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一: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同步训练(含答案及解析)(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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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一: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同步训练(含答案及解析)(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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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2-07-29 0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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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同步训练
(训练时间:30分钟;总分50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30分)
1.商汤灭夏后,作《汤诰》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四渎(河道)已修,万民乃有居。后稷降播,农殖百谷。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后代)有立(封国)。……不道,毋之在国(方国),女(你们)毋我怨。”可见,商汤
A.强调中央的绝对权威 B.重视畿外地区的管理
C.规范诸侯的行为准则 D.告诫伯侯为民众谋利
2.先秦著作《尚书》中载:“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据此可知,先秦时期的思想(  )
A.注重探究自然界规律 B.已具有朴素的辩证观念
C.蕴含一定的人本精神 D.积极为集权政治服务
3.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记载了一则案例,杜泸女子甲居夫丧期间与人和奸,虽然在当时没有直接对应的律令加以处罚,但由于违背礼制、违背人心与情感,官吏还是比附相关律文做出了不轻的处罚。据此判断,汉代律令审判
A.呈现出儒家化的特点 B.存在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C.继承了秦朝严刑酷法 D.旨在维护家庭夫权伦理
4.中国传统法律体系承认家长在家庭中拥有特殊地位。但晚清和民国初年的新法典已承认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男女平等、妇女有财产继承权等。这一转变促进了当时
A.民主共和观念的形成 B.传统家族社会的解体
C.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D.社会风俗根本性变革
5.夏商之际已经出现了以贵重金属来抵赎刑罚的赎刑制度。根据《尚书吕刑》记载,西周时墨刑赎铜六百两,劓刑赎铜一千二百两,剕刑赎铜三千两,宫刑赎铜三千六百两,大辟赎铜六千两。这种制度
A.受“德主刑辅”思想影响 B.使青铜制造技术得以提高
C.成为封建司法腐败的开端 D.有利于保障贵族官僚特权
6.唐律明文规定,“奴婢告主,(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而宋代法律明确规定奴婢拥有诉权,有权与雇主对簿公堂。这一变化表明,宋代
A.律令儒家化色彩更浓厚 B.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开放
C.封建等级制度趋向解体 D.社会成员身份趋于平等
7.北齐著名学者颜之推在其《颜氏家训》中从家庭教育着手,着重阐发了儒家的家庭道德教育理论与方法,要求父母应以“礼为教本”对子女进行家庭道德教育,以“务本之道”教育孩子博学技能。材料表明,该《家训》的出现
A.冲击了当时政府主导的教育 B.与封建社会的法治发生冲突
