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一第3单元备课交流课件(5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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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选必一第3单元备课交流课件(5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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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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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2-02-18 22: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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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3张PPT)
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备课交流
选择性必修一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
——列宁《论国家》
只有为了社会的普遍权利,特殊阶级才能要求普遍统治。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调和阶级矛盾和冲突、经济职能
政治职能
社会职能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
国家的统治工具。
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中华法系
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儒家礼教
宗教伦理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名称 内容 适用范围 适用时期
大陆 法系 包括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黄》为蓝本。 欧洲大陆国家及其曾经的殖民地、民国和现代中国 近代以来至今
英美 法系 英国中世纪以来法律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统称 英美及英国曾经的殖民地和附属国(如中国香港) 中世纪以后期以来至今
伊斯兰法系 以伊斯兰法(源于《古兰经》)作为基本法律制度的诸国所形成的“法律 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各国和其他一些穆斯林国家 中世纪以来至今
印度 法系 公元5~7世纪以前古代印度奴隶制法为主 古印度及周边仿效这种法律的亚洲国家 公元5~7世纪以前,目前已解体。
中华 法系 中国的封建法律为主 中国的封建社会及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 中国秦朝至清朝,目前已解体
单元结构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新老教材对比:
老教材:1-3-1百家争鸣
新教材:第一目 先秦时期突出儒法两家思想论争、第二目和第三目为新内容
教材结构:
第一目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的萌芽期
第二目 秦汉与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的形成期
第三目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的成熟期
儒法争鸣
礼法并用
礼法普及
教学重点:
1、先秦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2、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教学难点:
律令儒家化与“礼法结合”问题
教材概况分析
2016年,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骚扰、辱骂、殴打女企业家苏银霞。案发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催债的手段升级,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连同一名职工,被限制人身自由,11名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和肢体动作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于欢姑妈于秀荣报警后,警察只是言语表态并随即离开,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试图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一审被判无期。原告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2018年1月18日,于欢案二审主审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吴靖在北京表示,通过二审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国法、人情,最终依法作出裁判。2020年11月18日,山东冠县“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此案在网络上引起上亿人次的关注和讨论,创造了中文使用地区拥有互联网以来的参与纪录,人民日报评论文章说,法律重视伦理道德。 2020年2月1日,该案件入选“2017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教学设计: 导入——2016山东聊城于欢案
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可以说,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
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心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摘自《人民日报》
设问:在当代法治社会,为什么法律受到伦理道德如此大的影响?
教学设计:导入
孟子见梁惠王
商鞅见秦孝公
儒家 法家
代表
主张
孔子和孟子
商鞅与韩非
人性善,主张德治;
孔子提出为政以德;
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
人性恶,主张法治;
商鞅在秦国颁布行法令,推行改革;
韩非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1、儒法争鸣争什么?
教学设计: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争鸣
儒家着重于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异”,故不能不以富于差异性,内容繁杂的,因人而异的,个别的行为规范——礼——为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而反对归一的法。
法家欲以同一的,单纯的法律,约束全国人民,着重于“同”,故主张法治,反对因贵贱、尊卑、长幼、亲疏而异其施的礼。
两家出发点不同,结论自异。礼治法治只是儒法两家为了达到其不同的理想社会秩序所用的不同工具。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教学设计: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争鸣
子产相郑,病将死,谓游吉曰:“我死后,子必用郑,必以严莅人。夫火形严,故人献灼;水形懦,人多溺。子必严子之形,无令溺子之懦。”子产死。游吉不肯严形,郑少年相率为盗,处于萑泽,将遂以为郑祸。游吉率车骑与战,一日一夜仅能克之。游吉喟然叹曰:“吾蚤行夫子之教,必不悔至于此矣。”——《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
子产“铸刑书”
叔向使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谓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摘自《左传·昭公六年》
2、为什么会有儒法之争?
P44: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教学设计: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争鸣
联系:东周之前有过哪些治国手段?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左传·昭公六年》
敬天保民。 ——《尚书》
德治
法治
3、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有什么结果?
