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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程标准 学习重点 核心素养
通过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更迭的历史脉络,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和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新成就 概述中国古代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理解其演变趋势。 分析选官制度变化的原因,认识评价其选官制度变化的影响 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
掌握汉代内外朝制度、唐代三省六部制的主要内容。 归纳汉至唐中枢机构变化的因素,认识其变化特点及影响 史料实证、历史解释
概括汉至唐租调制、租庸调制、两税法的内容及特点。 理解汉至唐赋税制度变化的原因,分析其变化对中国社会治理的影响 历史解释、史料实证唯物史观
一 选官制度
1.九品中正制
(1)曹魏时,创立九品中正制,选官标准从初创时期的家世、道德和才能并重,演变为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
(2)随着士族的没落,这一制度无法继续。
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势族
下下 九品
下中 八品
下上 七品
中下 六品
中中 五品
中上 四品
上下 三品
上中 二品
上上 一品
九 品
八 品
七 品
六 品
五 品
四 品
三 品
二 品
一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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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九品
官品九品
材料三 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务随爱憎。……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异状。或以货赂自通,或以计协登进,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无报于身,必见割夺;有私于己,必得其欲。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赵淡元:《中国历史要籍介绍及选读》
材料二 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为劝励,犹有乡论余风。
——《文白对照二十五史精华》
设问:阅读材料二和三并结合教材,评价九品中正制。
初期大体能够贯彻“唯才是举”的方针,选拔了不少人才,削弱了朋党势力的发展,并强化了中央权威。后期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2.科举制
(1)隋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2)唐朝:唐太宗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3)影响:科举制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加政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
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汪洙《神童诗》
学习聚焦
科举制使官员选拔变得更加公开和公平,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与完善。
汉至隋唐选官制度的变化
史料一 汉代……“四科取士”为:“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四曰刚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后汉书·百官志注》
史料二 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二者苟然,则荜门蓬户之俊,安得不有陆沉者哉!
——《晋书·段灼传》
史料三 科举是一种由中央确定标准、决定取舍的自上而下的选官方式……这种统一的选官标准和方式,排除了地方长官对政策的解释权力,即自行解释人才标准和按个人好恶取舍人才的因素。
——刘文瑞、杨柯《试论科举制对中央集权体制的历史作用》
[研读]
(1)史料一反映了汉代的察举制及其选官标准。
(2)史料二是九品中正制及其选官标准。
(3)史料三反映了科举制及其影响,说明科举制由中央确定统一标准,自上而下地决定取舍。
世袭制
(夏商周)
科举制
(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发展于北宋,衰落于明清)
军功爵制
(战国)
察举制
(西汉)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
血缘
军功
孝廉
才能→家世
考试成绩
演变趋势
选拔标准:
选拔方式:
选拔原则:
由家世门第、财产等级等演变为学识、才能。
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现相对的公平、公开
由血缘、推荐、地方评论及品评演变为考试
选官制度(时期)
选官标准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1)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以才学为主。
(2)选拔方式从推荐到考试,渐趋严密、科学。
(3)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4)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大都起到了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
二 三省六部制
1.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它们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2.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
(1)形成
①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②隋唐时期,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中书省负责草拟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有不妥者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政务。
中书省(起草) 门下省(审核) 尚书省(执行)
兵部 吏部 礼部 工部 户部 刑部
皇帝
最近有群众反映,景点女厕不够啊!
男厕太多,增加女厕!
没毛病
开干!
