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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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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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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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2-02-27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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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争与和:从礼治到法治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法律
教化
学习目标
1、知道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礼法之争
2、知道汉代以后历代王朝礼法并用的统治手段
3、了解中华法系的确立过程
课前热身:它的名字叫“廌”
礼与法
德治与法治
习惯法与成文法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廌(獬豸),所以触不直者
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Eg.宗法、嫡长子继承
Eg.李悝《法经》
礼法之争
引礼入法
礼法之和



春秋战国
成文法运动
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
理学时代的法律实践

礼法之争
——春秋战国的成文法运动
话题1:法律要不要公开?
民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郑国子产公布刑律
子产“铸刑书”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
叔向
1. 礼崩乐坏——成文法的诞生
思考:贵族阶级为何反对颁行成文法?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左传·昭公六年》
维护贵族统治的工具,法律不公开,贵族拥有解释法律的特权、免于刑罚的特权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夏商周 《禹刑》、《汤刑》、《九刑》
春秋战国 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公元前513年“铸刑鼎”。
李悝著《法经》;商鞅“改法为律”。
山东邹城孟庙
《孟氏宗传祖图》碑
话题2:相同时代的不同道路?
孟子与梁惠王
商鞅与秦孝公
情境一:魏国——孟子见梁惠王
《孟子圣迹图·扩充仁心》
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王何必日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情境二:秦国——卫鞅复见孝公
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
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故吾以彊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
“促膝长谈”
景监
商鞅
2.儒法之争——成文法的实践
儒家(以德治国) 法家(以法治国)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为政以德,施仁政于民 省刑罚,薄税敛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思考:战国时期儒家、法家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哪一派更符合时势?
焦点:治国手段,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富国强兵。
法家更符合君主专制的需要。

以礼入法
——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
秦律十八种
《云梦睡虎地秦简》局部
把工作带进坟墓的秦简主人喜
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翻译:发征抗命不去,罚两副铠甲。晚到3-5天的受斥责,晚到6-10天罚一个盾牌,超过10天者罚一副铠甲。若遇下雨、大雪等自然原因,免除本次征发。
——《睡虎地秦简》
话题3:按秦律,失期要斩吗?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史记·陈涉世家》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秦朝 制《商鞅六律》
出土: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
汉朝 沿袭秦律,制《九章律》
出土: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萧何作《九章律》(《汉律九章》):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九篇
3.汉承秦制——成文法的完善
思考:汉律承袭秦律,但汉律的基本精神与秦律是否一贯?
话题4:我爸偷羊,我能告他吗?
告奸免罪,知奸不告连坐!
叶公
我爸偷羊,我去官府告状,这算正直吗?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商鞅
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罪殊死者,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宣帝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汉朝 春秋决狱,以经注律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明帝设律博士,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魏律》十八章
4.纳礼入法——律令儒家化的开端和发展
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言数益繁,览者益难。天子于是下诏,但用郑氏章句,不得杂用余家。(《晋书·刑法志》)
思考: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说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什么特色?
基本原则是“原心定罪”,根据案情事实来探究当事人动机。
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事实:李四父亲李大爷与王二吵架斗殴。王二刺伤李大爷。李四见状怒用木棍击打王二,误伤李大爷。李四该当何罪?
廷尉观点:殴父,当枭首。
案例二
董仲舒:父子至亲,扶杖而救之,非殴父也。《春秋》之义,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
话题5:误伤父亲,要枭首吗?
“君、父各有笃疾,有药一丸,可救一人,当救君邪、父邪?”
(《三国志·邴原传》)
话题6:“我和你妈掉河里了,你先救谁”(古代版)
“父邪!”(毫不迟疑)
现代观点:
对近亲属有法定救助义务。能救未救,构成不作为犯罪;只能择一而救,救谁都不构成犯罪。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唐朝 删繁就简,制定《贞观律》、《永徽律》、《唐律疏议》(礼法结合的典范,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名例》
在唐律律文及疏议中涉及的与不孝相关的条款有107条,占全部条款的21%左右。 ——卢楠:《<唐律疏议>之“不孝”一准乎礼》
5.一准乎礼——法律儒家化的终点
话题7:结婚难还是离婚难?
(唐律版)
结婚:
1、一夫一妻,可纳妾
2、同姓不婚
3、父母之命
(禁止私奔)
可以离婚:
1、不顺父母
2、无子
3、出轨
4、嫉妒心强
5、有恶疾
6、搬弄是非
7、偷东西
禁止离婚:
1、有所受而无所归
2、已为公婆守丧三年
3、前贫贱后富贵
“七出”
“三不去”
必须离婚:
1、一方殴打、杀害另一方近亲属
2、双方亲属互杀
3、妻欲害夫
4、亲属间通奸
《唐律疏议》:“伉俪之道,义期同穴,终身不改。故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不合出之。”
“义绝”

礼法之和
——理学时代的法律实践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宋刑统》、《天圣令》。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思考:宋以后的法律制定的什么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
6. 历代沿用——唐以后法律的发展变化
法律:“万世之常法”
条例:“一时之旨意”
【律】378:凡赌博财物者皆杖八十。
【例】378.02:偶然会聚,开场窝赌、及存留之人,抽头无多者,各枷号三个月、杖一百。
【例】378.07:凡民人造卖纸牌骰子,为首者发边远充军。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理学兴起,社会广泛传播、深入族规家训。朱熹《家礼》《小学》成为家庭和幼儿行为规范。
乡约创立:北宋吕大均《吕氏乡约》。以乡约教化乡里。
明朝 乡约逐步带有强制力:明太祖《六谕》,包括禁约;引用《大明律》解释《六谕》;违反要受处罚或治罪。
清朝 宣讲《圣谕十六条》(康熙)和《圣谕广训》(雍正),引用《大清律例》。
7. 礼法合流——乡约逐步带上强制性
凡同约者: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本课板书:第八课 中国古代法治和教化
1、先秦:德治与法治之争
2、秦汉至隋唐:
(1)秦汉:从《商鞅六律》到《汉律九章》,汉沿袭秦律
(2)魏晋:律令儒家化
(3)隋唐:礼法结合。唐《贞观律》、《永徽律》、《唐律疏议》、《开元礼》
(4)宋元明清:
法:以唐律为蓝本。宋《宋刑统》、《天圣令》;明:《大明律》;清《大清律例》
礼:理学兴起、注重基层教化,乡约逐步带有强制性
反思自己听课、记笔记的习惯!
时间 概况
先秦时期 形式
内容
自秦至唐 法律 礼教




宋元以后 宋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德治与法治
《秦律》
1
2
3
4
5
6
乡约教化
乡约带有强制力,与法律合流。
《魏律》
维护三纲五常
课后练习
时间 概况
先秦时期 形式
内容
自秦至唐 法律 礼教




宋元以后 宋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德治与法治
《秦律》
《九章律》
《唐律疏议》
《大唐开元礼》
《宋刑统》
《大明律》
《大清律例》
乡约教化
乡约带有强制力,与法律合流。
《魏律》
维护三纲五常
课后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