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度二 “装置—目的”一致性判断
一、常考典型实验操作装置图
1.常见的物质分离装置
过滤 蒸发 蒸馏(分馏) 分液和萃取
装置图
注意 事项 ①一贴、二低、三靠 ②用玻璃棒引流 ①用玻璃棒不断搅拌 ②当有大量晶体析出时停止加热,利用余热把剩余溶剂蒸干 ①温度计水银球正对着蒸馏烧瓶支管口处 ②冷凝水从下口进,上口出 下层液体从下口流出,上层液体由上口倒出
特别提醒 一定要注意蒸发和灼烧的仪器选择,溶液蒸发要使用蒸发皿,固体灼烧要使用坩埚。
2.一定物质的量浓度溶液的配制(以NaCl溶液为例)
3.酸碱中和滴定示意图
二、常考典型气体制备、净化、收集、尾气处理装置
1.常见气体制备发生装置图
实验装置 举例
固体+固体气体 O2、NH3
固体+液体(或液体+液体)气体 a:C2H4 b:Cl2
固体+液体(不加热)―→气体 a:H2、O2、CO2、Cl2、NH3 b:H2、CO2
2.常见的净化装置——用于除去气体中的杂质气体
特别提醒 一定要注意气流的进出方向和选择的除杂试剂是否正确。
3.气体的收集装置
(1)基本方法
排水法 向上排空气法 向下排空气法
H2、O2、NO、CH4、C2H4等 Cl2、HCl、CO2、NO2、H2S、SO2等 H2、NH3等
(2)创新方法
4.尾气处理装置
尾气H2可以直接点燃处理
①用NaOH溶液处理尾气Cl2 ②用NaOH溶液处理尾气SO2、NO2等酸性气体
①HCl气体、NH3极易溶于水 ②也可用稀硫酸溶液、CCl4吸收尾气NH3
1.(2021·华大新高考联盟1月教学质量测评)下列实验装置及对应的实验操作能达到实验目的的是( )
选项 实验装置及对应的实验操作 实验目的
A 亚硫酸钠与70%硫酸溶液制备SO2
B 配制90 mL NaCl溶液,定容后,盖上玻璃塞,左右振荡
C 收集Cl2
D 制备蒸馏水(温度计可以省略),用锥形瓶接收
答案 A
解析
2.下列选用的仪器和药品能达到实验目的的是( )
A B C D
加热熔融的氢氧化钠固体 吸收CO2中的HCl杂质 蒸馏时的接收装置 吸收尾气中的Cl2
答案 D
解析 A项,瓷坩埚中含有SiO2,加热能与NaOH反应,错误;B项,洗气瓶中气体流向应该从长导管进入,经溶液吸收杂质后气体从短导管导出,错误;C项,尾部接收产品时应使用牛角管导流,以避免液体溅落到锥形瓶外部,错误。
3.下列实验操作正确的是( )
答案 C
解析 氯化铁水解生成氢氧化铁和氯化氢,水解吸热且生成的氯化氢易挥发,所以直接加热不能得到无水氯化铁,A项错误;浓硫酸溶于水放热,需要在烧杯中稀释并冷却后才可以转移至容量瓶中,B项错误;浓氨水中存在平衡NH3+H2O??NH3·H2O??NH+OH-,加入CaO,使平衡逆向移动,同时反应放热,促进NH3·H2O的分解,可以利用该装置制备少量氨气,C项正确;碳酸氢钠受热易分解,要比较碳酸氢钠和碳酸钠的热稳定性大小,需要把碳酸钠放在大试管中,把碳酸氢钠放在小试管中,D项错误。
4.(2020·河北4月联考)利用废蚀刻液(含FeCl2、CuCl2及FeCl3)制备碱性蚀刻液[Cu(NH3)4Cl2溶液]和FeCl3·6H2O的主要步骤:用H2O2氧化废蚀刻液,制备氨气,制备碱性蚀刻液[CuCl2+4NH3===Cu(NH3)4Cl2],固液分离,用盐酸溶解沉淀并制备FeCl3·6H2O。下列实验装置和操作不能达到实验目的的是( )
答案 D
解析 实验室用Ca(OH)2和NH4Cl共热制备氨气,利用该装置能够制备氨气,能达到实验目的,故A不符合题意;该装置制备碱性蚀刻液[Cu(NH3)4Cl2溶液],然后Fe3+与NH3·H2O反应生成Fe(OH)3沉淀,能达到实验目的,故B不符合题意;用过滤的方法分离固液混合物,能达到实验目的,故C不符合题意;由FeCl3溶液制备FeCl3·6H2O,应在HCl气流中蒸发浓缩、冷却结晶,所用仪器为蒸发皿,不能达到实验目的,故D符合题意。
5.利用如图所示实验装置进行相应实验(部分夹持装置已略),不能达到实验目的的是( )
A.图1所示装置可用于实验室分离CO和CO2
B.用图2所示装置制取少量H2
C.用图3所示装置可制取并收集干燥纯净的NH3
D.用图4所示装置可制取乙烯并验证其易被氧化
答案 C
解析 CO2能与NaOH溶液反应生成碳酸钠和水,而CO不能,因此可以先用氢氧化钠溶液吸收CO2,分离出CO,然后再向生成的碳酸钠溶液中加入过量的稀硫酸即可重新得到CO2,能达到实验目的,A项正确;装置和原理均正确且能起到随关随停的效果,B项正确;用图3所示装置制取的氨气中混有水蒸气,缺少干燥装置,且收集氨气的试管口应塞一团棉花,防止氨气与空气对流而使NH3不纯,C项错误;乙醇与浓硫酸加热可制取乙烯,由于乙烯中混有乙醇和SO2,故可用KOH溶液除杂后再用酸性高锰酸钾溶液氧化乙烯,能达到实验目的,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