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9张PPT)
九年级上册—统编版—历史—第三单元
第8课 西欧庄园
课程标准
了解西欧庄园生活,知道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
当代法国索姆省埃尔尼村的航拍照片
一个庄园的图解
俯瞰庄园——当代与中世纪的庄园
图片来源于 [日]河原温、堀越宏一:《图说中世纪生活史》
目录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二
庄园法庭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地 中 海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中世纪西欧封君封臣制
被封赐了大片土地的封臣们如何管理自己的领地呢?
法兰克国王们, 作为民族的代表, 把属于全体人民的辽阔土地, 尤其是森林, 占为己有, 并把它们当作礼物, 慷慨地赠送给他们的廷臣、将军、主教和修道院长。
——恩格斯《马尔克》
西欧庄园的形成与西欧的封君封臣制密切相关。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起来,这就是庄园。
领主住所
教堂和牧师住所
村舍和院子
领主的磨坊
领 主
牧 师
佃 户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观察中世纪庄园图,说出庄园中有哪些设施?
庄园以农业为主,奶酪、火腿、蔬菜等食物均可自给,鞋帽、衣服可以自己制作,很多庄园还有铁匠、金银匠等。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中心。
——教材第38页相关史事
庄园的性质:
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自营地
份地
共用地
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归领主所有。
剩下的耕地属于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前提是耕种领主的“自营地”。
庄园周围的荒地、森林等属于“共用地”,全体佃户可以按规定共同使用。
观察图片,阅读课本P39第二、第三段,说说庄园的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自营地
份地
西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都掌握在封建领主手中,广大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阅读材料,观察图片,思考领主与佃户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农民请求委身文件”
谨致崇高庄严的大人阁下:
如众所周知,我因衣食缺乏,无以为主,请求大人本笃信上帝之虔诚,与慈爱为怀之善心,准许我委身于大人监护之下,我已如此做了。以后您必须供给我衣食,予我以帮助和救济,我将尽我的力量为您服务,不负您的援助与保护。……您我之间,如一方欲解除此种契约,必须付与对方若干先令作为赔偿。 (因此,将此种合同缮写两份,立约双方,各执一份)
——摘选自《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上册)
庄园的领主和农民
图片来源于 [日]河原温、堀越宏一:《图说中世纪生活史》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一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阅读材料,说说庄园里的佃户需要负担哪些义务?享有什么权利?
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劳役量的多少主要依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而且是按照惯例相对固定的,领主不能随意增加……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酿酒机、面包炉等,都必须缴纳使用费。每年的复活节、圣诞节,佃户还要向领主送鸡蛋、鸡一类的礼物。教会也向佃户征收“什一税”。如果佃户是农奴,负担就更重了。农奴的女儿嫁到庄园以外的人家,要交一笔称为“婚姻捐”的赔偿费。农奴死亡,子女继承份地,要向领主缴纳数额不菲的“继承捐”。
——教材第39页相关史事
义务:①向领主提供劳役;
②向领主缴纳各种赋税;
权利:
佃户的劳役量固定,领主不能随意增加。
二
庄园法庭
二
庄园法庭
自营地
份地
可耕地通常划分成长条田,广泛地分散于各个农民家庭。为了合理利用牲畜耕种属于不同租户相邻条田,避免未来播种和收割时发生冲突,农民采取一致的耕作方法是必要的。对于共有的牧场、草地和林地的使用,也需要达成协议。
——伯尔曼:《法律与革命》
西欧庄园的生产生活中如果遇到冲突和纠纷,
庄园是如何去解决的?
二
庄园法庭
主持者
特 点
审判依据
惩罚方式
领主或他的管家
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固定开庭时间;没有固定开庭地点;
习惯法或者村法
罚金(罚金全归领主所有)
二
庄园法庭
阅读材料,思考庄园法庭起着什么作用?
案例一:13世纪的庄园法庭曾留下这样的记录: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土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
案例二:庄园法庭档案记录这样一些事: 下列诸人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罚款。
案例三: 几个佃户被控告对领主运草的任务没有完成,而他们坚持自己没有违反义务规定,于是向法庭申诉,法庭依据习惯法确认:佃农有义务在草地里或领主院中将牧草垛起,但没有义务将牧草装上马车,最终佃户胜诉。
②庄园法庭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① 庄园法庭维护领主的利益;
③庄园法庭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领主的特权。
课堂小结
西欧庄园
佃户
领主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庄园法庭
维护庄园的公共秩序
比较中世纪西欧庄园中的农民和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异同。
西欧庄园的农民 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民
交税的对象
交税的 主要形式
管理对象
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权力
①庄园领主
②教会
①国家政府
②地主
耕种领主的自营地
货币或者实物(粮食、布匹等)
佃户有份地保有权
自耕农有土地所有权
由领主管辖
由国家政府管辖
不同点
比较中世纪西欧庄园中的农民和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异同。
共同点
①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一定的生产工具和财产,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②都受到封建主一定程度的剥削。
小结
从中世纪西欧庄园的农民和中国古代社会农民的对比中,我们可以感受到:
文明有其自身的发展道路,东西文明的发展具有差异性。
历史的学习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这种差异,以包容的心态认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