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8课 西欧庄园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了解西欧庄园的管理情况、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等基本史实。
过程与方法:
通过了解庄园的领主与佃户、庄园法庭等重要史实,了解西欧庄园生活,初步理解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提高对历史问题的阐释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师生共同探讨庄园领主与佃户的生产生活状况;结合教材“相关史事”中庄园法庭的记录,正确理解庄园法庭的运行特点和作用.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领主与佃户;庄园法庭
难点:封建庄园经济特点
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法、小组合作学习、讲授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一个中世纪的农民的日记中写到:到十月九日,农奴必须向领主交钱。到圣诞节,农奴必须向领主献鸡。此外还必须交纳荞麦雨两斗,小麦一夸特。在复活前的礼拜日,农奴必须交纳羊只,如延期不交,就要受罚。从复活节起,他的田地里的劳役开始了,以耕地、耙地、播种为最主要的工作。假使农奴出卖他的佃权,十三分之一的卖价应孩归地主所有。
假如你是中世纪的西欧农民,你的一天时间将会用来做什么?是读书、还是写字还是去帮领主干活?并且与领主发生了矛盾,你如何去处理它?
(二)、讲授新课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
1、出现和发展:
材料:8世纪时,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进行改革,实行有条件的土地分封改革,封君赏赐封地给封臣,人为的形成了某个人的大地产,这种制度变化构成西欧庄园的基础。
材料:庄园是中世纪欧洲基本经济单位。当时因城市毁坏、商业衰退,欧洲经济,沦为自给自足的农业型态,经济关系也是以劳务交换、以物易物为主。
庄园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表现在庄园可以容纳人的数量为一定,可通过庄园规模的大小来判定人口数量。当然这还因为中世纪出生率低、存活率低,数量始终保持恒定。而且能够保持自然平衡。居民的主要生活用品都在庄园内生产。农奴除了要为封建领主工作,还要承担各种劳役,向领主捐献农副产品,交纳各种杂税。
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
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2、庄园的性质:
材料:庄园面积有大有小,大多以村庄为基础,有住房、作坊、耕地、草地、林地、荒地、池塘。庄园以农业为主,奶酪、火腿、蔬莱等食物均可自给,鞋帽、衣服也自己制作,很多庄园还有铁匠、金银匠等。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而大贵族可以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材料:庄园上的一切需要,除了食盥等少数物品外,几乎全是本庄园劳动人民所生产的。……庄园上的居民除了进行农业生产外,也进行一些简单的手工业制造,如织造粗呢,打造农具,缝制靴鞋……——《西欧中世纪的庄园制度》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3、庄园居民的构成
领主:指受封领地的大、小封建主,领地内的人民在政治上只效忠其领主,在经济上依附于领主,直接向领主缴租。领主拥有庄园的经营权、行政权、司法权。
领主: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劳役量的多少主要依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而且是按照惯例相对固定的,领主不能随意增加。佃户为领主进行劳动和为自己劳动是分开的。佃户可以独立耕作份地,维持生活。
佃户: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劳役量的多少主要依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而且是按照惯例相对固定的,领主不能随意增加。佃户为领主进行劳动和为自己劳动是分开的。佃户可以独立耕作份地,维持生活。
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4、庄园土地状况:
自营地: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由佃户无偿耕作。
份地: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获得份地的条件是佃户每周要在领主自营地上劳动3天,这是劳役地租的体现形式。只有使用权,份地收获归农民支配。
共用地: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农奴身份分介于自由人与奴隶之间。无领主同意,不可任意离开庄园,还受到许多超经济 强制的奴役和剥削。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必须为领主服沉重的劳役。
二、庄园法庭:
1、人员组成:
阅读下列材料,探究问题:
随着庄园制度的发展,农奴渐渐地受领主的司法权管辖……有司法权的领主支配着佃户的人身和财产……甚至对他人拥有生杀大权。 ——[美]布莱恩·蒂尔尼、西德尼·佩因特:《西欧中世纪史》
材料反映了西欧庄园具有什么权?庄园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材料: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某人不按规定的价格卖酒也要被罚款。
佃户如果有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者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租税等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开庭地点:
地点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档案一:沃尔瑟姆庄园在1340年6月19日庄园法庭开庭有这样的判决,一个叫路斯的家奴没经领主同意就将5英亩的持有地租给了自由人罗伯特萨拉,为期好几年,庄园法庭命令路斯将这块土地交回到领主手中,罚他12便士,并将罗伯特那里获得的收入上交。
档案二:1272年在斯塔夫德郡的阿尔鲁斯,“法庭全体人员要求领主应召前来答复他的一个佃农,领主是否依据国王的令状对该佃农提起拆讼”,在下一次法庭上,领主因未出席法庭而被扣押财物。
由以上两则法庭档案,你能说说庄园法庭有什么作用吗?
2、庄园法庭的作用 :
材料: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的人,侵犯了全体村民的利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罚款。
材料:1272年在斯塔福德郡的阿尔鲁斯,“法庭全体人员要求领主应召前来答复他的一个佃农,领主是否依据国王的令状对该佃农提起拆讼”,在下一次法庭上,领主因未出席法庭而被扣押财物。
维护庄园公共秩序,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也都要通过庄园法庭进行审理。
材料: 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
惩罚手段:
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没有经过领主允许而无故缺席的佃户,也会被罚款。
3、法庭审判依:
材料:通过档案记载可知,各地村法中常用的法令习惯术语是“由自治村一致同意制定的惯例法令”“经一致同意”或“得到佃农们的同意”等 等,这充分表明了村民集体参与立法决策的权利。如1250年,诺丁汉姆郡某村的村法由“该村所有成员”同意并盖上“村庄共同体”的印章颁发的。
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主要是习惯法或村法。
材料:在整个9世纪内都能找到农民在公共法庭控诉其领主的事例,所涉及的包括个人地位、地租水平、土地侵占等。农民们在官司中总是败诉,但是,他们仍然敢于在一个明显由贵族控制的政治体系中去打这种官司,这就说明他们知道,这个体系至少有时是能起到一点作用的,而这样的事例在后来就明显要少得多了。 ——《罗马帝国的遗产》
领主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三)、本课小结:
庄园是欧洲中世纪经济的基础,是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庄园内部的关系是领主统治、剥削依附庄园的农民或农奴的关系。这一时期是欧洲文明史上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 庄园法庭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也有利于维护佃户的利益,同时庄园法庭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随着城市的成长,领主逐渐失去对庄园的控制,城市成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上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
(四)、课堂练习
1、下列关于西欧庄园领主与佃户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D )
A.佃户每周一般要为领主劳动3天B.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
C.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D.佃户主要以实物地租的形式为领主服务
2、下列关于西欧庄园法庭的特点表述正确的有( B )
①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②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
③惩罚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罚金④法庭只维护领主的利益,对佃户而言,没任何好处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3.下列关于西欧庄园领主与佃户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D )
A.佃户每周一般要为领主劳动3天B.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
C.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D.佃户为领主服务的主要形式是交纳地租
4.下列关于西欧庄园法庭的特点表述正确的有( B )
①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②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
③惩罚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罚金④法庭只维护领主的利益,对佃户而言,没任何好处
A.①②④B.①② ③ C. ②③④D.①② ③ ④
(五)、板书设计
第8课 西欧庄园
庄园的领主和佃户
1、庄园的出现与发展
2、庄园的性质
3、庄园居民的构成
4、庄园土地状况
二、庄园法庭:
1、人员组成:
2、法庭审判依:
3、庄园法庭的作用
(六)、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