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鱼我所欲也》课件(3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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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9课《鱼我所欲也》课件(3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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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语文
更新时间 2022-09-06 15: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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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9张PPT)
统编版九年级语文下册
《鱼我所欲也》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匈牙利 裴多菲)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文天祥)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夏明翰)
读名言,谈体会
生为尊严,生为自由
生为名声,生为正义
在人的一生中,要作出许多各种各样的选择,尤其是在对待像生和死这样重大的问题上,当我们必须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的时候,这对任何人都是一个严肃的人生课题。
我们今天学习的《鱼我所欲也》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应怎样作出选择。
孟子,名轲,字子舆
[yú] ,战国时邹[zōu]人。是儒家继孔子之后又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后称为“亚圣”。
孟子生于战国诸侯混战最激烈的时期,他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思想,他提出“民贵君轻”、反对掠夺性战争等主张。
为此,他到各国去游说诸侯,反对“霸道”,提倡以“仁”“义”为中心的“仁政”、“王道”。
作者简介
主要思想
施仁政
民贵君轻
人性本善
“性善论”的要点:
(1)“善”是人的本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
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2)人有四种“本心”:同情心、羞耻心、恭敬心、
是非心。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即由此产生。
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
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1.给下列加色字注音
所恶( )
一箪食(   )
一豆羹(     )
蹴(   )
苟得(   )
不屑( )
wù
dān
gēng
cù
gǒu
xiè
课堂练习
检查预习情况
①二者不可得兼
②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③此之谓失其本心         
④贤者能勿丧耳     
⑤故患有所不辟也
⑥呼尔而与之
检查预习情况
①二者不可得兼(     ) 
②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
③此之谓失其本心(     )    
④贤者能勿丧耳(      )
⑤故患有所不辟也( )
⑥呼尔而与之( )
同时占有
假使,假如
天性、本性
丧失、丢掉
祸患、突难
助词
  自读课文,参考注释,理解文意,有不懂之处勾画出来,准备分析课文。
自读课文,把握内容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
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鱼,是我喜爱的东西,熊掌,也是我喜爱的东西,(如果)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就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动词,同时得到.
“兼”同时具有,是副词状语置后.
能愿动词,喜爱
生命
大义
舍弃
译文:
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比喻论证,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探究
依米花,因“愿景”终就五色斑斓;荆棘鸟,因“愿景”终究美妙歌声。物如此,人依然。拥有愿景,并为之奋斗,美好明天属于你。
拓展
依米花在干燥的非洲荒漠中,在黑暗地底下努力寻找着它赖以生存的养分,而所有这些努力只为了它的愿景——以七彩的花瓣与高空毒日争艳,即使为此而耗尽生命也在所不惜。愿景成就美丽人生
荆棘鸟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cháo]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
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yǎn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àn]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jié] 。
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dì]听着,上帝也在苍穹( :cāng qióng;意思是:苍天;广阔的天空)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
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动词,超过、
胜过
读wéi,
动词,
做,干
苟且获得
读Wù,动词,厌恶。
与“欲”相反
名词,祸患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苟且获得。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
译文:

“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为人民大众作有利之事,为国家建设做事,为了别人安危挺身而出等。
“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的事情。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国家,地沟油,毒奶粉,假疫苗yì miáo等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事。
探究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如果有一个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避免祸患的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做呢?
假如,假使
那么
有什么不可用呢
动词,做,干
译文:
没有
可以用来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
凭借某种手段就可以生存却有人不去使用,凭借某种手段就可以避免祸患却有人不愿意这样做。因此,人们所追求的有超过生命的,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
由,凭借,根据。是代词,某种手段。
因此,由此可见。
译文:
却,但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只是贤能的人有这种想法( 天性:舍生取义),人人都有这种想法孟子认为人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只不过贤能的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不仅仅
这种思想
不丧失。
译文:
为什么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只有有道德的人才能保持高尚的操守而不丧失善心(天性、天良)。
探究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
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过路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即使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吆喝。尔,助词。

饥饿的过路行人
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用脚践踏着。
译文:
蹴,践踏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
辨别
为了
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的侍奉,我所认识的贫穷的人能感激我吗? (注:“于我何加焉”即“何加于我焉”。)
优厚的俸禄
有什么益处
通“德”,感激
译文:
侍奉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
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
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先前我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以前我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大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我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也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本性。
从前。
为了,介词 wèi
做,动词 wéi
停止,放弃
天性
译文:
这种做法
基础知识总结
提问环节
⒈通假字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感激。
归纳文言词汇
⒉一词多义

为宫室之美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故不为苟得也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非独贤者有是心
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呼尔而与之
介词,为了。
动词,做。
得到。
通“德”,感激。
此、这。
这是。
通“欤”,语气词。
给予。
⒊虚词

呼尔而与之
为宫室之美

蹴尔而与之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舍生而取义者也

所欲有甚于生者
万钟于我何加焉
代词,他。
助词,的。
表承接,并且。
表转折,却、但。
表并列。
表比较,比。
表对象,对。
4、古今异义
1.例句: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古义:一种量器
今义:计时的器具或中空的响器
2.例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古义:代词,这种 今义:判断动词,是 
3、例句:一豆羹
古义:一种器具 今义:豆子
深入研究环节
文中说得了“万钟”是为了什么?
为了“宫室之美”,为了“妻妾之奉”,为了“所识穷乏者得我”。
作者认为这种作法如何?
作者认为“此之谓失其本心”应当“可以止”。
作者列举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赞扬了什么样的人,斥责了什么样的人?
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
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
探究
课文结构
第一部分 提出“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并说明“义”的美德就是人所固有的, “义” 重于生命。
第二部分 举例进一步论证“义” 重于生命,不能“见利忘义” ,否则就是失掉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2.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如何论述的,文章用了哪些论证方法来论证的
舍生取义( )
正面
所欲甚于生
所恶甚于死
反面
所欲莫甚于生
所恶莫甚于死
人皆有 贤者能勿丧
正面
嗟来之食
行道之人
乞人
反面
万钟之禄
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
本 心
对 比
论 证
论 证
对 比
鱼 熊掌
道 理 论 证
举 例 论 证
论点
比喻论证
是一篇论述道德标准和政治节操的说理散文。作者以严肃的态度,庄重的言语,阐述生死与“义”的关系,指出“义”的价值高于生命。
一个正直的人,有道德修养的人,应当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在必要时要“舍生取义”,而不能“见利忘义”。
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足取的。
总结全文
随着时代的发展,“义”的内涵发生了变化。
“义”是指社会公义,“利”指一己之私利,
即个人利益要服从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以至民族利益。
“义”告诫我们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见利忘义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物欲、生命、义三者之关系
万钟诚可贵,
生命价更高;
若为本心故,
二者皆可抛。
2、面对当前市场经济,你认为人们所追求的“利”和本文强调的“义” 是否已经过时,请结合你所了解的知识,对这一问题谈几点自己的认识。
不过时。
这里的“义”指的是正义,道义,我们所追求的“利”是不违背市场经济运行的条件下,获得的“利”,即“取之有道”下的“利”,二者是不矛盾的,所以并不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