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教学目标
1.进一步掌握有理数的加法运算法则,理解加法运算律在有理数范围内推广的合理性;
2.学会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灵活、合理地运用加法运算律简化运算.
3.经历有理数加法中运算律的探索,概括出有理数加法仍满足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
4.通过自主探索有理数加法运算律,体会观察、实验、归纳、推理等活动在数学学习中的作用.
教学重点:
有理数加法中运算律;
教学难点:
灵活运用加法的运算律使运算简便
教学过程:
快乐探究
1.在小学中我们学过哪些加法的运算律?
2.加法的运算律是不是也可以扩有理数范围?
成果展示
问题1:在小学中我们学过哪些加法的运算律?
问题2:加法的运算律是不是也可以扩充到
有理数范围?
请完成下列计算
(1)(-8)+(-9) =(-9)+(-8)
(2) 4+(-7) =(-7)+4
(3) 6+(-2) =(-2)+6
(4) [2+(-3)]+(-8) = 2+[(-3)+(-8)]
(5)10+[(-10)+(-5)] =[10+(-10)]+(-5)
问题3:说一说,你发现了什么?再试一试
问题4:从中你得到了什么启发?
有理数的加法中,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加法交换律:a+b=b+a
有理数加法中,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
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强化法则,深入理解
使用运算律通常有下列情形:
(1)符号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
(2)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可先相加;
(3)几个数相加得整数时,可先相加;
(4)同分母的分数可以先相加;
问题5:为什么我们要学习加法的运算律呢?
学以致用,强化练习
例1、计算(-12)+(+11)+(-8)+(-7)+(+39)+7
解:原式=(-1)+(-8)+(-7)+(+39)+7
=(-9)+(-7)+(+39)+7
=(-16)+(+39)+7=23+7=30
解:原式=[(-12)+(-8)]+[(+11)+(+39)]+[(-7)+7]
=(-20)+(50)+0
=30
例2.计算(-1.75)+1.5+(+7.5)+(-2.25)+(-8.5)
解:厡式=【(-1.75)+(-2.25)]+[1.5+(-8.5)】+7.3
=(-4)+(-7)+7.5
=(-4)+【(-7)+7.5】
=(-4)+0.5
=-3.5
这样的算法是不是比较简便呢?
例3 10筐苹果,以每筐30千克为准,超过的千克记作正数,不足的千克数记作负数,记录如下:
2,-4,2.5,3,-0.5,1.5,3,-1,0,-2.5.
求这10 筐苹果的总重量.
解:2+(-4)+2.5+3+(-0.5)+1.5+3+(-1)+0+(-2.5)
=(2+3+3)+(-4)+【2.5+(--2.5)】+【(-0.5)+1+1.5)
=8+(-4)=4
30×10+4=304(千克)
答:10筐苹果总共重304千克
通过计算将怎样的加法结合在一起,可使运算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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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判断题
(1) 若两个数的和是0,则这两个数都是0;(×)
(2) 任何两数相加,和不小于任何一个加数(×)
(3) a+b+c+d=(a+c)+(b+d)(∨)
(4) 某天早上的气温是-10C,中午上升了50C,则中午的气温是-60C(×)
2 填空题:
(1) _ -5=13 (+18)
(2)3+ _ +(-5)=10 (+12)
(3) _ +(-4)+(-5)=-12(-3)
(4)15+ _ +(-11)=-8 (-12)
-9+ _ +18=36(+27)
3 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计算: 16+(-25)+24+(-35).
解:16+(-25)+24+(-35)
=(-9)+24+(-35)
=15+(-35)
=-20
解:16+(-25)+24+(-35)
=16+24+(-25)+(-35) (加法交换律)
=[16+24]+[(-25)+(-35)] (加法结合律)
=40+(-60) (同号相加法则)
=-20 (异号相加法则)
通过计算比较那种运算简便、正确率高?
4。10袋小麦称重后的记录如下(单位:千克)。10袋小麦一共多少千克?如果每袋小麦以90千克为标准,10袋小麦总计是超过多少千克还是不足多少千克?
解:先计算10袋小麦一共多少千克:
91+91+91.5+89+91.2+91.3+88.7
+88.8+91.8+91.1=905.4
再计算总计超过多少千克:
905.4-90×10=5.4
答:10袋小麦一共905.4千克,总计
超过5.4千克。
畅谈收获
体会:
使用加法运算律, 可使运算简便.
2.培养了概括力和符号感.
本节课里我的收获是……
加法交换律:a+b=b+a
加法结合律:a+(b+c)=(a+b)+c
有理数的加法运算律及其应用:
(1)符号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
(2)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可先相加;
(3)几个数相加得整数时,可先相加;
(4)同分母的分数可以先相加;
七、布置作业,引导预习
1.课本P41页,习题2.6 3,4,5
2.预习课本P42—P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