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学案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两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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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学案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两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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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2-10-08 17: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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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同步学案(时空坐标+知识梳理+重难突破+模拟测试)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两课时)
(第一课时)
【时空坐标 】
【知识梳理 】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1、德治思想的渊源(1)夏商:君主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2)西周: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 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 ”的思想,有一定进步性。2、法治思想的渊源(1)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 》,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2)春秋郑国子产“ ”,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此事引发了一场辩论(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3、德治与法治之争(1)法家思想①内容商鞅:在秦国颁布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韩非: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 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保证法令畅通。②优势(评讲):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秦统一六国,建立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2)儒家思想①内容:人性善,主张德治;通过 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②代表: 孔子:统治者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孟子:建议统治者“施 于民,省刑罚,薄税敛”。③局限(评讲):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难以落到实处。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秦汉时期——开启法律儒家化(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2)汉朝沿袭秦律制成《 》。①云梦睡虎地秦简;②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3)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令都具有法律效力。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1)背景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②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2)措施: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3)量刑原则之一: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4)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3、唐朝——律令儒家化完成(1)删繁就简①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 》。②唐高宗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 》。a.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b.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c.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2)礼法结合的典范:唐律。(3)礼治:732年政府颁行《 》。①内容:分吉、宾、军、嘉、凶五礼。