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课 亚洲第一共和国(岳麓版选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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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16课 亚洲第一共和国(岳麓版选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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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岳麓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3-02-24 21: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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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课 亚洲第一共和国
课标要求:
1、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说明其对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影响。
2、说出辛亥革命前后反对专制斗争的史实,认识中国近代史上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斗争的历史进步性和艰巨性。
翻开中国近代史,呈现在我们面前总是一幅幅伤心惨目的画卷:国土沦丧,山河破碎,经济凋敝,生灵涂炭。一条条不平等条约不断袭来。鸦片战争后100多年来,先进的中国人不断地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民主与专制势力也不断进行斗争,但由于种种原因而多失败,比如什么事件?(戊戌变法)我们这节课来学习民主势力的一个重大胜利
一、辛亥革命前民主与专制的斗争
(一)民主思想的传播——改良派与革命派的论战
思考:改良派与革命派在政治体制上有何不同主张?从当时中国的国情及实践结果看,你会同意哪种主张,并说明理由。
改良派的主张 君主立宪
革命派的主张 民主共和
支持君主立宪的原因
正如严复、康有为、梁启超所言,民主的进程应该是渐进的,因为当时中国民众的政治素质普遍很低,不经过较长时间的教育,很难达到民主共和国家公民的要求
在一个有两千多年君主专制传统的国家,君主代表了一种秩序。如果一夜之间君主被废除,而又不能出现一个新的强人政治,国家会就此陷入混乱状态。法国大革命如此,中国辛亥革命也如此。
支持民主共和的原因
1898年维新派进行了戊戌变法运动,但很快就被清政府扼杀,事实证明君主立宪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晚清政府多次丧权辱国,已经沦为列强侵略中国的工具,要想摆脱列强入侵,就只能进行彻底的革命
民族民主革命符合当时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
1.中心:
围绕中国民主革命任务展开,即革命要不要以“反满”为目标;要不要革命;要不要建立民主共和国等。
2.实质:
资产阶级就中国实行何种政体进行的论战,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3.影响:
(1)改良派:从国情出发,认识到民主建设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没看到君主专制势力的顽固。
(2)革命派:主张民族民主革命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日益占上风,有力促进了民主思想的传播。但没有认识到帝国主义反动性,不利于人们对帝国主义的认识和警惕。
(二)清政府的反应—《钦定宪法大纲》的出台(1908)
1、背景
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迅速发展,使清朝统治者感到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了
②日俄战争中“立宪的”日本战胜了“专制的”俄国的刺激;
③改良派的广泛宣传、推动,实行民主宪政的呼声越来越高。
从背景和大纲的名称,可以看出清政府这一做法的目的是什么?
(根本目的:维护清朝统治)
2、颁布:1908 《钦定宪法大纲》
思考:找出《钦定宪法大纲》内容中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你认为《钦》的出台体现了历史的进步还是清政府的进一步专制?
积极方面
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君主不能以诏令变更政治家,这就使君主权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在保证君上大权的前提下,臣民有言论、出版、著作、集会等自由
消极方面
宪法钦定,皇帝的权利很大,如大纲宣布皇帝有立法、行政、司法等大权,议院、政府、法院只能协助。与西方国家的君主立宪相去甚远。
《钦》的出台体现了历史的进步。
因为大纲虽然规定皇帝有很大的权利,但君主的权利毕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相对于以前的君主专制而言,是有进步的。
大纲暴露出满族贵族借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的险恶用心,在中国宪政建设方面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纵观以后北洋军阀政府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做法可谓如出一辙。但它毕竟是清朝实质性宪政改革的开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在中国宪政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
思考:“日本宪法”为何最受清廷青睐?
如果你是立宪派的一员,面对政府一次次让你失望,你会如何?
或继续斗争或失望,投向革命。
(三)立宪派的彻底失望——“皇族内阁”
清政府不但没像所想的那样消除矛盾,还处于风雨飘摇中,革命已是大势所趋
二、辛亥革命中反对专制的斗争
(一)封建政府的瓦解——1911 辛亥革命的爆发
封建政府土崩瓦解之后,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政府,那又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政府呢?
(二)共和政府的雏形: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2)
1、性质: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府
2、意义:成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宣告了2000多年的帝制的终结,
3、弱点:缺乏反帝勇气,没有触到封建土地所有制,缺乏真正的群众基础
这再次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什么特点?
软弱性和妥协性
(三)共和制建立的标志—《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
1、主要目的:防范袁世凯的专制,确保中国走上资本主义民主政治
2、主要内容:
(1)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国家体制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3)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扩大参议院的权利和严格修宪程序。
(4)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原则。
3、主要原则
补充资料: :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主权在民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自由平等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三权分立
4、性质:近代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国家临时大法
既然带资产阶级性质,那么在当时来说有反对什么的意义呢?
