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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01
02
03
重点、难点 1.专制王权国家和民族国家形成的背景及特点。
2.国际法形成的背景、过程。
3.近代外交制度建立的过程、意义。
4.两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发展的表现、影响。
民族国家
一般来说,近代民族国家是由居住于共同的地域、分享共同的利益与命运、拥有共同的政府和完整的主权、具有共同的语言文化、历史传统和民族意识的人们组成的独立的稳定的共同体。 ——姚介厚等著《西欧文明》下册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在中世纪时期,西方有民族国家吗?
②封君封臣制度导致了国家出现分裂割据的局面
中世纪西方人的国家观念、民族意识淡薄
封君封臣制度导致了国家分裂割据
普世的基督教世界掩盖了民族特性
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他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
①基督教世界掩盖了国家观念和民族特性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要产生民族国家就必须打击教会权力和地方的割据势力,而打击他们就需要依靠世俗王权
为什么中世纪没有民族国家?
国家权力掌握在国王一个人手里,
他的命令就是至高权威
材料:城市作为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如同四处开放的花朵。“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营造一个有利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环境,城市市民阶层必须展开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这一点与封建王权打击割据势力、加强集权的努力不谋而合,因此,共同的利益把王权与城市的命运系在了一起。”
(1)经济:欧洲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兴起,城市工商业者支持王权,提供人力财力,促进国王的统一事业。
(2)政治:英法百年战争结束,法国获胜基本实现国家统一,而战争期间涌现的出的一系列民族英雄,残酷的战争促进了两国民族意识的觉醒,以此同时也使得两国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加强。
(3)思想:宗教改革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各国世俗权力,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中世纪后期以来王权加强的因素
于是一系列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形成。
专制王权国家的典型代表
英王亨利八世因离婚案与罗马教廷闹翻,在议会的支持下,他宣布脱离教皇管辖。1534年,英国颁布《至尊法案》,规定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建立民族教会——英国国教。至此,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王权与教权合一,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亨利八世(1491年6月28日-1547年1月28日)
严厉镇压反叛贵族;建造凡尔赛宫,把各地大贵族宣召进宫,侍奉王室。向各省派驻"司法、警察和财政监督官",把各省军队的调度权控制在中央手里;要求全体臣民一律信奉天主教;推行重商主义。
法王路易十四(1638年9月5日-1715年9月1日)
②法国王权达到顶峰
①英国王权专制统治建立
(2)扩展: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专制王权国家的特征
朕乃君主,故可以为所欲为。 ——(普鲁士)腓特烈·威廉一世
路易十四(1643—1715)宣称“朕即国家”,一人独揽全部国家大权,并且把王权神圣化,给自己冠以“太阳王”的称号。
——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卷
①国王即国家
1477年,德意志王子马克西米连和与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女儿玛丽结婚,由此获取了勃艮第在尼德兰的大片领地,一举成为欧洲强国,哈布斯堡王朝此后通过联姻几乎统一了整个西欧,由此诞生了一句名言:“让其他人去发动战争吧,你只需和奥地利一起,享受婚姻。”
②版图因为国王的婚姻或者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
——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
思考:专制王权国家=民族国家?
顺应时代潮流→拥戴国王
专制王权国家 民族国家
认同主体
国民身份
政体
国王(个人)
臣民
专制
国家(共同体)
公民
民主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16-19世纪,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专制王权国家
分裂
割据
工商业者、新兴资产阶级与王权结盟,寻求统一
拥戴国王
专制横行
阻碍资本主义发展
抛弃国王
推动革命
民族国家
1.有什么原因推动民族国家产生?
