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4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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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4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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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2-10-13 09: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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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共44张PPT)
争与和:从礼治到法治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法律
教化
学习目标
1、知道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礼法之争
2、知道汉代以后历代王朝礼法并用的统治手段
3、了解中华法系的确立过程
考情分析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全国Ⅰ卷(全国乙卷) (单选)明清“善书”教化 (单选)古希腊司法制度 41.乡约 (单选)罗马法对近代的影响 (单选)罗马法与司法公平
全国Ⅱ卷(全国甲卷) (单选)罗马法:平民和贵族的斗争 41.孟子与苏格拉底的法律观念
全国Ⅲ卷 40.汉朝与罗马国家治理体系的比较 (单选):新中国法制建设 45.隋朝古代法律制度改革
礼法之争
引礼入法
礼法之和



春秋战国
成文法运动
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
理学时代的法律实践

礼法之争
——春秋战国的成文法运动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思想的渊源
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体现统治者的自我约束
宗法制一方面是国家结构中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另一方面是宗法制度下的尊卑长幼关系。从国家观念和家族观念两方面,把统治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天下一家,休戚相关,生死与共。
《尚书》里保存不少西周初年的政治文诰,每篇都说到如何治民。其中《无逸篇》说治民要“先知稼穑之艰难”,“怀保小民,惠(加惠于)鲜(穷人)鳏寡”;《立政篇》说“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重农与慎狱尤为封建政治的重要纲领……元子如果不能称职,皇天上帝就会改选别人……要永命必须保民。
——范文澜《中国通史》
2、法治思想的渊源
(1)夏商周: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
(2)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西周在《禹刑》和《汤刑》的基础上,制定了《九刑》。据《尚书吕刑》所记,周代的刑罚,有墨(脸上刺字涂青)、劓(割鼻)、刖(断足)、宫(男去势,女禁锢)、大辟(斩首)五刑。此外,还有鞭刑和流放。判处五刑的律条,共有三千条。法网严密,远远超过了前代。
子产“铸刑书”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1. 礼崩乐坏——成文法的诞生
思考:贵族阶级为何反对颁行成文法?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左传·昭公六年》
维护贵族统治的工具,法律不公开,贵族拥有解释法律的特权、免于刑罚的特权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夏商周 《禹刑》、《汤刑》、《九刑》
春秋战国 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公元前513年“铸刑鼎”。
李悝著《法经》;商鞅“改法为律”。
话题1:法律要不要公开?
民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郑国子产公布刑律
子产“铸刑书”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
叔向
3、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表现:儒法之争
学派 主张 代表 思想
儒家
法家
人性善,主张德治,
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孔子
孟子
①“为政以徳”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人性恶,主张法治
商鞅
韩非
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①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②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
山东邹城孟庙
《孟氏宗传祖图》碑
话题2:相同时代的不同道路?
孟子与梁惠王
商鞅与秦孝公
情境一:魏国——孟子见梁惠王
《孟子圣迹图·扩充仁心》
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王何必日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情境二:秦国——卫鞅复见孝公
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
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故吾以彊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
“促膝长谈”
景监
商鞅
4、战国时期对德治与法治思想的抉择
学派 结果 原因
儒家
法家
儒家
法家
VS
谁赢?
不被重视
受到重视
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2.儒法之争——成文法的实践
儒家(以德治国) 法家(以法治国)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为政以德,施仁政于民 省刑罚,薄税敛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思考:战国时期儒家、法家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哪一派更符合时势?
焦点:治国手段,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富国强兵。
法家更符合君主专制的需要。
法 礼
事件先后
效果
实施关系
明德慎罚,相辅相成
法律
教化
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司马迁《太史公自序》
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 ——《荀子·成相》
事件之后
惩戒警示
防患未然
教化引导
立竿见影
效果难知
古代中国的礼法关系
1、春秋战国时期,儒法两家进行了长期的“德刑”之争和“礼法”之争,而最终在战国终世之际,法家的“刑法”思想占居了治国理念的主导地位。这一结果
A.顺应了当时政治形势的需要
B.促进了古代法律体系的成熟
C.反映了法治观念已深入人心
D.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日趋激化
A
针对训练

