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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今世的证据
学习过程:
【引入新课】
在新疆那块遥远的土地上,有一群大隐之人。他们的身份可能是一名裁缝,可能是一名猎人,也可能是一名农夫,他们昂扬地出行,悄悄地写书,于是成为了“住居新疆”丛书的某一个作者。刘亮程就是这众多隐士中的一个。
对于新疆、新疆作家和刘亮程本人,因为地域的阻隔或者是他们本身的性情所致,始终不被更为广大的人群所重视。他们的口碑不是在报纸和电视上建立的,而是在读者中静静流传直至今日。可以说在缘起之时,是读者找到了他们,而不是他们诱惑了读者。在今天这样“出名都要趁早”的时代氛围里,他们的缓慢和无动于衷,却让人看到了某种真实的希望。
刘亮程说:“不易被人看见的一些文字所呈现的,是这块被猎掠无数遍的西域大地上最可靠的生存真实。”而对于一个人来讲,何尝不是这样 一个言语并不被外界所熟知的人,他距离矫情和做秀也更远一些。
刘亮程究竟是怎样的一位作家呢 他又写出了怎样的作品 今天,我们就走进刘亮程的情感世界。
【诵读并感知课文 】
1、听录音,自行体会朗读。
当燥热的城市越来越难以容下远道而来的流浪者,刘亮程用他《一个人的村庄》庇护了众多城市人无处依附的心灵。这位总爱扛着铁锨在荒野上游荡的新疆汉,用他的文字缅怀了整个大地的童年时代。
他会因为一堆土、一棵树、一墩蒿草、半截土墙而收住脚步,他顺着大路、小路用思想挽留住一些偶然的相遇。这些微小细碎的事物,沾染着古老而新鲜的血液,他发现了它们,把这些永远不会陈旧的东西,收入了自己的村庄。在那里,阳光偏移,但仍在照耀,清风穿过,但仍在吹拂。
有人惊讶于这位闭塞大漠上成长起来的农民,有近于天才的思索和声音,但刘亮程却深信——这种声音曾经遍布大地。
2.整体感知课文。
●这也是一篇关于故乡的文章,同学们,请思考一下:这篇散文和上几篇散文的写作角度一样吗
——《今生今世的证据》是一篇有关故乡的散文,但是它跟一般的乡思作品有明显的不同.刘亮程没有过多地去抒情,相反,这是一篇情感深藏不露,多少显得克制、理智的作品。
——如果说许多乡思作品是在反复吟咏人与故乡的依恋之情的话,那么《今生今世的证据》则越过这种感情去进一步追问这种感情何以会产生,人与故乡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故乡对一个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人在家乡,人离开家乡,家乡成为故乡,这期间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变化深藏其中。
●刘亮程是一位题材与风格都很独特的散文作家,他的大量作品通过对西北农村的细腻抒写,体现了一种难得的对乡村、对底层民众的人文关怀,对乡村日常生活意义的发掘以及对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两种文明之间冲突的反思。
【探究文本 】
●作品从一个人的迁徙开始。当人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一样东西的珍贵,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东西是否珍贵,人们主要是从实用的角度考虑它的。所以,文章说:“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因为“它没有用处了”。
其实,故乡,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用作品里的话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之所以有人不明白,是因为他“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人的生活需要物来证明,物又因为人才具有意义,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人为什么喜欢怀旧 因为人是有时间感的动物,他知道生命的流逝与时间的无情,知道什么叫历史。曾经经历的物之所以常常是人怀念的对象,说穿了,怀念的并不是物本身,而是怀念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自己过去的时间与历史的意义和价值。这其中,故乡显然具有特别的分量。否定了或忽视了这曾经之物,必然意味着对自己生命的怀疑:“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而从客观的情形来看,当家园废失,“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现在请同学们精读全文,理解下列句子的含意。
——(1)许多事理总是要经过人生历练和心灵思考才会明白,等到明白时,时间的流水已经带走了许多的东西,所以人生常有遗憾。文章开篇实际是站在今天对昨天的假设。
——(2)这是本篇的关键词。故乡——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所以作者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3)人活在世界上是需要对象来证明自己的,如同任何事物一样,自己并不能证明自己。证明来自于他人,来自于自己生活的地方,来自于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些都是人生命的痕迹。
——(4)文章的意思又进一层。“内心的生存”是一个复杂的表述,包含了人内心丰富的精神生活。如果人“内心的生存”找不到依凭,那么就会产生空虚感和漂泊感,所谓“精神的流浪”是现代人常有的精神疾患。本文的“证据…村庄”“家园”实际上都包含多层的意思,既是日常生活的,又是精神的。
——(5)一个人要想将他生命的物质痕迹全部留住是不可能的,但它们会长久地留存在记忆中,成为人的精神财富和思想资源。只有这样,“家园”才不会废失,否则,就如结尾所言,人只能在“虚无”中了。
●请同学们讨论一下,本文最大的写作特色是什么