②评价: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③地位: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法律(1)宋朝特征:沿袭唐律,法律制定多以唐律为蓝本;表现:①963年《 》其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略有改变);②天一阁《天圣令》以《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2)元朝①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②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3)明朝①以唐律为蓝本制定《 》,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②数次重修《问刑条例》,最后一次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4)清朝①法典沿袭《大明律》;②重视例,制定了《 》。2、教化(1)宋朝①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发展出理学;②理学开始:周敦颐集大成者:南宋朱熹程朱理学:程颐、程颢和朱熹统治地位确定:南宋后期传播途径:控制教育和科举;授徒、书院讲学代表作品:朱熹的《 》、《小学》(2)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①乡约的开创:北宋吕大钧兄弟,《 》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②乡约的发展A.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主劝谕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B.清朝基本延续明朝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常常引用《大清律例》。影响: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图解】记忆技巧【拓展】“敬天保民”思想 “敬天保民”的思想,是商周之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周公强调从民情知天命的观点,也表明他对于民众的力量以及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上的作用予以高度的重视,这一思想实际上开启了后代重民思想的先河。【拓展】孟子的“仁政”思想孟子在“仁”的基础上将其形象为“不忍之心”,建立“性善论”对其进行论述,并把它扩充发展成包括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 【图解】法家的“法”“术“势”法、术、势”是法家学派的术语。“法”,指法律、法令;“术”,是君主驾驭臣民,使之服从于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势”即权势,主要指君主的统治权力。韩非主张将三者结合起来。【图解】法律的儒家化指的是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作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图解】儒法两家主张的差异【辨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今天的“法治”思想现代“法治”的目的是实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否定任何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韩非子的“法治”为君主利用刑律强化集权提供理论支持,是专制王权的统治手段,对专制统治者有利,是用来镇压人民的。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图解】《唐律疏议》的特点【拓展】明律的主要特点1.加强了对危害封建专制统治行为的刑事镇压。2.设立“奸党罪”专条,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3.以重典整饬吏治,严惩贪官污吏。4.以刑罚加强思想文化专制。5.严惩流民。【拓展】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与实质1.特点:(1)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2)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理论为基础。(3)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4)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2.实质:君权神授。认为君主权力是神赋予的,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皇帝代表神在人间行使权力,管理人民。其实质就是以精神力量加强现实统治。
(第二课时)
【重难突破】
重点1 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1.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是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原则,礼教纲常被奉为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国家颁行的所有法律,都要符合“德政”的要求,都不能与礼制相违背。法律实施的过程本身就是推行教化的过程。
2.以民为本,抑强扶弱: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丰富的民本思想,法制也同样体现了这一特色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不断完善官吏监察制度;是法律严厉防范和打击地主豪强兼并土地;三是救济灾民,对官吏坑害百姓和瞒报灾情的行为以严厉制裁;四是制定了不少便民诉讼的法律施,以便百姓申冤。
3.家族主义,家国一体:古代中国,天下家、家国一体的观念根深蒂固。孝悌为齐家本,是宗法社会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重要的法律规范。家族伦理与法律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从而使法律带有浓厚的家族主义色彩,古代君也重视“以孝治天下”。
