的优缺,区分各种史料的价值,在对相关史事进行论述的过程中,能够尝试运用合适的史料作为证据论证自己的观点。故此题设计的核心素养为历史解释,教师提供丰富的史料,更提供丰富的讨论空间,由学生做出自己的解释。
九、板书设计
十、教学反思
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管理》中开始出现一些教学内容相对陌生的跨界知识,比如法律、宗教、货币、税收、社会保障等等,这一类的学习内容因为不属于传统史学政治经济文化的研究内容,故师生双方均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如何依托跨界的知识去聚焦核心素养的培育成为选择性必修教学中关键点,笔者在尝试《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一课教学时,备课心态经历了一个无所适从到渐有条理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跨界与融通的过程,现抛砖引玉,求教于大方之家:
专业阅读打开跨界知识大门
跨界的知识首先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西方法律史与宗教史有太多陌生知识。故备课首先是一个学习的过程,笔者阅读了王云霞的《外国法制史》,何勤华的《西方法学史纲》,卡德里的《审判的历史》,赫尔曼的《法律与宗教》等专业书籍,形成对西方法律与教化的基本概念。站在专业知识了然于心的角度再去学习课标、研究教材,才能形成一个对教材叙述内容的宏观认知,形成结构化的知识。在知识结构化的基础上,再去找寻恰当的史料,设计合适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有两点特别需要注意。第一:坚守课堂的历史学科定位。在法律史的浩瀚知识中,避免上成一节法学案例课,一切法律与教化的素材都必须服务于历史教学;第二,坚守新课标新教材理念。作为一位老教材熟烂于心的非青年教师,避免受老教材固定思维的影响也是上好统编教材的必然选择。比如老教材中有《罗马法人的法律》一课,教师容易在自己熟悉的范围内讲透这一知识点,然而在新教材中,罗马法只是近代法律形成的一个渊源,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可能比其内容还要重要,切不可以老带新,跑偏教学内容定位。
2.学科融通探索素养培育路径
比起陌生知识体系,更具有挑战性的是更高的素养培育要求。作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师必须要向学生提供适宜的史料以供实证、解释与情怀养成,这又呼唤着教师在跨界的基础上谋求融通。跨界的资料如何成为史料,必须找到它们与历史学科的融通点。西方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几何,笔者找到了一个“啤酒蜗牛案”的经典案例,这个案例中可挖掘的两者关系恰能反映出课标中对两者的定位。西方法律与基督教各有数千年发展史,但是用历史学科的故事、时间尺度表达出来之后就能很好两者与历史学科的关系。于是实现了法律与历史的融通,把这则来英美法系历史上的经典案例发挥出了历史价值。同理,本模块货币史、国际关系史、社会保障史的学习过程亦是如此,跨界的学习搭建知识体系,融通的运用培育核心素养,这可能是接下来研读新课标新教材的教师的常态。
以上两个问题都是在面对选择性必修教材时必然会遇到的问题,《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尝试,让笔者等一线教师在尝试后反思,在反思中继续实践,统编教材的探索之路任重而道远,且行且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