C.适应了私学开始兴起的需要 D.利于规范人的立身处世行为
8.《唐六典》载: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宣布德化”,“敦谕五教”,每岁一巡属县,“内有笃学异能闻于乡闾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悌、悖礼乱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绳之。”对于孝悌、节义,力田者,亦具实申奏,表其门闾。另外,京畿及天下诸县令之职,“皆掌导扬风化”“抚黎氓”。这反映出唐代
A.选官制度的嬗变 B.儒学地位受到冲击
C.域外文化的传播 D.社会教化趋于规范
9.朱元璋亲自写定的《大诰》有52处提到“奸顽”,都是重点打击的对象,遇赦不赦,以免“脱凶顽于侥幸,长奸佞于姑息”。《大诰》提到“良善”,不是以“安”“广”等字申明倡导良善,便是以“感”“压”“欺谩”等字对祸害良善者进行严惩。这反映出当时
A.法律建设形成完备体系 B.政府注重加强社会教化
C.社会风气取得明显好转 D.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显著
10.《唐律疏议》卷28规定:“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唐朝同时规定国家对捕获罪犯、见义勇为者给予物质奖励。这些规定
A.激化了官民之间矛盾 B.推动尚武精神传播
C.强调民众的社会责任 D.体现法律的严酷性
11.北宋《宋刑统》规定:对于丧夫的妇女,“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女追归前家,娶者不坐”。宋真宗时,下诏:“不逞之民娶妻,给取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宋代这些规定
A.反映出妇女政治地位的提升 B.表明理学正统地位出现动摇
C.说明妇女再嫁受到官方反对 D.有利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2.明太祖朱元璋编撰的《御制大诰续编》云:“一切臣民所用居处器皿、服色、首饰之类,毋得僭分。……违诰而为之,事发到官,工技之人与物主各坐以重罪。”这一规定
A.体现了明朝法律的完整规范 B.力图以律法来维护社会秩序
C.促进了中央集权体制的完善 D.表明明朝工匠社会地位低下
13.明朝初年,贵溪(今江西鹰潭)儒士夏伯启因自断手指拒绝出仕,而被押至京师,明太祖亲自审问,责以“人之生,父母但能生其身体而已,其保命在君……今去指不为朕用,是异其教而非朕所化之民”,遂将其押回原籍枭首,家产籍没,明太祖此举意( )
A.反对文人背离儒家的精神 B.塑造君主的专制权威
C.打压文人以加强中央集权 D.改变重文轻武的政策
14.《唐律疏议》规定,买卖奴婢、马牛等应立“市券”,即官方发给买卖双方的带有契约性质的契券,不至官司立券者受罚。唐以后田宅买卖须“立券报官”,交纳契税后,官府在契券上盖公印登记于图册,田地争讼时可作证据。可见,中国古代商业契约的作用是( )
A.推动社会成员的身份趋于平等 B.保障租地农民的利益和人身自由
C.规范各种买卖兼有公证的作用 D.使契税成为政府主要的财政来源
15.乡约本是宋代士大夫倡导的加强基层社会道德建设的民间自治制度,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具有强制力,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这一变化说明
A.基层政权建设更加完善 B.乡约开始具有法律效力
C.君主专制权力加强的需要 D.宋明理学失去了统治地位
二、材料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在法律制度上,明太祖强调以唐宋为榜样,力图重建唐宋时期的律令体系。应该说,不仅明代的《大明律》是“准唐之旧而增损之”,其令也是沿袭了唐宋一脉的令典和单行令。《大明律》为令典,在篇目上采取六部分类,在内容上不仅有唐宋令中已有的吏治、礼仪等规定,在刑令部分则规定了诸多刑事处罚的原则,如“十恶”“八议”“刑具”“留存养亲”等。除此之外,明太祖还颁行了不少单行令,用于补充律典和令典规定制度的细节。
明太祖认为自己制定的常法可保子孙统治无忧,作出“一字不可改易”的祖训。常法之外的例则可随时势变化而调整,是为“权宜之法”。后由于例的数量膨胀,甚至出现了以例破律及令的情形,对例进行类编成为迫在眉睫之举。弘治朝(1488-1505年)的《问刑条例》和《大明会典》由此而生,确定了例与令实际等同的性质。自此之后,例成为明代法律的主体。
