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上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1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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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纲要上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1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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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2-10-13 15: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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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张PPT)
《中外历史纲要》(上)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第二单元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程标准: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
一、选官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夏商周时期、秦国、西汉的选官制度有:世官制、军功爵制、察举制等
(一)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1、创立的背景
(1)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
(2)选官多操纵在地方大族名士手中,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
汉末社会动荡,“人口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当时,选官多操纵在地方大族名士手中。他们交结朋党,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曹操开始尝试新的选人方法。曹丕继任魏王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颁行九品中正制。这种选官制度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中外历史纲要(上)》P40
2、曹魏创立了九品中正制: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以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3、选官标准:从初创时期的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演变为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
曹魏时期:各州郡推选本州郡在中央任职且德名俱高者担任中正官;中正官品评人物,以家世、品行及才能为品评标准,三者并重,最终为人物定品,即乡品;官品与乡品相适应,获得资品士人,由吏部授官。
(西晋)中正评定人才,越来越依据士人的家世,父祖为高官者,在选举上占了越来越大的便宜。久而久之,……连中正本身的公正性也逐渐丧失。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2)西晋以来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二)创新:隋唐时期的科举制
1、创立的背景:随着士族的没落,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加强中央集权
P30:北方高门士族成为东晋政权的主要支柱,他们争权夺利,势力逐渐衰弱
随着南北朝以来经济的发展,中小地主与富裕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他们要求打破门阀士族的限制,在政治上得到发展。这一要求与隋朝打击豪强地主,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是相符合的。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4、评价
2、科举制的形成和完善
(1)隋朝形成:隋朝建立后(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
(2)唐朝的继承和完善:唐太宗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概念简释
明经科:主要考儒家经典
进士科:主要考试诗赋和政论。一般来说,进士科的考试难度更大,当时曾有一句话叫做“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武举:为选拔军事人才而设置的考试科目
殿试:皇帝亲策贡士的科举最高一级考试
(3)进步之处:科举制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
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自由报考而且“取士不问家世”,“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开放”与“公平竞争”的特色。……它重视士人的知识才能……
—袁行霈等《中华文明史》卷三
总结: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其趋势(历史地图册P38)
科举制的消极作用详见《教学练》课本P41学思之窗的答案
二、中枢权力机构的演变和创新
(一)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中枢权力机构的演变
秦朝:中央设三公九卿
西汉:汉武帝设立直接为皇帝所掌控的中朝,尚书令的地位开始提升
东汉:光武帝增强尚书台的作用
魏晋南北朝: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它们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二)创新: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
1、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2、隋唐三省六部制的主要规定和特点
(1)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中书省负责草拟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有不妥者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事务
(2)扩大宰相任用的范围,分散相权:三省的长官执宰相之职;唐太宗给予低品级官员宰相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3)实行集体议政,提高工作效率:三省长官共议国事;宰相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后改称中书门下),三省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
3、影响: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善,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了深远影响;使得中央决策和行政体系日臻完备
三、赋税制度的演变和创新
(一)魏晋以来赋税制度的演变
1、魏晋时期: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2、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北魏孝文帝改革推行均田制,即按一定的标准,将国家控制的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土地不得买卖。颁行了与均田制相适应的新的租调制
(二)唐朝赋税制度的创新
1、唐初实行租庸调制
唐前期,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在此基础上,实行租庸调制,“有田则有租(田租),有家则有调(纳绢或布等),有身则有庸(每丁每年服力役二旬,若不服役则纳布帛等代替)”。庸和调在整个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
(1)主要规定:除租、调外,成年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2)积极作用: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2、唐朝中后期实行两税法
(1)背景: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降
(2)目的:解决财政困难
(3)时间: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 ——《旧唐书·杨炎传》
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①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5)意义
(4)内容: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1、钱穆认为汉末天下大乱,一切制度全归紊乱,乡举里选制度自亦无从推行,朝廷用人没有标准,曹操以陈群为吏部尚书,始设九品中正制,自此制度行,吏治澄清,曹家能得天下与此制度有很大关系。以上内容主要说明九品中正制( )
A.建立了曹魏的统治基础 B.加强了曹魏对地方的控制
C.有利于选拔到杰出人才 D.在历史上曾起到积极作用
2、唐代实行宰相集体议政制度,三省宰相不仅都要参与诏令的决策和审议,还要在对所议诏令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形成正式决策。这种“宰相一致原则”( )
A.提高了行政决策效率 B.完善了官吏选拔制度
C.旨在制约皇权的滥用 D.体现了权力的制衡性
3、唐朝中后期,土地兼并严重,客户(非土著住户)大量增加,以户税和地税为主要内容的两税法取代了租庸调制。地税按亩征纳,户税依据每户资产的多寡分为九等征钱,户等高的征钱多,户等低的征钱少。这一措施( )
A.加重了农民负担 B.消除了土地兼并
C.有助于社会公平 D.抑制了人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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