P45: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仪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需要。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现实利益,满足各国君主专制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教学设计: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争鸣
睡虎地秦简部分条文
盗采人桑叶,赃不盈一钱,何论? 赀(罚)徭三旬(三十天)。
完城旦(无期徒刑,筑城),以黥城旦诬(诽谤)人,何论?当黥。
或与人斗,缚而尽拔其须眉,论何也?当完城旦。士伍甲斗,拔剑伐,斩人发结,何论?当完为城旦。
——《睡虎地秦简》
1、史料体现了哪家思想?
2、对秦朝产生了什么影响?
董仲舒
(公元前179年-前104年)
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之。甲当何论?
——(西汉)董仲舒撰:《春秋决狱》
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子,虽非所生,谁与易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
——(西汉)董仲舒撰:《春秋决狱》
匿亡人,死罪。 ——《二年律令》
1、根据汉朝初年法律,案件中的甲应如何定罪?
2、根据董仲舒的决断,思考汉朝律令发生了什么变化?
原因是什么?
教学设计: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3、晋朝法律体现了什么法律发展的什么趋势?目的何在?
教学设计: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P46:律令儒家化 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第一篇 《名例律》
第二篇 《卫禁律》
第三篇 《职制律》
第四篇 《户婚律》
第五篇 《厩库律》
第六篇 《擅兴律》
第七篇 《贼盗律》
第八篇 《斗讼律》
第九篇 《诈伪律》
第十篇 《杂 律》
第十一篇 《捕亡律》
第十二篇 《断狱律》
唐律号称“一准乎礼”,唐律的修撰以礼为指导思想、指导原则。礼的精神完全融入于唐律之中,礼允许的行为,唐律也允许,礼不允许的,唐律也基本不允许。礼是唐律内在的灵魂,唐律是礼外在的表现……《唐律疏议》中有大量的概念、原则、律条都来源于礼。
——黄涛《唐代五刑实施情况研究》
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
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归纳唐律的特点和地位。
教学设计: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P46: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日本文武天皇制定的《大宝律令》,其篇目、顺序与唐律一致,只是在内容上稍作删减,如“八议”改为“六议”,“十恶”改为“八虐”;朝鲜在高丽王朝统治时期制定的《高丽律》其实是在《唐律》的五百条里摘录了六十九条,从唐《狱官令》中摘录二条合并而成;越南先后颁布的《刑法》、《国朝刑律》、《鸿德刑律》大体都尊用唐律。
——何平《中华法系与唐律关系探究》
教学设计: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请根据教材46-47页的内容填充表格,并思考宋元明清法律编订的特点。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宋刑统》、《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教学设计: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普及
以礼为主要内容的教化之所以能作为国家法律秩序观念向民间传输的渠道,根本原因在于礼与国家法制精神和内容的一致性。……通过教化的方式宣扬儒家礼义,乡民们在日常生活中按照礼的要求来行为也就不知不觉地遵行了法的规范。
——汪雄涛:《法律文化视野下的教化——大小传统之间的沟通桥梁》
根据材料并结合教材P47学思之窗,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内容有哪些变化?并说明其积极作用。
教学设计: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普及
P47: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 并与法律合流。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
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习近平
教学设计: 课堂小结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治与教化
教材概况分析
教材结构:
教学环节一 —— 古代西方法律与宗教
教学环节二 —— 近代西方法律与宗教的发展演变
教学环节三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
“教”“法”一体
“教”“法”分离
“教”“法”和谐
教学重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教学难点:
西方宗教伦理与教化的作用和社会影响。
新老教材对比:
老教材:1-6-3《十二铜表法》、3-6-2宗教改革、选4拿破仑“民法典”
新教材:第一目 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第二目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点和局限性
第三目 基督教宗教伦理的作用和新教的宗教伦理作用