——摘编自李贵连、程晶《从令到例:论明代律例法律体系的生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初年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中后期法律体系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乡约乡礼”代表着一种“礼下庶人”的文化趋势。从孔子“以仁释礼”开始,“礼”经过汉、魏晋、隋、唐等多个朝代,因存在严格的等级制度,均遭到了贵族阶层的阻碍而未能得到普及和推广。宋代经济文化空前发展,科举取士打破了旧有的士族门阀制度,许多儒生入朝为官,他们倡导隆礼作乐,移风易俗。宋徽宗时期,知枢密院事郑居中总领编订了一部国家礼典《政和五礼新仪》,其中除了皇族和王公大臣仪制以外,首次出现了庶人婚仪、冠仪和丧仪,官方开始推动礼仪文化向民间发展。
材料二 宋神宗时期,乡间礼仪教化便已初见端倪。熙宁七年(1074年)至熙宁九年(1076年),陕西蓝田吕大忠、吕大防、吕大钩、吕大临兄弟在家为父丁忧,开创并推广《吕氏乡约》,这是礼仪下乡运动的肇始。吕氏兄弟(吕大防除外)先后师从张载、二程,集关学与洛学于一体,凭着深厚的学术功底,将高高在上的、乡民遥不可及的礼学精神贯穿于简明易行的乡约之中,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吕氏学风。《宋史》评价:“关中言礼学者推吕氏。”考虑到乡间实际情况,《吕氏乡约》制定了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吕氏乡约》倡导乡民互帮互助,自愿入约,并选出约正监管值守。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李文娟《宋代乡约乡礼》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乡间礼仪教化的途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乡间礼仪教化兴起的原因。
试卷第1页,共3页
参考答案
1.D
【解析】
商汤以古禹、皋陶、后稷一心为民的行为以及成就告诫伯侯治国要有道,所谓道,即告诫伯侯要为民众谋利,D项正确;这一时期中央绝对权威尚未确立,排除A项;《汤诰》面向的是方国,属于道德劝诫,不属于管理,排除B项;方国不等于诸侯,而且材料内容不是对方国行为的规范,排除C项。故选D项。
2.C
【解析】
依据材料“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可知,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依据“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可知,强调人的作用,由此可知,先秦时期的思想蕴含了一定的人本精神,C项正确;材料强调的是人本精神,没有体现“探究自然界规律”,排除A项;辩证法强调事物具有两面性,材料没有体现,排除B项;材料没有体现集权政治,排除D项。故选C项。
3.A
【解析】
材料中女子甲被判处“不轻的处罚”,是由于违背礼制、违背人心与情感,反映出官吏判案时收到了礼制道德的影响,A项正确;该判例中官吏考虑了女子甲的行为、礼制道德并比附相关律文,因此不能得出存在很大的主观随意性,排除B项;汉代吸取秦亡的教训,汉初奉行黄老无为,武帝以后独尊儒术,排除C项;该案中的判决维护的是礼制道德和统治秩序,不是简单的对夫权伦理的维护,排除D项。故选A项。
4.B
【解析】
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可知,古代中国是农耕文明国家,在传统法律体系承认家长在家庭中拥有特殊地位;近代中国,在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下,政治体制、经济结构、思想观念发生重大变化,晚清和民国初年的新法典已承认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男女平等、妇女有财产继承权等,使传统家族社会逐渐解体,B项正确;A项是辛亥革命的影响,与材料不符,排除A项;新法典的内容只是近代法律的内容之一,不能体现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排除C项;D项说法过于绝对,近代中国社会风俗新旧交织,排除D项。故选B项。
