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西欧庄园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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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西欧庄园 教学设计
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7.4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2-06-20 19: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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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第8课 西欧庄园》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能力:
中世纪的概念;庄园;庄园土地分类;庄园法庭等基本概念,史实。
二、过程与方法:
通过本课的学习,知道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庄园法庭相关的知识。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西欧庄园里领 主 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以及庄园的管理,分析西欧庄园的特点。
通过本课学习分析,庄园法庭的作用、实质。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西欧庄园的特点。
难点:比较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异同。
【教学过程】
导入:
“中古”:也称“中世纪” ,指封建社会历史阶段。城堡是西欧中世纪封建庄园经济的产物,庄园是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
新课:
领主与佃户
学生阅读教材,回答以下问题:
(1)西欧庄园形成于何时?盛行于何时 ?
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自那时起,欧洲绝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庄园里。
分析西欧庄园的性质?
庄园的主要工作是农业,同时也有手工业,有木匠、铁匠,庄园自己酿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和面包师,总之,庄园生产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部分产品。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在西欧庄园里主要生活着哪些人?
领主、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领主:封建社会中受封领地或采邑的封建主。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是最高统治者,享有行政司法权力及其他特权,大领主除设置官吏、法庭、监狱外,还设关卡、收赋税、铸货币。领主对农奴或农民实行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领主是国主或上级领主的附庸,要履行服兵役、纳贡赋及其他义务。欧洲中世纪占有领地的僧侣贵族、农奴主、庄园主也称为封建领主。这三大领主占有大部分土地、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并在很大程度上占有农奴的人身。
佃户:通常是指封建地主制经济下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在中国,不同时期又有田客、佃客、地客、庄户、佃户等称谓。西欧封建领主制经济下承租份地的农民也称佃农。
(4)在庄园里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佃户每周要在领主土地上劳动3天,剩下时间才属于自己。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分析领主与佃户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二、西欧庄园法庭
学生结合教材和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
材料二 :下列诸人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罚款。不按规定价格卖酒,也要罚款。
材料中反映了西欧庄园具有什么权?主持法庭的是哪些人?
司法权;领主或他的管家
2、根据两则材料分析,庄园法庭惩罚各种违法行为的基本手段是什么?
罚金
3、材料中反映了哪些行为会受到法庭的制裁?法庭起到了什么作用?
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到庄园以外磨面粉、侵犯全体村民权益的行为等。
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4、西欧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是什么?
习惯法或村法
5、我们怎样看待庄园法庭?
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6、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固定。一般是每隔一段时期为了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有时候在领主宅地的厅堂,有时候在教堂,有时候在庄园的大树下。课堂小结:示意图
庄园是欧洲中世纪经济的基础。由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年)开始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公元1453年)之后,资本主义抬头的时期为止。 庄园内部的关系是领主压迫、剥削依附农民或农奴的关系。 这一时期是欧洲文明史上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庄园法庭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也有利于维护佃户的权益,同时庄园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探究: 比较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异同
相同点: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
不同点:西欧庄园的农民主要以劳役的方式受领主剥削;而中国古代的农民则主要以实物地租的形式向地主交租。西欧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的保护,佃户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领主与佃户之间存在契约关系,而中国古代的农民几乎没有土地,对地主的依附性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