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7张PPT)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程标准: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
材料一:所谓民族国家,是欧洲中世纪后期出现并在资产阶级时代普遍形成的国家形式,是以民族为基础的主权国家,它必须具备两个重要的因素,即国家主权与民族一体性。
——钱乘旦《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
国家主权:庄园经济和封建制度导致国家分裂
民族一体性:普世的宗教世界掩盖了民族特性
材料二:中世纪的西欧形成了统一的基督教世界,民众毫无民族情感而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要么是对基督教的。
——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
材料三:在此情况下,中世纪的西欧己不再是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层层的采邑分封,使得任何一个社会阶层都不可能积累起足够的政治资源,在广泛的地域内建立起稳固的经济政治共同体。由于它缺乏政治和经济的有效整合,各个地区往往成为不受国家控制的独立存在,国家的意涵仅仅表示为领地或领地之间角逐利益的纯粹地理空间。
——朱耀辉《城市文明与近代西欧民族国家的兴起》
封建等级制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
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他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普世主义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普遍共性超越国家疆界,联合全人类的不仅是他的共同利益,而且更是他们可以不断自我完善的共同人性。“人”这个身份高于任何外加于人的局部种族、民族、政治和社会身份。
国家观念、民族意识淡薄
卡诺莎之辱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
材料四:1455年至1485年,英国金雀花王朝的两个分支兰开斯特王朝和约克王朝之间发生内战,在这场战争中,两大家族同归于尽,大批封建旧贵族在互相残杀中或阵亡或被处决。如恩格斯所说“英国由于玫瑰战争消灭了上层贵族而统一起来了。
政治: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材料三:1337—1453年,英国和法国之间爆发了百年战争。最后,法国获胜,基本实现了国家统一。在战争中,法国为了赶走英国军队,奋起抗争,涌现出了民族女英雄贞德。这场战争促进了英、法两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教材67页
材料五:从历史的角度看,两次战争都是英国的幸事。百年战争让英国退回到不列颠岛,从此它只能按民族和地狱的原则行事了,从而为组建民族国家设置了方向。玫瑰战争消灭了封建领地军事贵族,而这些人正是组建民族国家的最大障碍。
——钱乘旦《英国通史》
因信称义(人的灵魂获救靠自己的信仰)
教随国定(建立独立的民族教会)
王权
教权
材料六:我们应当让世俗政权在整个基督教中执行它的职务……不管他是教皇、主教、传士,……世俗权力都有权来管他。
—马丁·路德《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
>
农民、平民、市民、资产阶级
大小封建主、主教
骑士阶层、神职人员
教皇
国王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
思想:宗教改革(16世纪)强化了各国的世俗权力,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材料七:14--16世纪,在西欧,随着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繁荣,封建生产方式开始瓦解,资本主义萌芽开始产生和发展,同时资产阶级开始兴起,他们反对教会和贵族的特权,强烈要求分享政治权利。
材料九:西欧资本主义进入原始积累时期以后,无论是国内放置还是海外掠夺,都需要有强大国家作支撑。英国、法国等逐渐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天主教会成为西欧各国强化王权道路上的一大障碍
材料八:城市作为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如同四处开放的花朵。“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营造一个有利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环境,城市市民阶层必须展开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这一点与封建王权打击割据势力、加强集权的努力不谋而合,因此,共同的利益把王权与城市的命运系在了一起。”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
经济:欧洲城市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需要强大王权的保护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
英国:1534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授意议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法国:路易十四统治时期,法国王权达到顶峰。
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专制王权国家的产生
路易十四自号太阳王。秉政前就决心凭借君权神授观念强化绝对君主制。“太阳王”自诩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他在给他的孙子的训词中说:“不要让别人来治国,你要自己做主,永远不要有亲信,也不要首相”。路易十四亲政后,立即宣布僧侣会议必须听命于国王,各大臣非经国王同意不得发布任何政令。1664年国王委派官员到各省整治地方官吏,训诚他们效命中央政府。
特点:国王往往就是国家,国家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者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专制王权国家
分裂
割据
新兴资产阶级与王权结盟,寻求统一
拥戴国王
专制王权阻碍资本主义发展
抛弃国王
资产阶级革命
民族国家
为什么会从拥戴国王到抛弃国王?