(1)经济:
(2)政治:
欧洲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
资产阶级实力逐渐强大,要求分享政治权利
(3)语言: 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民族国家的形成
①英语:13世纪;②法语:16世纪
(4)思想: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蓝、白、红三色旗为队旗
马赛曲为共和国国歌
7月14日定为法国的国庆节
2.民族国家发展的具体表现
法国的民族英雄:圣女贞德
①个人对国家的忠诚越来越超过对国王和宗教的忠诚;
(由对个人的认同变成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
②鼓励和组织对爱国人士的崇拜;
③出现了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
(1)主权独立,人民有共同的价值、历史、文化、语言或体制。
(2)有的由单一民族组成,更多的则是包括了多个民族。
3.民族国家的基本特征
4.民族国家诞生带来的影响
①思想:国家在人民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②政治:冲击了中世纪神权一统的局面,为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了创造了条件,欧洲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变为具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
③经济: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④国际关系:民族国家成了欧洲政治的基础,开启了现代世界和现代国际关系形成的进程
课堂探究
民族主义最初是欧洲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一种以反对封建专制、建立独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民族国家为核心的思想。自其产生之日起,就与战争有不解之缘分。民族主义作为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和精神武器,是一面革命的旗帜,具有很大历史进步性……但是,民族主义本身却带有不可克服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使它的“视野”无法越出本民族(利益)的范围,往往把本民族的利益和文化建立在践踏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基础之上;同时,民族主义还具有潜在的、强烈的扩张性,一旦国家间有矛盾,民族主义便会膨胀为大民族主义。如泛日尔曼主义、泛斯拉夫主义等,帝国主义(包括殖民主义)、大国沙文主义、军国主义等,一定程度上是其衍生物。正因如此,“当西欧民族国家建成之后,民族主义就转化成为一种带有侵略性的殖民侵略和扩张的学说”。民族主义逐渐蜕变为欧美列强对外扩张、争夺霸权的理论根据和精神动力。
——摘编自赵文亮《民族主义与二十世纪的战争》
根据材料,谈谈民族主义对欧洲历史发展的影响
积极:民族主义推动了欧洲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推动了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
消极:①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会导致对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践踏。
②民族主义带有扩展性,会导致欧洲列强对外殖民扩张和争夺。
这时,中部欧洲已经成为废墟。据说,死亡人数达到八百万……在图林根的一个区里,十九个村庄的一千七百一十七栋房屋,只有六百二十七栋幸存下来;在波希米亚的三万五千个村庄中,战后还有人居住的不过六千个,其人口也从二百万减少到七十万。战争期间,人类相食的现象已不足为奇。 ——[英]富勒著《战争指导》
国际法,简言之,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
1、国际法的形成原因
(1)随着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各国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加剧。
(2)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
(3)地理大发现加强了各国的联系与交往。
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英语:The Thirty Years‘ War)1618年—1648年,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战演变而成的一次大规模的欧洲国家混战,也是历史上第一次全欧洲大战。战争是欧洲各国争夺利益、树立霸权的矛盾以及宗教纠纷激化的产物。战争以哈布斯堡王朝战败并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而告结束。战争推动了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是欧洲近代史的开始。这场战争使德意志各邦国大约被消灭了25%~40%的人口;路德城维滕贝格四分之三人口阵亡,波美拉尼亚百分之六十五的人口阵亡,西里西亚四分之一的人口阵亡,德意志各邦国男性有将近一半阵亡。
2、国际法的形成发展过程
(1)奠基之作:
时间:
作者:
核心思想:
意义:
近代国家诞生之初,各国以强调各自之主权、扩大本国利益为务,使得武力成为国与国之间关系的仲裁者,由此而使整个欧洲成为一个你争我斗的决斗场,国对国正如狼对狼的自然状态,这种状况因裹挟着宗教改革以后的恶果——刻骨的宗教仇恨而犹烈。……呼唤最基本的、普遍的道德戒律与普遍适用的处理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显得尤为迫切。——高建《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
1625年
荷兰人 格劳秀斯
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立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战争与和平法》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2)形成标志——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①背景:1618年,德意志的新教同盟和天主教同盟之间爆发战争,欧洲各国纷纷卷入其中。
(三十年战争)战争的爆发与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诸侯争权和王朝争霸有密切联系,交战的一方是神圣罗马帝国福音教邦国等级、诸侯以及与之结盟的丹麦、瑞典和法国,并得到荷兰、英国、俄国的支持;另一方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天主教诸侯和西班牙,其支持者主要有教皇和波兰。……这些战争都不仅仅是为了某一所谓神圣原则而进行的战斗,而是具有明确政治目的的宗教战争,或者说是打着宗教旗号的政治战争。
——孙立新《德国通史》
◎1560年欧洲宗教形式
◎1618年神圣罗马帝国
2、国际法的形成发展的过程
②形成:1648年,交战各方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结束了欧洲的混战局面,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标志近代国际法产生。
所有(神圣)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力、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参加协议的所有各方应有义务保卫和保护本和约的每一项条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论其信奉何宗教。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2)形成标志——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③影响:
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诞生。
2、国际法的形成过程
1.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2.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
3.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进行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准则
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注意:此时国际法只适用于欧洲地区。
