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单元信息社会的建设
5.1信息社会的伦理与道德
A、真实与虚拟
网站中的“论坛”到底在哪里 当你浏览故宫的网站时,真的到那里了吗?浏览别的网站时,你到底在哪里?这个问题似乎真的不好回答。
网络空间不是真实的物理空间,但它也并不是因为那些网站看不见、摸不着就只是个想象的空间。实际上,我们可以把网络空间理解为“计算机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通过由无数计算机连接在一起的互联网进行联络与信息交流。你上网聊天时,不是真的和其他人坐在一个房间里,但的确是在和真实存在的人交谈。当浏览一个网站时,你并不 是真的去了那里,但能看到真实存在的人的图片、看到真实世界中所发生 的事情。
在虚拟世界中的任何行为都会留下自己的“数字脚印”,这些“脚印”构成了你的虚拟形象,别人也会通过这些“ 脚印”来认识你。但是,由于网络的广泛性,现实世界的一个行为在虚拟世界中可能被“放大”。例如,“网络红人”就是因为现实或网络中的某个事件或行为而 被众多网民关注。当然,一个小的错误行为在网络中也可能被放大而成为致命打击。所以,网络的“放大”功能是把“双刃剑”。
B、网络礼仪
上网交流时,人们常常看不到彼此的表情,听不到彼此的声音。交流中,对方只能通过两种方式来判断你在想什么:一种是你选择的文字,另一种是你的礼貌。所以,我们要注意网络语言和礼仪。
关于网络礼仪,国际上通行以下十大规则。
1.记得对方是真实的人。
2.现实中需要遵守道德规范,网络上也是如此。
3.明白自己所处的网络空间的规范。
4.尊重别人的时间,节省带宽用量和主机存储空间。
5.网络用语文明。
6.共享专业知识。
7.网络讨论要理智。
8.尊重他人隐私。
9.勿滥用权利。
10.宽恕他人的过错。
C、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是指- -种在网上生活中发生的欺凌事件,是网络时代的新 现象,即指人们利用互联网做出针对个人或群体的恶意、重复、敌意的伤害行为,以使其他人受到伤害。网上欺凌会触犯法律,同学们可以查阅、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2信息社会的法律与法规
A、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
我国《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在其经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公布。”
作为法律概念的“个人信息”,是指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我国对个人信息提供直接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刑法修正案(七)》 《侵权责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 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电信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妇女权益保 护法》 《执业医师法》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对个人信息间接保护的立法包括《宪法》 《民法通则》等。还有工信部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工商总局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为了某一目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行动就形成团体。团体在进行信息活动时,既要保护团体自身利益,又要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有时团体的信息活动就要依法对社会进行信息公开,在团体利益与 社会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可能会有一方在某保护范围或程度上做出 让步,以使另一方的权利得到满足。
B、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
C、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主动或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公开或通过其他方式使行政相对人知晓有关行政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现代行政程序制度。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
信息公开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1.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参与国家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使公众可以了解行政权力行使的状况,为评价政府行为提供了基本的信息支持。通过了解政府信息,人们可以发表言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甚至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
2.保障个人权益。
只有政府公开信息,公民个人才能获得有关信息,才能了解自己的权利状况,如享有哪些权利、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及受侵害的程度等。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公民个人权益的首要条件。
3.促进经济增长。
政府是社会中最大的信息所有者和控制者,政府信息公开才能使其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与充分的利用,才能促进信息时代经济的增长。
C、著作权
著作权( copyright)也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只有在得到版权拥有 者的允许之后,才可以复制版权保护的作品。如果自行复制一个版权保 护的作品,并把它出卖、赠给他人或把它放在自己的网页上公开发布都是违法的。保护著作权的最主要目的是鼓励人们创新,如果大家都没有限制地复制他人作品,就没有人愿意创新了。
D、著作权合理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 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其中,第1款:“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第6款:“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因此,对于学生来说,尽管没有得到版权所有者的允许,但在学校作业里使用版权保护的作品是可以的。使用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这就是“合理使用”。当使用版权保护的作品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是文字,使用引号表明这段文字是引用别人的;
2.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E、公有领域
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是人类的一部分作品与一部分知识的总汇,可以包括文章、艺术品、音乐、科学理论、发明等。比如,一些不受现行法律保护的作品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 通常为50年或70年) 的作品,它们被认为处于公有领域,任何人可以自由、无偿地使用。
F、知识共享