4.天下本位,义务互负:儒家伦理法的最高价值目标是“天下本位”思想。在此价值目标下中国古代法制规定的义务是社会各阶层相互之间的义务,即社会成员在对他人、社会、国家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接受他人、社会、国家对自己的义务,称为“义务互负”。
5.追求和谐,注重调解:古代中国和谐观十分突出,主张法制须与天道相和谐,与社会相和谐。基于这一理念,注重调解成为中国传统法制的一大特色。
典例1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记载了一则案例,杜泸女子甲居夫丧期间与人和奸,虽然在当时没有直接对应的律令加以处罚,但由于违背礼制、违背人心与情感,官吏还是比附相关律文做出了不轻的处罚。据此判断,汉代律令审判
A.呈现出儒家化的特点 B.存在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C.继承了秦朝严刑酷法 D.旨在维护家庭夫权伦理
【答案】A
【详解】材料中女子甲被判处“不轻的处罚”,是由于违背礼制、违背人心与情感,反映出官吏判案时收到了礼制道德的影响,A项正确;该判例中官吏考虑了女子甲的行为、礼制道德并比附相关律文,因此不能得出存在很大的主观随意性,排除B项;汉代吸取秦亡的教训,汉初奉行黄老无为,武帝以后独尊儒术,排除C项;该案中的判决维护的是礼制道德和统治秩序,不是简单的对夫权伦理的维护,排除D项。
【模拟测试】
1.夏商之际已经出现了以贵重金属来抵赎刑罚的赎刑制度。根据《尚书吕刑》记载,西周时墨刑赎铜六百两,劓刑赎铜一千二百两,剕刑赎铜三千两,宫刑赎铜三千六百两,大辟赎铜六千两。这种制度
A.受“德主刑辅”思想影响 B.使青铜制造技术得以提高
C.成为封建司法腐败的开端 D.有利于保障贵族官僚特权
2.武王灭商后,周人将商人的失国,归咎于商人德行的败坏而失掉天命,其罪名包括酗酒、荒淫、不恤民……在天命的监督和裁判之下,统治者必须恪守一定的道德标准。这反映出周人
A.全面否定商朝成就 B.深受封建迷信束缚
C.严格遵守宗法传统 D.对德治思想的阐发
3.西周至春秋时期,法律以刑名为篇目,将处以同一种刑罚的案例进行分类编排,参照施行。战国时期,法典编撰以罪名为篇目,将同一性质的犯罪辑于同一篇目中,同一性质不同程度的犯罪,则规定不同的处罚方式。这反映出战国时期
A.中华法系发展成熟 B.成文法典开始出现
C.社会发生剧烈转型 D.礼法结合成为主流
4.从史籍和出土的《云梦秦简》可以看出,秦朝初期法律内容涉及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制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官吏行事“致以律",“良吏”“恶吏”各予赏罚。但秦初的法律中保留了奴隶制的残余和继承了奴隶制的刑罚,以及实行连坐族诛。这说明秦朝初期
A.法律制度实现不断完善 B.法制建设作用的两重性
C.中央集权统治得以强化 D.法律损坏了百姓的利益
5.汉文帝时,有人无意惊扰到文帝的乘舆马,廷尉张释之依法判决“此人犯跸,当罚金”,文帝认为判罚过轻,张释之据理力争:“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最终文帝也只能认可这个判罚。这表明当时
A.法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B.君主权力受到有效制约
C.国家治理理念发生变化 D.儒家民本思想得到贯彻
6.“引经决狱”又称“春秋决狱”,由董仲舒首倡并得到汉武帝肯定,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用儒家经典(尤以《春秋》为多)中的内容作为断案、判案的理论依据。这体现了
A.儒学成为判定是非公道的唯一标准 B.西汉法律的儒家化
C.西汉时期的经学理论得到广泛推广 D.法家思想被现实摒弃
7.《晋律》中规定: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这反映了魏晋时期的法律实践
A.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B.说明量刑的随意性
C.结合法治与教化功能 D.维护儒家伦理道德
8.《唐律疏议》将“失礼之禁,著在刑书”,其与儒家典籍一致的情况大量存在,由此可以看出
《礼记》:“悼与耄(幼童和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 《唐律疏议》:“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
《孝经》:“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唐律疏议》:“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徒刑,流放);告(发)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
A.唐朝以严刑峻法治国以保证惩戒效果
B.唐朝鼓励亲属间相互告发以维护治安
C.唐律将儒家思想与法律内容密切结合
D.《唐律疏议》是古代礼仪制度的总结
9.《唐律》规定:“诸犯私罪,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这反映出唐代官吏在犯罪时可以用自己的官品抵当徒刑。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
A.明确法律不能成为官员的保护伞 B.体现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森严
C.以法律形式维护封建官僚的特权 D.宣示法律面前官民平等的思想
10.中国传统法律体系承认家长在家庭中拥有特殊地位。但晚清和民国初年的新法典已承认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男女平等、妇女有财产继承权等。这一转变促进了当时
A.民主共和观念的形成 B.传统家族社会的解体
C.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D.社会风俗根本性变革
【模拟测试】答案与解析
1.【答案】D
【详解】根据材料可知,夏商之际已经出现了以贵重金属来抵赎刑罚的赎刑制度,结合所学可知,在奴隶社会时期早已出现私有制,贫富分化,有一定财富的人多是贵族和官僚,金钱赎罪制度的实行,有利于保障贵族官僚特权,D项正确;夏商之际尚未出现“德主刑辅”的思想,排除A项;材料与青铜技术没有直接的联系,排除B项;“开端”一词说法过于绝对,排除C项。
2.【答案】D
【详解】周人将商朝灭亡归咎于商人德行败坏,因此要求统治者必须恪守一定的道德标准,这显然是对德治思想进行了阐发,将其与国家治理相结合,D项正确;周人否定的是商朝的德行而非商朝的成就,排除A项;B项与题干主旨不符,重视德行不等于封建迷信,排除B项;C项与题无关,排除C项。
