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高考人教版历史一轮复习第7讲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课件(2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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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2届高考人教版历史一轮复习第7讲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课件(22张ppt)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2.3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2-02-27 22: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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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共22张PPT)
第7讲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一、【考情分析】
1.重点考查1787年宪法的原则、评价及联邦体制的确立等内容。
2.着重考查历史解释、史料实证等学科素养。
【备考方略】
1.重点掌握1787年宪法的核心内容与历史影响。
2.联系时政热点,注重制度创新对美国崛起所起的历史作用的考查。(即政治变革与社会进步的关系)
(1)建国:
独立战争:1775(莱克星敦)——1783(英承认)
独立日: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
(2)邦联:松散的13州联盟
各州:兵权、税权、货币权;关税权,外交杂音
(3)制宪会议
召开:1787年5-9月,费城,华盛顿主持,各州代表
追求:制定联邦宪法,变革政治体制(启蒙思想)
——有力的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利益秩序,团结发展
——有限的中央政府,维护民众权益自由,民主共和
(4)两党制
民主党和共和党
二、主干梳理
问题1:
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
——“宪法之父”麦迪逊
解决策略:联邦制
联邦:是由若干单位(邦、州等)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 邦 政 府
政治
经济
外交
军事
各 州 政 府
(不违宪前提下一定的自治权)
中央权力
地方权力
史料一 第一条 第七款  ……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①。
第二条 第二款 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②。——1787年宪法
美国实行联邦制政体③……中央政府只从州政府的权力中拿走了若干明确列举的权力,州政府则保留着中央政府拿走的权力之外的所有权力④。——1787年宪法
思考 依据史料,概括1787年宪法体现的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中央集权原则;联邦制原则。
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其次要强制政府控制自己。
——“宪法之父”麦迪逊
问题2:
人民自由与政府权力的矛盾
解决策略:三权分立制
总统
行政权
最高法院
司法权
国会
(参+众)
立法权












任命司法官员需参议院确认
可任命联邦法官
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史论史识]
素养提升 唯物史观——美国的民主共和政体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制度要符合国情。美国历史无封建专制传统,特殊历史条件下大州与小州、工商业发达州与农业州、蓄奴州及废奴州之间的力量对比没有出现“一边倒”局面,民族革命的胜利,启蒙思想的影响,尤其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这些因素导致了美国共和政体的建立。而美国的共和政体又适应并促进了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史论归纳 史论: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的民主原则
(1)联邦制原则:宪法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联邦政府权力高于各州权力。
(2)中央集权原则:联邦政府是各州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实行分权原则。联邦政府的权力是宪法赋予的,联邦的地位高于各州,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3)分权制衡原则: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相互制约。
(4)民主原则:总统、议员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有任期限制,总统对宪法负责。
(5)宪法至上原则:美国宪法及国会通过的法律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
(人口最多的弗吉尼亚)主张:两院议席都按人口比例产生。
来自新泽西的威廉.佩特森提出尊重各州主权,各州在国会只有一票的投票权。
问题3:
大州与小州的矛盾
解决策略:兼顾大小州
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众议院人数和直接税税额均应按本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于各州。
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州议会选出2名参议员组成,参议员任期6年,每名参议员有1票表决权。
————摘自宪法第一条第2、3款
角度2 从“唯物史观”角度认识1787年宪法的完善
[命题探究]
史料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条 国会遇两院各三分之二人数认为必要时,得提出本宪法之修正案,或应全国三分之二州议会之请求,得召集会议以提出修正案①……
美国宪法修正案节选
序号 批准时间 条文节录
4 1791年 人民之人身、住宅、文件与财产不受无理搜查扣押之权利不得侵犯②。
10 1791年 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之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之③。
15 1870年 第一款 合众国或其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此前曾为奴隶之关系而拒绝或剥夺合众国公民之投票权④。
22 1951年 第一款 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
26 1971年 第一款 年满十八岁或十八岁以上之合众国公民之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关系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否定或剥夺⑤。
——据《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朱曾汶译)
思考 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促成美国“修宪”的因素;归纳上表中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两个基本方面,并选取相关条款分别予以说明。
答案 因素:美国宪法第5条提供法律依据;美国宪法内容的缺陷;民主政治发展的推动。
说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如第4条规定保障人身自由、财产权等。完善国家权力制度,如第10条强调各州保留相应权力。
史论归纳 史论1:美国1787年宪法的精神
(1)务实理性。1787年宪法既贯彻中央集权原则,又避免了专制,使新生国家化险为夷,体现了其务实理性的特性。
(2)锐意创新。它不仅强调权力分立,而且追求权力制衡,创造性地实践了权力制约与平衡思想。
(3)伟大妥协。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制宪者通过许多“妥协”完成了历史使命。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现代民主政治史是人类达成妥协的历史。
(4)与时俱进。美国1787年宪法经历风雨,它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历久弥新,维护着民族凝聚力,为美国长期的政治稳定与经济繁荣提供了保障。
各州人口数按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予以确定。
——摘自宪法第一条第2款
南部蓄奴州担心,中北部的自由州在国会中拥有较大的控制权……因此坚持要将奴隶人口计算在州人口总数内。
——王希《原则与妥协》
问题4:
南方州与北方州的矛盾
解决策略:兼顾南北州
考向
以权力制约权力——美国的分权机制
角度1 “妥协”精神在1787年宪法中的体现
史料 美国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到更新,表现出一种“超稳定性”,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
——王希《原则与妥协》
思考 美国宪法制定中实现了多元利益的妥协,其具体表现有哪些?这些妥协最终又要遵循哪两大原则呢?
