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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税和徭役的合称。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税:户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田赋:也叫田租,历代封建政府以田亩为征收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也叫人头税,历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其它杂税
役:以丁男为主的徭役和兵役(军役、力役、杂役)等。
1、先秦时期的赋役制度
西周分封制和井田制下的贡赋制度——诸侯: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
实行劳役地租,役重于赋
春秋战国时期——管仲“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鲁国“初税亩”无论公私田,按亩数实数收税
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促进了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2、秦汉时期的赋役制度( 人头税、徭役高于田赋)
田赋:秦:“收泰半之赋”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税率非常高。
汉:“休养生息”吸取秦亡教训,降低税率。
人头税:秦:人口税重(云梦睡虎地有“口赋”或“户赋”记载)
汉:不分男女,分为口赋、算赋; 征收财产税:如车船税、
算缗钱、税民资等。
徭役::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
更卒:本郡或者本县服务一个月
正卒:郡国和京城服务两年
戍卒:边塞屯戍服务一年
3、隋唐时期的赋役制度( 租庸调——两税法)
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调: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代替。
庸: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租(庸)调制:北魏开始隋沿用,唐发展为租庸调制;
隋:租调制,以人丁为征收标准
唐前期:租庸调制,以庸(绢布)代(徭)役,推行基础是均田制,人丁
(不分男女,年龄区别)
租调制——租庸调制,标志着劳役地租——实物地租,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这种制度保障了政府财政收入;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促进农业发展和隋唐的强盛。
两税法:唐中期:按田亩征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征收标
准以土地资本为主。这是我国封建税制的重大变化,表明封建国
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唐中期实行两税法是因为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为了增加收入,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这样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但农民负担依然较重
4、宋元时期的赋役制度( 承袭唐制,附加税复杂多变)
宋:募役法:原来必须轮流充役的农民可以选择以交钱代替服徭由官府出钱雇人充役。解放劳动力,促进农业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方田均税法: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清丈土地,按土地肥瘠确定等级,登记注册。均税就是以方田结果为依据,均定税额,以防止豪强隐漏田税,
增加政府田赋收入。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经常超过正税数倍。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还常派发各种徭役。(为了减轻百姓负担增加政府收入,王安石实行变法)
这两项制度以土地财产为征收标准,一定程度减轻农民负担保证政府财政收入。
元: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征收混乱。
北方:征丁税、地税,
南方:征夏税、秋粮。
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在南北方实行方法不同。北方征丝料与包银,按户征收,江南纳户钞与包银。)
元·狄君厚《介子推》第一折:“却正是农忙耕种,百忙里官急科差。”
元·狄君厚《介子推》第一折:“却正是农忙耕种,百忙里官急科差。”
5、明清时期的赋役制度(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明:初期: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北京,称“金花银”。
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白银流通增加,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
2.制度意义
首先,按土地征收的田赋与按人丁征发的徭役的合并,以及部分土地将丁役摊入田亩之中,不仅会使赋役的负担相对更为均衡,而且会使封建政府对人丁的控制进一步松弛;其次,一概折银的征收方法将使得农民的产出不得不进入市场,推动晚明商品经济的发展。最后,其实行标志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完成了由实物地租为主向货币地租为主的转变。
2.制度意义
首先,按土地征收的田赋与按人丁征发的徭役的合并,以及部分土地将丁役摊入田亩之中,不仅会使赋役的负担相对更为均衡,而且会使封建政府对人丁的控制进一步松弛;其次,一概折银的征收方法将使得农民的产出不得不进入市场,推动晚明商品经济的发展。最后,其实行标志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完成了由实物地租为主向货币地租为主的转变。
2.制度意义
首先,按土地征收的田赋与按人丁征发的徭役的合并,以及部分土地将丁役摊入田亩之中,不仅会使赋役的负担相对更为均衡,而且会使封建政府对人丁的控制进一步松弛;其次,一概折银的征收方法将使得农民的产出不得不进入市场,推动晚明商品经济的发展。最后,其实行标志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完成了由实物地租为主向货币地租为主的转变。
“一条鞭法”使赋役负担相对更为均衡,让政府对人丁的控制进一步松弛;一概折银的征收方法将使得农民的产出不得不进入市场,推动晚明商品经济的发展。标志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完成了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转变。
清:康熙:“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数为准,此后达到成丁年龄的,不再承担丁役。
雍正:“摊丁入亩”,将丁银分摊到田赋中,此后人头税废除,百姓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摊丁入亩”废除了人头税,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促进了人口的增长;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财政收入。
探究: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
征收标准:人丁——土地
赋役形式:劳役——实物——货币
征收种类:复杂——简单
征收时间:不定时——定时
特点:结构,以农业税为主,商业税比重较轻。
依据,历代王朝都编订户籍。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关税”指的是海关依据国家的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关税”可以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保护生产和调节经济;还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1、关税的起源(西周)与发展
(一)中国的关税制度
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 ——《周礼·地官》
2、近代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收回
原因:鸦片战争,国门被迫打开;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表现:协定关税;片面最惠国待遇;丧失海关大权。
斗争:①国民革命时期——提出主张
②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进口税暂行条例》;1928年
“改订新约”陆续签订《中美关税条约》《中日关税协定》,在
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制定税率。
③新中国成立——收回关税自主权
3、新中国关税制度的建设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一步完善关税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①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②保护生产,调节经济;
③增加财政收入。
(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个人所得税是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种。(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调节收入分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
为什么直到1980年中国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为调节社会收入水平,确保社会公平和国家有序发展,在个人和家庭收入整体差别不大的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征收的必要,所以直到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才制定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对调节个人收入,实现社会公平,稳定社会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