3.【答案】C
【详解】据题意可知,与西周和春秋时期相比,战国时期将同一罪名下的犯罪行为进行了程度的区分,说明更加迎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是社会在发生剧烈转变的表现,C项正确;根据材料内容并不能说明中华法系发展成熟和成文法典开始出现,排除AB项;材料中没有比较信息,不能说明立法结合成为主流,排除D项。
4.【答案】B
【详解】根据题干,秦朝初期制定的法律,内容十分丰富,基本上做到了各方面都有法律的保障,在管理执法方面也体现出法律的赏罚分明,这在--定程度上发挥了封建法治在当时历史阶段上的积极作用。但是秦朝.初期的法律另一方面又继承了奴隶制时期的残酷法律以及实行连坐族诛,这体现其消极性和反动性,故B项正确;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在材料中体现不出来,排除A项;中央集权是相对地方而言的,材料主旨是秦朝初年的法律建设,并未涉及中央集权的强化,不符合材料主旨,排除C项;D项说法过于绝对,秦朝初期的法律并不都是损害百姓利益的,排除D项。
5.【答案】A
【详解】廷尉张释之以“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说服汉文帝,而张释之的主张体现了法是社会准则,君民共同遵守,而汉文帝最终认可判罚也说明当时的法律有一定的独立性,A项正确;B项不符合史实,材料涉及的内容并不是对君权的限制,排除B项;材料未涉及到国家治理理念,排除C项;材料强调的是法而非民本,排除D项。
6.【答案】B
【详解】材料信息反映汉武帝时,儒学成为正统思想,在具体的法律实施过程中“用儒家经典(尤以《春秋》为多)中的内容作为断案、判案的理论依据”体现了西汉法律的儒家化,B项正确;“儒学成为判定是非公道的唯一标准”本身表述过于绝对化,也不符合史实,排除A项;材料主旨强调儒家经典运用在法律中,无法得出经学理论是否得出广泛推广,排除C项;法家思想是被糅合进儒家思想,没有完全被现实摒弃,排除D项。
7.【答案】D
【详解】依据材料“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可知,反映了法律实践考虑儒家宣扬的三纲五常、尊卑贵贱,维护儒家的伦理道德,D项正确;材料没有涉及法律实践是否公平公正的问题,也没有量刑的内容,更没有提到教化功能,排除ABC三项。
8.【答案】C
【详解】根据“悼与耄(幼童和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等内容可得出唐朝强调律法中要体现儒家的礼义的内容,反映出唐律将儒家思想与法律内容密切结合,C项正确;材料强调礼与法的结合,排除AB项;材料不能得出《唐律疏议》是古代礼仪制度的总结,排除D项。
9.【答案】C
【详解】用官品抵罪在唐代是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说明法律维护了官僚阶层的特权,故选C项;材料体现的并非是法律公平而是法律的特权问题,排除A项;这种做法体现出了社会等级方面的信息,但是目的并不是体现等级制度的森严,排除B项;材料体现的是在法律面前官民的不平等,排除D项。
10.【答案】B
【详解】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可知,古代中国是农耕文明国家,在传统法律体系承认家长在家庭中拥有特殊地位;近代中国,在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下,政治体制、经济结构、思想观念发生重大变化,晚清和民国初年的新法典已承认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男女平等、妇女有财产继承权等,使传统家族社会逐渐解体,B项正确;A项是辛亥革命的影响,与材料不符,排除A项;新法典的内容只是近代法律的内容之一,不能体现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排除C项;D项说法过于绝对,近代中国社会风俗新旧交织,排除D项。
附:教师版
(第一课时)
【时空坐标 】
【知识梳理 】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1、德治思想的渊源(1)夏商:君主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2)西周: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进步性。2、法治思想的渊源(1)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2)春秋郑国子产“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此事引发了一场辩论(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3、德治与法治之争(1)法家思想①内容商鞅:在秦国颁布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韩非: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保证法令畅通。②优势(评讲):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秦统一六国,建立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2)儒家思想①内容:人性善,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②代表: 孔子:统治者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③局限(评讲):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难以落到实处。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秦汉时期——开启法律儒家化(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2)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①云梦睡虎地秦简;②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3)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令都具有法律效力。