5.D
【解析】
根据材料可知,夏商之际已经出现了以贵重金属来抵赎刑罚的赎刑制度,结合所学可知,在奴隶社会时期早已出现私有制,贫富分化,有一定财富的人多是贵族和官僚,金钱赎罪制度的实行,有利于保障贵族官僚特权,D项正确;夏商之际尚未出现“德主刑辅”的思想,排除A项;材料与青铜技术没有直接的联系,排除B项;“开端”一词说法过于绝对,排除C项。故选D项。
6.D
【解析】
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与唐律严禁奴婢告主不同的是,宋代法律明确规定奴婢拥有诉权,可以与雇主对簿公堂等,表明宋代奴仆群体地位有所提升,社会成员身份趋于平等,D项正确;奴婢的诉讼权从无到有,不能说明宋代律令儒家化色彩更浓厚,排除A项;与宋代相比,唐代的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开放,排除B项;材料不能说明宋朝时期,中国以君主至上为核心的封建等级制度趋向解体,排除C项。故选D项。
7.D
【解析】
根据材料可知,家庭教育既重视道德教育,也重视博学技能教育,体现了家庭教育利于规范人的立身处世行为,D项正确;材料没有涉及政府教育受到冲击,而是强调家庭教育注重道德和博学技能,排除A项;家庭教育有利于培养良好素质的民众,有利封建社会的法治,排除B项;材料没有涉及私学的信息,得不出家庭教育适应了私学开始兴起的需要,且私学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排除C项。故选D项。
8.D
【解析】
材料反映出唐代政府对社会教化的重视,并对各级官员的教化职能作出了明文规定,体现出唐代社会教化趋于规范化的倾向,D项正确;材料主旨反映的是唐代的社会教化问题,与选官制度的变化、域外文化的传入无关,排除A、C项;材料所涉及的教化内容多是儒家思想及其伦理道德,并不是儒学地位受到冲击,排除B项。故选D项。
9.B
【解析】
根据材料“《大诰》有52处提到‘奸顽’,都是重点打击的对象,遇赦不赦”“《大诰》提到‘良善’,不是以‘安’‘广’等字申明倡导良善,便是以‘感’‘压’‘欺谩’等字对祸害良善者进行严惩”可知,《大诰》对“奸顽”对象的重点打击,对祸害良善者的严惩,对良善的倡导,反映了政府注重加强社会教化,B项正确;材料未体现法律建设是否形成完备体系,排除A项;材料未体现社会风气状况,排除C项;材料未涉及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排除D项。故选B项。
10.C
【解析】
材料展示了《唐律疏议》的具体规定,要求民众在邻里遇险时,尽力救助及告之官府。若不及时救济,则会触犯法律。材料同时还提及唐政府会对捕获罪犯、见义勇为者给予物质奖励。该规定能提高民众的社会责任感,C项正确;材料没有体现官民之间的矛盾,排除A项;也没有强调武力,排除B项;上述的情景也凸显不出的法律的严酷,排除D项。故选C项。
11.D
【解析】
由材料可知,北宋法律规定父母、亲属不得强迫妇女再嫁,宋真宗时允许生计困难的妇女再嫁,这些规定保证了妇女再嫁时的自主选择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D项正确;材料未涉及宋代妇女政治地位的变化,排除A项;宋代理学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材料未体现理学的影响,且理学正统地位确立于南宋,排除B项;“反对”的说法不符合材料内容,排除C项。故选D项。
12.B
【解析】
由材料可知,明朝律法对一切臣民所用的房屋器具、服饰、首饰等都进行了严格规定,如果僭越就会受到严惩,这体现出明朝力图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等级秩序,B项正确;仅凭一项法规难以判定明朝法律是否完整,排除A项;材料并未涉及中央集权,排除C项;D项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故选B项。
13.B
【解析】
明太祖亲自审问断指拒仕的儒士,指责其行为违背儒家教化和君主要求,强调臣子性命掌握在皇帝手中,将其押回原籍枭首,并没收其家产,意在通过酷刑和教化,震慑众人,塑造君主的专制权威,B项正确;反对文人背离儒家的精神只是其理由之一,并非明太祖用君主权力剥夺臣子身家性命的主要意图,排除A项;打压文人和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即中央集权不符,排除C项;材料并未体现明朝在治国理念上对文、武的倾向和选择,排除D项。故选B项。
