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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政府如何掌握人口情况?
当代中国政府如何掌握人口情况?
1.户口本
2.身份证
3.人口普查
课程目标:
1.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
2.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第 17 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户籍制度,也就是户口制度,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制度,是指通过各级权力机构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户口进行调查、登记、申报,并按一定的原则进行立户、分类、划等和编制。它是统治者征调赋役、落实行政管理、执行法律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对农民实行道德教化、恢复人身自由的重要途径。
概念解读
1、战国:
公元前375年,秦献公“为户籍相伍”,即以五家为“伍”的办法编排户口。
国家开始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2、秦朝:
分类登记制度
除一般百姓的户籍,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贾的市籍等。
3、汉朝:
编户齐民
(3)政府为掌握人口数,也定期进行人口调查。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汉代继承了秦朝的全民户口登记制度,将全国的地主、自耕农、雇农、佣工、商人,全部编入国家的户籍,这叫做“编户齐民”……所有编入户籍的大汉居民,具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其中最重要的义务是向国家提供赋税与徭役……“编户齐民”的出现,可以看成是时代的进步,因为编户齐民意味着将国民从隶属于贵族的人身依附状态中释放出来。 ——吴钩 《户籍上的中国》
(1)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
(2)户是政府征派赋役的单位。百姓编户入籍后,便成了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
4、东汉末年:
户籍散乱
战事频繁,人口流动加剧,豪强地主与国家争夺人口。
5、两晋:
黄籍、白籍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3)东晋后期和南朝,政府为增加赋役,不时将侨居糊口编入所居郡县户籍,称作“土断”,使白籍人口土著化,承担赋役。
(1)西晋以黄纸登记户主姓名、年龄、家庭情况,装订成册,称为“黄籍”。
(2)东晋政府对南方土著居民仍然以黄籍进行登记,对从北方南渡而来侨居的州、郡、县人口以“白籍”进行登记,不征收赋役。
6、隋朝:
大索貌阅
将人口体貌与户籍登记相比较,重新核定户籍,严防不实。
输籍定样又称“输籍法”,是中国隋朝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政府利用这一手段搜括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
材料:开皇三年(583年),隋文帝下令在全国彻底清查户口,根据户籍簿上登记的年龄与本人的体貌进行核对,从中检查隐漏户口,以解决诈老诈小的行为,即为“大索貌阅”……通过这一措施,新增成定人数44.3万,新附人口164万。通过检查,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赋税收入。
——宁欣《中国古代史(下册)》
7、唐朝:
唐承隋制、三年一造
8、宋朝:
主户与客户
主户: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
客户:没有土地的佃户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政府会通过人口核查将逃避登记的人口搜查出来,称为“刮户”。
北宋初,客户占总人口的40%,到1072年,客户所占比例下降到30%,为国家承担赋役的主户人口所占比例上升。
1072年(熙宁五年)王安石变法:方田均税法
9、元朝:
按照职业分为军户、民户、匠户、站户等,统称为“诸色户计”,一旦定籍,世代相袭。
诸色户计
10、明朝:
“官司所据以征敛者黄册与鱼鳞而已。黄册以户为主而田系焉,鱼鳞册以田为主而户系焉。一经一维,互相为用” ——清人王庆云
黄册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1)继承了元朝以职业定户籍的做法,户籍分为民籍、军籍、匠籍等;
(2)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每里一册,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
(3)黄册和鱼鳞图册互为补充。
黄册
鱼鳞图册
11、清朝:
永停编审
(3)乾隆年间,朝廷谕令户籍永停编审,此后政府只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制度登记人口数量。
今丁银既皆摊入地粮,而滋生人户,又钦遵康熙五十二年皇祖恩旨,永不加赋。则五年编审,不过沿袭虚文,无裨实政……嗣后编审之例,著永行停止。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上谕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1)普通户籍基本沿袭明制,由于政府赋役越来越倾向于向土地摊派,但管理相对松弛。
(2)清前期赋役实行固定丁银、摊丁入亩,户籍的作用大为削弱。
朝代 主要措施
战国
秦朝
西汉
东汉
两晋
隋朝
唐朝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分类登记制度
编户齐民
户籍散乱
黄籍、白籍
大索貌阅
唐承隋制
主户与客户
诸色户计
黄册
永停编审
(1)历史悠久,由简单到复杂;
(2)地域性:控制人口,限制其流动;