“古代法是宗教,法律是神圣的文字,司法是礼仪……古人遵守法律并不是因为良心与公正,乃是因为神的话如此……服从法律就是服从神……”。
——法国·库朗热《古代城邦》
1、“古代法是宗教”——古希腊时期
教学设计:一、古代西方法律与宗教 —— “教” “法”一体
“城邦决定如次:
“某人若曾为官,十年内将不得为官;如若为官——无论其审判如何——将受到双倍的惩罚,而且余生将被剥夺公民权,为官所为亦属徒劳。让我们发誓:为官之人,土地所有者以及城邦的‘二十人团’。”
——张强译著:《古希腊铭文辑要》,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7—18页
克里特岛东部古城德莱洛斯的阿波罗神庙遗址
教学设计:一、古代西方法律与宗教 —— “教” “法”一体
2、“法是上帝贯彻始终的意志”——古罗马时期
“法是上帝贯彻始终的意志,上帝的理性依靠强制或者依靠约束支配一切事物。为此,上帝把刚才赞美过的那个法赋予人类。”
——古罗马西塞罗
古希腊有多次著名立法活动,但大都限于城邦内部,从未出现过统一而体系化的法典。古希腊的法律中没有发达的专业术语,成文法对后世影响不大……
古罗马于公元前5世纪制定了《十二铜表法》……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汇编《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在古罗马社会经常使用的“债权”“继承权”“契约”“借贷”“租赁”等法律术语,注重协调经济和社会关系,在今天仍被广泛使用。
——摘编自王加卫《古希腊与古罗马法律制度的差异及其成因》等
教材P49:《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法律制度的渊源。
教学设计:一、古代西方法律与宗教 —— “教” “法”一体
根据材料指出古希腊法律有什么局限?古罗马法有什么改进?在西方法律上有什么地位?
3、“教会的教条是政治的信条”——欧洲中古时期
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
——【德】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
教学设计:一、古代西方法律与宗教 —— “教” “法”一体
476年
1453年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西罗马帝国灭亡
东罗马帝国灭亡
中古时期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编纂的一批成文法,等级色彩浓厚。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教会法
日尔曼法律
教材P51:在帝国废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
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接受了基督教。
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 第六诫 不可杀人。
第七诫 不可奸淫。 第八诫 不可偷盗。
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诫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圣经·十条诫命》
根据材料说明基督教在中古时期的欧洲发挥了什么作用?
宗教法庭
中古欧洲婚礼
基督教修士
教材P52: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
11世纪,人们对当时的法律现状不满。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教师教学用书
罗马法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之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它对简单商品生产的一切重要关系如买卖、借贷等契约以及其财产关系都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恩格斯:《致卡·考茨基》
第一章 法律的成文化——日耳曼王国立法史之考证
第二章 王国权力的归属及运行
第三章 社会等级的划分及演化
第四章 婚姻规则和家庭秩序
第五章 土地的习俗及法则
第六章 动产的保护及转让
第七章 继承的方式及规则
第八章 不法行为的种类及规制
第九章 解决纠纷的组织及机制
第十章 日耳曼法的精神
——《日耳曼法研究》
“热铁”神判法
设问:结合材料思考“11世纪,人们对当时的法律现状不满。”原因有哪些?
教学设计:一、古代西方法律与宗教 —— “教” “法”一体
1135年,查士丁尼的《学说汇纂》(《罗马民法大全》重要组成)原稿在意大利被意外发现,立即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很多语法学、修辞学和逻辑学的学者开始评注古老的罗马法法典。
13世纪,巴黎、普罗旺斯、奥尔良等大学法学院相继开讲罗马法。
13世纪,西班牙罗马法的研究受到与教会法同等的优惠和资助。
14世纪,德意志司法部门处理案件逐渐以罗马法取代习惯法。
15世纪,西班牙王室聘用罗马法学者为法律顾问。
16世纪,人文主义法学派在法国兴起。
18世纪,法国私法学家朴蒂埃撰写大量论著,打通罗马法与法国习惯法。
1804年, 《法国民法典 》 、1900年《德国民法典 》颁布。
——整理自何勤华《西方法学史纲》
设问:11世纪以后西方法律的发展态势是什么?
教学设计:一、古代西方法律与宗教 —— “教”“法”一体
P49: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耶稣
12世纪
13世纪
1688年
1789年
1804年
王室设立法院,法官进行巡回审判
通过《大先章》,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原则;
确立君主立宪制,建成“英美法系”
习惯法基础上,普通法形成
受启蒙、大革命影响建立一系列法律
颁布《法国民法典》,罗马法基础上“大陆法系建立”
思考:“英美”、“大陆”法系形成的共同点是什么?
