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8张PPT)
第8课 西欧庄园
1
2
了解庄园法庭的权利,人员地点审判依据和惩罚的主要手段。
学习目标
了解西欧庄园领主和佃户,了解西欧庄园的管理形式,了解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状况。
学习重难点
学习重点:西欧庄园学习难点:西欧庄园法庭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兴起:从 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庄园流行开来。
2.发展: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2.性质:在领主统治下的一个独立的 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3.居民构成: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 ,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4.庄园土地构成:
“直领地”: 自己保留,直接经营,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份地”: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佃户需要每周三天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才能取得份地。
“公用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 ,全体佃户都可以放收,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领主与佃户的关系: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二)庄园法庭
1.权利:庄园具有 ,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佃户在劳役中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2.开庭: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地点不固定。
3.审判内容: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
4.惩罚:手段通常是处以 ,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无故缺席的佃户也会被罚款。
5.判断依据:依据 或 ,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
6.作用: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 的特权。
自主学习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兴起:从 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庄园流行开来。
2.发展: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2.性质:在领主统治下的一个独立的 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3.居民构成: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 ,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4.庄园土地构成:
“直领地”: 自己保留,直接经营,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份地”: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佃户需要每周三天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才能取得份地。
“共用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 ,全体佃户都可以放收,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领主与佃户的关系: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二)庄园法庭
1.权利:庄园具有 ,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佃户在劳役中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2.开庭: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地点不固定。
3.审判内容: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
4.惩罚:手段通常是处以 ,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无故缺席的佃户也会被罚款。
5.判断依据:依据 或 ,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
6.作用: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 的特权。
自给自足
9
佃户
领主
共用地
司法权
罚金
习惯法
村法
领主
自主学习
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
庄园的出现与什么制度相关?
封君封臣制。实行封君赏赐土地给封臣,人为的形成了某个人的大地产,这种制度变化构成了庄园的基础。
(生产力低下,劳动力集中,无法利用全部土地)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想一想
(1)兴起:9世纪
(2)发展: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3)衰落:14世纪以后,随着贸易的复兴和城市的兴起,庄园制瓦解
1.庄园的兴起与发展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3.庄园的性质:
庄园一个微型社会,基本做到自给自足。庄园的主要工作是农业,同时也有手工业,有木匠、铁匠,庄园自己酿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和面包师,总之,庄园生产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部分产品对外只进行最简单的物品交换!
庄园图解示意图
庄园居民:
佃户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权 利: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留权。
领主
(受封领地的封建主)
4、庄园的居民:
(租种领主土地的农民)
⑵农奴对领主有哪些义务?
5.庄园
土地
直领地: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
份地:佃农的生活来源
共用地:林地、荒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⑴劳役地租:每周在直领地上工作三天
⑵各种捐税
⑶参加庄园法庭
1.佃户的生活来源,以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为条件取得,领主要征收其他捐税。
2.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
3.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面包炉等,都要缴纳使用费;教会也向佃户征收“什一税”。
4.农奴的女儿嫁到庄园以外的人家,要缴纳“婚姻捐”的赔偿费;农奴死亡,子女继承份地, 要缴纳不菲的“继承捐”。
6.领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二、庄园组织概况
庄园法庭:
1主持者:
领主或管家
2.工作人员、开庭时间和地点:
3.审判内容:
都不固定
4.惩罚手段:
处以罚金(归领主)
5.判断依据:
6.作用:
习惯法或村法
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庄园法庭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同时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材料 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
作用: 维护领主的利益。
材料 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的人,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被罚款;某人不按规定的价格卖酒,也要被罚款。
作用: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材料:1272年在斯塔夫德郡的阿尔鲁斯,“法庭全体人员要求领主应召前来答复他的一个佃农,领主是否依据国王的令状对该佃农提起诉讼”,在下一次法庭上,领主因未出席法庭而被扣押财物。
作用:庄园法庭在一定程度上能限制领主特权
庄园法庭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同时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6.西欧庄园法庭的作用
东汉田庄
“据族而居,宾客相附。 东汉地主田庄经济往往以宗族为核心,聚族而居,田庄主既是占有整个庄园的大地主,又是宗族长。宗族、宾客、徙附、部曲、奴婢,虽然在庄园里所处的地位不同,但都对庄园主有极强的依附关系,有严格的长幼尊卑之序。”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合作探究】西欧中世纪庄园与中国古代庄园的区别
中世纪西欧农民 中国古代农民
不 同 点 剥削方式
政治权力
相同点
劳役地租为主
实物地租为主
法庭保护(契约关系)
族权(人身依附极强)
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和财产;
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
庄园法庭:
1主持者:
领主或管家
2.工作人员、开庭时间和地点:
3.审判内容:
都不固定
4.惩罚手段:
处以罚金(归领主)
5.判断依据:
6.作用:
习惯法或村法
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庄园法庭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同时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
√
√
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世纪早期,农奴制度促进了西欧主要农业组织形式——采邑的发展。采邑是大型庄园,包括土地、草场等,以及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由于地区性国家建立了越来越有效的政治组织,地方上的封君和封臣管理着政治和军事事务,这一体系一般被历史学家称为封建制度。
材料二 庄园领地上有农田、牧场、森林和水源,其设施除了领主住宅与佃户房舍之外,通常还有教堂、磨坊、面包坊、铁匠作坊等。庄园内最肥沃的耕地由佃户定期无偿耕作,收成全部归领主,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还需上缴家禽、鸡蛋、肉、酒等实物地租,向领主交纳人头税、结婚税等货币地租,并不定期为领主服兵役和从事筑路、建房等劳役,这些属劳役地租。为了调整庄园内部关系还设立庄园法庭。
(1)根据材料,概括西欧封建社会的主要特征?
(2)依据材料二,佃户要向领主交纳哪几类地租
(3)综合上述材料,请用一句话概括中世纪西欧庄园的特点?
合作探究
(1)庄园制度或农奴制度;封君封臣制度。
(2)实物地租、货币地租、劳役地租。
(3)中世纪西欧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