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集合的概念 讲义-2022-2023学年高一上学期数学人教A版(2019)必修第一册(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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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1.1 集合的概念 讲义-2022-2023学年高一上学期数学人教A版(2019)必修第一册(无答案)
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327.4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A版(2019)
科目 数学
更新时间 2022-10-21 0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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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数学学生讲义
学生姓名: 年级:高一年级 科目:数学 学科教师:
课题 集合的概念
授课类型 基础知识回顾 经典例题再现
教学目标 1.了解集合的含义,会使用符号“”“”表示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 2.能选择自然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感受集合语言的意义和作用. 3.理解集合的特征性质,会用集合的特征性质描述一些集合,如常用数集、解集和一些基本图形的集合等.
教学重难点
授课日期及时段
教学内容
一、集合与元素的概念: 一般地,一定范围内某些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的全体构成一个集合,简称集。集合中每一个对 象称为该集合的元素。如所有的三角形可以组成集合,每个三角形都是这个集合的元素;所有的直角三角形也可以组成集合,每个直角三角形都是集合的元素;由1,2,3,4组成的集合{1,2,3,4}。1,2,3,4就是这个集合的元素 。类似“与2非常接近的全体实数”,“高个子”这样模糊的说法就不能确定集合。 特别提醒:1、集合是一个“整体”。一些对象一旦组成了集合,那么这个集合就是这些对象的全体,而非个别对象。2、集合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即:凡是符合条件的对象都是它的元素;只要是它的元素就必须符合条件。3、集合通常用大写的字母表示,如……;元素通常用小写的字母表示,如……。 二、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确定性:设是一个给定的集合,是某一具体的对象,则或者是的元素,或者不是的元素,二者必居其一,不能模棱两可. 2、互异性: 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它的任意两个元素是不能相同的。集合中相同的元素只能算是一个。如方程有两个重根,其解集只能记为,而不能记为。 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是不分顺序的.如和表示同一个集合. 特别提醒:集合和点的坐标是不同的概念,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点(l,0)和点(0,l)表示不同的两个点,而集合{1,0}和{0,1}表示同一个集合。 三、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一般地,如果是集合的元素,就说属于,记作;如果不是集合的元素,就说不属于,记作。 特别提醒:1、“属于”号与“不属于”号,使用时不可反过来写,“A-6”与“A 8”的写法是错误的;2、根据集合中元素的确定性,或,这两种情况必有一种成立;3、集合和元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是相对的。如:集合相对于集合而言,是的一个元素;元素与集合之间不存在大小与相等的关系,如与,只能是,不能写成。4、符号和是表示元素和集合之间关系的,不能用来表示集合之间的关系,如:的写法是错误的,而的写法是正确的。 四、集合的分类: 按照集合中元素的个数是有限还是无限,集合可分为:有限集和无限集。 (1)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2)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3)空集:特别地,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作.空集是个特殊的集合,空集归入 有限集。如:。 按照集合中元素的形式,性质及属性,集合可分为: (1)单元素集:只含一个元素的集合;如,。 (2)数集:有一些数字组成的集合; (3)点集:由符合某一条件的点,组成的集合; (4)解集:由方程或方程组,不等式或不等式组的解组成的解的集合,简称解集。如:方程的解集是:。 五、常用数集的关系及记法 六: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如,由方程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为{-1,1} 特别提醒:1、元素间用分隔号“,”;2、元素不重复;3、不考虑元素顺序;4、适用于表示元素较少的集合;对于含有较多元素的集合,如果构成该集合的元素有明显规律,可用列举法,但必须把元素间的规律显示清楚后方能用省略号。如:从51到100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51,52,53,…,100};所有正奇数组成的集合:{1,3,5,7,…} (2)描述法: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并把这个条件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①格式:;②含义:它表示集合由具有性质的所有元素构成的。