传统的著作权只有两种选择:一是保留所有权利;二是不保留任何权利,属于公有领域。这催生了知识共享( Creative Commons, CC)组 织的成立,该组织试图寻找对传统著作权的折中路径,为创作者保留部 分权利,既增加创作者作品的流通,又可以寻找适当的法律作为其他人 据以创作及共享的基础。知识共享为版权持有人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授 权形式及条款组合,创作者可与大众分享创作,授予其他人再散布的权利,却又能保留其他某些权利。
5.3信息社会的未来发展
A、信息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1.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社会的信息化进程。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能够分享社会进步带来的成果,极大地缩短地域差别和经济发展造成的差异,促进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科技文化交流与学习,使学习更加开放化和大众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 展,社会的知识性经济、网络化服务、数字化生活等信息化特征越发明. 显,主要体现如下。
(1)围绕信息的获取、加工、传输、存储、计算、通信等领域的 信息技术(如量子计算、智能网络、5G通信等)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将会进一步改变世界的竞争格局和社会治理方式。
(2)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改变了传统的沟通与交流方式,同时新技术还将不断涌现。
(3)电子商务、新媒体、互联网金融、打车软件等新兴产业对传统产业产生较大的冲击,将在多领域引发边缘行业的崛起,并可能促使创新成为常态。
2.信息技术大力促进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
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帮助人们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科学难题,使得原本用人工需要花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解决的复杂计算,用计算机可能 几分钟就能完成。
信息技术促进了新技术的变革,极大地推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可以模拟现实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便于验证各种科学假设。
(2)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带动了空间开发、新能源开发、生物工程等一-批尖端技术的发展。
(3)信息技术在基础学科中的应用及其他学科的融合,促进了新兴学科(如计算物理、计算化学等)和交叉学科(如人工智能、电子商 务等)的产生与发展。
3.信息技术大幅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与生活质量。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了人们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的工作方式和学习方式也正在发生转变。
( 1 )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知晓天下事,不离开家照样能学习、缴费、网购、谈生意等。
( 2)已经出现了一部分人不再定点上班,成为可以在家上班的SOHO一族。
(3)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上的应用,使得人们的学习内容更丰富,学习方式更灵活。
4.信息技术引发社会问题。
信息技术在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制造了信息泛滥、信息污染、信息犯罪、网络沉迷等诸多社会问题。
( 1 )信息泛滥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急剧增长,人们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却找不到有用的信息,即信息的增长速度超出了人们的承受能力。
(2)信息污染是指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污秽信息等混杂在各种信息资源中,使人们难分对错、难辨真假。人们如果不加以分析、判断,便容易上当受骗,深受其害。
(3)信息犯罪是指- -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实施信息窃取、信息欺诈和信息攻击等犯罪活动,对社会和个人造成严重危害。
(4)信息依赖症也正在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是由于过多依赖于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媒体,会弱化亲身实践、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二是由于网络创造的虚拟环境和个体的匿名活动,容易使人沉迷于网络,导致双重人格,甚至人格分裂;;三是长期进行技术操作,若缺少 自我调节,会诱发视力下降、颈椎疼痛等疾病,严重影响身体的健康。
在信息社会中,信息、知识成为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信息已经和物质、能源一-起构成社会赖以生存的三大资源。信息社会的经济是以信 息经济、知识经济为主导的经济,它有别于农业社会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导,工业社会是以工业经济为主导。在信息社会中,知识成为劳动者的基本要求,科技与人文在信息、知识的作用下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人类生活不断趋向和谐,社会发展更具可持续性。
B、信息社会的新特征
1.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结构正在变化。
主要表现为人力资源知识化、发展方式可持续、产业结构多样化、经济水平发达。在知识型经济中,高学历、高科技的知识型劳动者所占 的比例也将逐步增大,社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更加注重节能环保与研发创新,“软产业”比重与“软要素”含量增加,现代服务业高度发达。
2.社会网络成为信息社会的组织方式。
主要表现为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备性、社会服务的包容性、社会发展的协调性。与工业社会相比,网络化社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都将出现重大变化,更加关注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协调发展。
3.数字化信息成为信息社会的主要内容。
主要表现为生活工具数字化、生活方式数字化、生活内容数字化。 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和数字产品将成为多数人的生活必需品,数字家庭成为未来家庭的发展趋势,信息逐渐成为最 主要的消费内容。
4.信息社会促使政府的管理更加科学、高效。
主要表现为科学决策、公开透明、高效治理、互动参与。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政府决策更趋于科学化,政府运行更为公开化,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步提高,网络时政与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和多元化,互联网成为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