所有(神圣)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力、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参加协议的所有各方应有义务保卫和保护本和约的每一项条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论其信奉何宗教。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对国际法的贡献:
外交制度的建立
维也纳体系建立:1815年,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即维也纳体系。
(3)发展——维也纳体系建立
2、国际法的形成发展的过程
拿破仑用战争向欧洲输出革命,欧洲的封建君主非常惧怕,他们联合对抗法国。虽然当时已处于蒸汽时代,工业资本主义已成为发展潮流。但是由于欧洲大陆保守势力的联合力量大大超过资本主义力量,拿破仑战败。在制裁法国的基础上,战胜的欧洲封建君主们召开了维也纳会议,确定了欧洲的封建统治秩序和国家体系。我们称之为维也纳体系。维也纳体系建立后,英国重新控制了欧洲,并且达成了欧洲势力均衡,世界国际关系的中心舞台仍然停留在欧洲。欧洲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
1814年10月1日至1815年6月9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会议
背景 维也纳体系是19世纪初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俄、奥、普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纳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的新均势体系。(1815年)
特点 ①建立在英、俄、普、奥四国均势基础之上。②违背历史潮流,维护封建统治。③是战胜国宰割战败国和弱小民族国家基础上形成的统治秩序,体现了大国的强权政治。④具有掠夺性和历史的倒退性。
评价 它以均势原则、正统主义和补偿原则为指导思想,在拿破仑帝国瓦解后的欧洲,建立起新的政治均势,并暂时维持了欧洲列强之间的和平与协调。“补偿原则”的确立与实施,使维也纳会议成了一个分赃的会议,使维也纳体系表现出鲜明的大国强权政治的色彩。在“补偿原则”之下,维也纳会议的主宰者们按照大国的意图任意修改欧洲国家的疆界,划分新的欧洲政治版图,损害了许多中小国家的利益,埋下了国家冲突的祸根,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一战。
维也纳体系
维也纳体系对国际法发展:
积极:在维也纳体系下,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另外,各国之间还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弊端:西方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为了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补充:国际法在中国的发展:1864年《万国公法》标志源自西方的国际法被介绍到中国。
(4)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之一战后
一战破坏
新的阶段
战后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国际法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国际联盟
1928《非战公约》
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简称国联,是《凡尔赛条约》签订后组成的国际组织。总部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成立于1920年1月10日 ,解散于1946年4月。1934年9月28日至1935年2月23日处于高峰时期,曾拥有58个成员国。
评价:国联被英国和法国控制,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它又规定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使之难以履行制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责任。
2、国际法的形成发展的过程
二战破坏
战后发展
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再次遭到极大破坏
《联合国宪章》
国际法院
各类国际组织
国际法领域扩大
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旧金山签订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
评价:国际法的发展对于世界和平和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地贡献。但是仍有局限性,一些大国为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采取制裁或战争,严重威胁国际和平。
(4)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之二战后
2、国际法的形成发展的过程
国际联盟和联合国对国际法发展作用的异同
同
异
①两者都宣称其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发展,有利于国际法的发展。
②都是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有助于国际法实施范围的扩大。
③都具有明显的大国强权色彩,干扰了国际法的实施。
①国联强调“全体一致”原则,不利于国际法的实施;联合国强调“大国一致”原则,有助于国际法的实施。
②联合国较之国联更具有普遍性,因此,联合国对国际法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具有更大作用。
③联合国较之国联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上作用突出,更能推动国际法的发展。
影响国际法的主要因素
国际社会的结构性变化
国际法从冷战时期的共存走向冷战后的合作,国际合作日益成为主流。
国际组织增多
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职能日益膨胀。
科学技术的发展
促进了国际法的丰富过程,加速了国际法的体系化的形成。
新国际经济秩序建立的需求
海洋资源的开采、外层空间的利用、国际环境的保护、核武器的扩散、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等成为人类共同的命题。
外交的概念
外交通常是指主权国家为了实现国家利益与他国或者多国的交往活动。外交自古有之,近现代外交一般认为源自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
三、外交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建立: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不再满足仅仅派遣临时使者与他国保持稳定关系,而是派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在此基础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外交制度建立与发展
国际法的形成和外交制度的建立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开辟了新途径。
国际法与外交制度建立的影响
发展:维也纳会议后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逐渐建立。
课堂小结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专制王权国家形成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民族国家建立
背景
过程
一战后国际法发展
背景
表现
特点
背景
表现
国际法的形成
近代外交制度建立及发展
二战后国际法发展
特征
时空坐标
16世纪
《战争与和平法》
维也纳体系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国联
《联合国宪章》
非战公约
二战后国际法发展
国际法院
1625
1648
1815
1920
1928
1945
1946
17世纪近代国际法形成,近代外交制度建立
16-19世纪,西方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维也纳体系推动外交制度发展
1917
十月革命开辟国际法新阶段
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大批新兴民族国家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