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1)背景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②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2)措施: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3)量刑原则之一: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4)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3、唐朝——律令儒家化完成(1)删繁就简①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②唐高宗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a.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b.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c.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2)礼法结合的典范:唐律。(3)礼治:732年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①内容:分吉、宾、军、嘉、凶五礼。②评价: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③地位: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法律(1)宋朝特征:沿袭唐律,法律制定多以唐律为蓝本;表现:①963年《宋刑统》其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略有改变);②天一阁《天圣令》以《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2)元朝①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②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3)明朝①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②数次重修《问刑条例》,最后一次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4)清朝①法典沿袭《大明律》;②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2、教化(1)宋朝①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发展出理学;②理学开始:周敦颐集大成者:南宋朱熹程朱理学:程颐、程颢和朱熹统治地位确定:南宋后期传播途径:控制教育和科举;授徒、书院讲学代表作品:朱熹的《家礼》、《小学》(2)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①乡约的开创:北宋吕大钧兄弟,《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②乡约的发展A.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主劝谕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B.清朝基本延续明朝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常常引用《大清律例》。影响: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图解】记忆技巧【拓展】“敬天保民”思想 “敬天保民”的思想,是商周之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周公强调从民情知天命的观点,也表明他对于民众的力量以及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上的作用予以高度的重视,这一思想实际上开启了后代重民思想的先河。【拓展】孟子的“仁政”思想孟子在“仁”的基础上将其形象为“不忍之心”,建立“性善论”对其进行论述,并把它扩充发展成包括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 【图解】法家的“法”“术“势”法、术、势”是法家学派的术语。“法”,指法律、法令;“术”,是君主驾驭臣民,使之服从于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势”即权势,主要指君主的统治权力。韩非主张将三者结合起来。【图解】法律的儒家化指的是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作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图解】儒法两家主张的差异【辨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今天的“法治”思想现代“法治”的目的是实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否定任何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韩非子的“法治”为君主利用刑律强化集权提供理论支持,是专制王权的统治手段,对专制统治者有利,是用来镇压人民的。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图解】《唐律疏议》的特点【拓展】明律的主要特点1.加强了对危害封建专制统治行为的刑事镇压。2.设立“奸党罪”专条,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3.以重典整饬吏治,严惩贪官污吏。4.以刑罚加强思想文化专制。5.严惩流民。【拓展】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与实质1.特点:(1)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2)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理论为基础。(3)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4)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2.实质:君权神授。认为君主权力是神赋予的,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皇帝代表神在人间行使权力,管理人民。其实质就是以精神力量加强现实统治。
