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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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伤仲永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270.8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语文
更新时间 2013-04-22 20: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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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课件79张PPT。伤仲永王安石之于典例书下注释译文作者资料思考题字音课文结构脉络学习目标补充注释词类活用范读文学常识学习目标
㈠借助注释疏通文意,掌握重点文 言词语的含意;
㈡了解文言虚词“之”“于”的用法以及词类活用情况;
㈢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能明白方仲永“泯然众人”的原因。 ㈣熟读课文并能背诵。
1、给下列划线字注音世隶耕
日扳仲永
环谒于邑人
不能称前时之闻

pān

chèn泯然众人矣
得为众人而已耶mǐn
yé?????????? 伤 仲 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解释下列划线词语世隶耕
未尝识书具
父异焉
借旁近与之属于
曾经。     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 
对……感到诧异
附近。指邻居。给。收族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从此。     立刻完成。
文采和道理。邑人奇之
稍稍宾客其父
或以钱币乞之
同县的人。
对……感到好奇
渐渐。以宾客之礼相待。即把……当作宾客。  有的人。 用。求取。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余闻之也久
从先人还家
以此为有利可图。
每天。通攀,牵,引。 四处拜访。
听到
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回到。于舅家见之
令作诗
不能称前时之闻
复到舅家问焉在。
让。
 相当。
又。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
仲永之通悟
受之天也完全,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王安石的自称。
通达聪慧。
承受。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胜过、超过。
有才能的人。
最后
 没有达到(要求)彼其受之天也
今夫不受之天
固众人
得为众人而已耶
他。
发语词,无实义。
所以,因此。
  能够成为。
表反问语气。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世称临川先生。由于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因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他的文章以论说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在诗歌方面,早年写了不少反映社会现实的诗篇。有集本传世,一是《临川先生文集》本,一是《王文公文集》本,两本都掺有他人的著作。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又谥为文,故世人也称他为王荆公或王文公。?我替作者考考你1、本文作者是____,字__,号___,__(朝)__家、__家、___家。江西___(地方)人,世称___先生。因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谥号为__,所以世人与称他为_____或____。2、作者的文章以___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作品集有 ________、 ________。3、唐宋八大家指的是:
唐代:___、____、
宋代:__、__、___、___、___、___。1、本文作者是____,字__,号___,__(朝)__家、__家、___家。江西___(地方)人,世称___先生。因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谥号为__,所以世人与称他为_____或____。王安石介甫半山北宋改革文学思想临川临川文王荆公王文公2、作者的文章以___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作品集有  __________、  __________。3、唐宋八大家指的是:
唐代:___、____、
宋代:__、__、___、___、___、___。议论《临川先生文集》《王文公文集》韩愈柳宗元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欧阳修曾巩《伤仲永》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够)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他, (他已)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动手做一做㈠对文中的“之”“于”进行归类 之①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 ②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③余闻之也久:      这事。指仲永父“不使学”、“环谒于邑人”,代词 ④不能称前时之闻:的,结构助词。⑤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于①环谒于邑人:到,介词。②于舅家见之:在,介词。③贤于材人远矣:比,介词。④受于人者不至:被,介词。词类活用——
     意动用法㈡从文中找出词类活用的词语 ①邑人奇之:以…为奇,形容词作动词。②宾客其父:把…当作宾客,名词作动词。以…为利,名词作动词。③利其然:《伤仲永》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1、《伤仲永》首段叙事有几条线索?
本文叙事部分以方仲永才能的发展变化过程为线索。但单从第一段来看,却有两条线索:一条叙述方仲永从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方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的才能为谋利的手段。把方仲永父子都看作本段叙事的主体 ,才能确切地领会作者意图。
2、《伤仲永》关于“邑人奇之……不使学”
  这一层写仲永父亲的错误做法。按说,做父亲的既已发现儿子的才能,就应当好好地培养他,以发展他的才能,但仲永父亲却没有这样做。这一层意思作者没有明说,却包含在他的叙事之中。文中先点出一个“奇”字,而后写邑人“宾客其父”和“以钱币”乞诗的做法。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奇”,不止于好奇,也含有尊重人才的意思,表明仲永的才能得到了全县人的承认。问题在于仲永父亲如何对待。下面接着用“利其然”一句来揭露仲永父亲的贪财和无知,因为贪财他才“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而“不使学”则是无知的表现。作者行文至此,虽然还没有说出事情的结果,但这结果是可以想象到的。统观这一层,先说“邑人”,后说“其父”,前者是宾,后者是主,意在指责仲永父亲的错误做法。3、《伤仲永》“余闻之也久”  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中有什么作用?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写“闻”,第二段先写“见”,后写“闻”。“余闻之也久”这句话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华横溢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而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说明作者用字经济。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为“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显得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附带说一下,第二段的“见”和“闻”之间没有过渡句,其中“又七年”呼应上文“明道中”,“复到舅家”呼应上文“于舅家”,这种情形也可称为“自然过渡”。《伤仲永》在材料安排上的特点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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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永五岁十二三岁二十岁能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泯然众人矣指物作诗 立就父邑人异奇宾客乞之利扳谒不使学伤受于人者不至思考题五星题四星题三星题 课文写了方仲永的才能发展经历有哪几个阶段?3  方仲永由神童沦为平庸之辈的原因是什么?4  你怎样看待一个人的天资与成才的关系?你认为成才的关键因素是什么?5  本文题目是《伤仲永》,“伤”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伤”?  文章在详略处理上非常得当,请你分析一下,文章哪部分详写?哪部分略写?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处理详略?  仲永“泯然众人”的原因,作者是怎样看的?从仲永身上作者又感悟到什么道理?  你认为方仲永由一个“神童”到“泯然众人”是谁的错?  文章开篇第一句交代了方仲永哪些方面的情况?  “世隶耕”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忽啼求之”中“啼”字有何作用?  “不使学”的原因是什么?  第一段中哪一句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  “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中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