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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拨与管理
目 录
(一)中国古代官员选拔制度
(二)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
(三)中国古代官员监察制度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世
官
制
标准:血缘关系
贵族世代垄断高官(世卿世禄制),体现了贵族政治特点
西周: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举
功
劳
荐
制
荐举(自荐)
毛遂自荐
荐举(他荐)
鲍叔牙举荐管仲
军功爵
标准:才能、军功
春秋战国: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
——《商君书·定分》
秦始皇设职授官,从一面看,是官僚政治的开始,从另一面看却是政治权利等级世袭的中止。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
“以法为师”“以吏为官”,向官员学习律令而为官
秦朝: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察
举
制
元光元年,汉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汉举贤良,自董仲舒以来,皆对策三道。……此后,郡国每岁荐举孝廉,由朝廷加以考核,任命为官,成为定制。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标准:孝廉、茂才
东汉后期,随着政治的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大族出身的官吏们为了维持本家族的利益,“朋党结私,背实趋华”。士人为了做官,也投靠依托权门。
——白寿彝《中国通史》
根据下列材料并结合所学,如何评价察举制?
积极性:实施初期为国家选拔了大批人才,有利于巩固统治。
局限性:缺乏客观标准,容易造成名不副实,投机取巧的情况出现;容易造成私门请托的风气,形成地方势力集团。
汉朝: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品
中
正
九
制
标准:家世、道德、才能
今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
——《晋书·段灼传》
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选举之弊,至此而极。
——赵翼《廿二史札记》
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如何评价九品中正制?
魏晋: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科
举
制
隋文帝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炀帝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唐太宗
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武则天
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标准:才学、考试成绩
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全唐诗》
科目 概况
进士 诗赋文采
明经 对儒家经典及其注疏的理解
隋唐: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宋朝的科举制进一步完善发展(糊名法、誊录法、南北分卷法),“取士不问家世”,科举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科
举
制
宋朝: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元朝的官员选拔,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随着上层统治者汉文化素养的不断提高,元朝在1313年颁科举诏,恢复了科举制,但是科举制在元朝并不受重视,并带有浓厚的民族压迫色彩。
科
举
制
元朝: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科
举
制
进士
举人
童生
贡士
生员
(秀才)
殿试
会试
乡试
院试
府试
县试
科举考试分级取士图
贫苦子弟,类皆廉谨自勉,埋首窗下……即纨绔子弟,亦知苦读,以获科第,否则虽富不荣……因此之故,前清时代,无分冬夏,几于书生遍野,夜静三更,钻研制义。是皆科举鼓励之功有甚于今日十万督学之力也。
——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
命题范围狭窄,士子揣摩试题,读时文选本,模拟仿作,而束书不观,不务新知。
——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
根据材料,如何评价明清时期科举制度?
明清:
唯物史观——辩证分析科举制的影响
积极影响 社会整合功能 打破了历史上的特权垄断,促进了社会阶层转化,加速了社会流动,具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合理性内核和价值理念
推动儒学发展 以儒家学说为主要考试内容,推动儒家思想和文化的传承与繁衍
巩固国家统一 适应了中央集权制度下“大一统”意识形态的需要,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巩固了封建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
积极影响 推动世 界文明 早在唐朝时,科举制就被“东亚文化圈”国家所采用,并成为这些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还被西方国家所吸收,对西方近代文官考试制度产生了较大影响
消极影响 重才轻品 在选拔人才方面,过于侧重才学标准,忽视了品德的考查,造成一些官员道德素质低下
官本位思想 直接促进了官本位社会观的发展,“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至今还存在
禁锢思想 强化儒学正统地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抑制了新知识、新学科的渗透和发展;压抑了科学技术的进步
图示明史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趋势
官员选拔
西周
春秋战国
秦汉
魏晋
隋唐