(第二课时)
【重难突破】
重点1 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1.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是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原则,礼教纲常被奉为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国家颁行的所有法律,都要符合“德政”的要求,都不能与礼制相违背。法律实施的过程本身就是推行教化的过程。
2.以民为本,抑强扶弱: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丰富的民本思想,法制也同样体现了这一特色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不断完善官吏监察制度;是法律严厉防范和打击地主豪强兼并土地;三是救济灾民,对官吏坑害百姓和瞒报灾情的行为以严厉制裁;四是制定了不少便民诉讼的法律施,以便百姓申冤。
3.家族主义,家国一体:古代中国,天下家、家国一体的观念根深蒂固。孝悌为齐家本,是宗法社会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重要的法律规范。家族伦理与法律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从而使法律带有浓厚的家族主义色彩,古代君也重视“以孝治天下”。
4.天下本位,义务互负:儒家伦理法的最高价值目标是“天下本位”思想。在此价值目标下中国古代法制规定的义务是社会各阶层相互之间的义务,即社会成员在对他人、社会、国家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接受他人、社会、国家对自己的义务,称为“义务互负”。
5.追求和谐,注重调解:古代中国和谐观十分突出,主张法制须与天道相和谐,与社会相和谐。基于这一理念,注重调解成为中国传统法制的一大特色。
典例1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记载了一则案例,杜泸女子甲居夫丧期间与人和奸,虽然在当时没有直接对应的律令加以处罚,但由于违背礼制、违背人心与情感,官吏还是比附相关律文做出了不轻的处罚。据此判断,汉代律令审判
A.呈现出儒家化的特点 B.存在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C.继承了秦朝严刑酷法 D.旨在维护家庭夫权伦理
【答案】A
【详解】材料中女子甲被判处“不轻的处罚”,是由于违背礼制、违背人心与情感,反映出官吏判案时收到了礼制道德的影响,A项正确;该判例中官吏考虑了女子甲的行为、礼制道德并比附相关律文,因此不能得出存在很大的主观随意性,排除B项;汉代吸取秦亡的教训,汉初奉行黄老无为,武帝以后独尊儒术,排除C项;该案中的判决维护的是礼制道德和统治秩序,不是简单的对夫权伦理的维护,排除D项。
【模拟测试】
1.夏商之际已经出现了以贵重金属来抵赎刑罚的赎刑制度。根据《尚书吕刑》记载,西周时墨刑赎铜六百两,劓刑赎铜一千二百两,剕刑赎铜三千两,宫刑赎铜三千六百两,大辟赎铜六千两。这种制度
A.受“德主刑辅”思想影响 B.使青铜制造技术得以提高
C.成为封建司法腐败的开端 D.有利于保障贵族官僚特权
【答案】D
【详解】根据材料可知,夏商之际已经出现了以贵重金属来抵赎刑罚的赎刑制度,结合所学可知,在奴隶社会时期早已出现私有制,贫富分化,有一定财富的人多是贵族和官僚,金钱赎罪制度的实行,有利于保障贵族官僚特权,D项正确;夏商之际尚未出现“德主刑辅”的思想,排除A项;材料与青铜技术没有直接的联系,排除B项;“开端”一词说法过于绝对,排除C项。
2.武王灭商后,周人将商人的失国,归咎于商人德行的败坏而失掉天命,其罪名包括酗酒、荒淫、不恤民……在天命的监督和裁判之下,统治者必须恪守一定的道德标准。这反映出周人
A.全面否定商朝成就 B.深受封建迷信束缚
C.严格遵守宗法传统 D.对德治思想的阐发
【答案】D
【详解】周人将商朝灭亡归咎于商人德行败坏,因此要求统治者必须恪守一定的道德标准,这显然是对德治思想进行了阐发,将其与国家治理相结合,D项正确;周人否定的是商朝的德行而非商朝的成就,排除A项;B项与题干主旨不符,重视德行不等于封建迷信,排除B项;C项与题无关,排除C项。
3.西周至春秋时期,法律以刑名为篇目,将处以同一种刑罚的案例进行分类编排,参照施行。战国时期,法典编撰以罪名为篇目,将同一性质的犯罪辑于同一篇目中,同一性质不同程度的犯罪,则规定不同的处罚方式。这反映出战国时期
A.中华法系发展成熟 B.成文法典开始出现
C.社会发生剧烈转型 D.礼法结合成为主流
【答案】C
【详解】据题意可知,与西周和春秋时期相比,战国时期将同一罪名下的犯罪行为进行了程度的区分,说明更加迎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是社会在发生剧烈转变的表现,C项正确;根据材料内容并不能说明中华法系发展成熟和成文法典开始出现,排除AB项;材料中没有比较信息,不能说明立法结合成为主流,排除D项。
4.从史籍和出土的《云梦秦简》可以看出,秦朝初期法律内容涉及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制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官吏行事“致以律",“良吏”“恶吏”各予赏罚。但秦初的法律中保留了奴隶制的残余和继承了奴隶制的刑罚,以及实行连坐族诛。这说明秦朝初期
A.法律制度实现不断完善 B.法制建设作用的两重性
C.中央集权统治得以强化 D.法律损坏了百姓的利益
【答案】B
【详解】根据题干,秦朝初期制定的法律,内容十分丰富,基本上做到了各方面都有法律的保障,在管理执法方面也体现出法律的赏罚分明,这在--定程度上发挥了封建法治在当时历史阶段上的积极作用。但是秦朝.初期的法律另一方面又继承了奴隶制时期的残酷法律以及实行连坐族诛,这体现其消极性和反动性,故B项正确;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在材料中体现不出来,排除A项;中央集权是相对地方而言的,材料主旨是秦朝初年的法律建设,并未涉及中央集权的强化,不符合材料主旨,排除C项;D项说法过于绝对,秦朝初期的法律并不都是损害百姓利益的,排除D项。