反封建
为什么?
①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
②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
③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的性质
④目的:为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确立了法律依据
美国哪一部法令体现了相同的三权分立原则?
《1787年宪法》
《临时约法》吸收西方民主的的哪些理念?
自由平等、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人权宣言》: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5、历史地位
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
是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材料一:(以下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部分内容)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参议院议决事件,咨由临时大总统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 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否认时,得于咨达后十日内,声时理由,咨院复议;但参议院对于复议事件,如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仍执前议时,仍照第二十二条办理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材料二:盖责任内阁之要义,即总统不负责任,而内阁代总统对于议会负责是也。今吾国之现行制,责任内阁制也;然有责任内阁制之名,而无责任内阁制之实,故政治因之不举。
吾党主张将来宪法上仍采用责任内阁制,并主张正式政府由政党组织,内阁实行担负责任。不特须阁员副署,并须由内阁起草,使总统处于无责任之地位,以保其安全焉。
——宋教仁《代草国民党大政见》
材料三:何况《临时约法》限制过苛,因而前参议员干涉太甚,即无内忧外患之交迫,必且穷年累月莫为功,……盖《约法》上行政首长之职任不完,则事实上总揽政务之统一无望。故本大总统之愚,以为《临时约法》第四章关于大总统职权各规定,适用于临时大总统已觉有种种困难,若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则其困难将益甚。
—袁世凯《致众议院咨请增修约法案文》(1913年10月)
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临时约法》在政权建设上做出了哪些规定?有何积极意义?
主要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参议院、国务员监督大总统。积极意义:反对专制独裁,维护共和制度。
(2)材料二与材料三都主张对《临时约法》进行修改,指出其各自的理由、目的。
材料二的理由:责任内阁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致使民主政治未能发展。目的:限制独裁专制。
材料三的理由:参议院与总统互相牵制,造成行政效率低下。目的:扩大总统权力,实行独裁统治。
(五)帝制的终结:清帝退位,袁世凯赞成“共和”
袁世凯为什么能够上台?
思考:为什么一部专门用来限制袁世凯专权的《临时约法》却不能限制袁的专制乃至复辟?
民主环境很不完善
民众的公民意识差。例如唐绍仪内阁辞职时,国内各方没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各级地方机构中,政治权利基本控制在旧官僚、旧士绅手里
列强干预,如日本迫使中国签署《二十一条》
袁世凯拥兵自重,权欲熏心 (例如暗杀宋教仁、公开复辟帝制)
第16课 亚洲第一共和国
课标要求:
1、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说明其对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影响。
2、说出辛亥革命前后反对专制斗争的史实,认识中国近代史上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斗争的历史进步性和艰巨性。
翻开中国近代史,呈现在我们面前总是一幅幅伤心惨目的画卷:国土沦丧,山河破碎,经济凋敝,生灵涂炭。一条条不平等条约不断袭来。鸦片战争后100多年来,先进的中国人不断地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民主与专制势力也不断进行斗争,但由于种种原因而多失败,比如什么事件?(戊戌变法)我们这节课来学习民主势力的一个重大胜利
一、辛亥革命前民主与专制的斗争
(一)民主思想的传播——改良派与革命派的论战
思考:改良派与革命派在政治体制上有何不同主张?从当时中国的国情及实践结果看,你会同意哪种主张,并说明理由。
改良派的主张 君主立宪
革命派的主张 民主共和
支持君主立宪的原因
正如严复、康有为、梁启超所言,民主的进程应该是渐进的,因为当时中国民众的政治素质普遍很低,不经过较长时间的教育,很难达到民主共和国家公民的要求
在一个有两千多年君主专制传统的国家,君主代表了一种秩序。如果一夜之间君主被废除,而又不能出现一个新的强人政治,国家会就此陷入混乱状态。法国大革命如此,中国辛亥革命也如此。
支持民主共和的原因
1898年维新派进行了戊戌变法运动,但很快就被清政府扼杀,事实证明君主立宪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晚清政府多次丧权辱国,已经沦为列强侵略中国的工具,要想摆脱列强入侵,就只能进行彻底的革命
民族民主革命符合当时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
1.中心:
围绕中国民主革命任务展开,即革命要不要以“反满”为目标;要不要革命;要不要建立民主共和国等。
2.实质:
资产阶级就中国实行何种政体进行的论战,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3.影响:
(1)改良派:从国情出发,认识到民主建设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没看到君主专制势力的顽固。
(2)革命派:主张民族民主革命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日益占上风,有力促进了民主思想的传播。但没有认识到帝国主义反动性,不利于人们对帝国主义的认识和警惕。
(二)清政府的反应—《钦定宪法大纲》的出台(1908)
1、背景
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迅速发展,使清朝统治者感到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了
②日俄战争中“立宪的”日本战胜了“专制的”俄国的刺激;
③改良派的广泛宣传、推动,实行民主宪政的呼声越来越高。
从背景和大纲的名称,可以看出清政府这一做法的目的是什么?