——情感、意义,以至过去的生活,特别是“一个人内心的生存”,都是抽象的、无法把握的,它们只有通过具体的物、具体的场景才能表现出来。因此,《今生今世的证据》在写作上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对场景细腻的描写,这种描写是浸透了作者的感觉的,它表明,物与场景总是个人化的,是人感觉的延伸,它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比如“一场一场的风吹倒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这些对物的记忆显然是非常个人化的,换言之,故乡对人的意义并不是雷同的。这就是故乡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存在着不可替代的意义的道理所在。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哪位同学能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这“说不出”三个字,在前两段文字中共四次重复出现,这是“反复”的写法,强调了作者对北平强烈的爱。
●有点太笼统了,哪位同学能具体地阐述一下 ——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
——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老舍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物我融为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我们现在研读4~6节,讨论一下,这几小节主要写了北平的哪些特点
——动中有静、布局合理、贴近自然。
●在这一部分里老舍主要运用了哪一种创作手法
——对比手法。“巴黎热闹”与“北平安静”对比,巴黎的布局“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美国的橘子”与“北京的玉李”对比。
●老舍对北京的爱不是盲目的,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哪位同学能说说作者在文中是如何具体地进行对比的
——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
●老舍为何要写北京的物产、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
——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人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这最后一句“真想念北平呀!”还有一层更深的含意: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念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现在我们来体会一下老舍的语言有何特点 ——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
●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像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蜒,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有物有情,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知识拓展】 ——我想借助作者自己的话对这一问题做一诠释。
故乡对于我,它不仅是出生地,还是一个人的生存和精神居所。现在我已经到了乌鲁木齐,有时候想着想着,好像又回到了那里,回到那种生存中,好像是一个人死后又重返世间,看到那些自己想过、抚摩过的事物,那些东西太珍贵了。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用了那么漫长的岁月,去经历那么一点点东西,怎么忍心写出来,写出一句话都觉得心疼。我有时觉得自己是一个生活在时间之外的人,看着一个村庄、一代人一代人在流逝,我就站在时光之处看着他们。 ——刘亮程《村庄的事情》
【课堂小结】
对于刘亮程来说,他的这个村庄,不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处所,是他终生所要表达和描述的对象,它更多地代表着他的生命与写作方式,是作家在内心深处不断构筑和丰富的一片灵魂领地。对于属于刘亮程这“一个人的村庄”来说,那里的灰鸟、虫子、老狗、胡杨树、逃跑的马、挣断缰绳的牛和那唯一的一边闲逛一边在内心琢磨的扛着铁锨的人构成了一个独特而又无限的生命空间,在这里,忍耐、困苦和快乐是属于每一个沉静而卑微、孤独而深刻的灵魂的,作家以朴素简单的文字表达了他对这个人畜共居的村庄和土地的感激,对自然万物的尊敬和理解。正因为如此,作家才能如此灵犀而深情地感受到“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呜叫也是人的呜叫”。
【板书设计】
家乡 迁徙 不珍惜
曾经拥有
故乡 今生今世
的证据
内心的生存 踏上 家园废失
虚无之途
教后小结:
答案 [巩固测评](60分)
1、D 2、B 3、A(“冲刷”是水流冲击,使土石等流失或剥蚀,“冲洗”是用水冲,使附着的东西去掉。前者是自然的水流,后者是人为的,从(1)句语境看,应用“冲刷”。“熟悉”是知道得很清楚,“熟知”是清楚地知道,前者强调了了解的状况,后者强调了了解,从语境看应用“熟悉”。“脱落”是附着的东西掉下来,“脱离”是离开某种环境和情况,从句意看应选“脱落”)
4、D (“忍无可忍”是再也忍受不下去了的意思,但它往往要作出某些反抗举动,这与句意不符)5、A (B去掉“对”;C在“年间”后加“以”;D“罕见”与“极其”重复)
阅读、品味(25分)
6、(1)表达了作者对家园的思念之情。(2)表达了作者对生命证据的珍爱之情。(3)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当初不懂得珍惜的自责之情。
7、(1)“虚无之途”的意思是没有生命证据的路途。(2)因为家园废失了,自己所有生命证据都不见了,没有谁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证明自己了,自己回家的脚步踏上的只 能是无法证明的路途。
8、是时间的流逝和土坑的荒芜和消失。
拓展练习
9、解析:这是一个散句,要把它变为排比句,首先就要对原句的内容和结构进行分析,然后把它组合成句式整齐的一组排比句。
答案:音乐家的灵感常成为跳跃的音符,文学家的灵感常成为优美的辞章,画家的灵感常成为完满的构图,一般人的灵感常只是霎时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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