欧了
(2)影响
①三省长官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②提高了工作效率,三省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
③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了深远影响。
皇帝
尚书省
中书省
门下省
草 拟
审 核
执 行
吏
工
刑
兵
礼
户
【史料实证】 汉至唐中枢权力体系的演变
史料一 (汉)武帝以雄才大略独揽事权,于是重用内朝尚书,夺宰相权。晚年又用中书。(曹)魏世,中书监始参大政。东晋则侍中始优。下逮(南朝时)宋、齐,尚书、中书、侍中三者皆为辅臣……唐代中央最高机关,依然是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但他们现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其职权分配,则中书掌定旨出命,门下给事中掌封驳,尚书受而行之;古代的宰相权,现在是析而为三。
——钱穆《国史大纲》
史料二 唐朝三省六部制工作流程图
(1)史料一反映了汉代实行中外朝制度,魏晋时期出现了三省,唐朝期三省长官正式成为宰相,三省之间相互牵制,分割相权。
(2)史料二反映了三省六部制的工作流程,注意图中三省六部的各自职责和工作流程的箭头指向。
汉唐时期中枢机构演变的特点
(1)相权不断削弱,最高统治者的权力不断加强。
①两汉时期,汉武帝设立中朝削弱丞相的权力。
②唐朝完善了三省六部制,进一步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2)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①在“汉承秦制”的基础上,汉朝又创立了中外朝制度。
②魏晋至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逐步形成并完善健全,对后世影响深远。
三 赋税制度
1.魏晋时期: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2.北魏: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的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概念阐释】 均田制
北魏至唐中叶的一种土地制度,该制度对农民实行计口授田,对皇室、贵族、勋臣和官吏按等级分配土地和奴婢。作为中国封建政府的重要土地制度之一的均田制,在历史的长河中历时约三百年。
以均田制接受的土地为征收标准,防止了过去以户为单位征税的弊端;使田制和税制结合得更加紧密。
3.唐初:租庸调制
(1)内容:将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至59岁的成年男子。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2)影响: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为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租调制与均田令(魏晋南北朝时期)
租调制(魏晋):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租”“调”即为“田赋”和“户调”。
均田令(北魏):孝文帝改革时,颁布均田令,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北魏均田制与定额租调制的部分规定】
1.男子15岁以上,授给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授露田20亩。露田不得买卖,桑田则永为个人所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
2.土广民稀地区,可以任力耕垦。
3.地方官吏按官职高低授给多少不等的公田,不得买卖。
4.一夫一妇每年纳帛1匹、粟2石……产麻之乡,以布代帛,数与帛同。
4.唐中后期:两税法
(1)原因: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降。
(2)实施:为了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3)内容
①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②一年分为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材料九 由于安史乱后出现的民户大迁徙和土地所有权的大规模转移,唐初实行的户籍制度和均田制度已经不能维持。天宝十三载编民900万户,其中缴纳赋税的课户为530万户。而前列表中乾元三年只有193万户编民,其中课户只有78万。在这种情况下,朝廷的财政出现严重危机。如何将各地大量存在的浮寄客户纳入赋税轨道,成了当务之急。
——翁俊雄:《唐后期民户大迁徙与两税法》
(4)影响
①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材料十 受田数 租 亩租 两税制 亩征收
100 2石 2升 1亩 5升
90 2石 2.2升 10亩 5斗
80 2石 2.5升 20亩 1石
70 2石 2.84升 30亩 1.5石
60 2石 3.33升 40亩 2石
50 2石 4升 40 2石 5升 30 2石 6.6升 20 2石 1斗 10 2石 2斗 ——漆侠:《唐宋之际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及其对文化思想领域所产生的影响》 材料十一 两税之立,则异于斯(租庸调制),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唐)陆贽著,刘泽民校点:《陆宣公集》
设问:阅读材料十、十一,分析租庸调制与两税法的区别。
租庸调制以丁身作为征收赋税的标准,两税法以资产即土地的多少作为征收的根本。
设问: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的转变,说明了什么?
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轻。
【史料实证】 唐代赋税制度的变化
史料一 “赋役之制……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共调随乡土产绫绢施各二文,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施者锦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凡丁户皆有优复蠲免之制(诸皇宗籍属宗正者,及诸亲五品以上父祖兄弟子孙及诸色杂有职掌人)……悉免课役。”
史料二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予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间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住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纯利。居人之税,夏秋两征之,欲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即公元779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
——摘自《旧唐书·卷118》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土地产权 均田制 均田制瓦解
征税前提 税额固定 量出制入
征税标准 人丁 财产
征税项目 田租、户调、 力役、杂税等 户税、田税
征税对象 授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征税次数 一次 夏、秋两季
材料一 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便为两税定额,此乃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
——陆贽《翰苑集》卷22《中书奏议· 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条》材料二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昨日输残税,因窥官库门。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号为羡余物,随月献至尊。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
——《白居易集》卷2《重赋》
【课堂探究】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两税法利弊的认识。
两税法保证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但地主千方百计地把赋税转嫁到农民身上,使农民的负担更加沉重。
对两税法的评价
(1)作用
①两税法统一了税制,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②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唯资产为宗,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③扩大了征税面,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④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⑤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2)局限性
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
②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小结
从察举制到科举制,官员选拔变得更加公开和公平,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与完善。
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权力基本在地方,而科举制公开考试,选官权力由地方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三省六部制较好地处理了分割相权、减少决策失误与提高行政效率的关系,它是古代中国中央官制成熟的标志。
历朝皇帝通过变更中央官制,使相权不断削弱,君主专制不断加强。
赋税制度的变化,反映了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逐渐放松,直到两税法的实行,征税的主要标准从人丁转为财产。
两税法把中唐极端紊乱的税制统一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但是实行中的弊病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