(根本目的:维护清朝统治)
2、颁布:1908 《钦定宪法大纲》
思考:找出《钦定宪法大纲》内容中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你认为《钦》的出台体现了历史的进步还是清政府的进一步专制?
积极方面
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君主不能以诏令变更政治家,这就使君主权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在保证君上大权的前提下,臣民有言论、出版、著作、集会等自由
消极方面
宪法钦定,皇帝的权利很大,如大纲宣布皇帝有立法、行政、司法等大权,议院、政府、法院只能协助。与西方国家的君主立宪相去甚远。
《钦》的出台体现了历史的进步。
因为大纲虽然规定皇帝有很大的权利,但君主的权利毕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相对于以前的君主专制而言,是有进步的。
大纲暴露出满族贵族借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的险恶用心,在中国宪政建设方面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纵观以后北洋军阀政府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做法可谓如出一辙。但它毕竟是清朝实质性宪政改革的开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在中国宪政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
思考:“日本宪法”为何最受清廷青睐?
如果你是立宪派的一员,面对政府一次次让你失望,你会如何?
或继续斗争或失望,投向革命。
(三)立宪派的彻底失望——“皇族内阁”
清政府不但没像所想的那样消除矛盾,还处于风雨飘摇中,革命已是大势所趋
二、辛亥革命中反对专制的斗争
(一)封建政府的瓦解——1911 辛亥革命的爆发
封建政府土崩瓦解之后,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政府,那又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政府呢?
(二)共和政府的雏形: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2)
1、性质: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府
2、意义:成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宣告了2000多年的帝制的终结,
3、弱点:缺乏反帝勇气,没有触到封建土地所有制,缺乏真正的群众基础
这再次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什么特点?
软弱性和妥协性
(三)共和制建立的标志—《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
1、主要目的:防范袁世凯的专制,确保中国走上资本主义民主政治
2、主要内容:
(1)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国家体制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3)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扩大参议院的权利和严格修宪程序。
(4)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原则。
3、主要原则
补充资料: :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主权在民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自由平等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三权分立
4、性质:近代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国家临时大法
既然带资产阶级性质,那么在当时来说有反对什么的意义呢?
反封建
为什么?
①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
②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
③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的性质
④目的:为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确立了法律依据
美国哪一部法令体现了相同的三权分立原则?
《1787年宪法》
《临时约法》吸收西方民主的的哪些理念?
自由平等、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人权宣言》: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5、历史地位
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
是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材料一:(以下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部分内容)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参议院议决事件,咨由临时大总统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 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否认时,得于咨达后十日内,声时理由,咨院复议;但参议院对于复议事件,如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仍执前议时,仍照第二十二条办理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材料二:盖责任内阁之要义,即总统不负责任,而内阁代总统对于议会负责是也。今吾国之现行制,责任内阁制也;然有责任内阁制之名,而无责任内阁制之实,故政治因之不举。
吾党主张将来宪法上仍采用责任内阁制,并主张正式政府由政党组织,内阁实行担负责任。不特须阁员副署,并须由内阁起草,使总统处于无责任之地位,以保其安全焉。
——宋教仁《代草国民党大政见》
材料三:何况《临时约法》限制过苛,因而前参议员干涉太甚,即无内忧外患之交迫,必且穷年累月莫为功,……盖《约法》上行政首长之职任不完,则事实上总揽政务之统一无望。故本大总统之愚,以为《临时约法》第四章关于大总统职权各规定,适用于临时大总统已觉有种种困难,若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则其困难将益甚。
—袁世凯《致众议院咨请增修约法案文》(1913年10月)
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临时约法》在政权建设上做出了哪些规定?有何积极意义?
主要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参议院、国务员监督大总统。积极意义:反对专制独裁,维护共和制度。
(2)材料二与材料三都主张对《临时约法》进行修改,指出其各自的理由、目的。
材料二的理由:责任内阁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致使民主政治未能发展。目的:限制独裁专制。
材料三的理由:参议院与总统互相牵制,造成行政效率低下。目的:扩大总统权力,实行独裁统治。
(五)帝制的终结:清帝退位,袁世凯赞成“共和”
袁世凯为什么能够上台?

思考:为什么一部专门用来限制袁世凯专权的《临时约法》却不能限制袁的专制乃至复辟?
民主环境很不完善
民众的公民意识差。例如唐绍仪内阁辞职时,国内各方没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各级地方机构中,政治权利基本控制在旧官僚、旧士绅手里
列强干预,如日本迫使中国签署《二十一条》
袁世凯拥兵自重,权欲熏心 (例如暗杀宋教仁、公开复辟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