欧洲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反对教会和贵族的特权,要求分享政治权利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2.近代民族国家的产生
①英法等国民族语言的形成: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材料十:13世纪,以伦敦方言为基础的英语成为英国官方语言,并为英国人广泛使用。14世纪英国宗教改革先驱威克里夫把《圣经》翻译成英语,主张用本民族语言作礼拜,抵消拉丁语的影响。
——徐志强《近代早期英国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与发展》
材料十一:以巴黎为中心的国内统一市场逐步建立,封建割据势力被逐渐削弱。法语作为民族语言被推广。从13世纪开始,对法语的赞美之词便不绝于书,例如: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是“最为甜美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雅致、最高贵的语言等等。到了15世纪中叶,法语逐渐从北方到南部被广为使用。
——徐志强《近代早期英国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2.近代民族国家的产生
②民族意识的觉醒: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材料十二:革命摧毁着旧的封建王朝国家,也引起了欧洲各国封建君主的恐慌,他们联合一致向法国进攻妄图镇压革命,重新恢复旧的封建王朝。在这场民族危机之中,法兰西民族以英勇的革命精神,奋起保卫革命,保卫民族,终于打退了外敌进攻。在这场斗争中,法兰西人民表现出高昂的民族热情和爱国精神。
——李宏图《“民族万岁”——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中的民族主义》
法国启蒙思想家重新思考个人与君主、国家的关系:
专制之下无祖国。 ——拉·布吕耶尔
不是国家属于君主,而是君主属于国家。 ——狄德罗
热爱祖国就是热爱你自己。 ——圣·埃夫勒蒙
整个主权在根本上存在于国民之中。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
——1789年《人权宣言》
如果自由、财产、安全消失了,祖国也不存在了。 ——霍尔巴赫
材料十六:恩格斯说:拿破仑在德国是革命的代表,是旧的封建社会的摧毁人;
材料十三:拿破仑对外战争在波兰废除了农奴制。在意大利和德意志取消了封建贵族的特权……
材料十四:对于德国来说,拿破仑……是革命的代表,是革命原理的传播者,是旧的社会的摧毁人。
材料十五:仅1807——1809年间,法国就向普鲁士等国强征了10亿法郎的特别税。1809年向奥地利勒索的战争赔款达340万镑。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2.近代民族国家的产生
②民族意识的觉醒: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材料十七:“为国捐躯是一种奉献和牺牲,如果国家受到灭亡或被占领的威胁,那么为之而死也是心甘情愿的”。“每一种灾难都有可能降临于我和我的家庭,但只求上帝能够拯救法兰西”。 ——陈文海《法国史》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2.近代民族国家的产生
③个人对国家的忠诚越来越超过对国王和宗教的忠诚,各国纷纷鼓励和组织对爱国人士的崇拜,出现了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大革命)时期,巴黎国民自卫队就以蓝、白、红三色旗为队旗。
1795年7月14日法国督政府宣布定此曲为国歌。1879年、1946年以及1958年通过的三部共和国宪法皆定马赛曲为共和国国歌。
1880年7月14日定为法国的国庆节,直至今日。以纪念在1789年7月14日,攻占巴士底狱,从而揭开法国大革命序幕。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2.近代民族国家的产生
专制王权国家 民族国家
认同主体 国王(个人) 国家(共同体)
国民身份 臣民 公民
政体 专制 民主
材料十九:从现代化角度上说,专制王权是民族国家的早期形式,是近代社会的起步点。……在这个阶段上,国家统一了,民族自立了,中世纪的混乱状况得以解除。民族国家的第二个阶段,“民族”与王权发生对抗,最终推翻专制王权,法国大革命就是其中的典型。 ——钱乘旦《世界现代化历程》
材料十八: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
——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
①统一的领土疆域②共同的民族心理③统一的国内市场④统一的通用语言⑤统一的文化特征⑥统一的政权制度
近代民族国家形成背景:
经济:欧洲城市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需要强大王权的保护。
政治: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和专制王权加强。
语言: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民族国家的形成。
思想:①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传播民主观念,解放了人们的思想。
②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特点:(1)由单一族群或多个族群组成(2)主权独立(3)人民有共同的价值、历史、文化、语言或体制
材料二十:民族主义作为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和精神武器,是一面革命的旗帜,具有很大历史进步性……
但是,民族主义本身却带有不可克服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使它的“视野”无法越出本民族(利益)的范围,往往把本民族的利益和文化建立在践踏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基础之上;同时,民族主义还具有潜在的、强烈的扩张性,一旦国家间有矛盾,民族主义便会膨胀为大民族主义。如泛日尔曼主义、泛斯拉夫主义等,帝国主义(包括殖民主义)、大国沙文主义、军国主义等,一定程度上是其衍生物。
正因如此,“当西欧民族国家建成之后,民族主义就转化成为一种带有侵略性的殖民侵略和扩张的学说”。民族主义逐渐蜕变为欧美列强对外扩张、争夺霸权的理论根据和精神动力。 ——摘编自赵文亮《民族主义与二十世纪的战争》
积极:民族主义推动了欧洲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推动了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
消极:①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会导致对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践踏。
②民族主义带有扩张性,会导致欧洲列强对外殖民扩张和争夺。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三个阶段:
①形成阶段——清末民初。
②发展阶段——“五四”时期。
③高涨阶段——抗日战争。
四大特征:
①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
②始终与民主主义、爱国主义结合在一起。
③与国际主义相结合,最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④本质是民族认同感和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的精神。
近代中国民族主义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国际法,简言之,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
——王铁崖《国际法》
材料二十一:近代民族国家诞生之初,各国以强调各自之主权、扩大本国利益为务,使得武力成为国与国之间关系的仲裁者,由此而使整个欧洲成为一个你争我斗的决斗场,国对国正如狼对狼的自然状态……呼唤最基本的、普遍的道德戒律与普遍适用的处理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显得尤为迫切。
——高建《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
归纳国际法形成的原因
随着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各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加剧,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1648年交战各方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产生。