受罗马法影响,迎合资产阶级统治需要
不同点是什么?(结合教材50页历史纵横)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不同,侧重点不同、适用国家不同、审判原则不同
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11世纪
教学设计: 二、近代西方法律与宗教的发展演变——“教“法”分离
根据图文史料和教材,结合新教主张,分析宗教改革后的新教给欧洲造成了什么影响?
“的确,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世俗人,是因为他把世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在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教学设计: 二、近代西方法律与宗教的发展演变——“教“法”分离
教材P52: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还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上帝死了。
——尼采
基督教主张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除上帝之外,大家都是平等,都是上帝的臣民。无论是上至国王,还是下至臣民,都处于主的恩惠之下,他们是平等。上帝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最终演绎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宗教对法律和法治的影响》
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为机械僵死的教条。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NO.1
立法和司法独立
NO.2
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
NO.3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的原则
根据案例,概括西方法律有何基本特征?
大津行刺案(尼古拉太子遇刺案 1891)
天皇:速处惩暴行者,勿毁伤善邻之好意!
政府:必须判处死刑!
老百姓:举国沸腾!
大津地方法院:按普通伤人案处理
大审院院长(日本最高法院院长):“不论内阁如何讨论、决议,如曲解法律精神者,断然不予接受!”
教学设计:三、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 “教”“法”和谐
教学设计:三、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 “教”“法”和谐
I swear by almighty God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我对万能的上帝发誓,我提出的证据应当是真相,真相,只有真相
法律意味着秩序,宗教意味着信仰。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
——李建新《西方宗教神性与法律理性辨证互动历史轨迹》
教学设计: 课堂小结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新老教材对比:
老教材:1-4-1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1954年宪法”、1-4-2政治建设的曲折历程及其历史性转折“1982年宪法”
新教材:第一目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过程、第二目新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过程
教材结构:
第一目 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
第二目 新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征程
教学重难点: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成就
教材概况分析
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
另一些人却是
“无法无德者”
教学设计:导入
法治: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现代社会的法治更强设法律与所在社会的互动、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与自然的和谐。 ——《辞海》
法制:“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的简称,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百度百科
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合作探究,根据材料并结合常识,从产生时间、内容构成、价值追求、社会地位几方面说明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和联系。
P54学习聚焦:法制建设为依法治国及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教学设计: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法安天下
建国初期的法制建设进程有哪些表现及意义?
教材P54: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教学设计: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法安天下
20世纪50年代
20世纪50年代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教学设计: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法安天下
八二宪法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国家机构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
序言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
序言
五四宪法
比较五四宪法和八二宪法目录的不同,并结合这个变化谈谈对“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理解。
教学设计: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法安天下
20世纪50年代
改革开放后
改革开放后
结合改革开放史实,谈谈以上法律出台的意义。
教学设计: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法安天下
教材P54: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在深刻改变我国的国家治理实践,无疑具有革命性意义。
——莫纪宏《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这一决定对法治建设有何作用?具体有哪些表现?
教学设计: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法安天下
教材P54-55:20世纪90年代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
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世纪50年代
改革开放后
20世纪90年代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科学立法保证良法善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世纪50年代
改革开放后
20世纪90年代
十八大以来
教学设计: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法安天下
十八大以来
20世纪50年代
改革开放后
20世纪90年代
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
教材p55:立法工作全方位回应民生关切
教学设计: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法安天下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第一次是1954年,第二次是1962年,第三次是1979年。必须承认,只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法治深入人心,民法典才具备成功编纂的条件。” ——法学家金平回忆三次民法起草工作
根据材料和教材,说明《民法典》问世的背景和意义。
教学设计: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征程——法安天下
教材P55: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学生活动:课前分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80年代、90年代)自主收集资料,课堂上展现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的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
教学设计: 二、新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征程——德润人心
精神文明建设成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紧密结合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1996年10月10日)
根据材料并结合教材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阐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和地位。
教学设计: 二、新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征程——德润人心
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
教学设计: 课堂小结
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