宋元
明清
朝代 制度 途径 标准
西周 世官制 世袭(世卿世禄) 血缘
春秋战国 荐举功劳制 举荐、通过战争获得军功 才能、军功
秦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向官员学习律令而为官 明习法律
两汉 察举制 先考察后推举,分常科和特科 孝廉、茂才等
魏晋 九品中正制 中正定品,吏部授官 家世、道德、才能
隋唐 科举制 分科考试,分为制举和常举 才学
两宋 科举制 “取士不问家世” 才学
元 蒙古传统和科举制 世袭、军功、科举比例小 血缘、军功、才学
明清 科举制 从学校参加科举,分三级考试 才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
官员考核
秦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两宋
明清
上
计
制
江苏连云港尹湾汉墓木牍《集簿》
每年岁末,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进行汇总,制成计簿,上报中央,称为“上计”。御史参与审核计簿,防止造假。上计的考核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
秦汉:
官员考核
秦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两宋
明清
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曹魏、西晋、北朝制定的考核法规,大都流于形式。
魏晋南北朝:
官员考核
秦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两宋
明清
1、考核归属权为吏部
2、定期考查,形式多样
3、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分为九等,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升降
隋唐两宋:
官员考核
秦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两宋
明清
1、考满:分为“初考”“再考”“通考”,结果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等,是决定官员正常升迁或降、调的依据
2、考察:外地官员三年一次的朝觐考察,京官六年一次的京察,重在查处官员的贪、酷和不作为
1、京察:考察京官
2、大计:考察外省文官
清朝:
明朝:
官员考核
秦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两宋
清朝
明朝
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发展
朝代 考核制度或归属部门 考核时间 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
秦汉 上计制 每年岁末 地方行政长官 官员赏罚的依据
隋唐 两宋 尚书省吏部负责考核 每年 九品以上官员 官员升降的依据
明朝 考满 三年、六年、九年 任职期满的官员 分三等,是决定官员升降的依据
考察 三年 外地官员 查处官员贪、酷和作为
六年 京官
清朝 京察 三年 京官 官员奖惩的依据
大计 外省官员
官员监察
秦、汉
隋唐
两宋
清朝
明朝
元朝
监察史
中央:御史大夫
地方:监察史
秦在中央设立了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府,其长官是御史大夫。在御史大夫之下设御史中丞、侍御史、监察吏等等各级监察官员,而以监察史负责地方各郡的监察事务。
—《从秦到明清监察制度的变迁》
◎秦朝组织结构示意图
秦朝:
官员监察
秦、汉
隋唐
两宋
清朝
明朝
元朝
中央:御史大夫
地方:十三州刺史
汉朝:
官员监察
秦、汉
隋唐
两宋
清朝
明朝
元朝
中央: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
地方:唐太宗将全国分为10道监察区,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监察(“御史出都,若不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也。”)
隋唐:
官员监察
秦、汉
隋唐
两宋
清朝
明朝
元朝
中央:御史台、台谏合一
地方:地方划分路为监察区(四监司)、通判
两宋:
官员监察
秦、汉
隋唐
两宋
清朝
明朝
元朝
中央:御史台
地方: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元朝:
官员监察
秦汉
隋唐
两宋
清朝
明朝
元朝
都察院监察御史不仅负责纠察内外百官,还代皇帝巡按各省。六科给事中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明朝:
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做法,都察院作为皇帝的“耳目风纪之司”的职能未变。
清朝:
中国古代官员监察制度的发展
朝代 中央 地方
秦朝 御史大夫 监察史
汉朝 御史大夫 十三州刺史
隋唐 御史台(御史大夫) 唐太宗将全国分为10道监察区,派监察官巡回监察
两宋 御史台、台谏合一 地方划分路为监察区(四监司)、通判
元朝 御史台 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明朝 都察院、六科 御史巡按各省
清朝 都察院 /
官员监察
秦汉
隋唐
两宋
清朝
明朝
元朝
官员监察
秦汉
隋唐
两宋
清朝
明朝
元朝
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朝罢谏官,设六科给事中,正七品,以监察六部。都察院名义上是最高的监察机构,但管不了六科,六科“俱系近侍官员,与内外衙门并无行移”,直接对皇帝负责。工作中,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的监察御史有不同意见,则“上疏互驳,皆控御前”,由皇帝做裁决。
——《关于明朝监察系统的若干整理》
综合上述材料和教材,分析明朝监察机构的设置有哪些特点?
位卑权重;互不统属;负责监察百官;最终处决权归属皇帝
官员监察
秦汉
隋唐
两宋
清朝
明朝
元朝
都察院为清代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其所属执行监察任务的机构有六科给事中、十五道监察御史等,科道官可“纠动百司,辨明冤枉及一应不公不法事”。弹劾的对象有“皇子、诸王及一内外大臣官员”。
——刘战、谢茉莉《试论清代的监察制度》
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负责监察百官,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