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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导入
问题:何谓法律?何谓教化?
高中历史 选择性必修1
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法
律
教
化
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
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教育感化
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相辅相成
第
课
9
近代西方的
法律与教化
高中历史 选择性必修1
第三单元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课标要求)
2.通过时间轴和地图的梳理,掌握古罗马法律制度变迁的基本史实及其内在原因,通过对史料的分析能理解为什么说罗马法是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时空观念、历史解释)。
3.通过多种材料的呈现,对基督教和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进行评价,培养辨证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历史解释、史料实证)。
4.通过探索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或借鉴意义,学会将历史所学与社会、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更全面的来关注现实问题、反思社会需要(家国情怀)
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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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重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难点:西方宗教伦理与教化的作用和社会影响。
重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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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王政时代
罗马法
渊源
罗马法的发展史
前509年
罗马共和国
建立
共和国
约前450年
《十二铜表法》
约前27年
罗马帝国
建立
395年
东西罗马
分裂
6世纪
《罗马民法大全》
帝国
476年
西罗马
灭亡
习惯法
成文法
形式
适用范围
公民法
(前509-3世纪中叶)
万民法
(3世纪中叶后)
罗马法:从《十二铜表法》到《民法大全》
开端:十二铜表法
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Law of the Twelve Tables )
公元前450年左右
总结:民法大全
6世纪
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查士丁尼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新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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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材料一: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产生的,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就是一种完整地体现了简单商品生产的法,它对这种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例如所有权、债权和契约等等,都做了极为详尽的规定,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材料二: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然法学说的一般公式是:人类处于自然状态中,由自然法所支配,享有各种自然权力: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而这直接导源于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以上均摘自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结合材料,谈谈你如何理解“《罗马民法大全》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为近代西方法律提供了现成形式
是自然法理论的思想渊源
13世纪以后
1804年, 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民法系,又称“大陆法系”。
发展:日耳曼法、教会法、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中古时期
各日耳曼王国:
日耳曼法;
基督教:教会法。
11世纪~12世纪
欧洲国家:研究罗马法;
诺曼王朝:巡回审判;
英国:普通法。
13世纪
英国:大宪章,法律至上、王权有限;
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
美国等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 受罗马法影响,归纳总结形成的一套成文法,等级色彩浓厚。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
近代西方法律渊源及发展
根据历课本50页历史纵横,思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何异同?
区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渊源
司法依据 (立法与司法关系)
法律文献
适用地区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吸收的是罗马法的精神,只采纳罗马法部分原则 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罗马法很大一部分继承取得
判例法
《大宪章》
成文法
《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英、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遵循先例,可创立先例,法官地位突出,司法绝对中心地位
遵循制定法,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法官作用不突出;立法中心,司法从属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反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这些制度从理论上看包含着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
1、国家权力结构层面
权力制衡:法律由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材料一:在《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延续英国先贤洛克的观念,归纳出“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其理论特点在于治理国家的三个权利部门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似乎能够支撑起一个稳定的平面;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刀,布”一样,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的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机构)。
——摘编自何志鹏《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三权分立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法律内容上
材料二: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李盼盼《对西方个人本位法律传统的几点思考》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材料三:“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3、司法实践中—程序公正
(1)律师制度
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材料四:非经法院签发的逮捕证不得进行逮捕羁押;被捕者可以自己或请律师帮助辩护。
—1679·英·《人身保护法》
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
名词解释
(2)陪审团制度
材料五:陪审团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古代的日耳曼人也留有“同侪裁决”的遗风。11世纪,英国确立了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在法庭上聆听证据,就事实问题做出决定;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判断某项证据是否可以被引入审判。
从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