答案 表现: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间;大州和小州之间;南方和北方之间;参议院和众议院之间。
原则: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联邦制原则);分权与制衡。
[史论史识]
素养提升 历史解释——1787年宪法的妥协理念
美国1787年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谈判和妥协使旧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修正,使新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产生。
史论归纳 史论:1787年宪法的“妥协”艺术
(1)大州和小州的妥协:1787年宪法规定,参议员每州两名,实际是大州向小州妥协;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反映出小州向大州做出了让步。
(2)南方与北方的妥协:1787年宪法保留了南方的奴隶制度,是北方向南方妥协的表现;但1787年宪法又把五个黑人折合成三个自由人来计算南方各州的人口总数,反映出南方向北方的妥协。
(3)中央与地方的妥协: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为联邦体制,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享有一切大权;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如各州的议会议员、州长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等。
史论归纳 史论2:1787年宪法的示范作用
1787年宪法使美国率先确立了联邦制、三权分立制和民主共和制。联邦制赋予中央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巩固了国家统一;三权分立体制有利于防止专制独裁,保障资产阶级民主;民主共和制从制度上根本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这些对后来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近代民主制度起了示范作用。
角度2 从“制度创新”角度认识1787年宪法的“分权制衡”
[命题探究]
史料一 经过激烈的争吵,制宪会议终于通过了这部《联邦宪法》。宪法规定行政权归美国总统、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最高法院①。总统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总统权力很大,有权任命官员,有权缔结条约,同时还是武装部队总司令。这样一个类似英国国王的角色不能不引起与会代表的警惕,所以为了避免行政权过大,宪法加强了国会和法院对总统权力的制约,如国会有权否决总统的提案甚至有权弹劾总统,而最高法院也可以宣布总统的法案违宪②。又经过两年的时间,在得到多数州的批准之后,根据宪法举行了选举,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摘编自[美]美尔奇斯和尼尔森《美国总统制:起源与发展(1776—2007)》
思考 (1)分析史料一,论证说明“美国的总统权力很大但也很有限”这一结论。
答案 权力很大:拥有履行职务的绝对权力,如任命官员;缔结条约;领导全国武装力量;领导的中央政府对其个人负责。
权力有限:由选举产生;国会和最高法院对总统权力进行制约。
史料二 “有衡”对于政治制度文明来说,犹如大坝之于河水。没有均衡,就没有制度,一项新的制度的建立,实际上就是形成一种新的权力或利益的均衡。制度因有均衡而存在,也会因打破均衡而消亡。
——虞崇胜《论政治文明的内在灵魂》
思考 (2)根据史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是如何实现政治制度“有衡”的,这种“有衡”的目的是什么?
答案 措施: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立,又相互制约;实行两党制,相互监督,互有竞争。
目的:保障民主(或防止专制)。
史论归纳 史论:美国政治体制中“分权制衡”原则的表现
(1)从联邦政府的设计上,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别授予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形成了典型的三权分立体制,有效地降低了专制政体出现的可能性。
(2)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实行联邦制,一方面加强了中央的权力,另一方面保留了地方自治的权力,中央与地方存在着一定的制约与平衡关系。
(3)美国的两党政治也是分权制衡原则的重要表现,两党轮流执政、互相监督,防止了独裁政权的出现,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
(4)美国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院代表社会的上层,众议院代表社会的下层,两者相互牵制,有利于平衡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是分权制衡原则在立法领域的表现。
【真题】
1.(2020·全国Ⅲ卷,33)美国建国初期,制宪会议的参加者麦迪逊认为,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很少,并有明确的规定;各州所保留的权力很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第一届国会上,麦迪逊提出宪法修正案:除了明确授予中央政府的权力以外,其余的权力由各州自行保留。这一主张(  )
A.赋予各州主权 B.恢复邦联制度
C.体现了分权与制衡原则 D.旨在扩大联邦政府权力
C
解析 依据题干材料可知,麦迪逊认为新宪法对各州所保留的权力缺少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随后提出的宪法修正案中明确了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的权力划分,这体现了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的分权与制衡,故C项正确。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联邦政府拥有政治、外交等权力,地方有一定自治权,故A项错误。当时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故B项错误。材料强调中央政府与各州之间的分权与制衡,并没有体现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故排除D项。
2.(2020·江苏单科,15)美国1787年宪法对最高法院权限的规定笼统,也没有明确它对国会立法的司法审查权。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位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1789—1795年在任)情愿回纽约去当州长,也不愿意继续留任。据此判断,当时美国(  )
A.三权制衡机制尚未健全 B.最高法院未获得各州认可
C.联邦政府处于无权地位 D.权力部门间存在尖锐矛盾
解析 由“美国1787年宪法对最高法院权限的规定笼统,也没有明确它对国会立法的司法审查权”可知,当时美国三权制衡机制尚未健全,故A项符合题意。B项误读材料。C项说法错误。题干材料反映出1787年宪法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是不能反映“权力部门间存在尖锐矛盾”,D项错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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