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选修二第三单元第三课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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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3-01-06 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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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30张PPT。第三单元 第3课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说明其对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影响。课标要求:汉满蒙回藏1912年1月1日,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革命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国歌,由沈恩孕作词,沈彭年作曲,歌词是: “亚东开化中华早 揖美追欧 旧邦新造 飘扬五色旗 民国荣光 锦绣河山普照
我同胞 鼓舞文明 世界和平永葆。” 袁世凯在北京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窃取了。 考一考:你的记忆力? 必修一讲述的:辛亥革命爆发的时间及简单的经过吗?说一说. 起用袁世凯 南 北 和 谈 袁世凯清革命党 1912.3孙中山让位
帝国主义 武 昌 起 义 1912.2.12逼清帝 退位—————____________— ——袁 世 凯 篡 夺 革 命 果 实南京临时政府?一、背景:1、《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2、 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
3、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武昌起义成功二、目的:限制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1911年12月3日通过并颁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作为临时宪法,共四章21条,内容规定了:
1.行政机关是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行政各部;立法机关是参议院;司法机关是临时中央审判所。
2.中央行政机关实行总统制。
3.《中华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公布后,依据大纲的规定,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职,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该政府成立后,就宣告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结束。三、主要内容:国家性质
人民权利和义务
政治政体
“本约法效力与宪法等”(“主权在民”)
(平等、自由)
(三权分立) 陈旭麓先生在论及辛亥革命建立的中华民国时有这样的结论:“ ‘民国’之取代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的‘帝国’ ……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变化。” 请同学思考这么一个问题:
这种变化在《临时约法》当中有何具体体现?换句话说,《临时约法》从哪些方面对封建专制制度及其思想观念进行了彻底的否定?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阅读材料:测一测你的能力 “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是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将国家视为个人私产、君国一体观念的否定。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强调“国民一律平等”,这是对封建等级观念的否定。
用法律形式赋予国民广泛的民主权利,促进国人公民意识的觉醒,这是对传统臣(小)民观念的否定。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覆议一次”。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依据三权分立原则确立现代民主政治体制,强调依法行政,这是对封建专制制度及“人治”观念的否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其国会之组织及选举法由参议院定之。 第五十四条 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第五十五条 本约法由参议院参议员三分二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议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之可决得增修之。 第五十六条 本约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为了防止临时大总统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极其严格的修改程序。
《临时约法》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是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将国家视为个人私产、君国一体观念的否定;强调国民一律平等,这是对封建等级观念的否定;用法律形式赋予国民广泛的民主权利,促进国人公民意识的觉醒,这是对传统臣(小)民观念的否定;依据三权分立原则确立现代民主政治体制,强调依法行政,这是对封建专制制度及“人治”观念的否定。归纳:探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相比较有何特点?(政体形式、权力分配关系等)总统制 在总统制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较大权力。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即议会之外,它不由议会产生而由国民代表选出。总统之下的内阁成员(总理及各部长)不向议会负责,而向总统负责。总统和内阁只有在违反法律时,才受议会弹劾。 在责任内阁之下,作为国家象征的元首——总统只是处于“虚尊”地位,一般不掌握实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对于内阁的决定没有否决权,总统发布的法律文书须经内阁副署方能生效。责任内阁制四、特点(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相比较) 1、削弱了总统权力,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2、扩大参议院的权力,增加了制衡力量,加强了对总统的监督。 3、为了防止袁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极其严格的修改程序。 4、《临时约法》较之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还增设了“人民”一章。五、评价:性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
进步性:1)借鉴西方,体现施政原则,成为否定封建专制的重要法律成果
2)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民心3)在中国近代民主化的进程中起到一定作用
4)为后来的制宪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蓝本阅读资料回放 毛泽东对《临时约法》的评价如何?那《临时约法》的革命性、民主性如何体现?有哪些不完全的、有缺点的?
和西方典型的“责任内阁制”相比,《临时约法》是一种不彻底的内阁制。首先,总统不完全“虚位元首”,而是负责总揽政务;其次,虽然国务员对总统有“副署”制度,但仅是“辅佐”总统负其责任。小结 一个性质:
两个目的:(直接、根本)
两个法律文件:
三个民主原则:
四个历史意义:练一练 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受到了法国启蒙思想家观点的影响,这位启蒙思想家及时观点
A 卢梭 天赋人权
B 伏尔泰 开明专制
C 孟德斯鸠 三权分立
D 狄德罗 宗教信仰自由2、“《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革命性、民主性”主要是指
A 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的变化
B 确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C 不向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妥协
D 中华民国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阅读下列材料: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以上材料依据《中华民国临时约》延伸探究 请回答:
(1)《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哪种政体形式?《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

(2) 《临时约法》对临时大总统的权力作了哪些限定?其目的是什么?结局如何?
限定:参议院有权弹劾总统;最高法院有权审判总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
目的: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
结局:1914年袁世凯颁布独裁专制的《中华民国约法》,废除了《临时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1915年复辟帝制。政体形式:责任内阁制。
基本原则:主权在民,民族平等,三权分立。作业:学思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