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不再满足仅仅派遣临时使者与他国保持联系,而是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1815年,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维也纳体系。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地方。
1.《战争与和平法》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
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提出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材料二十二:根据一般规则:本人是处理自己事务的最佳裁断者,因而拥有发动战争之权力的人,乃是唯一拥有缔结和约之权力的人。由此推导,公战能够由各方主权者单独发动,在王权政制下的这种权力理所当然属于君主。 ——[荷]格劳秀斯 《战争与和平法》
阅读材料,说一说这段话的核心思想
战争是主权国家的统治者发动的,也应当由他们来缔结和约结束战争,强调了主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2.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材料二十三:(三十年战争)战争的爆发与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诸侯争权和王朝争霸有密切联系,交战的一方是神圣罗马帝国福音教邦国等级、诸侯以及与之结盟的丹麦、瑞典和法国,并得到荷兰、英国、俄国的支持;另一方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天主教诸侯和西班牙,其支持者主要有教皇和波兰。……这些战争都不仅仅是为了某一所谓神圣原则而进行的战斗,而是具有明确整治目的的宗教战争,或者说是打着宗教旗号的政治战争。最后以哈布斯堡王朝集团战败,参战各国于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止,共达三十年之久。
——孙立新《德国通史》
1648年,交战各方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结束了欧洲的混战局面,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2.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材料二十四:所有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利、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
……
……参加协议的所有各方应有义务保卫和保护本和约的每一项条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论其信奉何宗教……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10月
确立了国际关例,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产生。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①它开创了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以后这种结束国际争端和国际战争,从而恢复和平的形式便成为惯例。
②它通过承认德意志数百个诸候国的主权,确立荷兰和瑞士的独立国家的地位。实践了从文艺复兴时期就已经出现的一些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国家主权平等、国家领土和国家独立等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规定为近代以来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近代国际法的主要原则。
③它创立并确认了国际法中缔约囯对条约必须遵守,违约国应被视为和平的破坏者,其他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进行集体制裁的原则,使之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④它通过承认德意志各诸侯国的的主权,以及承认新教和天主教享有同等权利的方式,进步承认了国家主权的统一性,不可分割性和独立性,使世俗的主权国家统治体制得到加强。
⑤它确立了国家之间常驻外交代表机构,这一制度首先在欧洲普遍实行,为主权国家之间的经常性的交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2.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3.外交制度的建立
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不再满足仅仅派遣临时使者与他国保持联系,而是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在此基础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外交人员衔级的出现维也纳会议后,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第一等级:大使、教皇使节、教廷大使
第二等级:特使
第三等级:常驻公使
第四等级:代办
1、积极性:外交制度建立和国际法的形成为国际关系确立规则,为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新途径。
2、局限性:西方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为了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4.维也纳体系
1815年,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俄等战胜国召开维也纳会议,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维护和平的国际关系体系,史称“维也纳体系”。
材料二十五:当“科西嘉怪物”最后被牢牢禁闭起来之后,大大小小的帝王们立刻在维也纳召开了一次会议,以便分配赃物和奖金,并商讨能把革命前的形式恢复到什么程度。民族被买进或卖出,被分割或合并,只要完全符合统治者的利益和愿望就行。
——恩格斯
背景 维也纳体系是19世纪初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俄、奥、普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纳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的新均势体系。(1815年)
特点 ①建立在英、俄、普、奥四国均势基础之上。②违背历史潮流,维护封建统治。③是战胜国宰割战败国和弱小民族国家基础上形成的统治秩序,体现了大国的强权政治。④具有掠夺性和历史的倒退性。⑤保持德意分裂。
评价 它以均势原则、正统主义和补偿原则为指导思想,在拿破仑帝国瓦解后的欧洲,建立起新的政治均势,并暂时维持了欧洲列强之间的和平与协调。“补偿原则”的确立与实施,使维也纳会议成了一个分赃的会议,使维也纳体系表现出鲜明的大国强权政治的色彩。在“补偿原则”之下,维也纳会议的主宰者们按照大国的意图任意修改欧洲国家的疆界,划分新的欧洲政治版图,损害了许多中小国家的利益,埋下了国家冲突的祸胎,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一战。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4.维也纳体系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5.近代中国与国际法的“交往”
1793年马嘎尔尼使华,当时的中国是有皇朝无外交,坚守天下观而无世界观。
1861年,清政府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负责办理外交事务,也表明中国在外交上逐步与国际接轨。
丁韪良
1864年,美国人丁韪良将《国际法原理》一书翻译成中文,名为《万国公法》,清政府拨款将其刊印发行,标志着源自西方的国际法被正式介绍到中国。
郭嵩焘
1876年,郭嵩焘率随员出使英国,在伦敦设立使馆,成为中国首位驻外使节。
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艰难曲折。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1.一战后
①一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
材料二十六: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法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中维持正义并恪遵条件上之一切义务。
——《国际联盟盟约》
结合课本分析国联有何局限性?