3、司法实践中—无罪推定
材料六: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意] 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
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既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及推动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无罪推定原则,意指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被控告者无罪。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名词解释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根据材料及所学,指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性,并谈谈你的认识。
局限: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财产的多少决定法律地位高低
(2)公民权范围不够广泛,黑人、土著居民和妇女为了获得公民进行长期斗争
认识:任何法律都有着时代和阶级的烙印。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后,在法律制度中融入自由、平等、民主等启蒙思想,推动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但是,法律始终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是西方法律制度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
第一条第2款
众议院人数和直接税税额均应按本联邦所辖各州人口比例分配与各州,各州人口数目指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3/5。
——摘编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宗教伦理与教化
(2)基督教的国教化
请在此输入标题
中古时期基督教伦理与教化
基督教是与佛教、伊斯兰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崇奉耶稣为救世主。基督教分为许多派系,包括罗马公教(在中国称为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三大派系和其他一些较小派系。
(1)早期基督教
起源于1世纪巴勒斯坦地区,相传为犹太的拿撒勒人耶稣所创立。信奉者称耶稣为基督。
起初,罗马帝国迫害基督教。313年,君士坦丁大帝颁布米兰诏书,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所允许的宗教。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1、基督教的发展
(3)中世纪基督教
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日耳曼人逐渐接受基督教。
名词解释
君士坦丁大帝
(1)教士们收集和抄录经典
在文化荒芜的时代,教士成为唯一有文化的人,为了宗教事务的需要,修道是们做了许多收集保存抄写书籍的工作,从中保存了罗马帝国的主要著作。
—张宏《论基督教对古典罗马文化的继承》
中古时期基督教伦理与教化
2、宗教伦理与教化
保存了一些宝贵的古典文化
宣讲教义,宣扬道德教化,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行为
第五条:当孝敬父母。
第六条:不可杀人。
第七条:不可奸淫。
第八条:不可偷盗。
第九条: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条: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旧约》中的“摩西十诫”
(2)教士们宣讲教义
(3)开办学校
中古时期基督教伦理与教化
中世纪基督教学校分为修道院学校、主教学校和教区学校。“修道院学校”主要强调宗教内容的学习,辅之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七艺”作为主要学习科目。“主教学校”受教育的学生,往往成为教会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教区学校” 主要灌输宗教知识,同时也进行初步的读、写、算知识教学。
宗教开办的学校虽然都以宗教为目的,但在教育和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控制社会生活
在社会生活方面,基督教会的影响无处不在。教堂星罗棋布,人们即是国家的臣民,又是教会的子民,一个人从生到死都不离开教会。
恩格斯: 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
教会通过控制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强化了对人们的控制
升降盖寡。
——《宋书·卷九十四·列传第五十四》
三、近代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加尔文认为:财富不是万恶之源,而是上帝祝福的标志;强调不随便乱花一厘钱,财产越多越应感到有责任为上帝的荣耀而不使财产减少;财富意味着人履行了其职业责任,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李会军,王罡 《加尔文的新教伦理及其启蒙意义》
(1)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因信称义”
(2)新教提倡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是新教的宗教改革之始。他提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原则,认为只有上帝才能赦免罪人,信徒要得救上天堂,不靠教会或行善,更不靠赎罪券,全凭个人虔诚的信仰。
积极作用:新教伦理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升降盖寡。
——《宋书·卷九十四·列传第五十四》
近代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路德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
——马克思
1.仍坚持基督教基本教义,麻醉人们思想
消极作用:
3.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2.新教排斥其他教派
引起多次宗教冲突
教派冲突
课堂总结
近代西方的法律制度
宗教伦理与教化
发展
渊源
中古时期基督教伦理与教化
近代新教伦理与教化
特点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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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2.虽然罗马法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被岁月逐渐尘封,然而,公元12世纪至16世纪欧洲各国和自治城市兴起了研究罗马法的典籍,并将其基本原则和概念运用到法律实践中去的学术运动,史称“罗马法复兴”。这说明罗马法( )
A.为西方其他国家所继承 B.成为欧洲法律的渊源
C.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D.由衰落重新走向辉煌
C
1.有学者指出,拿破仑的民法典“可以大致被看作罗马法规则的概要……这些规则在所有情况下都被扩大使用了”。对此理解正确的是,罗马法( )
A.确立了近代法国行为规范 B.维护的民主制度影响深远
C.成为近代西方法律的基础 D.改变了欧洲历史发展方向
C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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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3.有学者指出,在英美法系中,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适用中,涉及程序的瑕疵往往会导致实体内容的无效。这表明( )
A.正当程序受到法律的重视 B.法律的判决缺少程序环节
C.程序决定法律判决的结果 D.近代西方国家均重视程序
A
C
4. “基督教的修道院通过抄书、办学校、建图书馆三种方式,保存、整理、研究了古代文化遗产,并对其成员及周围地区的居民进行教育,传播了基督教教义,培养了一批有初步文化素养的教职人员。”从材料中可知基督教在欧洲的作用是( )
A.控制人们思想 B.提供道德规范 C.保存古代文化 D.进行宗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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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A
5. 中世纪早期,学者们的思想灵感大多来源于《圣经》和教会;11世纪初期,西欧的一些主教们在教区内组建学校,并邀请知名学者担当主讲教师;12世纪,教会学校已开设了法学、医学和神学等正式课程。上述材料反映了中世纪时基督教会( )
A.宣传耶稣就是“救世主” B.对西欧政治制度的影响
C.是西欧社会的宗教权威 D.促进了文化教育的发展
D
6.宗教改革家认为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是不是上帝的选民,从而激发了人们追求发财致富的热情。这表明宗教改革思想( )
A.在当时具有积极作用
B.成为宗教改革的先声
C.有利于树立教皇权威
D.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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