5.汉文帝时,有人无意惊扰到文帝的乘舆马,廷尉张释之依法判决“此人犯跸,当罚金”,文帝认为判罚过轻,张释之据理力争:“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最终文帝也只能认可这个判罚。这表明当时
A.法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B.君主权力受到有效制约
C.国家治理理念发生变化 D.儒家民本思想得到贯彻
【答案】A
【详解】廷尉张释之以“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说服汉文帝,而张释之的主张体现了法是社会准则,君民共同遵守,而汉文帝最终认可判罚也说明当时的法律有一定的独立性,A项正确;B项不符合史实,材料涉及的内容并不是对君权的限制,排除B项;材料未涉及到国家治理理念,排除C项;材料强调的是法而非民本,排除D项。
6.“引经决狱”又称“春秋决狱”,由董仲舒首倡并得到汉武帝肯定,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用儒家经典(尤以《春秋》为多)中的内容作为断案、判案的理论依据。这体现了
A.儒学成为判定是非公道的唯一标准 B.西汉法律的儒家化
C.西汉时期的经学理论得到广泛推广 D.法家思想被现实摒弃
【答案】B
【详解】材料信息反映汉武帝时,儒学成为正统思想,在具体的法律实施过程中“用儒家经典(尤以《春秋》为多)中的内容作为断案、判案的理论依据”体现了西汉法律的儒家化,B项正确;“儒学成为判定是非公道的唯一标准”本身表述过于绝对化,也不符合史实,排除A项;材料主旨强调儒家经典运用在法律中,无法得出经学理论是否得出广泛推广,排除C项;法家思想是被糅合进儒家思想,没有完全被现实摒弃,排除D项。
7.《晋律》中规定: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这反映了魏晋时期的法律实践
A.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B.说明量刑的随意性
C.结合法治与教化功能 D.维护儒家伦理道德
【答案】D
【详解】依据材料“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可知,反映了法律实践考虑儒家宣扬的三纲五常、尊卑贵贱,维护儒家的伦理道德,D项正确;材料没有涉及法律实践是否公平公正的问题,也没有量刑的内容,更没有提到教化功能,排除ABC三项。
8.《唐律疏议》将“失礼之禁,著在刑书”,其与儒家典籍一致的情况大量存在,由此可以看出
《礼记》:“悼与耄(幼童和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 《唐律疏议》:“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
《孝经》:“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唐律疏议》:“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徒刑,流放);告(发)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
A.唐朝以严刑峻法治国以保证惩戒效果
B.唐朝鼓励亲属间相互告发以维护治安
C.唐律将儒家思想与法律内容密切结合
D.《唐律疏议》是古代礼仪制度的总结
【答案】C
【详解】根据“悼与耄(幼童和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等内容可得出唐朝强调律法中要体现儒家的礼义的内容,反映出唐律将儒家思想与法律内容密切结合,C项正确;材料强调礼与法的结合,排除AB项;材料不能得出《唐律疏议》是古代礼仪制度的总结,排除D项。
9.《唐律》规定:“诸犯私罪,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这反映出唐代官吏在犯罪时可以用自己的官品抵当徒刑。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
A.明确法律不能成为官员的保护伞 B.体现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森严
C.以法律形式维护封建官僚的特权 D.宣示法律面前官民平等的思想
【答案】C
【详解】用官品抵罪在唐代是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说明法律维护了官僚阶层的特权,故选C项;材料体现的并非是法律公平而是法律的特权问题,排除A项;这种做法体现出了社会等级方面的信息,但是目的并不是体现等级制度的森严,排除B项;材料体现的是在法律面前官民的不平等,排除D项。
10.中国传统法律体系承认家长在家庭中拥有特殊地位。但晚清和民国初年的新法典已承认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男女平等、妇女有财产继承权等。这一转变促进了当时
A.民主共和观念的形成 B.传统家族社会的解体
C.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D.社会风俗根本性变革
【答案】B
【详解】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可知,古代中国是农耕文明国家,在传统法律体系承认家长在家庭中拥有特殊地位;近代中国,在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下,政治体制、经济结构、思想观念发生重大变化,晚清和民国初年的新法典已承认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男女平等、妇女有财产继承权等,使传统家族社会逐渐解体,B项正确;A项是辛亥革命的影响,与材料不符,排除A项;新法典的内容只是近代法律的内容之一,不能体现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排除C项;D项说法过于绝对,近代中国社会风俗新旧交织,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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