14.C
【解析】
从唐朝开始,封建政府通过立法等方式,强制交易奴婢、马牛、田宅的双方,领取官方契券,并以契券作为相关争讼的证据,反映了中国古代商业契约的作用是规范各种买卖兼有公证的作用,C项正确;材料没有说明封建政府规范商业契约对社会成员身份的影响,排除A项;商业契约不能保障租地农民的利益和自由,排除B项;材料并未体现契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排除D项。故选C项。
15.C
【解析】
根据材料乡约由宋代的民间自治制度到明朝时期宣讲皇帝的“六谕”,并且“具有强制力”,可以看出统治者通过乡约加强对基层的教化,达到加强君主权力的目的,C项正确;乡约是对基层的教化,不能说明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排除A项;从材料来看,不论在宋代还是在明朝乡约是民间的自治制度,没有和政府联系,故乡约在这一时期不具有法律效力,排除B项;明清时期乡约也是理学在基层的体现,理学仍处于统治地位,排除D项。故选C项。
16.(1)特点:注重借鉴前朝法律;内容丰富;刑罚类型多样;惩治与教化并举;强调法律的稳定性和因时制宜相结合。(任答3点,言之成理即可)
(2)变化:“例”逐渐取代“令”成为法律的主体。
原因:例的增多;律令不能适应社会变化;“例”具有灵活性。(任答2点,言之成理即可)
【解析】
(1)
特点:由材料“在法律制度上,明太祖强调以唐宋为榜样,力图重建唐宋时期的律令体系”可知,明朝初年法律的特点是注重借鉴前朝法律;由材料“《大明律》为令典,在篇目上采取六部分类,在内容上不仅有唐宋令中已有的吏治、礼仪等规定,在刑令部分则规定了诸多刑事处罚的原则,如‘十恶’‘八议’‘刑具’‘留存养亲’等。除此之外,明太祖还颁行了不少单行令,用于补充律典和令典规定制度的细节”可知,明朝法律内容丰富,刑罚类型多样,惩治与教化并举;由材料“明太祖认为自己制定的常法可保子孙统治无忧,作出‘一字不可改易’的祖训。常法之外的例则可随时势变化而调整,是为‘权宜之法’”可知,明初的法律强调法律的稳定性和因时制宜相结合。
(2)
变化:由材料“后由于例的数量膨胀,甚至出现了以例破律及令的情形,对例进行类编成为迫在眉睫之举。弘治朝(1488-1505年)的《问刑条例》和《大明会典》由此而生,确定了例与令实际等同的性质。自此之后,例成为明代法律的主体”可知,明代中后期法律体系的变化是“例”逐渐取代“令”成为法律的主体;
原因:由材料“后由于例的数量膨胀,甚至出现了以例破律及令的情形,对例进行类编成为迫在眉睫之举”可知,明代中后期法律体系变化的原因是例的增多,律令不能适应社会变化;由材料“常法之外的例则可随时势变化而调整,是为‘权宜之法’”可知,“例”具有灵活性。
17.(1)途径:制定国家礼典;订立民间乡约;加强乡约监管;发挥榜样作用。
(2)原因:经济文化高度繁荣;等级制度遭到破坏;国家大力倡导;士大夫阶层的推动;理学思想的影响;乡约简明易行。
【解析】
(1)
根据材料一“宋徽宗时期,知枢密院事郑居中总领编订了一部国家礼典《政和五礼新仪》”得出制定国家礼典;根据材料二“陕西蓝田吕大忠、吕大防、吕大钩、吕大临兄弟在家为父丁忧,开创并推广《吕氏乡约》,这是礼仪下乡运动的肇始”得出订立民间乡约;根据材料二“《吕氏乡约》倡导乡民互帮互助,自愿入约,并选出约正监管值守。”得出加强乡约监管;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可知发挥榜样作用。
(2)
关于分析宋代乡间礼仪教化兴起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宋代经济文化高度繁荣;根据材料“宋代经济文化空前发展,科举取士打破了旧有的士族门阀制度,许多儒生入朝为官,他们倡导隆礼作乐,移风易俗。”得出等级制度遭到破坏;根据材料一“知枢密院事郑居中总领编订了一部国家礼典《政和五礼新仪》”得出国家大力倡导;根据材料二“陕西蓝田吕大忠、吕大防、吕大钩、吕大临兄弟在家为父丁忧,开创并推广《吕氏乡约》”得出士大夫阶层的推动;根据材料二“先后师从张载、二程,集关学与洛学于一体”得出理学思想的影响;根据材料二“将高高在上的、乡民遥不可及的礼学精神贯穿于简明易行的乡约之中,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吕氏学风。”得出乡约简明易行。
答案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