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语法知识——词类活用
定义:词类活用是指某些词临时改变其基本语法功能去充当其他词类,或者基本功能未变而用法比较特殊的现象。
词类活用是古汉语的重要语法特点之一,主要包括名词、形容词、数词用作一般动词,名词作状语,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等。
汉语的词类和句法成分(主谓宾定状补)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但是我们可以将大多数情况下词类与句法成分间的对应关系总结如下:
词类活用判断方法:如果在文言文句子中,某个词充当了不常见的句子成分,或者具有特殊的语法功能,那么可以将其判断为词类活用。
高中阶段常见的词类活用现象有以下几类。
(一)名词活用作动词
在现代汉语中,名词主要充当主语或宾语,后面是不会直接带宾语的,但在文言文中却经常出现名词直接带宾语的现象,这就是名词活用作动词。活用以后,名词变成了相应的动词。在翻译时应把活用的名词翻译为相应的动词。
1.两个名词连用
现代汉语中两个名词连用,两者之间可以是并列关系(如“报纸杂志”),也可以是偏正关系(如“中国地理”)。在文言文中,如果两个名词形成主谓关系,那么后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如果两个名词是动宾关系,那么前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如: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鸿门宴》)
分析:“籍”和“吏民”皆为名词,构成动宾关系,故“籍”为动词,译为“登记”。
2.副词(或能愿动词)+名词
被副词、能愿动词修饰的名词活用为动词。
如:①范增数目项王。(《鸿门宴》)
②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劝学》)
分析:①句中“数”为副词(多次),在句中只能修饰动词,作状语,“数”修饰了名词“目”,故“目”为动词,译为“使眼色”。“能”为能愿动词,后面跟动词,故“水”活用为动词,译为“游泳”。
3.所+名词
助词“所”后面的名词活用为动词。
如:①太守即遗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桃花源记》)
②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庖丁解牛》)
分析:“所”的用法一般是“所+动词”构成名词性短语,作宾语。故①句中“志”为名词,活用为动词,译为“做标记”。②句中“履”本义为“鞋”,此处活用为动词,译为“踩踏”。
4.名词+代词
代词前边的名词活用作动词。
如: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醉翁亭记》)
分析:“名”为名词,“之”为代词,构成动宾关系,故“名”为动词,译为“给……命名”。
(二)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1,形容词+宾语
现代汉语中形容词作谓语是不带宾语的。在文言文中,如果形容词带宾语,而又没有使动、意动的用法,就是用作一般动词,在翻译时应把活用的形容词翻译为相应的动词。
如:楚左尹项伯者,项羽季父也,素善留侯张良。(《鸿门宴》)
是以君子远庖厨也。(《齐桓晋文之事》)
分析:“善”为形容词,美好,与名词“留侯张良”构成动宾关系,故“善”为动词,译为“与……交好”。“远”为形容词,遥远,与名词“庖厨”构成动宾关系,故“远”为动词,译为“远离”。
2.所+形容词
形容词在“所”字后面,活用为动词。
如:吾入关,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鸿门宴》)
分析:“近”为形容词,与“所”构成“所”字结构,为名词性短语,故“近”为动词,靠近,可翻译为“沾染”。
3.能愿动词+形容词
形容词放在“能”“足”“可”等能愿动词后面,活用为动。
如:余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游褒禅山记》)
分析:“足”为能愿动词修饰了形容词“明”,句中缺少了动词谓语,故“明”为动词,译为“照明”。
(三)动词、形容词活用为名词
1.动词活用为名词
在文言文中,当动词在句子中具有明显的表示人与事物的意义时,即活用为名词。它一般处在句中主语或宾语的位置,有时前边有“其”或“之”。在翻译时应把活用的动词翻译为相应的名词。
如: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游褒禅山记》)
分析:“至”为动词,与“少”构成主谓关系,故“至”为名词,做主语,译为“到达的人”。
2.形容词活用为名词
在文言文中,当形容词处在句子中主语或者宾语的位置,它已不再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或特征,而是表示具有某种性质或特征的人或事物时,即活用为名词。翻译时一般要补出中心词(名词),而以形容词作定语或宾语。在翻译时应把活用的形容词翻译为相应的名词。
如: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师说》)
分析,“贤”为形容词,与“不及孔子”构成主谓宾关系,故“贤”为名词,作主语,译为“贤能”。
(四)名词作状语
现代汉语中名词一般不能直接修饰谓语动词。在文言文中,凡谓语前面的名词如果不是主语,则必然活用作了状语。文言文中普通名词直接作状语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1.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
“日”“月”“岁”放在动词前面活用为状语时,表示动作的经常性,具有“每天”“每月”“每年”的意思。
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劝学》)
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六国论》)
“日”用在表示发展变化的动词之前作状语,有“逐渐地”“一天天地”的意思。
如: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陈情表》)
其后楚日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
2.表示方位、地点。翻译时译为“向……”“从……”等介词结构。
如:上食埃土,下饮黄泉。(《劝学》)