以礼入法
——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
1. 秦朝的律、令
(2)秦朝还颁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有法律效力。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篡,称《秦律》。
云梦睡虎地秦简
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图片为《法律答问》。《法律问答》多采用答问形式对秦律条文、术语等作出解释。秦代“以吏为师”,《法律问答》可能就是当时培训官吏时使用的教材。
案例一:甲盗取财物价值千钱,乙在知情的情况下分赃一钱,则二人同罪。......
案例四:两人持剑相斗,一人削掉了一人发髻,则应被处以城旦(筑城的苦役)徒刑。......
秦简《法律答问》共一百八十七条,其中单是“盗法”就有四十余条,而且量刑极重。如规定士伍盗窃,其赃值一百一十钱,就应“黥为城旦”。
【2014全国】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这一变化表明,西晋时
A.养子亲子权利相同
B.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C.宗族利益受到保护
D.儒家伦理得到强化
D
高考在线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秦朝 制《商鞅六律》
出土: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
汉朝 沿袭秦律,制《九章律》
出土: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萧何作《九章律》(《汉律九章》):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九篇
3.汉承秦制——成文法的完善
思考:汉律承袭秦律,但汉律的基本精神与秦律是否一贯?
话题4:我爸偷羊,我能告他吗?
告奸免罪,知奸不告连坐!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商鞅
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罪殊死者,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宣帝
思考: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说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什么特色?
基本原则是“原心定罪”,根据案情事实来探究当事人动机。
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事实:李四父亲李大爷与王二吵架斗殴。王二刺伤李大爷。李四见状怒用木棍击打王二,误伤李大爷。李四该当何罪?
廷尉观点:殴父,当枭首。
案例二
董仲舒:父子至亲,扶杖而救之,非殴父也。《春秋》之义,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
话题5:误伤父亲,要枭首吗?
4、纳礼入法——律令儒家化的开端和发展
1、汉代——以经注律
材料1: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材料2: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史记·太史公自序》
★思考:汉代的统治思想有什么特点?有何目的,原因是什么?
特点:外儒内法(礼法结合)
原因:
①汲取秦朝实行暴政、严刑峻法导致速亡的教训。
②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的统治地位。
③儒家和法家在强调社会等级差异性方面具有共同特征。
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汉朝 春秋决狱,以经注律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明帝设律博士,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魏律》十八章
4.纳礼入法——律令儒家化的开端和发展
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言数益繁,览者益难。天子于是下诏,但用郑氏章句,不得杂用余家。(《晋书·刑法志》)
话题6:结婚难还是离婚难?
(唐律版)
结婚:
1、一夫一妻,可纳妾
2、同姓不婚
3、父母之命
(禁止私奔)
可以离婚:
1、不顺父母
2、无子
3、出轨
4、嫉妒心强
5、有恶疾
6、搬弄是非
7、偷东西
禁止离婚:
1、有所受而无所归
2、已为公婆守丧三年
3、前贫贱后富贵
“七出”
“三不去”
必须离婚:
1、一方殴打、杀害另一方近亲属
2、双方亲属互杀
3、妻欲害夫
4、亲属间通奸
《唐律疏议》:“伉俪之道,义期同穴,终身不改。故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不合出之。”
“义绝”
(1)法律唐初删繁就简
(2)教化
贞观律
永徽律
永徽律疏·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名例》
在唐律律文及疏议中涉及的与不孝相关的条款有107条,占全部条款的21%左右。 ——卢楠:《<唐律疏议>之“不孝”一准乎礼》
5.一准乎礼——法律儒家化的终点
辽太祖时,定治契丹及诸夷之法,汉人则断以律令。太宗时,治渤海人亦依汉法。道宗时,以国法不可异施,将不合于律令者别存之。此所谓律令,还是唐朝之旧。金当熙宗时,始合女真旧制及隋、唐、辽、宋之法,定《皇统制》。然仍并用古律。章宗泰和时定律,《金史》谓其实在就是《唐律》。元初即用金律。世祖平宋以后,才有所谓《至元新格》、《大元通制》等,亦不过将新生的法令事例加以编辑而已。明太祖定《大明律》,又是一准《唐律》的。《清律》又以《明律》为本。 ——吕思勉《中国通史 刑法》
【深入探究2】阅读材料,如何理解唐律颁布的历史意义。
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其有情恣庸愚,识沈愆戾,大则乱其区宇,小则睽其品式,不立制度,则未之前闻。——长孙无忌《唐律疏议》
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1)秦朝实行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极端重刑主义统治,导致社会矛盾尖锐、二世而亡。
(2)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的君权神授说和“大德小刑”说,主张治理国家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
(3)汉武帝时儒学正统地位确立,并以儒家经义为最高指导思想。
(4)大批儒家知识分子用儒学精神改造现行法律。
思考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古代“社会治理”和“国家统治”过程中“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有什么影响?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如果政府官员受儒家道德思想熏陶,尊奉儒家思想,就会贤明有德,就奉公守法。然而,当政府以道德的名义滥施暴政,人民是很难判定什么是真正道德的。 ——《潘维:什么是法治?—区分法治与法律,<宪法>与宪政》
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 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积极性:
(1)利于发展封建经济;
(2)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3)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消极性:
(1)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
(2)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礼法之和
——理学时代的法律实践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宋刑统》、《天圣令》。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思考:宋以后的法律制定的什么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
6. 历代沿用——唐以后法律的发展变化
法律:“万世之常法”
条例:“一时之旨意”
【律】378:凡赌博财物者皆杖八十。
【例】378.02:偶然会聚,开场窝赌、及存留之人,抽头无多者,各枷号三个月、杖一百。
【例】378.07:凡民人造卖纸牌骰子,为首者发边远充军。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理学兴起,社会广泛传播、深入族规家训。朱熹《家礼》《小学》成为家庭和幼儿行为规范。
乡约创立:北宋吕大均《吕氏乡约》。以乡约教化乡里。
明朝 乡约逐步带有强制力:明太祖《六谕》,包括禁约;引用《大明律》解释《六谕》;违反要受处罚或治罪。
清朝 宣讲《圣谕十六条》(康熙)和《圣谕广训》(雍正),引用《大清律例》。
7. 礼法合流——乡约逐步带上强制性
凡同约者: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合作探究】
材料: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主要功能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况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的积极作用。
(1)变化:
宋代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乡约从民间自发到地方官吏推动设立。
(2)作用:
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汉代:法律儒家化的启动
宋代:天理、人情、国法
魏晋南北朝:引礼入律
唐代:一准乎礼
西汉至明清时期法律与礼教并用
明清:明刑弼教
(1)政治:中国古代建立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官僚制度等是礼法融合的基础。
(2)经济: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根基,构建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体系,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适应了小农经济发展的需要。
(3)思想:自然经济孕育的“天人合一”观念是社会规范的“礼”和国家规范的“法”相结合的思想条件。
我国古代礼法结合的法律体系形成的原因?
(2015·全国Ⅱ卷)材料:《孟子》中记载了孟子与其学生关于法律问题的讨论。学生问:“舜做了天子后,假如其父杀人,舜的法官该怎么办呢?”孟子回答:“抓起来就行了。”学生又问:“难道舜不阻止法官吗?”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呢?法官是按职责办事。”学生问:“那舜又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应当放弃天子之位,毫不顾惜。然后偷偷地背上父亲逃到海边住下,一辈子都很快乐,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情忘掉。”—据《孟子》
材料: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陪审法庭以亵渎神明和蛊惑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与他的弟子们都认为判决不公,当弟子们安排苏格拉底逃走时,他却认为,虽然逃走是一种正义,但审判过程符合雅典法律程序,遵守合法的判决也是正义的要求,而且是更大的正义。因为如果他不服从判决,就等于践踏法律,倘若人人都以自己认为的正义为借口而任意践踏法律,社会秩序将混乱不堪,城邦将无法存在,最终他选择在弟子面前饮下毒药,从容赴死。 ——摘编自[古希腊]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以孟子与苏格拉底为代表的中外法治异同,并说明两者产生分歧的时代背景。
高考在线
中国古代法律 古希腊罗马的法律
同 法律本质
终极追求
历史影响
异 法律结构
法礼地位
德主刑辅,隆礼重法
公法发达,刑民不分
私法发达,重视人权
维护国家(君主、城邦、贵族、人民)统治的工具
公序良俗
对后世法系产生深远影响,都是人类思想发展史上的宝贵遗产。
法律至上,以礼为辅
(一)中外古代法律的差异
公平正义(法)+海晏河清(情)=公序良俗
(二)中外古代法律差异的原因
海洋
文明
大河
文明
商品经济
经济
农耕经济
经济
贵族共和到帝制
政治
从分封到专制集权
政治
思想
法治意识
平等意识
个人主义
思想
从百家争鸣到独尊儒术
强调等级和血缘。
强调集体
【课堂小结】
时期 法律 教化
先秦
秦汉
魏晋