(3)等级性:有特权户种等类别。如秦分类登记制度。
(4)世袭性:不同等级、职业间的流动受到制约,户籍是世袭的。如军户、匠户。
(5)被赋予社会治安职能:宋代以后出现了保甲制,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被赋予了社会治安功能。
(6)户籍制度下人身依附关系逐渐减弱;
(7)与土地和赋税制度逐渐分离;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原因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人身依附关系的不断松弛
政府的改革,如土地制度与赋税制度的变化
二、历代基层组织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历代基层组织
征发赋役、维护社会稳定
从秦汉到明清,县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下设直接管理民众的基层组织。
3、发展概况:
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首、里长。
1、目的:
2、特点:
皇权不下县
秦汉:
乡里制度
县下设乡和里。乡设三老,掌教化;设啬夫,掌狱讼、赋税;设游徼,掌捕盗。里设里正。乡、里之外有亭,设亭长,负责传递政令和维护治安。
唐朝:
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明朝:
里甲制度
1、秦汉:
什伍组织
2、唐:
3、北宋:
4、明:
5、清:
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互相监督。
邻保制度
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彼此之间相互监督
保甲制
十家牌法
十家总编为一牌,轮流收掌、察看
保甲制
从城市到乡村,十户为牌,设牌长;十牌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
(二)基层社会治理
二、历代基层组织与基层社会治理
保甲法规定,乡村住户,每十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意义:兼具区划和户籍管理性质的乡里制与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甲制合一。
材料:古代中国在数千年的历史中,乡村治理模式屡经变迁,经历了几个较为明显的历史阶段。战国时期,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它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隋唐两宋时期,处于由乡里制到保甲制、乡官制到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的基层官吏的人员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这一阶段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
——摘编自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
根据材料概括古代乡村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原因
原因:国家的统一,封建专制的强化;维护小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历代基层组织与基层社会治理
趋势: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转变;国家对乡村治理的干预和控制逐步增强,乡村自治功能逐步减弱。
(一)原因和作用
1、原因: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社会救济为民众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以保证人口繁衍和正常生产活动的进行,客观上有利于维护统治。
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灾害频发,人民生活缺少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及时的救助。
2、作用:
(二)政府救济
1、历代社会救济的主体是掌握大量资源的政府,民间组织处于辅助地位。
2、汉朝建立常平仓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
3、隋文帝置仓积谷,还鼓励民间自置义仓。官仓救大灾,义仓防小灾。
(三)优抚政策
朝代 措施
尊敬、赡养老人 秦汉
明初
保障鳏寡孤独的生活 唐朝
宋朝
元朝
明清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鸠杖
八十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
养病坊
福田院(居养院、慈幼局、漏泽园、施药局)
众济院
养济院
(1)宗族救助:宗族通过设立义田、义学、义宅、义冢等族产,在衣食、住行、婚娶、蒙养、丧葬等方面资助族中贫困者。如北宋范仲淹在族内创设义田。
(2)慈善组织:明清时期,出现了善堂、善会等慈善机构。
(四)社会救济
(2)社会力量救济活动侧重于日常生活的赈济,如收养弃婴和孤儿、接济贫民等。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五)政府和社会救济的不同
(1)政府救济的重点在救灾,核心在于保证粮食供应,或直接实施赈济,或鼓励各地余粮向灾区流通,疏导和安置流民,鼓励民间富户救济灾民。
朝代 户籍制度 基层组织 社会治理 社会救济 优抚政策
秦
汉
隋
唐
宋
元
明
清
分类登记制度
编户齐民
大索貌阅
户籍三年一造
主户与客户
诸色户计
黄册
永停编审
乡里制度
百户为里,五里为乡
里甲制
保甲制
十家牌法
保甲制
邻保制度
什伍组织
常平仓
置仓积谷
义仓
宗族救助
慈善组织
养济院
众济院
福田院
养病坊
鸠杖
乡里制与保甲制逐步合一
政府对百姓的人身束缚逐渐减弱
宗族、慈善组织的作用逐渐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