哙遂入,披帷西向立,瞋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鸿门宴》)
分析:“上、下”为地点名词,与动词“食”“饮”“指”构成状语与中心词的修饰关系,故“上、下”用作状语,译为“向上、向下”。
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烛之武退秦师》)
方位名词“东”修饰后面的谓语动词“封”,用作状语,翻译为“在东面”。
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过秦论》)
方位名词“东”“北”修饰后面的谓语动词“割”“收”,用作状语,翻译为“向东”“向北”。
3.表示状态、方式、工具等。
①常以身翼蔽沛公。(《鸿门宴》)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分析,“翼”“犬”为名词,放在动词“蔽”“坐”之前,构成状语与中心词的修饰关系,表示动作的某种状态,用作状语,译为“像翅膀一样”“像狗一样”。
②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
分析:“兄”解释为“兄长”,为名词,放在动词“事”之前,构成状语与中心词的修饰关系,表示对人的某种态度,故“兄”用作状语,译为“像对待兄长一样”。
③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邹忌讽齐王纳谏》)
分析:“面”为名词,放在动词“刺”之前,构成状语与中心词的修饰关系,表示动作行为进行的方式,故“面”用作状语,译为“当面”。
④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分析:“箕畚”为名词,放在动词“运”之前,构成状语与中心词的修饰关系,表示动作行为发生时使用的工具,故“箕畚”用作状语,译为“用竹筐”。
⑤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涉世家》)
分析:“法”为名词,放在动词“斩”之前,构成状语与中心词的修饰关系,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故“法”用作状语,译为“按照法律”。
(五)使动用法
所谓使动用法,是指某些词作谓语时,其意义是使令性的,谓语中心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
1.动词的使动用法
古代汉语里,动词的使动用法一般只限于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本来不带宾语,用于使动时,后面就带宾语。此时谓语动词和宾语的关系是:在主语的作用下,谓语使宾语产生谓语自身所代表的行为动作。
如: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赤壁赋》)
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季氏将伐颛臾》)
分析:“舞”“泣”均为不及物动词,但分别带了宾语“潜蛟”“嫠妇”,故“舞”“泣”为使动用法,分别译为“使……起舞”“使……哭泣”。
“来”“安”均为不及物动词,但后面都带宾语“之”,翻译为“使……到来”“使……安定下来”。
2.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古汉语里,形容词也常常活用为使动,使宾语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
如:项伯杀人,臣活之。(《鸿门宴》)
分析:“活”为形容词,不能带宾语,却与代词“之”构成动宾关系,故“活”为使动用法,译为“使……活”。
3.名词的使动用法
名词具有使动用法时,谓语和宾语的关系是:在主语的作用下,谓语使宾语成为(或具有)它自身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判定名词的使动用法,应分两步:首先按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的方法来判定这个名词是否活用;然后看这个活用做动词的名词是否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如果有,则判定为名词的使动用法。
如: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鸿门宴))
分析:“王”为名词,不能带宾语,却与代词“之”构成动宾关系,故“王”为使动用法,译为“使……为王”。
(六)意动用法
所谓意动用法,就是主观上认为宾语怎么样,或把宾语当作什么。一般可以译成“以……为”,或“认为……是……”,或“把……当作……”。意动用法主要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和名词的意动用法。代词有时也活用为意动。动词一般没有意动用法。
1.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一个形容词如果表示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某种性质,我们就称之为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如:当其欣于所遇。(《兰亭集序》)
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孟子·尽心上》)
分析:“欣”为形容词,不能带宾语,却与名词性短语“所遇”构成动宾关系,故“欣”为意动用法,译为“对……感到高兴”。“小”为形容词,与名词“鲁”“天下”构成动宾关系,故“小”为意动用法,译为“觉得……变小了”。
2.名词的意动用法
名词的意动用法往往表示主语把宾语看成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判断方法分两步:首先判定这个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然后再看它是否具有认为宾语怎么样的意思。
如:侣鱼虾而友麋鹿。(《赤壁赋》)
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战国策·苏秦始将连横说秦》)
分析:“侣”“友”为名词,不能带宾语,却与名词“鱼虾、麋鹿”构成动宾关系,故“侣、友”为意动用法,译为“把……当作伴侣、把……当作朋友”。
“子”为名词,不能被否定副词“不”修饰,故此处“子”为意动用法,译为“把……当作儿子”。