其中为该集合中元素的代表形式,它表明了该集合中的元素是“谁”,是“什么样”;表明了的范围;为该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特征。如:不等式的解集可以表示为:或。 特别提醒:1、写清楚该集合中元素的代号;2、说明该集合中元素的特征;3、不能出现未被说明的字母;4、多层描述时,应当准确使用“或”、“且”、“非”;5、所有描述的内容都要写在大括号内;6、用于描述的语言要力求简明、确切。7、错误表示法: {实数集}或 {全体实数};正确的表示方法为: (3)韦恩图法:用一条封闭的曲线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如:集合可用韦恩图表示为: 类型一:集合的概念及元素的性质 例1.下列各组对象哪些能构成一个集合? (1)著名的数学家;(2)比较小的正整数的全体;(3)某校2011年在校的所有高个子同学;(4)不超过20的非负数;(5)方程在实数范围内的解;(6)的近似值的全体. 例2.集合由形如的数构成的,判断是不是集合中的元素? 【变式1】设 (1)若aZ,则是否有aS? (2)对S中任意两个元素x1,x2,则x1+x2,x1·x2,是否属于集合S? 类型二: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例3.用符号“”或“”填空. (1) (2) (3) 【变式1】 用符号“”或“”填空 (1)若,则 ;-2 . (2)若则 ;-2 . 类型三:集合中元素性质的应用 例4.定义集合运算:.设集合,,则集合的所有元素之和为 A. 0 B. 6 C. 12 D. 18 【变式1】定义集合运算:,设,,则集合的所有元素之和为( ) A. 0 B. 2 C. 3 D. 6 【变式2】定义集合运算:.设集合,,则集合的所有元素之和为 A. 0 B. 6 C. 12 D. 18 变式3. ,则M=( ) A. {2,3} B. {1,2,3,4} C. {1,2,3,6} D. {-1,2,3,4} 例5. 设集合={x|},当集合为单元素集时,求实数的值. 例6.已知集合,若,求实数的值及集合. 【变式1】已知集合,,求实数的值 类型四:集合的表示方法 例7.试分别用列举法和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 (1)方程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 (2)由大于15小于25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 【变式1】用列举法表示集合: (1)A={xR|(x-1)(x+2)(x2-1)(x3-8)=0} (2)B={(x,y)|x+y=3, xN, yN} (3)C={y|x+y=3,xN, yN} (4) (5) (6)P={x|x(x-a)=0, aR} 【变式2】用适当的方法表示下列集合: (1)比5大3的数; (2)方程的解集; (3)二次函数的图象上的所有点组成的集合。 A组 1.下列条件所指对象能构成集合的是 ( ) A.与0非常接近的数 B.我班喜欢跳舞的同学 C.我校学生中的团员 D.我班的高个子学生 2.下列四个集合中,是空集的是( ) A. B. C. D. 3.集合可化简为( ) A. B. C. D. 4.下面有四个命题: (1)集合中最小的数是1;       (2)若不属于,则属于; (3)若则的最小值为2; (4)的解可表示为; 其中正确命题的个数为( )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5.若以集合中的三个元素为边长可构成一个三角形,则这个三角形一定不是( ) A.锐角三角形 B.直角三角形 C.钝角三角形 D.等腰三角形 6. 设,则不等式的解集为( ) A. B. C. D. 二、填空题 7.用符号“”或“”填空 (1)-3______, ______, ______; (2)(是个无理数). 8. 方程组用列举法表示为 . 9.自然数中6个最小的完全平方数组成的集合为 . 10.由所确定的实数集合是 . 11.用描述法表示的集合可化简为 . 三、解答题 12.已知集合,试用列举法表示集合. 13.分别用列举法和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 (1)大于且小于6的整数所组成的集合; (2)方程的实数根所组成的集合. 14.已知集合={x|,},若中元素至多只有一个,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B组 1.下列四个集合中,是空集的是( ) A. B. C. D. 2.集合可化简为( ) A. B. C. D. 3.集合 用描述法可表示为( ) A. B. C. D. 4.若以集合中的三个元素为边长可构成一个三角形,则这个三角形一定不是( ) A.锐角三角形 B.直角三角形 C.钝角三角形 D.等腰三角形 5. 已知为非零实数,代数式的值所组成的集合是,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B. C. D. 二、填空题 6.用符号“”或“”填空 (1)-3______, ______, ______; (2)(是个无理数). 7. 方程组用列举法表示为 . 8.设,则集合中所有元素之积为 . 9.由所确定的实数集合是 . 10.用描述法表示的集合可化简为 . 11.设是整数集的一个非空子集,对于,如果,且,那么称是的一个“孤立元”.给定,由的3个元素构成的所有集合中,不含“孤立元”的集合共有 个. 三、解答题 12.分别用列举法和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 (1)大于且小于6的整数所组成的集合; (2)方程的实数根所组成的集合. 13.已知集合={x|,}. (1)若中只有一个元素,实数的取值范围. (2)若中至少有一个元素,实数的取值范围. (3)若中元素至多只有一个,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14.设集合. 求证:(1)一切奇数属于集合; (2)偶数不属于; (3)属于的两个整数,其乘积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