国联被英法控制,美国始终不是其成员,苏联加入较晚,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其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使之难以履行制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责任。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1.一战后
②1928年8月,美、法等国签订《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各国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材料二十七:缔约各国谴责用战争解决国际争端,并废弃以战争作为在其相互关系中实施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国之间的一切冲突或争端,不论性质和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式解决;所有成员国若用战争谋取利益,则不得享受公约给予的益处。
——《非战公约》1928年8月
◎《非战公约》由法国外长白里安和美国国务卿凯洛格发起,又称《白里安凯洛格公约》
◎白里安
◎凯洛格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1.一战后
材料二十八:《非战公约》存在严重缺陷,它既没对废弃战争、维护和平规定任何明确的责任,也未要求各国为此而作出任何实际的牺牲;它既没涉及世人关注的裁军问题,也未制定实施公约的办法和制裁违约国的措施。因而《非战公约》知识一纸原则声明。连公约的发起人之一凯洛格本人在私下也承认,公约只有“教育和道德的价值”。况且,列强对公约还提出了各自的保留条件,即各国都拥有自己“决定情况是否需要诉诸战争以实行自卫”的权利。历史已证明,正是这种所谓的“自卫权”成了帝国主义发动战争的借口。
当然,作为当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签字的一项国际条约,《非战公约》仍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文件。它第一次正式宣布在国家关系中放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从而在国际法上奠定了互不侵犯原则的法律基础,并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德、日战犯的重要法律依据。应该说,公约是相对稳定时期和平主义努力的一项重要成果。
——曹胜强《二十世纪国际关系史论》
谈谈你对《非战公约》的认识
《非战公约》是英、法、美等帝国主义国家为维持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果而签订的,是帝国主义在维护世界和平口号下进行掠夺的产物,但其也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积极意义,具有一定的反战号召力。
由于帝国主义各国保留条件,公约本身又未规定对违反者的制裁办法,它不能防止战争。
2.二战期间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1945年6月,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权力,确定了“大国一致”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中国代表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材料二十九: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做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势。…………
——《联合国宪章》1945年6月
项目 国际联盟 联合国
异 时间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1920)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5)
标志 《国际联盟盟约》 《联合国宪章》
总部 日内瓦 纽约
原则 全体一致原则 大国一致原则
影响 无法制止战争发生 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更具有普遍性
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用突出
同 宗旨 维护国际和平与发展
性质 都是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特点 都有明显的大国强权色彩
联合国与国际联盟的异同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2.二战期间
3.二战后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新的民主国家纷纷独立,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
国际法的领域大大扩展,在裁军、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扩散、人权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对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5年巴黎会议,签署《巴黎(气候)协定》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一些大国为了一己之私,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进行制裁或发动战争,严重威胁着世界和平。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3.二战后
国际法遭遇的挑战
1987年,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
1994年,卢旺达胡图族对图西族实行种族大屠杀,共造成约100万人死亡。
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越过联合国发动科索沃战争。
2001年,美国宣布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
2015年,菲律宾无视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发起南海仲裁案
2017年——至今,美国退出《巴黎协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卫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移民协议。 特朗普退群
2020年4月14日,白宫记者会上特朗普宣布美国将暂停资助世界卫生组织,7月6日美国通知联合国秘书长退出世界卫生组织。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表现 时间 原则 评价
国际联盟 1920年1月10日—1946年4月 维护和平、全体一致、委任统治 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英法操作缺,难以履责
《非战公约》 1928年8月 废弃战争 第一次以国际公约宣布废弃战争,但未真正实行
联合国 1945年6月 维护和平、大国一致 完善集体安全,反映人类要求和平的理想
材料三十:野战医院和军医院应被承认是中立的。只要这类医院内有任何病员或伤员,它们就应受到交战各方的保护与尊重。
——《红十字公约》1864年8月
材料三十一:缔约各国为促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法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维持正义并恪遵条件上之一切义务。
——《国际联盟盟约》1919年6月
材料三十二: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做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联合国宪章》1945年6月
阅读材料,探讨国际法的发展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