法家:法治
律、令
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宋刑统、天圣令
废唐宋法律,援引唐律
大明律、问刑条例
大清律例
儒家:德治
汉:以经注律
大唐开元礼,礼仪集大成
理学基层教育、乡约
乡约:六谕
乡约: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引礼入律,律令进一步儒家化
人物原型:陆勇
案例:2002年,陆勇被查出患慢粒白血病,进口瑞士药售价一盒23500元。2004年6月,陆勇偶然了解到印度生产的仿制“格列卫”抗癌药,团购价每盒200元,其后陆勇帮助患者购买此药,人数达数千人。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检察院以"销售假药"为罪名,将陆勇公诉至沅江市法院。
请问你认为本案应该如何判决?并阐明理由。
本课板书:第八课 中国古代法治和教化
1、先秦:德治与法治之争
2、秦汉至隋唐:
(1)秦汉:从《商鞅六律》到《汉律九章》,汉沿袭秦律
(2)魏晋:律令儒家化
(3)隋唐:礼法结合。唐《贞观律》、《永徽律》、《唐律疏议》、《开元礼》
(4)宋元明清:
法:以唐律为蓝本。宋《宋刑统》、《天圣令》;明:《大明律》;清《大清律例》
礼:理学兴起、注重基层教化,乡约逐步带有强制性
反思自己听课、记笔记的习惯!
时间 概况
先秦时期 形式
内容
自秦至唐 法律 礼教




宋元以后 宋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德治与法治
《秦律》
1
2
3
4
5
6
乡约教化
乡约带有强制力,与法律合流。
《魏律》
维护三纲五常
课后练习
时间 概况
先秦时期 形式
内容
自秦至唐 法律 礼教




宋元以后 宋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德治与法治
《秦律》
《九章律》
《唐律疏议》
《大唐开元礼》
《宋刑统》
《大明律》
《大清律例》
乡约教化
乡约带有强制力,与法律合流。
《魏律》
维护三纲五常
课后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