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
教学内容:
苏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五年级下册第37页例6、“试一试”和“练一练”。
教学目标:
1.使学生认识质数和合数的意义,能判断或写出质数或者合数,并说明理由;体会非0自然数的分类,了解100以内的质数。
2.使学生通过比较、分类、概括等活动认识质数和合数,积累认识数学概念的基本活动经验,进一步体会分类的思想,培养观察、比较,以及抽象、概括和判断、推理等思维能力。
3.使学生主动参与数学思考和交流等活动,体会数学内容的内在联系,产生对数学的积极情感和主动学习数学的愿望。
教学重点:
理解和认识质数和合数。
教学难点:
判断一个数是质数还是合数的方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讲述:哥德巴赫是200多年前的德国数学家,提出了一个伟大的猜想--任何一个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质数之和。另外个数学家欧拉又补充:任何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质数之和。这一猜想被称为“哥德巴赫猜想”。虽然人们知道这一猜想是正确的 ,可是一直没有人从理论上加以证明。数学家们称这一猜想为“数学皇冠上的明珠”。我国数学家陈景润在“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取得的成果轰动了全世界,被公认为是最具突破性和创造性的。
2.提问:你知道什么是质数吗 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研究质数和合数。
(板书:质数和合数)
二、认识新知
1.出示例6。
了解题意,明确要求。
让学生分别写出6个数的所有因数。
交流:这6个数各有哪些因数?我们请一位同学来交流一下。
指名交流,并板书出6个数的全部因数。
引导:现在大家观察这些数的因数,看看它们因数的个数有什么不同,你想按什么分类?可以分成几类?在小组里先讨论,等会我们一起交流。
交流:你想按什么把这些数分类,分成几类?
(学生交流不同想法,教师引导统一为两类)
引导:大家想到了可以按因数的个数分类,只有两个因数的为一类,有两个以上因数的为另一类。那这里只有两个因数的是哪几个数?有两个以上因数的呢?请你在课本上填一填。
交流:你是怎样填的?观察这3个数,只有两个因数的数,它们的因数是怎样的两个数?(板书: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
有两个以上因数的数,它们的因数有什么特点?(板书: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
揭示:
像2、3、5这几个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作质数;
(板书:质数)
像6,8、9这几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也就是有两个以上因数,这样的数叫作合数。
(板书:合数)
追问:上面这几个数里,哪几个是质数?为什么?哪几个是合数?你是怎样想的?
2.完善分类。
提问:1是质数还是合数?说说你的想法。
说明:1只有一个因数,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板书: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提问:回顾上面学习过程,你认为大于O的自然数还可以按什么分类,分成几类?
说明:大于O的自然数按它因数个数分类,可以分为三类:质数、合数和l。完善板书: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自然数 质数 :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两个以上)
3.完成“试一试’’。
让学生先填写因数,再判断各是什么数。
交流:说说你的判断依据和判断结果。(指名交流,呈现结果)
4.回顾整理。
引导:上面我们把大于O的自然数分成哪几类?每类数有什么特点?
我们是怎样认识质数和合数,并把大于O的自然数分类的?
这里的分类和偶数、奇数的分类比较,有什么不同?
小结:我们先写出一些数的因数,根据因数的个数的特点,认识了质数和合数:
质数是只有两个因数的数,合数是有两个以上因数的数。
1只有一个因数,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这样就按因数的个数把大于O的自然数分成了三类:质数、合数和1。这样按因数个数的分类和偶数、奇数的分类不同,偶数、奇数是按是不是2的倍数分类的。
追问:按因数的个数分类,可以分成哪几类?
三、练习内化
1.做“练一练”。
让学生写出11~20各数的因数,再在圈里填写合适的数。
交流结果。
引导:联系上面10以内的数想一想,20以内有哪些数是质数?
质数都是奇数吗?为什么不都是奇数?
明确:20以内的质数是:2、3、5、7、1 1、1 3、1 7、19。
质数不都是奇数,因为2是质数。
2. 找出100以内的质数,做一个质数表。
要求:以三人为一小组合作学习。
建议:①划去2的倍数(但2除外)
②划去5的倍数(但5除外)
③划去3的倍数(但3除外)
④划去7的倍数(但7除外)
100以内的质数表:
二、三、五、七、一十一;
一三、一九、一十七;
二三、二九、三十七;
三一、四一、四十七;
四三、五三、五十九;
六一、七一、六十七;
七三、八三、八十九;
再加七九、九十七;
25个质数不能少;百以内质数心中记。
四、全课小结
提问:这节课你认识了哪些知识,学到了什么本领?回顾一下,我们是怎样认识质数和合数的,学习过程中有哪些体会?
板书设计: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自然数 质数 :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两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